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期貨
期貨(Futures)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不同的是,期貨并非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準化可交易合約。

2 中國期貨行業發展歷程
198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建國以來首次提出“加快商業體制改革,積極發展各類批發貿易市場,探索期貨交易”。
1993
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1)未經證券委批準,不得設立期貨交易所(中心);2)一律暫停審批注冊新的期貨交易和經紀機構;3)取締非法期貨經紀活動;4)從嚴控制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與期貨交易。
1998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 對現有 14 家期貨交易所進行整頓和撤并,只在上海、鄭州和大連保留3 家期貨交易所。
1999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1)國有企業參與期貨交易限于套期保值業務;2)禁止單位和個人從事境外期貨交易。
2000年中國期貨業協會成立
2001年《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發布,中國證監會開始頒發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
2004年關于報送《期貨經紀公司監管報表》的通知出臺,逐步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期貨經紀公司審慎監管制度。
2006年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金所)成立
2007年《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發布,1)將期貨交易范圍由商品期貨擴大至商品和金融期貨期權;2)允許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進行境內外期貨交易
2011年《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發布,允許期貨公司開展投資咨詢業務
2012年《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發布,允許期貨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2012年《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修訂)》發布,允許期貨公司設立以倉單服務、合作套保、定價服務、基差交易等風險管理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子公司。
2013年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上期能源)成立
2014年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期貨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1)進一步擴大風險管理公司業務試點,進一步豐富交易所的基礎衍生品工具;2)適時放寬行業準入,支持民營資本、專業人士出資設立期貨經營機構;3)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風險管理為目的的專業交易商制度。
2018年《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發布。1)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界定為單一或有關聯關系的多個境外股東直接持有或間接控制公司
5%以上股權的期貨公司;2)境外股東應當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3)規范間接持股。 2019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增加對外開放相關規則,增加期貨交易所合格中央對手方地位、理事會應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凈額結算以及結算最終性等相關規定。
2020年《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中,研究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
2021年,廣州期貨交易所正式成立
3 我國上市的期貨和期權品種
截至2021年6月末,我國上市的期貨和期權品種達94個,其中
(1)上期所21個
期貨:銅、鋁、鋅、鉛、鎳、錫、黃金、白銀、天然橡膠、不銹鋼、紙漿、燃料油、石油瀝青、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
期權:銅期權、天膠期權、黃金期權、鋅期權、鋁期權大商所29個
期貨: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膠合板、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纖維板、鐵礦石、焦炭、雞蛋、焦煤、聚乙烯、豆粕、棕櫚油、聚氯乙烯、聚丙烯、豆油、粳米、苯乙烯、液化石油氣、生豬
期權:豆粕期權、玉米期權、鐵礦石期權、液化石油氣期權、聚丙烯期權、聚氯乙烯期權、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權、棕櫚油期權
(2)鄭商所29個
期貨:棉花、棉紗、早秈稻、甲醇、油菜籽、菜籽粕、菜籽油、白糖、PTA、強麥、普麥、玻璃、動力煤、粳稻、晚秈稻、硅鐵、錳硅、蘋果、紅棗、尿素、純堿、短纖、花生
期權:白糖期權、棉花期權、PTA期權、甲醇期權、菜籽粕期權、動力煤期權
(3)中金所7個
期貨:滬深300指數期貨、5年期國債期貨、10年期國債期貨、上證50指數期貨、中證500指數期貨、2年期國債期貨
期權:滬深300股指期權
(4)能源中心5個
期貨:原油、銅(BC)、低硫燃料油、20號膠
期權:原油期權
(5)上交所2個
期權:上證50ETF期權、滬深300ETF期權
(6)深交所1個
期權:滬深300ETF期權
推薦閱讀:《永安期貨-期貨業龍頭風險管理業務可期-211128(41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