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經濟論壇在2021年3月發布了報告《重建信任與治理:基于信任的數據自由流動(DFFT)》。
組織建立積極的信任鏈的關鍵要素包括:
1.把握市民和用戶的期望,獲取信任。
2.事實的積累表明這些期望得到了滿足,并將這些事實傳達給公民和用戶。
3.由有效治理確保的事實積累。
4.當有來自公民的信任時,治理運作良好。
在第四次工業革命的背景下,作為社會潤滑劑的信任正面臨被破壞的危險。在這個相互依賴和復雜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組織能夠單獨面對各種經濟、環境、社會和技術挑戰。全球經濟要從疫情影響中復蘇,就必須重建信任,加強利益攸關方合作,推動大膽的革命性創新。
各領域面臨的挑戰相互關聯,需要跨越各個領域的界限,通過各利益攸關方的合作來解決。
后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的信任建立機制:
信任、誠信與治理之間的關系是什么?誠信可以是建立信任的依據和證據之一。因此,信任度與可信度之間可以建立如下關系:
受托人X期望行為人Y執行行為Z,因為行為人Y執行行為Z是值得信賴的。
信任和可信之間沒有簡單的聯系;形成的關系是通過主觀識別可信度的受托人(即實體信任在另一個地方,如受托人X)。因此,對于演員(即實體,或克制,預期的行動,如演員Y)值得信任,積累誠信不僅是必要的,但也通知和傳播可信度由受托人以一種可以被理解和使它廣為人知。
治理主體B通過A規范或指導治理目標Y進行行為Z的結果,表明行為人Y將進行行為Z的證據(可信度)積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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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世界經濟論壇:重建信任與治理:基于信任的數據自由流動(DF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