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于3月17日發布了《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效果評價報告》。
報告提供了如何使用觀察性研究設計評估新冠病毒疫苗有效性(VE)的臨時最佳實踐指南。它討論了設計、分析和解釋新冠病毒VE評估的關鍵考慮因素,因為即使在數據完整性和質量很高的環境中,也可能產生有偏差的結果。主要針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L/MIC)進行的評估,但大多數概念也適用于高收入環境下的VE評估。
報告關鍵信息:
1.由于方法的復雜性和易受偏見的影響,不需要所有引進新冠肺炎疫苗的國家都進行VE評估。提供了在考慮此類評估時應具備的標準清單。
2.VE評估的目的是評估疫苗的實際性能,解決臨床試驗證據的差距(包括亞組的有效性、針對關注變種的有效性和保護期),為影響模型提供輸入,并提供有條件批準產品有效性的授權后確認。
3.在大多數情況下,VE評估中最可行的結果是癥狀性疾病和嚴重疾病。死亡、感染和傳播的VE研究雖然對公共衛生具有重要意義,但通常需要有針對性的專門研究和更多的資源。

4.
建議在VE評估中使用實驗室確認的結果。此時,建議使用實時逆轉錄聚合酶鏈反應(rRT-PCR)對參與者進行實驗室檢測。標本應在發病后10天內采集。
5.建議不要使用自我報告的新冠肺炎疫苗作為唯一的來源,表明一個人是否接種疫苗,因為召回偏見和缺乏產品細節。初步分析應使用記錄在案的疫苗接種,二次分析可包括自我報告的疫苗接種。
6.盡管并非沒有潛在的偏差,建議陰性試驗設計作為評估L/MICs中VE的最有效和邏輯上可行的方法,其優點是病例和對照組之間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因為他們都在同一設施中尋求類似疾病的護理。其他可考慮的方法包括隊列研究、病例對照研究和篩查方法。
7.由于在現實環境中缺乏疫苗接種的隨機性,所有的觀察性研究設計都存在偏差,因為接種疫苗的人與未接種疫苗的人在疾病風險方面往往不同,與接種疫苗無關。
重要的偏倚包括以下幾點:醫療尋求或暴露風險的混淆,由于診斷錯誤導致的結果分類錯誤,先前的SARS-CoV-2感染,以及錯誤的減弱推斷。收集關鍵的協變量來控制分析中的混雜偏差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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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世界衛生組織(WHO):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效果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