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固定資產的含義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中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我國的會計法規體系中,對固定資產的概念有以下兩個比較權威性的規定:
一是《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中的規定,固定資產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3)單位價值較高。
二是《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兩個概念相比,準則對固定資產概念的定義有三個顯著的變化:一是不再作是否“生產經營性”這樣的區分;二是在固定資產的使用時間上確定為“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三是單位價值未做具體的規定;而制度中則規定了不屬于生產經營設備的價值標準。

2 固定資產主要業務內容
公司固定資產主要業務內容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取得與驗收、日常管理、清查盤點和處置五部分。
(1)固定資產投資預算
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采取有效的方式對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做出預算,針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支出做出具有科學性的評估然后在制作成預算表。在進行投資的過程中依照項目進行執行,所需資金在預算過程中基本分為預算提交、審批、執行這三個步驟。
(2)固定資產取得與驗收
固定資產基本都是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為了進一步促進企業的發展,通過企業內部自行建造的、向外部購買或是融資租賃等增加企業固定資產最直接的方式,其基本流程包括提出申購申請、審批、供應商和施工單位的選擇、方案實施。驗收則主要是指對固定資產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的固定資產在企業資產系統及財務系統中入賬。
(3)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企業在日常運行中,依靠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固定資產的責任,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會有專人對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運行調試、維修養護升級改造等,以這樣的方式確保企業的固有成本不受損害,并且與賬面上能夠保持一致。
(4)固定資產清查盤點
從實物角度出發,對企業現在所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清點。同時在清查后結合財務進行賬目核查,明確企業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情況。企業應不定期的進行國定資產評估和審查,并生成報告上報到領導手中。每個年度結束之前,相關部門都需進行一次清查,明確卡、物相符,及時掌握固定資產安全性和完整性。
(5)固定資產處置
指企業對自身持有的資產進行變賣或是置換的過程,一般從流程上可以分為以下步驟部門內提出申請,技術部門鑒定,資產部門明確處理方式之后經領導審批,最后所得收益上繳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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