碳交易市場主要有三個階段,分別是地方試點階段、全國碳市場的建設、模擬與完善階段和全國碳市場落地運行階段等,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階段:地方試點階段(2011年至2017年)
具體內容: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2013年6
月,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全國七家試點省市中率先啟動交易。2014年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方法》首次從國家層面上明確了全國統一的碳市場總體框架。2015年9月,《中美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我國首次提出將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
第二階段:全國碳市場的建設、模擬與完善階段(2017年-2020年)
具體內容:2017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這標志著全國碳市場完成總體設計,正式啟動。在嚴格評審后,國家決定全國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落戶湖北,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落戶上海。截至2020年8月,試點省市碳市場累計成交量超過4億噸,累計成交額超過90億元。
第三階段:全國碳市場落地運行階段(2021年-)
具體內容:2020年
12月25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本次《辦法》的頒布是為了通過市場機制作用,推動溫室氣體減排,規定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且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的公司將被列入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目前我國僅有發電行業進入全國碳交易市場,根據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此前介紹,“十四五”期間將進一步加快碳市場的建設,并把包括鋼鐵、水泥、化工等其他重點行業加快納入進來。根據國合會專家介紹,碳交易市場最終將涵蓋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民用航空等八個高排放行業。
總而言之,碳交易在全國發展情況是相對可觀的,我們相信在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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