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測行業市場規模分析
近年來,國內檢測行業增速在持續上升,2015年-2019年國內檢測行業市場規模從1800億元增長為3225億元,近四年內年CARG約為15.7%,約為國內GDP增速2倍。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國內GDP增速下降為3.0%,
2020年檢測行業市場規模較去年增速約為6%,規模將達到3419億元。2021年,我國檢測行業GDP增速在8%左右,因此我們認為2021年我國檢測行業市場規模預測在3966億元左右。從全國的角度來,2014年-2019年中檢測行業市場總值是1275億歐元增長到了2053億歐元,在5年內GDP指數為10%,2019年行業規模達到2053億歐元,首次突破2000億歐元大關,同比增長達到17.3%。

2、檢測行業發展歷程介紹
(1)1949-1978年:建國后政府開始實行國家對外貿易的統一管制,不斷強化對檢驗檢測市場的管制,建立獨立自主的對外貿易管理體系,對外貿易部下設商品檢驗總局,統一領導和管理全國的進出口檢驗機構和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2)1978-1984年:在改革開放后,我國檢驗檢測行業特別是進出口商品檢驗得到了初步發展。
(3)1989-2002年:1984年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條例》,規定國家商檢局為統一監督管理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檢測工作的主管機關,各地商檢局及其分支機構負賁監督管理本地區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檢測工作;規定所有的業務一律由國家檢驗檢測機構實施,還特別規定在中國境內不得設立外國檢驗機構。
(4)1984-1989年: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頒布,明確了商檢工作的目的是保證進出口商品質量,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各地商檢機構負賁對規定的商品實施強制性檢驗檢測。確定了多種檢驗主體的合法性,取消了中國境內不允許設立外國檢驗機構的條款,同時規定,國家商檢部門和商檢機構根據需要,通過考核認可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檢驗檢測機構承擔委托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檢測工作,開始對民間資本開放商品檢驗檢測市場。
(5)2002-2005年: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修改進一步明確,對從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經營活動的民事行為的檢驗資格,明確界定了行政執法性質的強制性檢驗檢測工作與民事行為的檢驗檢測業務,為檢驗檢測市場的對內對外開放奠定了法律基礎。
(6)2005-2013年:2005年12月11日之后,我國政府根據加入WTO承諾,允許外資獨資進入中國的服務貿易市場。外資檢測機構憑借雄厚的資本實力和豐富的運作經驗全面進入中國檢測市場,成為中國檢測市場的重要部分。外資檢測機構與民營檢測機構構成獨立第三方檢測的主體,國有檢測機構利用其傳統壟斷優勢占據了政府強制性檢測市場。
(7)2013年至今:2013年原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重新整合。2014年2月,原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于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減少檢驗檢測認證項目的行政許可,有序開放檢驗檢測認證市場,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業務,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我國檢測機構數量快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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