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戶生成內容UGC
用戶生成內容即User-Created Content/User-Generated
Content,統稱為UGC。是指用戶可以將自己的個性化創作內容通過網絡平臺展示或提供給其他用戶的新型網絡使用方式。用戶生成內容是Web
2.0概念的組成部分之一。用戶生成內容和專業制作內容是相對的。OECD(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2007年的報告Participative Web and
User-Created Content Web 2.0,Wikis and Social
Networking當中首次提出了UDC的定義。該定義描述了用戶生成內容的三個特征:上公開可用的內容、此內容具有一定程度的創新性、非專業人員或權威人士創作。
以制作、上傳、播放視頻等為主的嗶哩嗶哩、YOUTUBE,以制作文件、上傳、共享、閱讀為主的百度文庫,以知識問答為主的百度知道等等都是用戶生成內容的代表網站。

通過微博等場所,發表評論、轉發、發布微博內容、評論等等內容都可以被叫做用戶生成內容。
2、UGC、PGC、PUGC內容生產特點與區別
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也被叫做PPC(Professionally-produced
Content)專業生產內容,用來泛指內容個性化、視角多元化、傳播民主化、社會關系虛擬化。
PU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User Generated
Content)專業用戶生產內容/專家生產內容,指在移動音視頻行業當中,將UGC+PGC相結合的內容生產模式。
UGC的內容所生產主體是用戶,內容具有很強的真實感
媒體對內容生產激勵方式:(1)精神激勵:創作者排名、內容展示、用戶認同等;(2)物質激勵:獎品、獎金等。
對消費者的主要影響方向:因內容生產者與用戶的相似度高,用戶對內容易產生共鳴和信任。
PGC內容生產主體是內容生產機構,具有內容傳播度大、信息內容較為權威等特點
媒體對內容生產激勵方式:(1)平臺流量扶持;(2)平臺商業化模式支持;(3)算法技術支持;(4)平臺用戶認同。
對消費者的主要影響方向:使品牌、商品、活動信息內容廣泛地觸達消費者。
PUGC內容生產主體是KOL、明星,內容具有帶動力強,號召力強等特點
媒體對內容生產激勵方式:(1)系統化的商業合作管理機制;(2)平臺流量扶持;(3)平臺商業化模式支持;(4)平臺補貼;(5)算法技術支持;(6)平臺用戶認同。
對消費者的主要影響方向:借助內容生產主體的粉絲帶動效應使用戶對內容產生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