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于2020年11月發布了《消費者如何定義廣告環境的質量》。
這是項在美國進行的“漣漪效應”(Ripple Effect)在線調查,專注于了解廣告投放如何影響消費者感知的研究。研究表明,在高質量的環境中,廣告的認知加工更深入,并在大腦負責長期記憶的區域產生更高水平的激活。
消費者如何定義網絡內容的質量?
1.消費者在確定質量時看重可信、適當和客觀的內容。
請選擇決定在線內容質量的每個因素的重要性級別

2.決定質量的因素因內容而異。
質量因素的變化取決于消費者正在閱讀的內容類型及其重要性水平,新聞網站的消費者認為廣告體驗是決定高質量內容的首要因素,汽車網站的瀏覽者認為產值是決定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3.內容質量和廣告相關性并不相互排斥。
廣告相關性仍然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大多數消費者表示,在決定廣告質量時,他們認為高質量的環境很重要。
然而,內容質量和廣告相關性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消費者認為與個人相關的廣告幾乎與高質量的環境同等重要:81%的消費者認為廣告放在高質量內容旁邊很重要,74%的消費者表示,廣告與個人相關很重要。
4.消費者更有可能在高質量的環境中參與廣告。
高質量的內容不僅對消費者的廣告體驗很重要,而且還影響他們參與某個特定廣告的可能性。
雖然超過一半(51%)的消費者同意他們會在高質量內容附近與廣告互動,但只有18%的人對低質量環境中的廣告有同樣的熱情。
主要研究發現
1.質量含量由消費者根據垂直方向的不同而決定。
消費者使用不同的因素來決定內容的質量,這些因素的重要性因垂直方向的不同而不同。67%的消費者認為來自可靠來源的內容對確定內容質量很重要,64%的消費者認為高質量的內容是合適的,59%的消費者認為客觀內容質量高。
2. 質量和廣告相關性非常重要。
在高質量的環境中放置數字廣告不僅對消費者很重要,而且增加了他們與廣告互動的可能性。
3.消費者要求品牌承擔責任。
在低質量的環境中投放廣告會影響參與度和消費者的好感。45%的消費者會對那些出現在低質量內容旁邊的品牌感到不太滿意,39%的消費者會停止使用廣告內容接近低質量的品牌,51%的消費者認為廣告商對廣告旁邊的內容負有最大責任。
請選擇誰應該對品牌在網上出現的內容類型負責

文本由@云閑 原創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數據來源:《IAS:消費者如何定義廣告環境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