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資融券什么時候開始
(1)、2008年10月5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正式啟動融資融券試點。
(2)、2010年1月8日,國務院同意融資融券試點。
(3)、2010年3月19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公布融資融券首批6家試點證券公司。
(4)、2010年3月31日,券商融資融券交易申報第一天。

2、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修改為:“第四十二條
會員應當對客戶提交的擔保物進行整體監控,并計算其維持擔保比例。維持擔保比例是指客戶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計算公式為:維持擔保比例=(現金+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其他擔保物價值)/(融資買入金額+融券賣出證券數量×當前市價+利息及費用總和)。公式中,其他擔保物是指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最低維持擔保比例時,客戶經會員認可后提交的除現金及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以外的其他擔保物,其價值根據會員與客戶約定的估值方式計算或雙方認可的估值結果確定??蛻粜庞米C券賬戶內的證券,出現被調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被暫停交易、被實施風險警示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權益處理等產生尚未到賬的在途證券,會員在計算客戶維持擔保比例時,可以根據與客戶的約定按照公允價格或其他定價方式計算其市值?!?/p>
(2)、《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修改為:“第四十三條
會員應當根據市場情況、客戶資信和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等因素,審慎評估并與客戶約定最低維持擔保比例要求。當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最低維持擔保比例時,會員應當通知客戶在約定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客戶經會員認可后,可以提交除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外的其他證券、不動產、股權等依法可以擔保的財產或財產權利作為其他擔保物。會員可以與客戶自行約定追加擔保物后的維持擔保比例要求?!?/p>
(3)、《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修改為:“第四十四條
僅計算現金及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的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客戶可以提取保證金可用余額中的現金、充抵保證金的證券,但提取后僅計算現金及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300%。維持擔保比例超過會員與客戶約定的數值時,客戶可以解除其他擔保物的擔保,但解除擔保后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會員與客戶約定的數值。本所對提取現金、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或解除其他擔保物的擔保另有規定的除外?!?/p>
(4)、本次修改的《實施細則》實施前,會員與客戶已簽訂融資融券合同的,會員可以根據修改后的《實施細則》要求,與客戶協商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調整合同相關約定。
(5)、各會員單位應當于每周最后一個交易日,以當日收盤價計算A股股票靜態市盈率,并按照規則要求調整和公布相應的折算率,調整后的折算率于下一個交易日起生效。
(6)、各市場參與人應當認真做好此次《實施細則》修改相關業務和技術系統調整工作,確保業務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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