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稅,又叫水污染處罰稅,是指對污染行為實施的一種稅收手段,是在某一行業實施的排放權制度的一種有效減排手段,目的是為了減少廢水的排放,維護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全民節約用水,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征稅收入,提升政府稅收收入的作用。

一、水污染稅的定義及其規制機制
水污染稅是指當法律、法規或者行政規章規定的減排、治理要求未實現時,相應的行政機關依據客觀標準機制, 針對企業背后以及(或)其他任何法律規定的違規行為,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征收水污染處罰稅,實施法定懲戒,以行政處罰方式強制執行水污染控制管理措施。通常,水污染稅包括聯合處罰稅款,減少污染稅款,改造和補償稅款等。
水污染稅機制一般可分為三個方面:
(1)審批機制:各級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水污染稅的征收條文,規定有關的征稅事項,以及審批的準入標準;
(2)管理機制:建立水污染稅征收部門以及有關水污染稅辦法,具體包括水污染依據等,并設置相應的機構用于管理和監督;
(3)實施機制:認定案件,對有關企業實施水污染稅的征收措施,涉及減排、改造和補償等義務及相應的報告程序,過程中推行環保管理,實施聯合處罰和行政處罰等。
二、水污染稅的作用
1、積極防止水污染,促進生態環境的深遠改善
水污染稅是對污染行為實施的一種行政處罰。通過對污染行為實施嚴格處罰,使企業感受到比以往更大的財務壓力,從而實現積極防止污染的目的。它擴大了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和手段,為深入實施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可持續的傳播力,促進生態環境的根本改善。
2、維護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水污染稅能夠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有效保護水資源,維護水資源的可持續用水,實現清潔水質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以保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3、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水污染稅能夠實施環保稅收和財政監督,將企業實施污染行為的環境損害費變為政府的財政收入,從而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為實行環保政策提供財政支持。
4、全民節約用水和資源
水污染稅的實施有利于宣傳和普及節約用水的理念,它能給予污染者法律上的懲戒,從而讓其他相關個人和社會對污染和節約用水有更清晰的概念,從而提高節約用水意識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