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股權激勵
股東和管理層的利益分離,使得對公司的經營目標產生分歧,股權激勵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矛盾產生的。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用公司股票為媒介,對符合其考核條件的高管給予的長期獎勵。激勵對象擁有股票可以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可以與股東共擔風險,使股東和管理層利益一致化。以這種方式,使得公司經營者與股東之間減少信息不對稱,擁有同一長期目標形成利益共同體,進而降低公司代理成本,促進公司的正向發展。
中國證監會在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第二條中對股權激勵做出了如下定義:“本辦法所指的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將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標的,對公司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以為應該激勵的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2 股權激勵的四種模式
(1)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指授予高管在約定期間用固定價格買入商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這種權利只能在未來行使,高管可以買入股權,在約定期內如果股票的公允價值持續走高,高管可以行使這種權利,獲取的收益就是約定價格與公允價格間的差額,如果股票的公允價格走低,那么高管可以不行權,不用承擔風險。
(2)限制性股票
企業將股票以低于市價的價格出售或贈與管理層,管理層立即可以獲得股票,并且擁有分紅、投票等權利。這些股票只有在管理層達到設定的行權條件之后才可以轉讓和出售,以賺取差價獲利。若沒有完成設置的解鎖要求,公司可以采用回購的方式買回股票。
(3)股票增值權
高管根據股票價格的增值情況獲得現金或公司的股票,不需要高管出資,沒有資金壓力。經營者沒有實際的股份、投票權等股東權益。經營者只能取得約定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額。
(4)業績股票
公司通過設定績效目標來考核激勵對象。只要激勵對象完成行權條件,就會得到一定數量的股份或基金。如果他不能達到這個目標,對激勵對象的獎勵就會終止。
除了上述四種模式之外,還有其他模式,如下表所示

3 股權激勵四種模式的優缺點及適用情況
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都無需激勵對象支付大量現金,激勵對象擔風險小且激勵時效較長,員工大多偏好這三種激勵模式。業績股票使激勵對象擁有與普通股東同樣的增值權益和表決權,這樣不利股東權利的集中,所以站在股東的立場上,不傾向于選擇這種激勵模式。同時在股票增值權的方案下,資本市場的弱有效性使股價與激勵對象業績的關聯性減弱,企業也需要承擔較大的資金壓力。所以,多數企業選擇限制性股票和期權。

由于股票期權存在激勵對象放棄行權的可能性,而且激勵對象有限,所以股票期權的成本相對于限制性股票較低。雖然限制性股票成本較高但激勵范圍卻較廣,激勵力度也較大,帶動公司業績提升的可能性也較高。初創期的企業更適合選擇股票期權,以獎勵現有人才為重點。當企業發展日趨成熟,經營業績基本穩定的情況下,更適合采用成本偏高,約束力較強的限制性股票。企業應根據不同的成長時期、激勵目的、員工偏好等來選擇激勵模式,更有助于激勵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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