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產稅?
房產稅是指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在房地產稅的范圍之內。
2、什么是房地產稅?
房地產稅是指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
3、房產稅和房地產稅的區別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房產稅作為財產稅,征稅對象是房產。房地產稅的征稅對象既包括了房產也還包括了房產占用的土地。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之間的關系

4、我國和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稅種
(1)土地增值稅:起征時間1994年。
設立目的和納稅主體:對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征收的稅種;出售或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人。
稅額標準: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減去規定的扣除項目,稅率按照四級超率累進計算。
(2)耕地占用稅:起征時間1987年。
設立目的和納稅主體:對占用耕地征收的稅種;占用國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所有企業、單位和個人。
稅額標準:根據不同地區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實行有地區差別的幅度稅率。
(3)城市房地產稅:起征時間1951年。
設立目的和納稅主體:調節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人的財產收入;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港澳臺和華僑興辦企業,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房地產的產權所有人和承典人。
稅額標準:按照房產價值,適用稅率1.2%;按照房租收入,適用稅率18%。
(4)契稅:起征時間2004年。
設立目的和納稅主體:團隊、房屋權屬轉移時,向承受者征收的稅種。
稅額標準:根據成交價格,實行3%到5%的幅度比例稅率,省級政府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5)房產稅:起征時間1986年。
設立目的和納稅主體:調節國內企業和個人的財產收入;房屋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和使用人。
稅額標準: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 30%后的余值,按照1.2%稅率計算;以出租房產的租金收入,按照12%的稅率計算。
(6)城鎮土地使用稅:起征時間1988年。
設立目的和納稅主體:促進合理使用城鎮土地,適當調節城鎮土地級差收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內使用土地的各類國內企業、單位和個人。
稅額標準: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實行等級幅度稅額標準。
目前我國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稅種介紹

文章數據來源:《一文看懂房地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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