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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注協會更多動態加入協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中國上市公司協會 編寫2024 年 9 月本報告版權屬于中國上市公司協會,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本報告文字或觀點的,請注明來源。違反上述聲明者,本協會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2024 年 4 月 12 日,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共 6 章 63 條,明確了可持續發展報告信息披露框架,從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三個方面設置 21 個具體議題。根據指引,報告期內持續被納入上證 180、科創 50、深證 100、創業板指數的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在 2026 年 4
2、 月 30 日前發布按照指引規定編制的 2025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指引的發布有利于規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促進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可比性和一致性提升。為幫助上市公司更好理解與適用指引,提升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水平,增強可持續發展相關工作能力,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組織開展 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 編寫工作,旨在為上市公司提供應用 指引的實操手冊。本指南以指引為基礎,重點解讀可持續發展報告整體及各個議題項下的具體披露要求,同時介紹境外主流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的相關內容,并提供優秀披露案例,供上市公司相關工作參考。本指南一共包括六章,第一章系
3、統介紹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流程,包括報告編制流程要點、可持續發展報告整體結構等內容。第二章聚焦重要性議題,詳細展示重要性議題的定義、分析方法以及披露要求。第三章到第五章結合指引設置的環境、社會以及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議題,拆解指引具體披露要求,相應展示披露案例,促進上市公司互學互鑒。第六章介紹了可持續發展報告鑒證、ESG 評級與 ESG 投資等內容,幫助上市公司進一步了解可持續發展報告及相關工作成果的應用。后續,隨著監管規則的不斷完善及上市公司實踐的不斷豐富,本指南的內容也將持續完善和更新補充。推動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工作水平和披露能力提升,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監管機構、上市公司、自律組織、市場機
4、構等各方主體共同發揮合力。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將繼續以“服務、自律、規范、提高”為基本職責,搭建平臺、整合資源、充分交流、凝聚共識,促進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前 言版權聲明第一章 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流程 01第一節 報告編寫流程要點 01第二節 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 14第三節 報告編制說明 27第四節 編制ESG 數據表 40第二章 重要性議題識別與披露 49第一節 什么是議題的重要性 49第二節 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 57第三節 利益相關方溝通 76第四節 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 89第五節 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議題庫 11
5、0第三章 環境議題披露 117第一節 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 117第二節 環境(E):污染物排放 167第三節 環境(E):廢棄物處理 182第四節 環境(E):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195第五節 環境(E):環境合規管理 216第六節 環境(E):能源利用 225第七節 環境(E):水資源利用 236第八節 環境(E):循環經濟 246目錄01第四章 社會議題披露 258第一節 社會(S):鄉村振興 258第二節 社會(S):社會貢獻 268第三節 社會(S):創新驅動 279第四節 社會(S):科技倫理 288第五節 社會(S):供應鏈安全 297第六節 社會(S):平等對待中小企
6、業 311第七節 社會(S):產品和服務安全與質量 316第八節 社會(S):數據安全與客戶隱私保護 330第九節 社會(S):員工 341第五章 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議題披露 358第一節 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G):盡職調查 358第二節 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G):反商業賄賂及反貪污 362第三節 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G):反不正當競爭 375第六章 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應用 381第一節 企業可持續發展管理行動模型 381第二節 可持續發展報告的鑒證與審驗 384第三節 可持續發展報告與 ESG 評級提升 396第四節 可持續發展報告與投資者關系管理 418附錄 ESG 數據表(依據 指引
7、 編制)430第一章 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流程第一節 報告編寫流程要點一、什么是可持續發展報告相較于社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ESG 報告關注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個維度的重要性議題,對量化披露的要求更高,同時更強調信息的系統性和全面性。報告內容包含公司總體的可持續發展治理架構,以及自上而下的戰略和目標設定等。社會責任報告與可持續發展/ESG 報告的主要差異對比如下。表 1-1 社會責任報告與可持續發展/ESG 報告對比差異點社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ESG 報告報告目的關注企業如何回饋社會、改善社會福利,展示企業在這些領域的具體行動和成果。側重于企業的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如環境保
8、護、員工權益、反腐敗等方面的信息。使用場景面向政府、消費者、員工和社區居民等。通過展示企業的社會責任行動,有利于增強企業形象和聲譽。主要面向投資者、供應商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通過報告評估企業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做出相關決策。披露形式定性披露為主;披露內容(定性、定量、主體范圍)彈性空間較大。對量化披露的要求更高;報告主體和報告期間要求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披露體系性單點、零散式披露為主。強調系統性,體現公司總體的可持續發展架構及戰略等。滬深北證券交易所 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 指引)明確了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披露框架、披露主體和披露時間等要點。報告編寫流程要點010203上市公司可
9、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二、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流程根據 指引,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地反映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不得進行選擇性披露,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相沖突,不得誤導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方。規范的報告編制流程是保證可持續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手段。通常情況下,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編制流程可以分為信息收集、報告撰寫、報告審議、報告披露與溝通四個階段。表 1-2 指引內容要點表 1-3 指引“應對氣候變化”議題定性與定量披露項示例披露框架披露主體披露時間共 6 章 63 條。明確了可持續發展報告信息披露框架,從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三個方面設置21 個具體議題。報 告 期 內 持
10、 續 被 納 入 上 證180、科創 50、深證 100、創業板指數的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按照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沙掷m發展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 4 個月內按照指引編制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披露,且披露時間應當不早于年度報告,報告主體和報告期間應當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定性披露定量披露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溫室氣體減排實踐的相關信息,包括參與各項減排機制的情況、減排目標、減排措施(如管理措施、資金投入、技術開發等)及其成效等。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溫室氣體范圍 1 排放量、范圍 2 排放量。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披露溫室氣體范圍 3 排放量。指引還強調
11、定性與定量披露相結合,以保障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全面性、準確性、有效性。以“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為例,指引要求披露溫室氣體減排措施(定性指標)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定量指標),減排措施相關信息能夠幫助預測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變化趨勢,溫室氣體排放量的降低能夠輔助說明減排措施的有效性。兩類信息同時披露,能夠更好地為報告使用者提供參考。報告編寫流程要點表 1-4 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流程收集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及信息撰寫可持續發展報告董事會審議可持續發展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與溝通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階段四時間產出物(供參考)工作內容全年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及信息統計表 建立標準化數據及信息收集體系。定期匯總分析定量數
12、據,形成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及信息統計表。如重要數據的定義、口徑和數值產生較大變動,應進行說明。收集整理定性信息,如可持續相關戰略、影響、風險機遇、指標目標、具體舉措、工作成效等。10 月 次 年 3 月(根據報告披露時間倒推)重要性議題表訪談提綱及紀要信息采集表標準對標索引表第 1 步:確定人員。組建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小組。第 2 步:搭建框架。確定報告編制依據、組織邊界。分析重要性議題并搭建報告框架。重要性議題分析與調整可提前至年中完成。第 3 步:收集信息。通過訪談、文字素材收集等,進一步補充完善信息。第 4 步:撰寫內容。撰寫報告文字內容。制作報告標準對標索引表等。報告披露日之前可持續發
13、展報告審議稿及相關審議材料 制作可持續發展報告董事會匯報材料。召開董事會相關會議,審議可持續發展報告。報告披露日及以后可持續發展報告配套傳播物收集反饋意見:日常收集投資者等利益相關方的反饋意見,提出改善建議,持續改進相關工作。傳播與宣傳:可持續發展報告設計美化(可選)。在報告掛網后,制作長圖文、新聞稿等配套傳播物、更新官網可持續發展專欄(可選)??沙掷m發展相關數據及信息統計表包括指標、單位、年度數據、統計口徑、計算公式、參數等。040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三、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一)組建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小組組建公司層面的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小組,能夠有效整合各方資源,系統高效地推進報
14、告編制工作。編制小組可結合公司實際,由董事會辦公室、證券部牽頭統籌,人力資源部、EHS 部門、產品質量部、客戶服務部、采購部、企宣部、戰略規劃部等相關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參與信息收集、報告數據和內容確認等具體工作。對于規模較大的集團公司,可安排事業部或子公司聯絡員對接。此外,報告編制小組可引入外部咨詢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也有部分公司聘請第三方報告鑒證機構,形成“公司編制、咨詢機構技術支持、第三方機構鑒證監督”的工作模式。上市公司還可指定專職部門或至少 1 名專職人員,負責公司可持續相關管理、數據統計與分析、投資者及研究機構溝通等方面的能力構建??沙掷m發展相關工作需要上市公司不斷提升自身能力建設
15、,同時結合發展階段及內外部環境,將可持續發展議題和管理手段融入自身實踐。表 1-5 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小組構成及主要職責構成主要職責牽頭部門(董事會辦公室/證券部等)制定利益相關方參與計劃,組織利益相關方溝通活動。牽頭識別、評估重要性議題。協調相關部門或子公司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將可持續發展報告提交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審閱并發布。公司主要職能及業務部門 參與利益相關方溝通、重要性議題識別等工作。參與文字及數據材料收集。參與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校驗等。分支機構 設置聯絡員負責信息收集、報送,以及核對文稿準確性等。咨詢機構 基于信息披露監管要求、評級等專業視角,協助公司確定披露標準及議題指標,開展管
16、理層培訓、信息披露診斷、專項管理提升、數據分析與目標設置以及開發管理工具等工作。報告編寫流程要點(二)確定報告編制依據、組織邊界在報告編制依據選擇上,上市公司可按照“1+N”的原則選取,“1”即所在上市地的監管要求,“N”則為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或 ESG 評級標準等,若為兩地上市 A+H 的公司則是“2+N”。為避免降低披露質量,如無特定需求,建議無需對標過多標準。對于報告的組織邊界,根據指引第四條規定,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報告主體應當與公司年度報告保持一致。(三)分析可持續發展重要性議題重要性議題的評估結果決定了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內容,也是搭建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的基礎。(四)搭建報告框架在可持
17、續發展報告框架搭建過程中,公司可根據自身特征、可持續發展理念、利益相關方關切重點等設定可持續發展報告大綱,較為常見的報告框架包括:以公司識別的重要性議題作為主要章節的報告框架?;?ESG 三大維度,將報告分為可持續相關治理、環境、社會等篇章的報告框架。各章節以回應股東及投資者、客戶、員工、供應商和社區等利益相關方關切為主線的報告框架。詳見本書第一章第三節 報告編制說明。詳見本書第二章 重要性議題識別與披露。060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標題:中國石化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案例案例來源:中國石化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內容:案例點評:中國石化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主體
18、部分分為六個章節,包括:公司治理、筑牢安全防線、應對氣候變化、尊重人權和人力資源管理、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分別對應了公司可持續發展重要性議題,并在二級標題列示該章節下的細分議題。報告編寫流程要點案例標題:洛陽鉬業 ESG 報告框架案例案例標題:寶鋼股份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案例案例來源:洛陽鉬業 2023 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案例來源:寶鋼股份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4-5披露內容:披露內容:案例點評:案例點評:寶鋼股份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將報告分為管治篇、環境篇、社會篇三大板塊,闡述了公司在 ESG 三個方面的管理實踐及成果,報告結構清晰明了。080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
19、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編寫流程要點(五)訪談及文字信息采集為保證完整、系統地采集可持續相關信息,公司可進行兩輪信息采集,其中:第一輪形式建議為現場/電話訪談,采集內容包括公司年度可持續發展管理重點,影響、風險與機遇分析討論等;第二輪形式建議為資料清單采集或問卷調查,采集內容包括公司管理方針、案例信息、圖片等。在訪談階段,建議公司注意以下要點:訪談內容:主要圍繞重要性議題展開,旨在了解公司年度可持續發展領域重點行動及成果、目標制定及達成情況、下年度工作計劃等。同時,訪談人員應掌握可持續相關數據變動趨勢,并與主管部門重點溝通數據的變動情況。訪談對象:建議覆蓋重要性議題相關的部門,如人力、EHS、采購等
20、部門;對于重要的業務單元,特別是主要的生產基地,可以對該業務單元的人力及 EHS等部門進行重點訪談。建議參訪人員為部門負責人或資深員工。訪談后信息采集:根據訪談結果制定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較訪談提綱更為聚焦和明確,一般為訪談中提及的與可持續發展工作相關的管理方針、工作總結、新聞稿鏈接、圖片等,需要各部門提供的聯系相關部門;在相關部門填寫、反饋完畢后,對提供的資料再進行梳理。(六)撰寫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正文主要是對重要性議題的分析說明。根據 指引 要求,上市公司應結合自身對可持續發展議題的重要性分析結果進行披露,并構成報告的主體章節。(七)制作對標索引表指引 鼓勵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通過對
21、標索引表,展示報告議題體系、提供相關議題概況、指引報告使用者檢索相關信息等,提高披露的簡明性和友好度。對標索引表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對標標準的名稱、發布機構、發布年度或版本號等。對標標準的指標在報告中對應的章節或頁碼。上市公司使用了多個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的,可根據“符合”和“參考”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標準的不同,對于“符合”的標準制作對應的對標索引表?!耙罁笨沙掷m發展報告編制標準,一般為公司上市所在地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規則,該規則具備權威性或強制性,公司需要嚴格參照標準框架、逐條回應指標,并在報告附錄部分披露對標索引表?!皡⒖肌笨沙掷m發展報告編制標準,一般為非強制性,公司僅參照可持續發展標準的
22、框架邏輯、議題內容或部分指標即可。相關閱讀:第五十七條 本所鼓勵披露主體在 可持續發展報告 中采用指標索引的方式,展示報告議題體系、提供相關議題概況、指引報告使用者檢索相關信息等,提高披露的簡明性和友好度??沙掷m發展相關信息已在臨時報告或定期報告中披露的,披露主體在不影響信息披露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閱讀不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引用、索引的方法,對 可持續發展報告 中的相關信息進行適當簡化處理。指引案例標題:中國神華 ESG 報告指標索引表披露案例披露內容:附錄 II: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指標索引(部分)案例點評:該案例展示了公司 ESG 報告與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及 GR
23、I 標準的對應情況,清晰地展示出各指標在報告中對應的位置。101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編寫流程要點案例來源:中國神華 2023 年度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報告 P104、111附錄 III:GRI 內容索引(部分)案例標題:騰訊 ESG 報告指標索引表披露案例案例點評:該案例的索引表以高度整合的方式,展示了報告各章節對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TCFD、SASB 準則、GRI 標準、UNGC、SDGs 等標準的回應,簡潔清晰地展現了各章節的對標情況。披露內容:案例來源:騰訊 2023 年度 ESG 報告 P114-115121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四、可持續發展報
24、告披露與溝通(一)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披露方式根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依法披露的信息,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媒體發布,同時將其置備于上市公司住所、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報刊依法開辦的網站披露。根據 指引,可持續發展報告以獨立文件進行發布。應當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按照 指引規定披露或自愿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無需再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相關閱讀:第四條 披露主體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 4 個月內按照本指引編制 可持續發展報告,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披露,披露時間應當不早于年度報告。第六十條 根
25、據本所相關規定應當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按照本指引規定披露或自愿披露 可持續發展報告 的,無需再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指引第二十七條 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報告期間應當與其財務報表的報告期間保持一致。企業一般應當按公歷年度披露可持續信息,鼓勵企業在中期報告中進行簡化的可持續信息披露。在年度報告期末之后、可持續信息批準報出日之前,企業收到報告期末已經存在情況的信息,應當根據新的信息更新與該情況有關的披露;如果出現有關交易、事項和其他情況的信息,且可合理預期不披露這些信息將會影響信息使用者據此作出的決策,則企業應當披露這些信息。財政部 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報告編寫流程要點(二)
26、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披露時間根據 指引 要求,上市公司應在 4 月30 日之前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且不早于年報。(三)可持續發展報告發布后的溝通與管理提升可持續發展報告匯集了企業本年度的可持續性經營成果,建議上市公司在報告披露后,通過業績發布會、上市公司路演等方式介紹公司年度可持續工作進展,接受來自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問詢。同時,建議上市公司通過日常的反饋和溝通,了解利益相關方對于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與期望,提出可持續相關工作的完善建議并持續改進。此外,可持續發展報告也是上市公司與 ESG 評級機構溝通的重要內容,公司可結合可持續發展報告等公開信息,及時向 ESG 評級機構反饋最新的可持續管
27、理成果與進展,改善 ESG 評級表現。(四)關于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美化設計(可選)可持續發展報告一般只需要排版整齊簡潔即可,上市公司也可根據報告的品牌傳播需求進行美化設計。需要注意的是,報告的美化設計應便于投資者、研究機構等快速地提取關鍵信息。同時,報告的內容和形式應適應 AI 抓取和分析技術,建議最終的發布稿采取可讀取的 PDF 文件,減少圖片樣式。(五)制作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傳播物(可選)可持續發展報告也可用于多種傳播場景。傳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摘要版報告、微信長圖文、短視頻、專題文章等??沙掷m發展報告時間可以晚于年報,但不遲于 4月30 日。相關傳播物可在報告披露掛網后再進行配套傳播。1415
28、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第二節 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一、上市公司如何使用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編制報告全球范圍內,越來越多證券交易所公開承諾,將推動證券發行人提升可持續績效。截至 2023 年,已有超 60 家交易所發布或承諾制定可持續信息披露要求。同時,其他各類主體也陸續發布了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對上市公司而言,應當首先選取上市所在地的證券交易所規則,作為公司實質性議題篩選及報告編制的基礎。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以及香港交易所信息披露規則是中資企業在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過程中主要依據的交易所規則。此外,上市公司在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過程中,
29、在滿足上市地監管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兼容全球主流標準,以回應投資者等利益相關方的關切,即按照“1+N”的原則使用可持續發展信披標準。其中“1”即上市地的 指引,“N”可以是境外或國際披露標準、行業標準、評級要求等由各利益相關方提出的要求(若為兩地上市 A+H的公司則是“2+N”)。上市公司可基于利益相關方的具體要求,判斷需依據或參考的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以 A 股上市公司為例,首先應依據滬深北證券交易所 指引,逐條對標 指引要求;其次可回應投資者關注,參考國際主流披露標準或 ESG 評級的實質性議題和指標,將其融入可持續發展報告,提升資本市場評級表現;再次是回應客戶要求,滿足客戶對供應鏈企業的
30、 ESG 審核要求。如果任何一個利益相關方其重要性提升,則相應提升對標準應用的等級。同時,上市公司可以參考相關標準構建本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披露指標手冊,便于操作和實施。二、證券交易所規則(一)A 股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近年來,境內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要求持續提升。2024年 4 月12 日,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正式發布 指引,指導 A 股上市公司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或 ESG 報告,并對報告框架、內容提出具體要求??沙掷m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表 1-6 指引主要內容章節主要內容第一章:總則說明指引制定依據、目標、披露要求、披露規范等。第二章: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
31、架框架總體遵循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方面的核心內容。第三章:環境信息披露包括應對氣候變化、污染物排放、廢棄物處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合規管理、能源利用、水資源利用、循環經濟等8個議題。第四章:社會信息披露包括鄉村振興、社會貢獻、創新驅動、科技倫理、供應鏈安全、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安全與質量、數據安全與客戶隱私保護、員工等 9 個議題。第五章: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信息披露包括盡職調查、利益相關方溝通、反商業賄賂及反貪污、反不正當競爭等 4 個議題。第六章:附則和釋義說明指引實施時間表、指標索引要求和報告鑒證(審驗)要求。附表本指引議題索引表(二)上交所
32、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自 2008 年發布 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暨發布 的通知 以來,上交所陸續發布了一系列可持續發展報告相關的規范指引。2022 年 1 月,上交所要求科創 50 指數成分股公司、上證公司治理板塊樣本公司、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及金融類公司在披露年報的同時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或 ESG 報告。在 2024 年 4月發布的 指引 中,上交所要求上證 180 指數、科創 50 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或 ESG 報告。161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相關閱讀:上交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規定相關文件主要內容關于做好科創板上市公司2021 年年度報
33、告披露工作的通知(2022 年 1 月)披露對象:科創 50 指數成分公司應當在本次年報披露的同時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已披露 ESG 報告的,可免于單獨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披露要點:助力“雙碳”目標、促進可持續發展行動的情況。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 規范運作(2023 年 12 月修訂)披露對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上證公司治理板塊”樣本公司、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及金融類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披露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披露要點:每股社會貢獻值;關于職工保護、環境污染、商品質量、社區關系等方面的社會責任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等。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34、4 號 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2024年 4 月)披露對象:上證 180 指數、科創 50 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按照要求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發布 2025 年度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或 ESG 報告,同時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按照本指引規定披露或自愿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無需再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披露要點:雙重重要性下的 21個議題。(三)深交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深交所 2006 年發布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指引,提出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報告,隨后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1 號信息披露工作評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
35、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文件中進一步對上市公司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做出規范。2024 年 4 月發布的指引中,深交所要求深證 100 指數、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或 ESG 報告??沙掷m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四)北交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北京證券交易所在 2024 年 4 月發布的 指引 中明確,上市公司可自愿按照該指引及北交所相關規定披露可持續發展或 ESG 報告。(五)港交所 ESG 信息披露要求香港交易所于 2012 年首次發布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2015 年,港交所首次修訂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將環境范疇的一般披露和關鍵
36、績效指標,以及社會范疇的一般披露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2019 年,港交所對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進行第二次修訂,將社會范疇的關鍵績效指標披露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同時強化了管治架構、匯報原則、匯報范圍的要求。2021 年,港交所發布 氣候信息披露指引,促進公司按照 TCFD 框架進行披露。2024 年 4 月,港交所發布的 優化環境、社會及管治框架下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咨詢總結 中,明確原 主板上市規則 及 GEM 上市規則附錄的 環境、社會相關閱讀:深交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規定相關文件主要內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3 年 12
37、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3年 12 月修訂)披露對象:“深證 100”樣本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披露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披露要點:關于職工保護、環境污染、商品質量、社區關系等方面的社會責任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等。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7 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2024 年4 月)披露對象:深證 100 指數、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按照要求在 2026 年 4 月30 日前發布 2025 年度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或 ESG 報告,同時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按照本指引規定
38、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無需再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披露要點:雙重重要性下的 21個議題。181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相關閱讀:香港交易所 ESG 信息披露規定相關文件主要內容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2024 年)披露對象: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披露要點:管治架構、匯報原則、匯報范圍等內容強制披露。C 部分的 3 個環境范疇議題以及 8 個社會范疇議題按“不遵守就解釋”的原則披露。溫室氣體排放范圍 1 和范圍 2 強制披露。對于范圍 1和范圍 2 溫室氣體排放以外的新氣候規定披露要求,大型股發行人在 2025 年 1 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財政年度按“不遵守就解釋”原則披露,在 2026 年 1
39、 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財政年度強制披露;除大型股發行人之外的主板發行人按“不遵守就解釋”原則披露;GEM 發行人自愿披露。及管治報告指引 將于 2025 年 1 月1日更名為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強制要求。(六)全球其他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自 2009 年聯合國可持續證券交易所倡議(SSE)發起以來,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紛紛成為倡議合作伙伴,共同承諾推動可持續發展。截至 2023 年,納斯達克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全球主要交易所均已出臺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推動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詳見本節附錄“部分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
40、露要求”)。詳見本節附錄“部分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聯合國可持續證券交易所倡議(UN SSE)發起于 2009 年,由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組織(UNEP FI)及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UN PRI)共同負責。倡議的宗旨在于增強交易所同業間的交流和相互學習,增進交易所與各類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流合作,推廣交易所在支持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最佳實踐??沙掷m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三、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相關標準(一)ISSB 準則2021 年 11 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在聯合國氣候變
41、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6)上宣布成立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旨在制定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的全球基準,響應全球投資者關于氣候和其他可持續發展事項的信息需求。ISSB 準則整合了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國際綜合報告理事會(IIRC)、氣候披露標準委員會(CDSB)等一系列機構制定的標準或框架,同時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達成合作協議。2023 年 6 月,ISSB 正式發布了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 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 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
42、。IFRS S1 對可持續發展相關的財務信息披露做了一般性的規范,包括目標、范圍、概念基礎、核心內容、一般要求、判斷不確定性和差錯、附錄合計七個部分。IFRS S2 聚焦在氣候變化議題,目標是要求主體披露應對氣候變化相關信息。(二)GRI 標準GRI 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標準)首版標準于 2000 年發布,是當前在全球使用最為廣泛的 ESG 報告標準之一。最新的GRI標準(2021版)于2023年1月正式生效,以雙重重要性原則為基礎,具體包括通用標準、行業標準和議題標準三個系列。通用標準包括使用 GRI 標準的要求和原則、關于報告組織的披露項等。議題標準包括 32 個具體議題,包含 7
43、個經濟類議題、8個環境類議題和17個社會類議題,每個議題標準均包含了披露項、報告要求、指南和報告建議。行業標準為特定行業提供可能涉及的重要性議題信息,目前已發布石油和天然氣(GRI 11)、煤炭行業(GRI 12)、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GRI 13)、采礦業(GRI 14)等四個行業標準。(三)歐盟 ESRS 標準早在 2014 年 10 月,歐盟就通過了首份將 ESG 列入法規條例的文件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要求員工超過 500 人的大型公共利益主體自 2018 年起編制以可持續發展事項為核心的非財務報告。2022 年 11 月,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通過,取代 NFRD
44、 成為歐盟 ESG 信息披露的核心法規,202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并大幅擴大了履行報告義務的主體范圍。CSRD 要求企業統一依據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ESRS)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2023 年 7 月,歐盟通過了首批 12 份 ESRS 文件,包括 2 個一般要求和 10 個特定主題要求。表 1-7 ESRS 準則體系準則 類別 主要內容ESRS 1 一般要求通用準則 根據 CSRD 概念性要求提供通用指南。ESRS 2 一般披露通用準則 規定編制基礎,基于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四個領域做出了一般披露要求。ESRS 主題準則(10 個)主題準則 在 ESR
45、S 2 基礎上做出額外的治理,戰略以及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披露要求,同時提出主題特定的指標和目標披露要求。(四)ESG 評級相關披露要求隨著資本市場對 ESG 的關注日益增加,ESG 評級逐步成為投資機構參考的重要因素。ESG 評級機構會根據自身對 ESG 的理解,設計指標體系和評估方法,并通過抓取公開數據或向企業發放問卷的形式采集相關信息和數據,最終得出企業的ESG 評級。目前全球有超過 600 家 ESG 及可持續發展評級及排名服務機構,其中包括指數提供商、數據服務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建議上市公司關注與資本市場高度相關,或與公司主營業務緊密關聯的 ESG 評級,并參考相關評級指標,針對性
46、地提升 ESG信息披露質量??沙掷m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表 1-8 部分 ESG 評級機構(五)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除了上述列出的標準外,可持續信息披露領域還有很多全球和區域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等。如果上市公司希望將可持續發展報告用于特定用途,則可以根據使用場景選擇標準。下表中列出部分標準供參考。機構類型ESG 評級機構名稱境外機構指數提供商MSCI ESG 評級S&P Global ESG 評級富時羅素 ESG 評級其他專業機構EcoVadis 評級CDP 評級晨星 Sustainalytics 評級境內機構指數提供商華證指數 ESG 評級中證指數 ESG 評級恒生指數 ES
47、G 評級其他專業機構商道融綠 ESG 評級中誠信綠金 ESG 評級萬得 ESG 評級表 1-9 部分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文件名稱發布機構及更新年份綜合類標準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2023GRI 通用準則 2021(GRI Universal Standards 2021)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GSSB,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
48、SO 26000社會責任指南國際標準化組織(ISO,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2010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聯合國,2015222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文件名稱發布機構及更新年份專項類標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氣候信息披露新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2024區域類標準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ESRS)歐盟委員會,2023行業類標準PSCI 負責任供應鏈管理原則(The PSCI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 Ma
49、nagement)全球制藥工業供應鏈協會(PSCI,Pharmaceutical Supplier Chain Initiative),2023農業和糧食系統負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for Agriculture and Food Systems)世界糧食安全委員會(FAO,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2014可持續發展憲章(Sustainability Charter)世界鋼鐵協會(The World Steel Association),
50、2022特定用途標準亞洲開發銀行保障政策聲明(SPS,The Safeguard Policy Statement)亞洲開發銀行(ADB,Asian Development Bank),2009環境、健康與安全指南:通用指南(General EHS Guidelines)國際金融公司(IFC,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2007經合組織跨國企業準則(2011 版)(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2011)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11供應鏈 ESG 審核標準EcoVadis 問卷E
51、coVadis 評級CDP 問卷CDP 評級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附錄:部分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所時間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臺灣證券交易所2015發布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食品、化工、金融保險業者,餐飲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 50%以上者,以及股本達新臺幣五十億元以上者編制中文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2016發布上市上柜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了上市上柜公司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要點,并鼓勵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取得第三方認證。20212021 年 1 月發布規定,要求部分企業依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制定的GRI 準則發布企業社會責任披露。
52、2021臺交所和證券柜臺買賣中心分別發布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及上柜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強制要求部分上市柜公司發表 ESG 報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2009聯邦證券法要求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必須向 SEC 呈交載有多項環境事宜數據的年度報告(10-K 表格),例如環境監控的開支及有待裁決的環境訴訟。2010就氣候變化披露刊發詮釋指引,要求公司在 10-K 表格中披露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業務風險信息。20222022 年 3 月 21 日,發布新的企業氣候信息披露提議,擬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氣候相關信息。20242024年3月6日,SEC宣布批準美國上市公司氣
53、候相關信息披露規則,要求公司在年度報告和注冊報表中提供有關其業務面臨的氣候風險、應對這些風險的計劃、惡劣天氣事件的財務影響以及在某些情況下其運營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信息。大型公司從 2025 財年開始披露相關信息,對定量信息披露給予 1 年過渡期,中型公司和小型公司順延一年。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2017發布ESG 報告指南,針對北歐及波羅的海板塊的上市公司,倡導披露 ESG 信息。2019發布ESG 報告指南 2.0(ESG Reporting Guide 2.0:A support resource for companies),將披露主體擴展至所有上市公司和證券發行人,并在指南內容上融入 T
54、CFD 氣候變化相關信息披露框架、GRI 標準、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等內容。242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交易所時間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2021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批準了納斯達克交易所提交的“董事會多元化提案”。在新規要求下,所有上市公司應任命至少兩位多元化董事,并每年披露有關董事會多元化的信息。紐約證券交易所2011DoddFrank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第 1502條在美國生效,要求公司報告其沖突礦產的使用情況。2021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最佳實踐,旨在幫助上市公司就公司特定ESG 問題向利益相關者報告和接觸。新加坡證券交易所
55、2011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2016宣布把可持續信息披露從自愿性質改為“不遵守就解釋”,上市公司從 2018 年開始每年至少需發布一次可持續發展報告。2021公布發行人根據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建議提供氣候相關披露的路線圖。2024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監管機構(SGX RegCo)計劃引入強制性氣候披露。從 2025 年開始,所有上市公司必須提交氣候信息披露,報告格式需符合 ISSB 準則,具體內容需包括范圍一、二溫室氣體排放量;從 2026 財年開始,所有上市公司需要提交范圍三溫室氣體排放量;從 2027 財年開始,所有上市公司需要對范
56、圍一、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提供外部保證。外部保證需要由注冊氣候審計師提供,并滿足 ACRA 的要求。倫敦證券交易所2006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需要披露溫室氣體排放量,人權和多樣性報告,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生效。2017發布ESG 報告指南,鼓勵上市公司發布 ESG 報告。2021發布氣候報告指南,為主要上市公司和 AIM 公司提供了一份整合氣候報告最佳實踐和實施 TCFD 建議的指南。多倫多證券交易所2011加拿大證券管理局發布 國家文件第43-101號:礦產項目披露標準,要求披露項目運營產生的環境、社會、社區影響。2014頒布環境與社會信息披露指南,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具有實
57、質性的環境與社會議題??沙掷m發展報告中如何應用披露規則及標準交易所時間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多倫多證券交易所2019加拿大證券管理局發布CSA 員工通告 51-358:氣候變化相關風險報告,深化并拓展CSA 員工通告 51-333:環境報告指引,提供了更多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披露說明。2020發布更新版ESG 披露入門,適用于多倫多證券交易所(TSX)和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TSXV)上市的發行人。泛歐證券交易所2014歐盟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首次系統地將 ESG 三要素列入法規條例,規定大型企業(員工人數超過 500 人)對外非財務信息披露內容要覆蓋 ESG 議題。2020發布上市公司
58、ESG 報告指南(Guidelines to Issuers for ESG Reporting)。2022公布新版 ESG 報告指南ESG Reporting Guide,修訂重點放在全球氣溫上升 1.5 C 軌跡上。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2013交 易 所 發 布 溝 通 可 持 續 發 展對 發 行 人 的 七 條 建 議(Communicating sustainability-Seven recommendations for issuers),鼓勵上市公司發布 ESG 報告。2017強制要求大型上市公司提供關于商業行為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的標準化、可衡量的信息。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2006
59、引進公司社會責任框架,并于 2007 年底要求上市企業必須披露其支持可持續商業的做法,并實行“不遵守就解釋”的原則。2015發布 可持續發展修正案,規定發行人在“不遵守就解釋”的基礎上,在年報中作出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并提供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作為指引。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2022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第 3 版)、可持續發展工具包(第3 版),詳細介紹了嵌入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案例,并就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指導。菲律賓證券證券交易所2019菲律賓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自 2019 年起采用“不披露就解釋”的方式報告自身的 ESG 績效,并于 2020 年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2627上市公司可持
60、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交易所時間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孟買證券交易所2018發 布ESG 披 露 指 南 文 件(Guidance Document on ESG Disclosures),同時要求市值最大的 500 家上市公司每季度填報商業責任報告。東京證券交易所2003日本政府開始持續更新環境會計指南,明確規定了環境信息披露的范圍、方式、內容等,并且對上市公司對其披露的信息違反企業行為規范的“遵守事項”的情況下,要求上市公司對報告書進行改善以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2018修訂日本公司治理準則,明確非財務信息應包含 ESG 信息,并鼓勵上市公司進行 ESG 信息披露。2020發布ESG
61、披露實用手冊,指導上市公司改善 ESG 信息披露。2021將日本公司治理準則中確立的公司治理基本原則納入其上市規則,促進有效的公司治理。巴西證券交易所2011發布可持續發展商業并提供指引,自 2012 年起在上市公司的評估表中列出企業是否定期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并實行“不遵守就解釋”的原則。2016修訂并更新為新價值企業可持續發展,要求將環境、社會等問題作為公司長期表現的考慮并提供指引。2017發布可持續發展:中介行業的商機,針對經紀公司、證券交易商和銀行,敦促他們將 ESG 標準整合到其流程、產品和客戶關系中,并支持他們發現與可持續發展議程相關的舉措。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2013發布King
62、 III 公司治理準則,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不采用就解釋”(apply or explain)的基礎上,發布綜合報告,全面闡述財務、社會及環境因素。2016發布King IV 公司治理準則,強調綜合思維,綜合報告和價值創造的重要性。2022發布 JSE可持續披露指南 及 JSE氣候披露指南,幫助公司更自信、更有意義地駕馭可持續發展思維和披露領域。第三節 報告編制說明一、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說明的內容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編制說明一般以單獨的章節來體現,位于報告開篇或者結尾,內容主要包括:報告的組織范圍 報告的時間范圍及發布周期 報告編制依據 報告數據說明 報告編制原則 報告發布與聯系方式實際編寫時
63、,上市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擴展或簡化編制說明,例如對于“報告的組織范圍”與年度財務報告完全一致時可以簡潔敘述,而與年度財務報告不一致時則建議作出說明。二、編制說明的要點說明指引、財政部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均對公司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納入的實體、報告期間、報告發布頻率、編制依據等進行了要求,以便投資者等利益相關方明確報告的邊界及定位。(一)報告的組織范圍本部分應說明報告覆蓋了公司哪些業務及運營主體??沙掷m發展報告的報告主體應與公司年報保持一致。若無法保持一致,建議說明與當年度年報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區別,即列示年報中哪些主體納入了可持續信息
64、披露范圍,或說明哪些主體不在披露范圍中,并解釋原因。報告編制說明282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編制說明相關閱讀:第四條 可持續發展報告 的報告主體和報告期間應當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指引第六條 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報告主體應當與財務報表的報告主體保持一致。報告主體為合并主體時,可持續信息披露所涵蓋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應當與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保持一致。財政部 基本準則 征求意見稿案例標題:寧德時代報告組織范圍披露案例披露內容:報告范圍本報告披露信息的范圍涵蓋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簡稱“寧德時代”或“公司”),與寧德時代(300750.SZ)合并財務報表范圍一致。本報告數
65、據覆蓋范圍參見“ESG 數據績效表”說明。公司秉持“準確性”和“可比性”原則,披露反映公司可持續發展管理成效的量化績效,并盡可能追溯歷史年份相應數據。各議題對應數據的具體覆蓋范圍如下圖所示。案例點評:寧德時代 2023 年度 ESG 報告范圍與合并財務報表一致。公司以表格和組織架構圖的形式,清晰呈現了公司 2021-2023 年連續三年的細項數據口徑變化。303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來源:寧德時代 2023 年度 ESG 報告 P107-108報告編制說明(二)報告的時間范圍指引對報告發布時間做了明確說明,即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 4 個月內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且披露時間不早于年報
66、??沙掷m發展報告的報告期間應當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相關閱讀:第四條 披露主體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 4 個月內按照本指引編制 可持續發展報告,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披露,披露時間應當不早于年度報告。指引第二十七條 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報告期間應當與其財務報表的報告期間保持一致。企業一般應當按公歷年度披露可持續信息,鼓勵企業在中期報告中進行簡化的可持續信息披露。財政部 基本準則 征求意見稿案例標題:中國石化報告時間范圍披露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中國石化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時間范圍和發布周期與年報一致,并說明數據范圍涵蓋中國石化及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此處也包括了“報告發布與聯系方式”
67、等信息。案例來源:中國石化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323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編制說明(三)報告編制依據報告編制依據是報告編寫的基礎。公司應結合上市所在地監管要求、投資者關注以及自身實際,說明使用的報告編制依據及依據程度。此外,公司還應注意對報告編制標準“依據(符合)”和“參照(參考)”的區別,兩種說法對標準的回應程度不同。表 1-10 對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的使用方式使用方式說明“依據(符合)”某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標準“依據”標準一般為公司上市所在地的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該規則具備權威性或強制性。例如,上交所上市公司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4 號可持續發
68、展報告(試行)(2024 年 4 月)、港交所上市公司依據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2024 年 4 月)等。公司需要嚴格參照標準框架、逐條回應指標。建議在報告附錄披露對標索引表?!皡⒖迹▍⒄眨蹦晨沙掷m發展報告編制標準公司可根據需要,“適度”參考某些報告編制標準的框架邏輯、議題設置或部分指標。例如,公司可參照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的行業議題,識別并披露公司的重要性議題。案例標題:中國石油報告編制依據披露案例案例點評:本部分詳細說明了公司遵循上交所、港交所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編制報告,同時參照 TCFD、油氣行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GRI 標準等,并對不同編制標準的回應方
69、式做了清晰說明。(四)報告數據說明公司可添加報告相關數據說明。如:ESG 數據說明:報告中的 ESG 數據及信息來自公司及其子公司實際運行的原始記錄;財務數據說明:本報告的財務數據以人民幣為單位。財務數據若與財務報告不一致之處,以財務報告為準。(五)報告編制原則報告編制原則是指每份報告依據標準中要求的披露原則,上市公司也可選擇在“報告編制說明”中公開聲明。指引中的條文體現了完整性等九項原則(見下表),上市公司可針對各項原則的回應符合度進行聲明,并說明其所在章節,以便于利益相關方識別重要信息。披露內容:案例來源:中國石油 2023 年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343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
70、編制說明表 1-11 指引的相關原則序號原則指引對應內容1時效性第一章第四條披露主體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 4 個月內按照本指引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披露,且披露時間應當不早于年度報告??沙掷m發展報告的報告主體和期間應當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2可持續發展背景第一章第五條披露主體應當結合自身所處行業和經營業務的特點等情況,在本指引設置的議題中識別每個議題3準確性第一章第六條披露主體披露的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地反映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不得進行選擇性披露,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相沖突。4平衡性5完整性6可比性第一章第六條(一)應采用公認的國際、國家、行業或地方標
71、準等規范要求的術語、單位和計量方法,且數據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當保持前后一致,便于對披露主體不同時期的量化數據和信息進行比較以及對不同披露主體的信息進行比較;(三)數據的測量與計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披露主體應當對相關數據進行追溯調整,并說明調整的情況與原因。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披露主體應當說明原因。7可驗證性8清晰性(二)涉及數據引用的,應當注明來源,涉及專業術語的,應當對其含義作出通俗解釋;9量化性披露主體應當提高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收集、核算與分析的信息化、數字化水平,增強所披露數據的可靠性與可比性,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質量。信息來源: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可持續信息披露指引系列對比分析報
72、告整理。相關閱讀:第六條 披露主體披露的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地反映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不得進行選擇性披露,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相沖突,不得誤導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應當采用國家、地方、行業或公認的國際標準等規范的術語、單位和計量方法,且數據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當保持前后一致,便于披露主體不同時期量化數據和信息的比較,以及不同披露主體之間信息的比較;(二)涉及數據引用的,應當注明來源,涉及專業術語的,應當對其含義作出通俗解釋;(三)數據的采集、測量與計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披露主體應當對相關數據進行追溯調整,并說明調整的情況與原因。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
73、的,披露主體應當說明原因。披露主體應當提高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收集、核算與分析的信息化、數字化水平,增強所披露數據的可靠性與可比性,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質量。第七條 因相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披露主體無法按照本指引個別條款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可能嚴重損害披露主體利益,或者確不適用相關條款、議題對其不具有財務重要性或影響重要性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披露內容或者采取替代措施,但應當充分說明原因。法律法規對披露主體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作出強制性披露要求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八條 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披露財務影響、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等需要估算的信息或預測性
74、信息的,應當基于合理的基本假設和前提,并對可能影響估算準確性或預測實現的重要因素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估算或預測性信息所依據的假設和前提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披露。指引第十四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靠性,能夠如實反映重要的可持續風險、機遇和影響,保證可持續信息完整、中立和準確。信息完整,要求企業披露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其可持續風險、機遇和影響363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編制說明所必需的信息。信息中立,要求企業在可持續信息披露時不帶偏見,不低估或者夸大信息,盡可能做到平衡反映積極和消極的方面。信息準確,要求企業采取充分的流程和內部控制以避免重要信息被省略、漏報或者模糊處理
75、。第十五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相關性,與信息使用者的決策相關,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評價或者預測。第十六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可以與企業不同時期提供的信息進行比較,以及與其他企業特別是同一行業企業或者從事相似經營活動、具有相似業務模式的企業提供的信息進行比較。第十七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驗證性,能夠通過該信息本身或者生成該信息的輸入值加以證實。第十八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理解性,內容清晰明了,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九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及時性,能夠及時滿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案例標題:中廣核技報告編
76、制原則披露案例案例點評:中廣核技在 ESG 報告開篇設立“報告編制說明”章節,闡述了報告范圍、報告期間、編制依據、數據說明、報告獲取方式等信息,歸納披露了重要性、準確性、平衡性、清晰性、量化及一致性、完整性、時效性、可驗證性 8 項 ESG 報告編制原則,并說明報告是如何回應 8 項原則。披露內容:案例來源:中廣核技 2023 年度 ESG 報告 P2(六)報告發布與聯系方式報告發布與聯系方式可包括發布渠道、聯系方式等內容。該部分信息也可以在報告的封底簡要呈現。報告發布渠道:公司官方網站、交易所網站、符合規定條件的媒體等。聯系方式:包括能回答報告或報告信息相關問題的聯系人,以便投資者等利益相關
77、方提出問題或建議。383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報告編制說明相關閱讀:第八條 依法披露的信息,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媒體發布,同時將其置備于上市公司住所、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報刊依法開辦的網站披露,定期報告、收購報告書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報刊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將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要求披
78、露的可持續信息作為獨立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企業應當在其官方網站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可持續發展報告。財政部 基本準則 征求意見稿案例標題:工商銀行報告發布形式及意見反饋表披露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工商銀行 2023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在報告結尾設立“說明”章節,提供了具體的報告獲取方式等信息,并提供 意見反饋表 供利益相關方反饋意見。案例來源:工商銀行 2023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P1、18404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第四節 編制ESG 數據表一、指引對 ESG 數據的要求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的收集與披露,是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的重點及難點。指引提出,上市公司應當提高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收集、核
79、算與分析的信息化和數字化水平,增強所披露數據的可靠性與可比性。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可持續發展數據管理體系。一方面,健全的數據管理體系可以促進上市公司更好地進行定量化披露,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另一方面,良好的可持續發展數據管理也可以幫助上市公司梳理、分析自身的可持續發展現狀、制定相關目標,對于公司管理潛在可持續風險、提高評級表現、實現企業精益管理有重要影響。上市公司披露 ESG 定量信息時,可以采用ESG 數據表的形式,定量地呈現相關信息。表 1-12 指引及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對 ESG 數據的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ESG 數據相關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應當采用國家、地方、行業或公認的國際標準等規范的術
80、語、單位和計量方法。數據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當保持前后一致,便于披露主體不同時期量化數據和信息的比較,以及不同披露主體之間信息的比較。涉及數據引用的,應當注明來源,涉及專業術語的,應當對其含義作出通俗解釋。數據的采集、測量與計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應當對相關數據進行追溯調整,并說明調整的情況與原因。應當提高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收集、核算與分析的信息化、數字化水平,增強所披露數據的可靠性與可比性,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質量。披露財務影響、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等需要估算的信息或預測性信息的,應當基于合理的基本假設和前提,并對可能影響估算準確性或預測實現的重要因素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指引第六條、第七條、第
81、八條)編制ESG 數據表制定組織及文件ESG 數據相關要求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編制可持續信息所使用的數據和假設應當考慮所適用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盡可能與其編制相關財務報表所使用的數據和假設保持一致。應當建立健全與可持續信息披露相關的數據收集、驗證、分析、利用和報告等系統。對可持續信息進行適當匯總和分解。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驗證性,能夠通過該信息本身或者生成該信息的輸入值加以證實。應當披露報告數值的最重大的不確定性。應當識別其披露的具有高度計量不確定性的數值,并披露不確定性的來源以及計量數值時運用的假設、近似值和判斷。應當通過重述前期可比數值的方式更正
82、重要的前期差錯。(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相關閱讀:第六條 披露主體披露的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地反映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不得進行選擇性披露,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相沖突,不得誤導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應當采用國家、地方、行業或公認的國際標準等規范的術語、單位和計量方法,且數據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當保持前后一致,便于披露主體不同時期量化數據和信息的比較,以及不同披露主體之間信息的比較;(二)涉及數據引用的,應當注明來源,涉及專業術語的,應當對其含義作出通俗解釋;(三)數據的采集、測量與計
83、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披露主體應當對相關數據進行追溯調整,并說明調整的情況與原因。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披露主體應當說明原因。披露主體應當提高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收集、核算與分析的信息化、數字化水平,增強所披露數據的可靠性與可比性,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質量。第七條 因相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披露424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編制ESG 數據表第七條 可持續信息與財務報表信息之間的關聯,包括可持續定量信息直接取自財務報表相關項目數值,或者取自財務報表相關項目數值的一部分或者合計數。企業編制可持續信息所使用的數據和假設應當考慮所適用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盡可能
84、與其編制相關財務報表所使用的數據和假設保持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應當披露重大差異的信息。以貨幣計量的可持續信息應當使用與其相關財務報表相一致的幣種。第八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與可持續信息披露相關的數據收集、驗證、分析、利用和報告等系統,完善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確??沙掷m信息披露的質量。第十二條 為確保重要信息不被模糊處理,企業應當明確區分其披露的重要可持續信息及其他信息,并考慮所有事實和情況,對可持續信息進行適當匯總和分解。企業不得因提供額外非重要信息而模糊處理重要信息,或者通過匯總不具有共同特征的重要信息而降低信息的可理解性。企業可以對可持續信息按不同維度進行分解。第十六條 企業披露的可
85、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可以與企業不同時期提供的信息進行比較,以及與其他企業特別是同一行業企業或者從事相似經營活動、具有相似業務模式的企業提供的信息進行比較。第十七條 企業披露的可持續信息應當具有可驗證性,能夠通過該信息本身或者生成該信息的輸入值加以證實。主體無法按照本指引個別條款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可能嚴重損害披露主體利益,或者確不適用相關條款、議題對其不具有財務重要性或影響重要性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披露內容或者采取替代措施,但應當充分說明原因。法律法規對披露主體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作出強制性披露要求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八條 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披露財務影響、溫室氣體減排目
86、標等需要估算的信息或預測性信息的,應當基于合理的基本假設和前提,并對可能影響估算準確性或預測實現的重要因素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估算或預測性信息所依據的假設和前提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披露。指引第三十條 企業應當披露編制可持續信息過程中作出的對所披露信息具有最重大影響的判斷。企業應當披露影響可持續信息披露中報告數值的最重大的不確定性。企業應當識別其披露的具有高度計量不確定性的數值,并披露這些數值計量不確定性的來源以及計量數值時運用的假設、近似值和判斷。第三十一條 除非不切實可行,企業應當通過重述前期可比數值的方式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財政部 基本準則 征求意見稿二、ESG 數據表披露要點及案例近
87、年來,可持續發展報告向著呈現公司的經營績效而非宣傳、適應 AI 抓取和分析數據而非人工閱讀的方向轉型,各項信息都趨向結構化、數量化。作為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組成部分,ESG 數據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作用日趨重要,能夠與報告中的定性信息起到互相佐證的作用。(一)ESG 數據表的內容和樣式ESG 數據是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的重點,建議上市公司 ESG 數據收集工作貫穿全年。ESG 數據表的位置一般在報告最后以單獨一章或附錄的形式體現,也有部分報告會在每一章節末尾放置 ESG 數據表,其內容主要包括:報告的組織范圍(ESG 數據表口徑說明);各年量化一致的數據(首次編寫可以 1 年);數據表的附注。部分報
88、告中還會額外摘錄年度優秀績效一頁內容放置于報告正文之前,或將三年數據作為柱狀圖融入正文中,這些都是可行的。需要注意的是,數據的計量單位以及相關計算公式應遵循所在地區的監管要求。444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編制ESG 數據表表 1-13 ESG 數據表示例定量披露項單位具體數據以下為ESG 數據表示例。完整示例詳見本書附錄:依據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編制的ESG 數據表。案例標題:龍源電力數據披露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龍源電力在附錄列示 ESG 相關績效,并披露近兩年的可比數據。案例來源:龍源電力 2023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P66-67(二)ESG 數據表的附注ESG 數據表的附注是對
89、數據的進一步說明,可以幫助報告使用者合理解讀相關數據。ESG 數據表的附注可包含以下內容:定義/依據:用以描述統計指標涉及的概念范圍,以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標準。例如,可在附注對危險廢棄物的范圍界定作出解釋,并說明依據的法律法規或標準。計算公式:用以說明需經計算的數據所選用的計算方法。例如計算能耗強度時,通??蛇x擇采用能源消耗量除以產量、收入、占地面積、人員數量等的比值,公司可在附注中列明具體采用哪種計算方法。參數:若計算型數據的計算涉及參數引用,應說明相關參數的來源。統計口徑:應當在報告編制說明中“報告的組織范圍”部分詳細描述ESG 數據的統計口徑。若ESG 數據表中有個別數據的統計范圍與報
90、告整體范圍不一致,應當單獨說明。數據變動原因:若數據較往年變動較大,應當說明變動原因。464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編制ESG 數據表披露內容:案例來源:中國移動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101案例標題:中國移動數據披露案例案例點評:中國移動將 ESG 績效報告作為單獨章節,說明相關指標的定義及口徑,并披露近三年數據和相關數據變動原因。三、對負面數據的簡述負面數據指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因自身管理不當所發生的負面事件相關數據,例如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而受到責令改正或處罰的事件數、因工傷而死亡的員工人數等。對于利益相關方來說,負面事件的發生頻率、影響程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的可
91、持續風險。指引中也明確提出,需要披露“報告期內因環境事件受到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重大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違規情形、處罰原因、處罰金額、對披露主體生產經營的影響以及公司的整改措施等”“報告期內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報告期內發生的商業賄賂及貪污事件的具體情況”等信息。當前時代下,各類信息傳播速度較快,利益相關方獲取的信息和輿情比較全面及時。建議企業發生可持續相關負面事件時,主動與利益相關方溝通,同時客觀披露相關負面數據,并在 ESG 數據表的附注或相關章節中說明事件具體情況,以及企業對相關事件的應對、后續管理改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以主動性贏得各方對企業信息披露質量和管理能力
92、的認可。案例標題:杭蕭鋼構負面數據披露案例披露內容:2021 年度,杭蕭鋼構子公司收到當地生態環境局出具的 1 份環境相關違規事件行政處罰決定書(蕪環罰字 2021 54 號)和 3 份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蕪環責改 2021 68 號、珠環違改字 2021 7224 號、珠環違改字 2021 7228 號)。目前,上述問題均已妥善處理完畢。公司于事發后第一時間和監管機構進行溝通,并對各管理崗位實施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加強內部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加強學習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定期組織開展環保知識培訓,提高公司員工的環保意識,積極配合環保部門的各項工作。案例點評:杭蕭
93、鋼構在 ESG 報告中披露環境保護方面的負面數據,并在環境相關章節說明負面事件的具體情況、公司應對及后續管理改善措施。484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來源:杭蕭鋼構 2021 年度 ESG 報告 P27、39第二章 重要性議題識別與披露第一節 什么是議題的重要性一、指引 對重要性議題的定義及要求指引提出判斷議題重要性的兩大維度,即財務重要性和影響重要性。具有財務重要性和/或影響重要性的議題,均可稱為“重要性議題”。表 2-1 指引關于相關議題是否存在重大影響的判斷依據重要性維度“重大影響”的說明財務重要性議題是否預期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對公司商業模式、業務運營、發展戰略、財務狀況、經
94、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產生重大影響。影響重要性企業在相應議題的表現是否會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重大影響。針對環境、社會及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三大維度,指引 設置包含 21 個可持續發展議題的列表,企業需識別這些議題是否存在財務重要性,以及在相應議題的表現是否存在影響重要性,并說明對議題重要性進行分析的過程。與此同時,企業還應當結合所處行業特點、行業發展階段、自身商業模式、所處價值鏈等情況,識別 指引 設置議題之外的其他具有財務重要性或者影響重要性的議題。相關閱讀:第五條 披露主體應當結合自身所處行業和經營業務的特點等情況,在本指引設置的議題中識別每個議題是否預期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對公
95、司商業模式、業務運營、發展戰略、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產生重大影響(以下簡稱財務重要性),以及企業在相應議題的表現是否會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重大什么是議題的重要性505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什么是議題的重要性影響(以下簡稱影響重要性),并說明對議題重要性進行分析的過程。披露主體經識別認為本指引設置的議題對于其既不具有財務重要性,也不具有影響重要性的,應當按照本指引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解釋說明。除本指引設置的議題外,披露主體還應當結合所處行業特點、行業發展階段、自身商業模式、所處價值鏈等情況,識別并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披露其他具有財務重要性或者影響重要性的議題。第五十九
96、條(五)重大影響:可持續發展議題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公司應當結合行業特點、自身情況,通過下列方式判斷相關影響是否重大:(1)可持續發展相關議題預期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內對披露主體商業模式、業務運營、發展戰略、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的影響的重大性,可以從影響發生的可能性以及財務影響的程度兩方面判斷;(2)披露主體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實際或潛在影響的重大性,可以從影響的規模(即影響的大小程度)、范圍(即影響的廣泛程度)和不可補救性(抵消或彌補傷害的難度)三方面判斷。指引二、“重要性”概念的發展及各規則及標準的要求不同標準和規則中對于議題“重要性”的表述略有區別。例
97、如,GRI 標準將體現企業對經濟、環境和人的重大影響的議題稱之為“實質性議題”(Material Topics),IFRS S1 和歐盟的 ESRS 中稱為“重要性”或“實質性”(Materiality)??傮w而言,“重要性”或“實質性”的概念體現的都是企業應當披露對于企業、投資者或其他利益相關方,以及環境和社會產生的實際或潛在重大影響的可持續信息。不同標準和規則對重要性的認定存在差異,無法簡單定義為是遵循了雙重重要性原則還是單一重要性原則。有的是從利益相關方的類型進行重要性判斷,認為某類利益相關方關注的可持續信息是重要的;有的是從重大影響作用的對象進行判斷,認為對企業具有財務重要性,或者對經
98、濟、社會和環境具有影響重要性的可持續信息是重要的。下表列示了 指引 及其他標準的重要性議題界定方式。若對于議題重要性同時關注“財務重要性”與“影響重要性”雙重視角,稱為雙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若僅關注其中一個視角,例如僅將可持續發展報告所披露的信息作用于投資者評估企業價值受可持續要素的影響,則為“財務重要性”,屬于單一重要性(Single Materiality)。表 2-2 不同規則及標準對“重要性/實質性議題”的定義制定組織及文件報告主要使用者重要性相關定義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利益相關方(包含投資者)定義:議題預期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對公司商業模式、業務運營、發
99、展戰略、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產生重大影響(財務重要性),以及企業在相應議題的表現會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重大影響(影響重要性)。(第五條)解讀:企業需同時關注財務重要性與影響重要性,即雙重重要性,并同時考慮財務影響和對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影響。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定義:在合理預期下,某項可持續信息的省略、錯報或者模糊處理會影響信息使用者據此作出決策的,該信息具有重要性。(第十條)企業應當結合具體適用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的要求,評估可持續風險和機遇是否對企業帶來重要的當期或者預期財務影響,以及企業活動是否對經濟、社會和環
100、境產生重要的影響。(第十一條)解讀:同時關注財務重要性與影響重要性,即雙重重要性,并給出相關定義。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利益相關方(包含投資者)定義:體現組織對經濟、環境和人的最重大影響的議題,為“實質性議題”。(GRI 3:實質性議題2021)解讀:通常被認為側重于影響重要性。GRI 認為,企業識別出其對經濟、環境和人存在重大影響的議題,既回應影響重要性,但也對企業識別和判斷財務重要性存在價值。尤其是部分對利益相關方存在重要影響的議題,從長期視角看,可能也會對企業造成財務影響。525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什么是議題的重要性制定組織及文件報告
101、主要使用者重要性相關定義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 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包括現有和潛在投資者、貸款人和其他債權人定義:主體應披露關于可合理預期會影響主體發展前景的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重要信息。對于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如果省略、錯報或掩蓋該信息,可合理預期會影響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基于這些報告作出的決策,該信息就是重要的。(Paragraphs 17-19,Paragraphs B13-B28)解讀:對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決策具有重要性。ISSB 明確提出,其目標是要求主體披露其關于可持
102、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信息,以幫助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作出與向主體提供資源相關的決策。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利益相關方(包含投資者)定義:當可持續性事項符合影響重要性或財務重要性的定義標準時,該事項即為“重大”事項。(ESRS 1 Paragraph 28)從影響的角度來看,當可持續事項牽涉到企業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內對人或環境產生實際或潛在、積極或消極影響時,則具有影響重要性。這些影響包括與企業自身運營和上下游價值鏈相關的因素,既包括通過其產品和服務所帶來的影響,也包括通過其業務關系所帶來的影響。而這些業務關系則指企業與上
103、下游價值鏈中其他參與方之間的聯系,并不僅限于直接合同關系。(ESRS 1 Paragraph 43)從財務角度來看,如果可持續性事項引發或合理預期會引發對企業的重大財務影響,則該事項具有財務重要性。當可持續事項所帶來的風險或機遇對企業的發展、財務狀況、財務表現、現金流量、融資能力以及短期、中期或長期資本成本產生顯著影響,或者可以合理地預計將產生顯著影響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ESRS 1 Paragraph 49)解讀:同時關注“影響重要性”與“財務重要性”即雙重重要性。雙重重要性概念來自于歐盟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以及后續的歐盟可持續報告指令(CSRD),并在 ESRS 中進一步明確和細
104、化了雙重重要性的應用。三、議題重要性的呈現方式(一)議題矩陣圖示法圖示法是較為常用的展現企業重要性議題識別結果的方式。GRI 標準與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現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都曾給出企業披露時可以參考的議題矩陣,并被許多上市公司參考采用。表 2-3 以圖示法展示重要性識別結果的標準及說明GRI 標準GRI 強調“實質性”原則。GRI 標準(2016)提出經典的實質性議題矩陣圖。其中,橫坐標是某議題(即圖中的圓點)對企業的影響大小,縱坐標是某議題對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大小。該矩陣圖可用以呈現議題重要性識別的結果,包括議題優先級排序以及所識別的實質性閾值。矩陣中,越靠右上角,議題重要
105、性程度越高。GRI 標準(2021)未保留矩陣圖,但 GRI 仍建議企業“提供可視化的優先級表,顯示所確定的初步議題清單和設定的報告閾值”。圖 2-1 GRI 實質性議題矩陣圖來源:GRI 標準(2016 版)545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什么是議題的重要性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現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2015 版)將“重要性”列為匯報原則之一。2019 年版本中重要性原則被進一步提升為“強制披露”。港交所于 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附錄一:工具庫 同步提出重要性矩陣。其中,橫坐標為“內部評估”。內部重要性的評估應由發行人的高級
106、管理人員及/或公司要員進行,評估 ESG 議題對企業業務的影響。外部重要性的評估應由利益相關方進行,評估 ESG 議題對利益相關方的影響。該重要性矩陣與 GRI 矩陣存在相似性,同樣是從對業務的影響以及對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兩個維度予以劃分。圖 2-2 香港交易所議題矩陣圖來源: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附錄一:工具庫(2019)(二)上市公司落實指引時如何運用議題矩陣指引要求企業識別并展示重要性議題,上市公司可參考上述的圖示法對重要性議題進行展示?;谥敢碾p重重要性視角,建議將財務重要性程度作為矩陣橫軸、影響重要性程度作為矩陣縱軸,清晰展示每個議題雙重重要性程度。假定各議題得分為 1-10
107、 之間取整,企業所設置的“重要性閾值”為大于 5?;诖?,若議題對公司財務重要性分值在 6-10 分,則屬于“具有財務重要性”,位于右上或右下區域;若議題對公司影響重要性分值在 6-10 分,則屬于“具有影響重要性”,位于右上或左上區域;其中,右上區域的議題同時具有財務重要性與影響重要性。某些議題對公司財務的重要性分值小于等于 5,且對公司影響重要性分值小于等于 5,雖然可能存在一定影響(例如,分值為 2-5 分),但由于分值低于企業“重要性閾值”,可定義為“不具有重要性”,落入左下區域。圖 2-3 議題矩陣圖示法-1565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企業也可以嘗試采用九宮格圖模式,以橫、
108、縱軸的不同位置分別代表議題重要性的“低、中、高”三個特征(低并不代表為 0)。假定企業為各議題設置的“重要性閾值”分別為大于 1/3,大于 2/3,則如下圖。除了圖示法外,企業也可以采用“列表法”“標注數據法”等方法展示重要性議題。建議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的可持續發展管理經驗,選擇合適的議題重要性呈現方式。圖 2-4 議題矩陣圖示法-2(增加中等重要性)“列表法”是將高、中重要性議題分別通過表格的形式展現?!皹俗祿ā笔菍⒆h題的財務重要性程度或影響重要性程度通過標注數據的形式展現。第二節 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一、指引 對于重要性分析的要求披露主體應當披露議題重要性的識別與確定結果,并說明對議題
109、重要性分析的過程。需要識別的重要性議題范圍應當包括 指引 中的具體議題,以及企業結合所處行業特點、行業發展階段、自身商業模式、所處價值鏈等情況識別出的其他議題。重要性議題識別的結果包含財務重要性與影響重要性兩大維度。同一可持續發展議題對不同公司的影響可能不同。指引 要求,公司應當結合行業特點、自身情況,判斷相關影響是否重大。議題重要性分析不僅是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是企業開展可持續發展治理與管理工作的基礎。議題重要性識別結果可幫助企業合理分配短、中、長期用于該項可持續發展議題的資源,同時明確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信息披露重點。二、各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中對于重要性分析的方法根據境內外可持續信息
110、披露標準的要求,企業在進行議題的重要性分析時,應當關注利益相關方的訴求和關切,與利益相關方建立有效溝通。此外,企業還應結合其上市及運營地相關標準中的重要性評估關鍵要素,識別自身重要議題。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585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表 2-4 不同標準對重要性分析的建議方法制定組織及文件對重要性分析的建議方法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分析方法與流程:明確提出確定實質性議題的四個步驟,包括理解組織的背景、識別實際和潛在影響、評估影響的重大程度、對報告的最重大影響進行優先排序。同時提及與利益相關方溝通的重要性。(GRI 3:
111、實質性議題 2021)評估重要性的要素:實際負面影響的重大程度由影響的嚴重性決定;潛在負面影響的重大程度由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決定。實際正面影響的重大程度由影響的規模和范圍決定;潛在正面影響的重大程度由影響的規模和范圍以及可能性決定。國 際 可 持 續 準 則 理 事 會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 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分析方法與流程:未提出重要性分析的具體方法,明確指出:重要性判斷因主體而異,因此,本準則未規定重要性閾值,也未預先規定特定情況下的重要性標準。評估重要性的要素:在評估信息是否重要時,主體應同時考慮定量和定性因素。例如,主體可以考慮
112、可持續相關風險或機遇對其影響的規模和性質。(IFRS S1,Paragraphs 17-19,Paragraphs B13-B28)圖 2-5 GRI 建議確定實質性議題時宜遵循的四個步驟制定組織及文件對重要性分析的建議方法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分析方法與流程:ESRS 并未強制要求企業在設計或實施重要性評估過程時遵循特定流程。這是因為沒有一個通用流程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經濟活動、組織結構、運營地點或應用 ESRS 的企業上下游價值鏈。舉例來說,符合 ESRS 的重要性評估可以包括以下四個可能步驟:(a)了解背景;(b)查明與可
113、持續性事項相關的實際和潛在影響、風險和機遇(IROs);(c)評估和確定與可持續性事項相關的 IROs;(d)報告。(EFRAG IG 1:Materiality Assessment Implementation Guidance,63-66)評估重要性的要素:-財務重要性:根據發生的可能性和財務影響的潛在程度評估;-影響重要性:負面影響重要性取決于影響的嚴重程度,潛在負面影響重要性取決于影響的嚴重程度及可能性;積極影響重要性取決于實際影響的影響規模和范圍,及潛在影響的規模、范圍和可能性。(ESRS S1 Paragraphs 21-57;EFRAG IG 1:Materiality Ass
114、essment Implementation Guidance,Paragraphs 63-137)三、議題重要性分析的方式由于不同企業的經濟活動、組織架構、運營場所、行業特性等存在差異,如何實施和設計重要性分析因企業的不同而存在差異。上市公司可結合企業需求與預期成本,采取不同的重要性議題分析方式,以下有三種不同的識別方案供參考(詳見下表)。表 2-5 議題重要性分析的三種方案分析方案方案特點適用企業類型建議分析頻率行業議題法快捷希望較為高效地完成重要性議題分析流程,且高標準滿足投資者需求的企業。視標準更新情況而定同業&政策對標法全面對重要性議題已有一定認知、希望進一步了解企業特定可持續發展背
115、景、提升重要性議題及可持續發展整體管理水平的企業;或先前已開展過“利益相關方調研法”的企業也可以在間隔年份更新使用。每年一次利益相關方調研法深度適合初次開展重要性議題分析或希望進一步深入細化開展重要性議題分析的企業。初次開展/每2-3 年一次606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參考國際標準及相關指南中針對重要性議題分析的流程,結合中國上市公司實際操作經驗,重要性分析可以參考了解企業背景、議題初步篩選、議題重要性評估、議題確認和審批四個主要步驟。(一)步驟一:了解企業背景首先,企業應了解其內外部客觀背景以及可持續發展背景,識別和了解重點利益相關方,為開展重要性議題分析打下
116、基礎。企業的客觀背景指企業自身運行和管理過程面臨的固有客觀因素,主要包括企業活動類型、地理位置、員工情況、產品服務及市場、業務關系、行業特征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背景指企業面臨的外部可持續發展壓力、內部可持續發展管理現狀,以及企業經營過程中可能對外界產生的影響。由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背景會隨著客觀背景的變化而變化,建議企業進行動態識別、評估和分析。公司應識別和了解哪些利益相關方受到或可能受到企業自身經營和上下游價值鏈的影響。首先可列舉整個企業活動和業務關系中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然后識別其主要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并了解其觀點和利益。(二)步驟二:議題初步篩選了解企業背景后,需要對與企業相關的可持續發
117、展議題進行初步的識別和篩選,并對議題進行初步定義,分析可持續發展議題相關的實際和潛在影響、風險和機遇,從而作為后續重要性議題評估的基礎。初步議題篩選的過程可考慮標準對標、政策分析和同業對標等多種方式。1.標準對標企業以使用指引中設置的具體議題作為基礎,結合所處行業特點、行業發展階段、自身商業模式、所處價值鏈等情況,識別其他潛在的重要性議題。在此過程中,除了指引設置的議題外,其他議題的識別可參考境內外可持續發展相關標準、ESG評級相關要求,選取其中要求披露的議題開展重要性分析。針對部分具有行業議題的標準,例如 SASB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針對不同行業類型給出了需要關注的特定重要性議題,企業可選取符
118、合其所在行業的重要性議題。2.政策分析企業可參考運營所在地的宏觀政策以及所在行業的特定政策標準,跟蹤其關注重點熱點,提煉出關鍵的通用議題和行業特定議題。政策分析能夠幫助企業在重要性議題的管理過程中更好地回應外部政策環境帶來的風險或機遇。由于政策具有動態變化的特征,企業宜定期跟蹤政策變化并及時更新重要性議題識別結果。對于所涉行業或業務類型較復雜的企業,可梳理并提煉企業所屬行業重復度和關注度較高的政策熱點,作為輔助識別議題的決策依據。企業在開展政策分析時,應考慮以下兩方面影響:一是宏觀政策(如國家出臺的綜合性法律法規等)對于企業運營的整體影響;二是企業運營所涉的行業和具體業務相關的特定政策法規(例
119、如行業標準、國家出臺的行業管理規范等)對于企業的影響。3.同業對標參考可持續發展長期表現較為優異的同業或價值鏈上下游企業的重要性議題設定方式和排序結果,篩選出值得關注的重要性議題。由于同業的背景、業務結構、可持續發展管理現狀等均有一定的差別,建議企業廣泛參考多家同業的重要性議題,以得出較為一致、可靠的識別結果。涉及同業較多、業務類型較為復雜的企業可以梳理并提煉同業關注度較高的重要性議題,作為輔助識別議題的決策依據。新的活動、業務關系以及運營環境的重大變動都可能導致企業所在行業背景及其影響的改變,因此企業應持續評估其行業背景并及時更新重要性議題識別結果。此外,基于初選的議題,企業應當對其進行定義
120、,議題定義環節可以由專家參與。議題定義包含議題的影響對象、可能產生的正面/負面影響,以及潛在的風險與機遇等。此外,對于一些行業特定概念(如“綠色金融”“普惠醫療”等)應參照相關標準給出簡明的解釋,以幫助利益相關方準確理解。(三)步驟三:議題重要性評估在此步驟中,企業應對初步篩選出的議題進行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的評估,以確定議題的實際和潛在的影響,以及重大的風險與機遇。重要性議題評估的重點,包括設定恰當的評估標準,以及主要利益相關方參與議題重要性評估。1.影響重要性評估在開展影響重要性評估時,企業可考慮參考下列標準:對于實際的負面影響,以負面影響的嚴重程度為評估標準;對于可預見的潛 本部分內容
121、主要參考GRI 3:實質性議題 2021“評估影響的重大程度”及EFRAG 1:重要性評估實施指南(MAIG)。626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在的負面影響,以負面影響的嚴重程度和發生的可能性為評估標準。其中,負面影響嚴重程度的評估,可以以負面影響的規模、范圍、不可補救性為評估標準。對于實際的正面影響,以正面影響的規模和范圍為評估標準;對于可預見的潛在的正面影響,以正面影響的規模、范圍以及發生的可能性為評估標準。負面影響的嚴重程度實際或潛在的負面影響的嚴重程度是從受影響的人或環境的角度來進行評估,并由以下特征決定:規模:影響的嚴重程度。范圍:影響的廣泛程度,例如受影響的個人數量或環境破壞
122、的程度。不可補救性:抵消或彌補傷害的難度。嚴重程度的三個特征中的任何一個(規模、范圍和不可補救性)都可能使影響變得嚴重。但通常這些特征相互依存:影響的規?;蚍秶酱?,可補救性就越低。正面影響的規模和范圍就正面影響而言,影響的規模是指影響有益或可能有益的程度,范圍是指影響的廣泛程度(例如,受到或可能受到正面影響的人員數量或環境資源范圍)。負面影響與正面影響的可能性潛在負面影響或正面影響的可能性是指影響發生的概率,可以通過定性或定量來衡量或確定??捎靡话阈g語來描述(例如,非??赡?,可能),也可用概率(例如,十分之一,10%)或特定時間段的頻率(例如,三年一次)進行描述。與主要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溝通
123、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利益相關方可能受到的影響。在本步驟中,企業可以邀請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評估相關負面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以及正面影響的規模、范圍和可能性。企業應設置適當的評估影響重要性的閾值,必要時可咨詢利益相關方和特定議題專家的意見。利益相關方可根據對可持續發展議題影響重要性的參數(例如,影響規模、影響范圍、不可補救性等)進行評估,并分別進行量化打分。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 本圖來源于EFRAG IG 1 Materiality Assessment,僅作為將影響重要性評估可視化的一種參考方法,矩陣的顏色及坐標軸編碼閾值由每個企業自行確定。各維度值加總,也可作為對議題影響重要性評分的依據。本圖
124、來源于EFRAG IG 1 Materiality Assessment,僅作為將實際影響重要性評估可視化的一種參考方法。關于每個評估維度的閾值由每個企業自行確定。影響重要性評估案例在對各個議題的影響進行重要性評估的過程中,需要根據涉及的特征及其評分來判斷某一議題是否具有重要性。下圖是對于潛在影響和實際影響進行重要性評估的可視化參考方法之一。對于各個評估維度,企業可以設置定性和/或定量閾值來確定影響的重要性。影響重要性評估結果,將為財務重要性評估提供背景信息和參考,并將進一步被映射到后續的雙重重要性評估結果中。圖 2-6 潛在影響重要性評估分析矩陣示例圖 2-7 實際影響重要性評估分析圖形示例
125、646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2.財務重要性評估在進行財務重要性評估時,企業可考慮參考下列的標準:對于當期財務影響,重要性評估標準應當與財務報表重要性評估標準保持一致。對于預期財務影響,應當以短期、中期和長期財務影響的潛在規模以及可持續風險和機遇發生的可能性為評估標準。在評估財務重要性時,可基于財務表現、財務狀況、現金流以及資本獲取和成本,采用適當的定量或定性標準。企業應基于步驟二篩選的初步議題清單,對其發生的可能性和潛在規模設置一套客觀的評價閾值。企業可以采用絕對或者相對貨幣閾值,例如主要財務報表科目金額的百分比、收入、成本、總資產或凈資產。企業對于可持續發展報
126、告財務重要性的評估時間范圍往往比財務報表更長,可能需要將可持續議題對收入、成本等的累計影響納入考慮,涵蓋的時間范圍更長。同樣的,可能性閾值也需要考慮較長時間段內的累積概率。在定性評估方面,企業應考慮其所在行業、業務模式或運營特征中,投資者關注的可能重大風險。例如,某些情況下,企業會面臨特定的聲譽風險,雖然相關現金流難以量化,但聲譽風險可能會影響融資的可獲得性或資金成本,因此可能具有財務重要性。由于大多數對經濟、環境和社會造成影響的議題都會帶來財務相關的風險和機遇,企業在財務重要性評估中應仔細考慮這些聯系。除了評估影響重要性外,與報告信息使用者的溝通也可以驗證支持可持續議題財務重要性,并幫助企業
127、評估財務重要性。企業可以利用與股東或投資者的現有溝通機制,以支持其財務重要性評估過程。本部分內容主要參考EFRAG IG 1 Materiality Assessment。財務重要性評估案例下圖展示了對于議題進行財務重要性評估分析的呈現示例。在財務重要性評估分析中,財務影響的大?。ɡ鐝摹拔⒉蛔愕溃↖nsignificant)”到“重大(Significant)”)和發生的可能性(例如從“非常低(Very low)”到“非常高(Very High)”,矩陣橫軸和縱軸的顆粒度和閾值可由企業自行決定。財務重要性評估結果,將進一步被映射到后續的雙重重要性評估結果中。3.關鍵利益相關方與專家的參與與業
128、務部門和員工的內部溝通,以及與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使用者和其他專家的外部溝通,可以幫助企業評估、驗證并提升重要性評估結果的完整性。如果企業已經與利益相關方接觸并獲得了有用的信息,則不需要在重要性分析的每一步驟中單獨與受影響利益相關方接觸。利益相關方調研是支持企業得出議題重要性量化分析結果的重要方式,其主要流程包括確定重點利益相關方、設計與發放利益相關方調研問卷、確定利益相關方的權重、綜合形成相關方調研結果等??紤]到成本及可及性,企業通常采用問卷調研的方式開展利益相關方調研,有更高需求的企業還可通過利益相關方座談會等方式提升調研結果的精確性和平衡性。以下總結了利益相關方調研的關鍵步驟。確定重點利益相
129、關方。確定需溝通的重點利益相關方,并識別該利益相關方的典型代表,作為具體溝通對象。設計與發放利益相關方調研問卷??蛇M一步考慮資源投入、問卷回復率等因素決定實際發放問卷數量。確定利益相關方的權重。為避免個別相關方的判斷對整體結果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企業需判斷不同利益相關方的相對重要程度??梢匝埻獠繉<覍嫦嚓P方的權重設置給出建議,并結合量化分析方法確定具體的權重數值。綜合形成相關方調研結果?;诓煌嚓P方對可持續發展議題的賦分以及相關方影響的權重,企業可以得出量化分析的結果。專家分析指邀請第三方專家參與企業重要性議題的判斷過程,主要包括專家遴圖 2-8 財務重要性評估分析矩陣示例 本圖來源于
130、德勤 A Practical Approach to Assess Financial Materiality,僅作為將財務重要性評估可視化的一種參考方法。666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圖 2-9 雙重重要性評估呈現矩陣示例明確界定重要性議題的邊界,包括對于議題影響范圍和組織如何參與影響的說明。帶有明確邊界的重要性議題與特定的利益相關方直接掛鉤,有助于企業開展針對性的管理。通過議題的檢驗、批準和報告將完整的分析結果落到實處。在完成重要性議題分析后,可以圍繞重要性議題開展可持續發展管理和信息披露,進一步提升可持續發展管理水平。選和專家判斷。專家分析并非獨立的后置環節
131、,可以融合在重要性分析的其他關鍵環節中。例如,在“了解企業背景”以及“選擇行業標準”的階段,就可以邀請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而不僅僅是最終判斷。專家意見通??梢酝ㄟ^小組訪談、問卷等方式得出。需要注意的是,若企業已開展利益相關方調研,則“專家分析”本身亦可以作為利益相關方調研的一部分同時進行,而不一定在調研結果完成后再進行。(四)步驟四:議題確認與審批基于上述分析流程得出的重要性議題識別結果,企業可識別出各議題是否具備重要性,以及具體的財務重要性或影響重要性評分。披露案例摘自國內外企業過去三年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案例對指引中的新要求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況。此外,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的分析作為
132、比較新的披露要求,國內公司還在探索嘗試,目前多側重于披露重要性議題的識別步驟,完全匹配的案例較少。四、“議題重要性分析與呈現”的披露案例案例標題:冠捷股份重要性議題評估與管理案例披露要點: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評估流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本案例清晰披露雙重重要性評估流程的四大步驟,明確了影響重要性分析的兩大維度,得出議題影響重要性高、中、低分層結果;明確財務重要性分析的兩大維度以及參考參數指標,綜合影響重要性評估,得出兼顧影響重要性(縱軸)和財務重要性(橫軸)的雙重重要性矩陣圖。686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披露要點: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議題初步篩選披露內容:披露要點:
133、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議題重要性評估披露內容:披露要點: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議題確認與審批披露內容:案例來源:冠捷科技 2023 環境、社會及治理報告 P19-23707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案例標題:中集集團重要性議題識別及管理披露案例披露要點: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初步議題篩選披露要點: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利益相關方溝通披露內容:披露內容:案例點評:本案例回應了重要性議題的分析過程,明確披露公司圍繞議題識別,在各個環節開展工作的方式及結果,并詳細說明較上年議題變動情況及原因。披露要點: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形成議題排序披露內容:披露要點:對重要性議題的表述與回應披露內容(節
134、選部分):案例來源:中集集團社會責任暨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3 P31-33727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案例標題:空客重要性議題識別披露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本案例回應了“重要性/實質性分析”的過程。公司基于“雙重重要性”原則,從三個維度開展重要性分析,包括(1)對公司利益相關方的重要性(對應下方矩陣圖縱軸);(2)對生態系統或權利持有者的潛在影響(對應下方矩陣圖橫軸),(3)對公司或財務重要性的潛在影響(對應下方矩陣圖氣泡),并通過矩陣圖和氣泡圖清晰展現其分析結果。此外,公司通過定期開展重要性評估,確保其分析結果能夠反映相關議題最新的重要性程度。案例來
135、源:空客 2023 年度報告 P66、67747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標題:挪威 Borregaard(鮑利葛)公司雙重重要性披露案例披露要點:ESRS 雙重重要性評估的方法論披露內容:Borregaard 雙重重要性評估方法論包含六個部分:雙重重要性評估內容、具體議題重要性評估、每個議題影響的評估維度、影響重要性評估的打分方法、財務重要性評估的打分方法、結果輸出。案例點評:Borregaard 根據 ESRS 進行了雙重重要性評估,并遵循 2021 年 GRI 標準的重要性評估實踐。報告中描述了 Borregaard 如何確定可持續發展議題的實際和潛在、負面和積極影響,以及 B
136、orregaard 的活動和業務關系中可持續發展事項帶來的風險和機遇。報告中描述了 Borregaard 如何根據重要性評估結果對報告的重要主體進行優先排序,以及如何讓利益相關方參與該過程。如何開展議題重要性分析披露要點:財務重要性評估標準披露要點:雙重重要性評估結果案例來源:Borregaard Double Materilality Assessment Report 2023 P5、10、12767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利益相關方溝通第三節 利益相關方溝通一、指引 對“利益相關方溝通”的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 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 指引)將“利益相關方”定義為“權益受到或
137、可能受到上市公司活動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如員工、消費者、客戶、供應商、投資者等”。這一定義與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基本一致。表 2-6 相關法律法規對“利益相關方”的定義制定組織及文件對“利益相關方”的定義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利益相關方”定義為權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上市公司活動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如:員工 消費者 客戶 供應商 投資者等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利益相關者”包括:銀行及其他債權人 員工 客戶 供應商 社區等相關閱讀:第五十九條(二十二)利益相關方:指權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企業活動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如員工、消費者、客戶、供應商、投資者等。指引指引 對“利益相關方溝通”有兩重要求:一是管理
138、要求,利益相關方溝通是企業應當開展可持續發展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的管理基礎(指引 第九條);二是披露要求,“利益相關方溝通”作為一個單獨議題羅列于 指引 的 議題索引表中,并在 指引 第五十三條列明了披露要求。因此,企業在回應 指引 要求時需同時考慮管理要求與信息披露要求。表 2-7 指引對“利益相關方溝通”的兩重要求含義要求維度含義說明“利益相關方溝通”的管理要求指引第九條:披露主體應當關注利益相關方的訴求和關切,本所鼓勵披露主體就可持續發展報告了解、征集利益相關方意見,通過訪談、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促進與利益相關方的有效交流,提升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質量?!袄嫦嚓P方溝通”的披露要求指引
139、第五十三條:披露主體應當披露報告期內與包括投資者在內的利益相關方溝通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一)利益相關方溝通制度的建設、執行情況;(二)聽取、反饋利益相關方意見建議的渠道及執行情況,如溝通方式、溝通頻率、溝通內容等。二、各規則及標準對“利益相關方溝通”的要求常見的利益相關方包括股東和其他投資者、業務伙伴、消費者、客戶、員工、政府、社區代表、非政府組織、供應商等。除 ISSB 外,財政部、香港交易所、GRI、ESRS 等都提出了利益相關方的概念,并給出利益相關方群體舉例(見下表)。787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表 2-8 不同規則及標準對“利益相關方”的定義制定組織及文件對
140、“利益相關方”的定義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利益相關方”定義為其利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企業活動影響的群體或者個人,如: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員工消費者客戶供應商社區業務伙伴和社會伙伴等香港交易所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環境、社會及管治匯報指南內部利益相關方: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要員外部利益相關方:投資者/股東/會員客戶及潛在客戶供應商/業務伙伴員工政府及監管機構非政府組織及游說團體地方社區競爭對手/同業專家(例如專業/業界組織及學者)利益相關方溝通制定組織及文件對“利益相關方”的定義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利益相關方”定義為權益受到或可能
141、受到組織活動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包括:業務伙伴公民社會組織消費者客戶員工和其他工作者政府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股東和其他投資者供應商工會弱勢群體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利益相關方”定義為能夠影響企業或受企業影響的人,兩個主要的利益相關者群體,包括: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其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企業活動及其整個價值鏈中直接和間接業務關系影響(正面或負面)的個人或團體;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用戶:通用財務報告的主要用戶(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貸款人和其他債權人,包括資產管理公司、信貸機構、保險公司),以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其他用戶,包括企業的業務合作
142、伙伴、工會和社會伙伴、民間及非政府組織、政府、分析人士和學者。(ESRS 1,Paragraph 22)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未提及“利益相關方”,將報告使用者界定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包括現有和潛在投資者、貸款人和其他債權人。(IFRS S1,附錄部分名詞定義)808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三、利益相關方溝通的方式與利益相關方進行溝通的目的包括識別實際和潛在影響、風險與機遇,或確定預防和減緩潛在負面影響、減緩風險的措施。利益相關方也可幫助企業明確可持續發展議題對相關方的影響程度,了
143、解相關方對于議題重要性的判斷,從而有效支持重要性議題分析。企業可建立利益相關方溝通的相關機制,包括明確:利益相關方參與的類型(例如,參與、意見征詢、信息提供)及頻率(例如,持續性、季度、年度);主動與利益相關方、利益相關方代表或代理組織,或者其他可靠的獨立專家溝通的情形;利益相關方反饋信息的匯總方式;分配給利益相關方參與的資源(例如,財務或人力資源)。在確定參與的利益相關方時,可考慮以下步驟:一是咨詢各個部門(例如公共關系、人力資源、投資者關系、銷售及市場推廣、采購、法務、政府關系等部門),整理詳細完整的利益相關方名單。二是確定主要的利益相關方名單范圍,若公司沒有足夠資源咨詢每個利益相關方群體
144、,則專注于主要利益相關方。利益相關方溝通方式包括訪談、座談、問卷調查等。此外,常見的溝通方式還包括電話會議、書面溝通、討論小組、圓桌會議等。溝通方式可結合考慮企業自身運營方式及利益相關方的具體性質。對于高風險或弱勢群體,可采取特定的溝通方法(如針對社區溝通,可通過志愿者服務與社區實現緊密聯系;針對女性員工溝通,建議平等地開放交流和員工活動渠道等)。此外,建議優先考慮與受影響程度較高的利益相關方溝通,并選擇更為直接的溝通方式(如線下會議或活動等)。同時,企業可通過利益相關方代表或代理組織(如非政府組織、工會)與相對龐大的、無法進行全面廣泛溝通的相關方群體展開對話?;谥袊鲜泄镜钠毡閷嵺`,問卷
145、調查是中國上市公司針對利益相關方開展意見調研的重要方式。以問卷調查舉例,利益相關方調研的開展方式可劃分為如下四個步驟。利益相關方溝通01確定重點利益相關方02設計調研問卷并確定發放對象與數量03確定利益相關方的權重04綜合形成相關方調研結果圖 2-10 利益相關方調研開展的四個步驟(一)確定重點利益相關方開展利益相關方調研之前,企業需要確定重點溝通的利益相關方,并識別出該利益相關方的典型代表,作為具體溝通對象。其次,應結合相關方的特征,確定高效的溝通與調研方式。此外,還應進一步明確相關方的年度溝通重點內容與溝通頻率。(二)設計調研問卷并確定發放對象與數量開展利益相關方問卷調查的目標,是幫助企業
146、形成關于利益相關方如何看待議題重要性的完善認知,從而進一步確認重要性議題的相對排序。一份有效的利益相關方調研問卷通常包括以下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表 2-9 確定重點利益相關方溝通計劃(示例)重點利益相關方利益相關方代表溝通與回應方式本年度主要溝通計劃客戶關注公司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歐洲客戶客戶滿意度調查問卷客戶拜訪郵件溝通半年度溝通重點為公司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進展,計劃按季度與客戶匯報進展。表 2-10 利益相關方調研問卷的組成部分說明問卷組成部分內容說明問卷說明此部分包括問卷調研的目的、對于重要性議題重要性的闡釋。問卷說明及問卷整體設計應通過使用中性語言、客觀陳述問題、避免誘導性詞匯等措施,確
147、保問題清晰明確、避免偏見,確保調研結果的客觀性、準確性和有效性。828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利益相關方溝通問卷組成部分內容說明利益相關方基礎信息此部分包括利益相關方類別選項、利益相關方所在組織等信息。企業也可以針對特定的利益相關方(如高管)設置單獨的問卷,并調整相應的問題表述。重要性議題及其定義此部分包括初步篩選出的重要性議題名稱,以及結合相關標準和企業自身特點給出的議題定義。建議將議題定義表述成“產生影響的主體+可能產生的影響+為管理議題和相關影響而制定的政策/采取的行動”的形式,以便相關方快速理解(例如,“能源利用”可以定義為“企業結合行業特點和自身經營情況,搭建能源管理體系,評
148、估能源使用情況,設定節能管理目標并實施節能措施,從而實現能源的高效利用,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重要性議題評分項應設置評分維度和具體分值供相關方進行評判。分值的設定與企業對于重要性議題量化分析的精確性要求有關,較細的劃分有助于企業獲得更精確的結果,但也會增加相關方的理解和填寫時間成本。案例標題:晶澳科技可持續發展實質性議題調查案例案例點評:晶澳科技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晶澳科技可持續發展實質性議題調查問卷,可以觸達廣泛的內、外部利益相關方,了解其對可持續發展工作的關注和訴求。該調研問卷解釋了問卷調研的目標和相關要求,給出重要性議題及其定義,用完整表述厘清議題與公司的關聯度,對不同議題設置了 1
149、-5 分五個不同的評分項,便于利益相關方理解和賦分。相關內容:2023 年,晶澳科技通過政策分析、內外部利益相關方廣泛調研等方式,開展 ESG實質性議題識別與分析工作,為公司有序推進 ESG 工作、披露相關信息提供參考基礎。案例來源:晶澳科技 2023 年可持續發展實質性議題調查問卷、晶澳科技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暨 ESG 報告 P19848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問卷發放數量應當兼顧研究的全面性、均衡性與效率,幫助企業在成本可控的條件下獲得相對精確的調研結果。在難以預估利益相關方總數的情況下,可以發放總數在 100 至 500 份左右的問卷。一般而言,上述數量的問卷能夠滿足企業
150、利益相關方調研的基本需求。問卷填報主體應覆蓋對公司影響較大的利益相關方,如股東、客戶與消費者、管理層、員工、供應商、政府、社區/非政府組織、合作伙伴、媒體等。公司可結合對利益相關方群體總數的預估,確定各相關方樣本的相對數量。例如,某企業員工總數為2000人,客戶數量為500家,則發放問卷時可考慮員工與客戶問卷數量按4:1發放。在成本允許的情況下,企業可以增加發放的問卷數,以提升有效問卷數量(例如按照 70%的有效問卷預計回收比例來發放問卷)。此外,企業可以在第一輪問卷調查結束后,在相關群體內做二次調研,以最大程度提升應答質量。(三)確定利益相關方的權重開展議題量化分析之前,企業需要對各利益相關
151、方的影響權重進行判斷,避免個別相關方的判斷對整體結果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企業可結合自身的業務類型與發展階段,從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力、公司對相關方的依賴程度等維度入手,判斷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重要程度,并結合量化分析方法(如香港交易所“持份者影響依賴程度矩陣”工具)確定具體的權重數值。利益相關方溝通工具 1:香港交易所 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環境、社會及管治匯報指南(2020)給出“持份者影響依賴程度矩陣”工具,有助于企業從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力和對于公司的依賴程度對相關方予以打分,識別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重要性程度,以此對相關方賦予不同的權重。圖 2-11 香港交易所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環
152、境、社會及管治匯報指南(2020)附錄-利益相關方影響程度矩陣(四)綜合形成相關方調研結果調研結果可以利益相關方專項調研報告等內部報告的形式呈現,并將其部分結論展現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企業也可以將利益相關方調研周期與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報告周期錯開,單獨定期(每 2-3 年)開展利益相關方調研,具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特定海外市場的調研、面向特定對象調研等,以響應市場重大變動及時調整可持續發展管理重點。經過以上調研,企業可以得出一系列量化分析結果,包括各類別利益相關方最為關注的可持續發展議題、受到最多相關方關注的可持續發展議題、綜合所有相關方意見得出的議題重要性排序結果等?;谏鲜稣{研結果,對企業的
153、戰略規劃做出進一步的分析與評價,最終得出相關方調研的結論。868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利益相關方溝通案例標題:聯想集團利益相關方參與披露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聯想集團此部分披露較為細節,體現公司對利益相關方溝通的管理細致水平。例如,對企業涉及的關鍵利益相關方代表進行細化說明,如投資者群體中特定機構和交易所,監管/立法機構中專利委員會、法律團隊等與自身業務聯系緊密的關鍵群體等。在“溝通方式與渠道”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利益相關方的特點,制定并披露了諸如“員工資源小組”“全球供應鏈團隊”“客戶焦點小組”等特定的回應方式,體現對于不同相關方群體有效開展溝通的能力與實踐。案例來源:聯想集團
154、 2023/24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P13四、如何與相關方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企業在進行利益相關方溝通時,應當注重與治理相結合,并把溝通結果納入議題管理和日常運營中。企業建立自上而下的治理架構,董事會或相關專門委員會應與“利益相關方”進行充分、有效的溝通,并將溝通結果納入公司管理行動目標中?;诶嫦嚓P方溝通結果,可將其意見整合入公司的管理過程中。例如,針對利益相關方對議題重要性的觀點變化,企業可納入議題重要性調整的考慮中;針對利益相關方對于可持續目標達成情況的關注,公司可設置可持續指標管理體系,分配指標到責任部門,將利益相關方的關注轉化為公司內部監督與管理機制。案例標題:中集集團將利益相關
155、方溝通結果納入內部管理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公司基于利益相關方意見確定年度實質性議題結果,并將利益相關方意見納入企業管理,確定相關目標指標及行動建議,將相關方關注重點轉化為內部管理要求。案例來源:中集集團社會責任暨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3 P32888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標題:洛陽鉬業建立利益相關方溝通渠道案例披露內容:案例點評:洛陽鉬業集團、各自分公司網站、各運營單元建立專門體系記錄和解決利益相關方訴求。集團層面,法律合規部門和廉政稽核部門可以監督投訴解決情況;此外,所有礦業運營板塊和貿易公司也都專設投訴體系,由專職人員或部門記錄意見。投訴機制我們維持有效的利益相關方
156、關系的一個重要方法是用專門體系來記錄和解決利益相關方的關切和合規問題,例如在員工、環境、社區、人權、土地使用、承包商管理等方面的關切。洛陽鉬業集團總部和所有分子公司均有面向所有利益相關方的投訴渠道,公布在集團官方網站和各分子公司網站,其中集團門戶投訴渠道是匿名的并由第三方管理,各運營單元也支持匿名投訴渠道。在集團層面,根據投訴的種類不同,公司的法律合規部門和廉政稽核部均可能參與處理流程,記錄、追蹤和解決這些投訴。所有礦業運營板塊和貿易公司也都設有專門的投訴體系,由專職人員或部門負責接受和記錄來自員工、合作伙伴、社區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關切,并對其處理中和處理后的不同階段進行跟蹤。在巴西礦區,公司
157、通過名為“Talk to Us”的一整套體系來接收和解決員工、社區、供應商、合作伙伴等內部和外部利益相關方的投訴,這些投訴被錄入到公司的管理系統,以便追蹤、解決,并向投訴者反饋。此外,巴西礦區的人力資源部門也鼓勵員工進行非正式談話來報告非正式投訴,因為這是一種幫助我們盡早識別員工意見的很有用的先導指標。除此以外,社區部門也定期走訪社區居民,收集他們對公司運營的反饋。在中國業務的礦山和加工廠,社區投訴主要通過信訪渠道企業可以將與利益相關方溝通可持續發展事宜納入日常運營過程中,持續與客戶、價值鏈合作伙伴就重要性議題開展溝通。此外,企業還可以通過制定政策聲明、管理制度等方式,公開利益相關方溝通機制,
158、規范開展利益相關方溝通方法,將利益相關方溝通進一步融入公司內部管理體系之中。來管理。當地居民和組織均可通過寫信、郵件、傳真、電話和親自前往礦區等方式向公司提供信息、意見、建議或進行投訴。埃珂森金屬貿易公司也將投訴熱線公布于公司的網站上,由合規部門負責投訴的接收、處理和匯報。案例來源:2023 洛陽鉬業可持續發展報告 P8第四節 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一、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重要性議題的識別和確定是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和開展可持續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指引 從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三個方面共設置 21個具體議題,并要求上市公司從“財務重要性”和“影響重要性”兩個方面對議題重要性進行
159、判斷。根據議題的重要性不同,指引 提出了不同的披露要求。表 2-11 指引議題的披露要求類別具有財務重要性的議題具有影響重要性的議題既不具有財務重要性,也不具有影響重要性的議題披露要求 指 引 所 包括的 21 個議題或-四要素內容+指引具體議題的規定-指引具體議題的規定無需披露,解釋說明原因公司識別出的其他議題或-四要素內容+具體議題內容-具體議題內容無需披露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909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一)財務重要性議題如何披露根據 指引 要求,對披露主體具有財務重要性的議題,披露主體應當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方面核心內容,以及本指
160、引對有關具體議題的規定進行分析和披露。具體議題影響重要性披露的方式及案例,詳見對應議題披露節。相關閱讀:第十一條 本指引設置的議題以及披露主體根據本指引第五條第三款識別的議題,對披露主體具有財務重要性的,披露主體應當圍繞下列四個方面核心內容以及本指引對有關具體議題的規定進行分析和披露:(一)治理,即公司用于管理和監督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二)戰略,即公司應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規劃、策略和方法;(三)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即公司用于識別、評估、監測與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措施和流程;(四)指標與目標,即公司用于計量、管理、監督、評價其應
161、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指標和目標。指引(二)影響重要性議題如何披露根據指引第十一條規定,對披露主體僅具有影響重要性,不具有財務重要性的議題,披露主體按照指引對具體議題的相關規定進行披露。(三)其他披露要求對于指引未規定的其他議題,披露主體按照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進行披露。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根據 指引 要求,對披露主體不具有財務重要性或影響重要性的議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披露內容或者采取替代措施,但應當充分說明原因。相關閱讀:第七條 因相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披露主體無法按照本指引個別條款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可能嚴重損害披露主體
162、利益,或者確不適用相關條款、議題對其不具有財務重要性或影響重要性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披露內容或者采取替代措施,但應當充分說明原因。指引相關閱讀:第十一條 本指引未規定的其他議題,披露主體應當按照本指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進行披露。第十四條第三款 披露主體應當充分識別、評估公司的采購、生產、銷售、服務、內部管理、對外投資、社會活動等對經濟、社會、環境是否存在重大影響。披露主體應當通過定性、定量方式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重大影響,以及公司為監測、預防、管理、控制、減緩相關重大影響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動。指引929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二、四要素相關披露要求四
163、要素披露框架,即 指引 第二章中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架”,是指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方面核心內容,對具有財務重要性的特定議題進行分析和披露的框架。(一)治理根據 指引 第十一條,“治理”即公司用于管理和監督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此外,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ISSB 準則、GRI 標準、ESRS 對可持續相關治理均有相關披露要求。表 2-12 不同規則及標準對可持續相關治理的定義及披露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治理”的定義與披露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定義:第十一條(一)公司用于管理和監督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治理結
164、構和內部制度。要求:第十二條 披露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確保公司相關內部機構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并有效履行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識別、評估、管理、監督等職能。披露主體應當披露下列治理相關信息:(一)負責管理、監督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機構(如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等)、管理層設置情況,包括人員構成、職權范圍、工作任務及目標等;(二)上述機構和人員在執行、監督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戰略、制度等方面的專業技能和能力;(三)公司為保障上述機構和人員及時獲取可持續發展影響、風險和機遇相關信息而建立的信息報告機制,包括報告方式、報告頻率等;(四)上述機構和人員監
165、督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目標設定、戰略執行、目標實現進展的情況,包括內部控制制度、監督程序、監督措施及考核情況等;(五)上述機構和人員在監督披露主體戰略實施、重大交易決策、風險管理過程中,將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納入決策考慮的措施、方法等。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治理”的定義與披露要求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定義:闡述發行人在制定管治流程、控制措施及程序以監察、管理及監督相關風險和機遇時的方針和考慮事項。要求:(一)發行人須披露有關以下方面的資料:負責監督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機構(可包括董事會、委員會或其他同等治理機構)或個人的資訊。(二)發行人須披露有關以下方面的資
166、料:管理層在用以監察、管理及監督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管治流程、監控措施及程序中的角色。國 際 可 持 續 準 則 理 事 會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 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定義:主體應披露其用于監控和管理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流程、控制措施和程序。要求:在治理方面,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目標是使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監控、管理和監督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時所用的治理流程、控制措施和程序。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幫助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a)負責監督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機構(董事會、委員會或其他同等的治理機構)或個人。(
167、b)管理層在監控、管理和監督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時所用的治理流程、控制措施和程序中的角色。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定義:說明組織的管治架構、組成、知識、角色和薪酬。要求:披露項 2-9 管治架構和組成披露項 2-10 最高管治機構的提名和遴選披露項 2-11 最高管治機構的主席披露項 2-12 在管理影響方面,最高管治機構的監督作用披露項 2-13 管理影響的責任授權披露項 2-14 最高管治機構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作用披露項 2-15 利益沖突披露項 2-16 重要關切問題的溝通披露項 2-17 最高管治機構的共同知識披露項 2-18 對最高管治機構的
168、績效評估披露項 2-19 薪酬政策披露項 2-20 確定薪酬的程序披露項 2-21 年度總薪酬比率949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按分層管理制,可持續相關治理架構可分為決策層、管理層及執行層三級工作機制。不同公司可以結合公司治理現狀、營業規模、業務的社會影響等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設置適合自己的 ESG 治理架構。董事會在 ESG 治理架構中發揮著核心作用,應直接參與 ESG 治理,發揮其對ESG 事項的決策、監督作用,引領 ESG 理念、戰略的落實。首先,董事會需要在企業決策溝通中,充分發揮 ESG 領導作用。對內管理時,董事會應主動了解企業 ESG
169、相關事項,并使 ESG 決策符合業務需要。對外溝通時,董事會應主動與利益相關方溝通、尋求 ESG 問題相關意見建議,并將其訴求納入董事會的決策考慮中。其次,董事會應推動制定與業務運行融合的 ESG 戰略,融入企業經營。此外,還應重視ESG 相關風險與機遇,檢討 ESG 目標的達成情況,比如定期聽取相關風險管理及目標進展的回報,強化監督與決策。管理層和執行層的選擇較為多元,包括在管理層設立 ESG 管理委員會,在執行層設立 ESG 執行小組、專項部門或專職崗位,公司可以結合內部管理情況設計執行架構。常見的治理架構列舉如下。決策層列舉出四個類型,包括 ESG 決策工作由董事會整體負責、董事會授權現
170、有專門委員會負責、新設專門委員會、授權兩個或以上專門委員會負責等四種細分類型。管理層和執行層暫統一列示為“ESG 管理委員會+ESG 執行小組+職能部門”的結構。此外,建議董事會在設立相關專門委員會時,考慮主任委員任命(獨立董事、董事長或董事)、獨立董事占比及會議召開頻率等因素。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治理”的定義與披露要求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定義:用于監測、管理和監督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治理過程、控制和程序。要求:GOV-1:行政、管理和監督機構的作用;GOV-2:向企業的行政、管理和監督機構提供的信息以及這些機構處理的可持續發
171、展事項;GOV-3:將可持續發展相關績效納入激勵計劃;GOV-4:關于盡職調查的聲明;GOV-5:可持續性報告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類型特點架構(示意圖)類型一:董事會直接領導董事會直接統籌可持續發展工作。類型二: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領導董事會授權某一個專門委員會統籌可持續發展工作。例如,將“戰略委員會”調整為“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或“戰略與 ESG 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兼顧戰略及可持續發展/ESG背景,使戰略與可持續發展/ESG 治理相融合。類型三:董事會及新設立可持續發展或 ESG 專 門 委 員會領導董事會下新設可持續發展或ESG 專門委員會,在組成上可更多考慮成員 ESG 相關背景及多
172、元化因素,協助董事會開展ESG治理工作,提高決策效率。類型四:董事會及多個專門委員會領導董事會授權現有的兩個或以上專門委員會統籌可持續發展工作。例如:審計委員會負責評估 ESG 相關風險、審查 ESG 政策和程序;ESG 委員會或戰略委員會負責制定 ESG 戰略、審議 ESG 相關提案等,薪酬與考核委員負責將 ESG 相關議題納入高級管理層的工作表現評估及薪酬待遇等,各委員會定期溝通,以確保相關委員會了解影響公司的最新 ESG 相關議題。表 2-13 常見的可持續治理架構決策層決策層決策層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管理層管理層管理層執行層執行層執行層董事會ESG 管理委員會ESG 管理委員會ESG 管
173、理委員會ESG 管理委員會ESG 執行小組ESG 執行小組ESG 執行小組ESG 執行小組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負責某議題的職能部門負責某議題的職能部門負責某議題的職能部門負責某議題的職能部門戰略委員會/戰略與 ESG 委員會ESG 委員會ESG委員會(如有)審計委員會XX 委員會969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二)戰略指引、港交所 ESG 守則、ISSB 準則、GRI 標準、ESRS 對可持續相關戰略均有相關定義及披露要求。具體內容如下。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戰略”的定義與披露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定義:第十一條(二)戰略,即公司應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
174、險和機遇的規劃、策略和方法。要求:第十三條 披露主體應當按照本指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的規定,分析和披露應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相關戰略。第十四條 披露主體應當識別并充分評估可能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內對公司商業模式、業務運營、發展戰略、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第十五條 披露主體應當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對公司戰略和決策的影響。第十六條 披露主體應當分析并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對公司當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的影響,以及相關風險和機遇是否會對公司下一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本所鼓勵披露主
175、體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的影響。第十七條 本所鼓勵披露主體評估并披露公司的戰略及商業模式對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的適應性,包括評估方式、時間范圍、評估結果等。表 2-14 不同規則及標準對可持續相關戰略的定義及披露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戰略”的定義與披露要求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定義:策略發行人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策略。要求:(a)描述合理預期可能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影響發行人的現金流量、融資渠道或資本成本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b)就發行人已識別的每項氣候相關風險,解釋發行人是否認為該風險是與氣候相關物理風險或與氣候相關轉型
176、風險相關;(c)就發行人已識別的每項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具體說明其合理預期可能影響發行人的時間范圍(短期、中期或長期);(d)解釋發行人如何定義短期、中期及長期,以及這些定義如何與其策略決定規劃范圍掛鉤。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定義:戰略主體管理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方法。要求:在戰略方面,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目標是使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為管理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所制定的戰略。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a)可合理預期會影響主體發展前景的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b)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
177、遇對主體業務模式和價值鏈的當前和預期影響;(c)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戰略和決策的影響;(d)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報告期間的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的影響,以及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對主體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的預期影響,披露預期影響時應考慮主體如何將這些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反映在其財務規劃中;(e)主體的戰略及其業務模式對可持續相關風險的韌性。989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戰略”的定義與披露要求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定義:企業明確最高治理機構或最高管理人員關于可持續發展與企業的相關性及其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聲
178、明。要求:披露項 2-22 關于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聲明為管理在活動和業務關系中對經濟、環境和人的影響(包括對人權的影響),組織的短期、中期和長期愿景及戰略;其宗旨、業務戰略和業務模式如何致力于預防負面影響,并實現對經濟、環境和人的正面影響;其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短期和中期戰略優先項,包括這些優先項如何與權威性政府文件保持一致;影響企業及其促進可持續發展之戰略的更廣泛趨勢(例如,宏觀經濟、社會因素、政治因素);報告期內,與企業對可持續發展的貢獻有關的重要事件、成就和失??;報告期內,與企業實質性議題相關目的和具體目標對比的績效情況;來年以及未來3-5年內在可持續發展的貢獻方面,主要挑戰、目的和具體目標。
179、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定義:公司的戰略和業務模式如何與其重大影響、風險和機遇相互作用,包括企業如何應對這些影響、風險和機遇。要求:SBM-1 戰略、業務模式和價值鏈SBM-2 利益相關方的利益和觀點SBM-3 重大影響、風險和機遇及其與戰略和業務模式的相互作用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三)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引、港交所 ESG 守則、ISSB 準則、GRI 標準、ESRS 對可持續相關風險管理或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均有相關定義及披露要求。具體內容如下。制定組織及文件對“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的定義與披露要求滬深北
180、證券交易所指引定義:第十一條(三)公司用于識別、評估、監測與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措施和流程。要求:第十八條 披露主體應當披露用于識別、評估及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一)公司識別、評估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方法,以及評估這些影響、風險和機遇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影響的途徑;(二)公司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與機遇的優先級排序及排序標準;(三)公司監測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情況,如管理機制、具體流程等;(四)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流程融入公司內部管理流程的情況,以及報告期內的調整情況(如有)。香港交易所環境、
181、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定義:風險管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要素: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對風險進行優次排列以及風險管理,這些均為提供有關風險整合資訊的重要環節。發行人應注意,氣候相關機遇與氣候相關風險同等重要,于執行風險管理流程時亦可能有助于識別機遇。要求:發行人須披露以下資訊:(a)發行人用于識別、評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以及厘定當中輕重緩急并保持監察的流程及相關政策;(b)發行人用于識別、評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以及厘定當中輕重緩急并保持監察的流程(包括發行人可有及如何使用氣候相關情景分析來確定氣候相關機遇的資訊);及(c)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識別、評估、優次排列和監察流程,是如何融入發行人的整體風險管
182、理流程,以及融入的程度如何等。表 2-15 不同規則及標準對可持續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的定義及披露要求10010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對“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的定義與披露要求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定義:風險管理主體用于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控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流程。要求:在風險管理方面,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目標是使用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a)了解主體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控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流程,包括這些流程是否以及
183、如何被整合至并影響主體的整體風險管理流程;以及(b)評估主體的整體風險狀況及其整體風險管理流程。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a)實體用于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測可持續相關風險的流程和相關政策;(b)實體用于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測可持續相關機遇的程序;(c)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如何將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測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程序納入實體的整體風險管理程序,并影響其整體風險管理流程。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要求:企業應:(a)說明對其造成或促成之負面影響的補救或合作補救的承諾;(b)說明其確認和處理申訴的方法,包括建立或參與的申訴機制;(c)說明
184、為補救或合作補救其確認造成或促成之負面影響的其他程序;(d)說明作為申訴機制的目標使用者,利益相方如何參與這些機制的設計、審核、運作和改進;(e)說明如何跟蹤申訴機制和其他補救程序的有效性,并舉例說明其有效性如何,包括利益相關方的反饋。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定義:程序:確定和評估影響、風險和機遇并評估其重要性;通過政策和行動管理重大可持續性事項。要求:IRO-1 確定和評估重大影響、風險和機遇的程序說明IRO-2 企業可持續發展聲明所涵蓋的 ESRS 披露要求政策 MDR-P:為管理重大可持續性事項而采取的政策行動MDR-A
185、:與可持續發展重大事項有關的行動和資源。(四)指標與目標指引、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ISSB 準則、ESRS 對可持續相關指標與目標均有相關披露要求。具體內容如下。制定組織及文件對“指標和目標”的定義與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定義:第十一條(四)公司用于計量、管理、監督、評價其應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指標和目標。要求:第十九條 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指引要求以及自身需要設定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及相關指標,并披露報告期末相關目標整體實現情況以及報告期內的進展情況。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根據量化原則,發行人應訂立目標(可以是數字或方向性聲明)協助減低負
186、面影響及評估/驗證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及管理系統的成效。目標可以是實際數字或方向性、前瞻性的聲明。視乎發行人的特定情況,其環境、社會及管治目標亦可是數字與方向性聲明兩者的混合。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S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簡稱 IFRS S1)定義:指標和目標主體在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的業績,包括其設定的或法律法規要求主體實現的任何目標所取得的進展。要求:指標和目標披露旨在幫助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在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的業績,包括主體實現其目標所取得的進展。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a)適用于本準則要求的相關指標;(b)
187、用于計量和監控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業績的相關指標。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定義:企業的表現,包括其設定的目標和實現目標的進展情況。要求:最低披露要求MDR-M:與重大可持續性事項有關的指標MDR-T:通過目標跟蹤政策和行動的有效性。表 2-16 不同規則及標準對可持續相關指標和目標的定義及披露要求10210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三、相關披露案例 說明:本部分及后續章節披露案例摘自國內外企業過去三年的 ESG 報告,案例對指引中的新要求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況。案例標題:寧德時代可持續
188、相關治理披露案例披露內容:公司以推動實現全球與自身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日常經營管理,以扎實的 ESG 管理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方法與路徑。公司企業可持續發展管理委員會(簡稱“委員會”)由董事會秘書擔任委員會主任,公司高管擔任委員,負責公司可持續發展管理事宜的規劃和對實際成果進行決策與監察。報告期內,委員會新增可持續發展管理委員,通過更加多元化的團隊背景,為公司更好地應對可持續發展挑戰提供頂層支持。委員會下設企業可持續發展管理理事會(簡稱“理事會”),由各業務部門的核心業務骨干擔任理事,負責推進公司可持續發展管理相關事宜的藍圖規劃和業務。報告案例點評:該案例展現了公司可持
189、續治理的情況,包括管理架構、職權范圍、將 ESG 表現納入公司層級績效指標考核的情況,以及報告期內的工作成果等,體現了“治理”方面的部分披露要點。期內,理事會新增可持續發展管理理事,進一步強化可持續發展與公司業務運營的緊密聯系與深度融合。理事會下設集團工作組與基地工作組,全面保障公司可持續發展工作的有效推進和運行。為進一步推動與激勵可持續發展,公司將 ESG 表現設置為公司層級績效指標,基于公司級指標進行拆解,將其作為相關部門績效的考核內容,并為此設置合理的考核權重,根據年度考核結果采取相關獎懲措施。公司在日常運營中融入可持續發展理念,通過郵件、企業內刊、宣傳海報等渠道,分享可持續發展相關資訊
190、。此外,公司每年定期舉辦可持續發展活動月,通過內部可持10410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案例來源:寧德時代 2023 年度 ESG 報告 P9-10案例標題:中電控股可持續相關戰略披露案例披露內容:中電積極管理和應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最新的重要性評估結果亦為集團的業務策略提供參考,并納入更廣泛的風險管理流程之中。案例點評:該案例展示了公司識別出的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及其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時間范圍(包括短期、中期及長期)、影響的利益相關方,以及公司的回應策略等,體現了“戰略”方面的部分披露要點。續發展座談會、培訓等形式,將可持
191、續發展理念深植于企業文化中。報告期內,公司開展“可持續發展管理基礎”“產品生命周期評價與碳足跡管理”“雙碳目標機遇”等主題培訓,持續提升全員可持續發展意識和能力。報告期內,公司正式加入UNGC,承諾支持 UNGC 關于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腐敗四個領域的十項原則。公司持續優化內部 ESG 管理能力,提升對外信息透明度,將可持續發展價值與理念傳遞給更多的利益相關方。案例來源:中電控股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34-37案例標題:臺積電可持續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披露案例案例點評:該案例展示了臺積電建立的永續影響力管理架構和永續影響力策略地圖,從上游采購、公司營運到客戶使用階段,全面檢視價
192、值鏈各項活動直接與間接對經濟、環境及社會帶來的正向(效益)與負向(成本)影響,體現了對和“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的部分披露要點。披露內容:企業的長期價值取決于為利害關系人創造的正向沖擊與減緩負向沖擊,包括帶動半導體產業鏈產值、協助客戶成功應用產品的競爭優勢、維護自然生態與生物多樣性、創造直接與間接工作機會,以及避免遭受健康及安全危害。臺積公司結合六大資本、四大管理核心與六大永續管理能力,透過財務損益(Profit and Loss,P&L)思維,建立以三重盈余(Triple Bottom Line,TBL)為基礎的永續影響力管理架構,從外部觀點衡量整體價值鏈對人類生活福祉帶來的改變與貢獻,促進
193、與利害關系人的溝通性,期許驅動經濟成長、降低環境資源耗損,進一步提升社會福祉。10610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案例來源:臺積電 2023 年度永續報告書 P29-31案例標題:騰訊可持續相關指標與目標披露案例披露內容:騰訊制定了環境指標和目標,以跟蹤我們在管理風險和機遇方面的進展。這些目標和指標均參照國際框架制定。案例點評:該案例展示了公司在環境管理方面的定量指標和定量目標,展現了公司對環境風險及機遇的監測指標及目標情況,體現了“指標與目標”方面的部分披露要點。案例來源:騰訊 2023 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P3010810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
194、告工作指南如何披露重要性議題及四要素披露要求四、相關披露注意事項(一)允許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信息進行整合披露指引 設置“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信息披露”章節,上市公司僅需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治理信息,無需披露公司治理的常規信息。此外,指引 允許整合披露不同議題的可持續治理相關信息,減少重復披露。(二)與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的銜接和過渡安排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ESG 報告的上市公司,無需再披露社會責任報告,以避免多重披露。相關閱讀:相關閱讀:第十二條 披露主體針對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管理和監督已經建立整體性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的,可以對規定的內容進行整合披露,無需披露單個議題
195、的相關信息。指引第六十條 根據本所相關規定應當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按照本指引規定披露或自愿披露 可持續發展報告 的,無需再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指引(三)指引適用則必須符合要求根據 指引,對多數上市公司并不要求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但一旦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就必須按 指引 要求編制,而不是隨意披露。指引是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必須遵守的規則,不是可選參考材料?!笆褂脛t必須符合”除了指引規定強制披露的上市公司外,雖然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的行為是自愿的,但對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上市公司來說,一旦發布就必須按指引要求編制。相關閱讀:第三條 本所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可持續發展報告,報告中涉及
196、本指引規范內容的,需與本指引的相關要求保持一致。第六條 披露主體披露的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地反映披露主體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不得進行選擇性披露,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相沖突,不得誤導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第六十一條 披露主體違反本指引規定的,本所將視情況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予以紀律處分。第六十三條(二)本所鼓勵上市公司提前適用本指引的規定披露 2024 年度 可持續發展報告,上市公司披露 2024 年度 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報告內容應當符合本指引的相關要求。指引11011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第五節 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議題庫一、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綜合議題庫根據滬
197、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企業應當結合所處行業特點、行業發展階段、自身商業模式、所處價值鏈等情況,識別并披露除指引要求的 21 個議題外的其他具有財務重要性或者影響重要性的議題。此外,可充分考慮經營特點和行業特性,參考行業性標準、監管機構的關注重點等,進一步補充具有公司特色披露議題。二、常用規則及標準議題(一)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指引于附錄一提供 21 個議題列表。其中,包含可持續發展治理維度議題4 個,環境維度議題 8 個及社會維度議題 9 個。表 2-17 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議題環境(8)社會(9)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4)應對氣候變化污染物排放廢棄物處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合規管理能源
198、利用水資源利用循環經濟鄉村振興社會貢獻創新驅動科技倫理供應鏈安全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安全與質量數據安全與客戶隱私保護員工盡職調查利益相關方溝通反商業賄賂及反貪污反不正當競爭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議題庫(二)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香港交易所將各個議題的披露分為強制披露和不遵守就解釋兩類。根據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強制披露類議題主要涉及管治維度,不遵守就解釋的議題包括環境和社會維度。對于氣候相關披露內容,溫室氣體排放范圍 1 和范圍2 為強制披露。范圍 1 和范圍 2 溫室氣體排放以外的新氣候規定披露要求,大型股發行人在 2025 年 1 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財政年度按“
199、不遵守就解釋”原則披露,在2026 年 1 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財政年度強制披露;除大型股發行人之外的主板發行人按“不遵守就解釋”原則披露;GEM 發行人自愿披露。表 2-18 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議題管治(1)環境(4)社會(8)管治架構排放物資源使用環境及天然資源氣候變化雇傭健康與安全發展及培訓勞工準則供應鏈管理產品責任反貪污社區投資(三)GRI 標準GRI 標準(2021 版)有 32 個議題標準,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確定的實質性議題,選擇對應的議題標準進行披露。此外,GRI 計劃為對環境、社會和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的 40 個行業制定標準,石油和天然氣(GRI 11)、煤炭行業(
200、GRI 12)、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GRI 13)、采礦業(GRI 14)等四個行業標準。11211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議題庫表 2-19 GRI 議題標準列表經濟類議題標準(7)環境類議題標準(8)社會類議題標準(17)GRI 201:經濟績效 2016GRI 202:市場表現 2016GRI 203:間接經濟影響 2016GRI 204:采購實踐 2016GRI 205:反腐敗 2016GRI 206:反競爭行為 2016GRI 207:稅務 2019GRI 301:物料 2016GRI 302:能源 2016GRI 303:水資源和污水 2018GRI
201、 304:生物多樣性 2016GRI 305:排放 2016GRI 306:廢棄物 2020GRI 306:污水和廢棄物2016GRI 308:供應商環境評估2016GRI 401:雇傭 2016GRI 402:勞資關系 2016GRI 403:職業健康與安全2018GRI 404:培訓與教育 2016GRI 405:多元化與平等機會2016GRI 406:反歧視 2016GRI 407:結社自由與集體談2016GRI 408:童工 2016GRI 409:強迫或強制勞動2016GRI 410:安保實踐 2016GRI 411:原住民權利 2016GRI 413:當地社區 2016GRI 41
202、4:供應商社會評估2016GRI 415:公共政策 2016GRI 416:客戶健康與安全2016GRI 417:營銷與標識 2016GRI 418:客戶隱私 2016 GRI 101:生物多樣性 2024于 2024 年 4 月發布。該議題標準規定了生物多樣性議題的報告要求,并將取代GRI 304:生物多樣性 2016,生效日期為 2026 年 1 月 1 日。GRI 306:污水和廢棄物 2016的主要內容已經被GRI 303:水資源和污水 2018以及GRI 306:廢棄物 2020所取代。但GRI 306:污水和廢棄物 2016的披露項 306-3 重大泄漏中的泄漏相關內容依然有效。這
203、涉及化學品、油類和燃料等物質的泄漏,這些物質可能會影響土壤、水、空氣、生物多樣性和人類健康。(四)ISSB 準則目前,ISSB 已發布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 S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 S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其中,IFRS S1 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一整套核心內容,IFRS S2 是氣候議題披露準則。表 2-20 ISSB 已發布的議題ISSB 準則發布進展對應議題已 發 布 首 批 兩 份ISSB 準則發布一般披露要求準則(S1),要求企業披露所有與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與機遇的重要信息發布氣候相關披露準
204、則(S2)氣候變化已明確 2024 年工作重點將啟動針對與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及生態系統服務相關的研究項目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及生態系統服務將啟動與人力資本相關的研究項目人力資本(五)歐盟 ESRS 標準ESRS 的結構與 GRI 標準類似,包括交叉準則(cross-cutting standards),議題準則(topical standards)以及行業特定準則(sector-specific standards)。2023 年 7月,首批 ESRS 正式發布。首批 ESRS 由12 份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組成,包括 2 份交叉準則(一般要求準則和一般披露準則)和 10 份議題準則。表 2-
205、21 首批 ESRS 議題(2023 年)環境(5)社會(4)治理(1)ESRS E1:氣候變化ESRS E2:污染ESRS E3:水和海洋資源ESRS E4: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ESRS E5:循環經濟ESRS S1:自有勞動力ESRS S2:價值鏈中的員工ESRS S3:受影響社區ESRS S4:消費者和終端用戶ESRS G1:商業操守11411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議題庫(六)SASB 準則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將“可持續發展議題”分為五個維度,即環境、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商業模式和創新、領導力和治理。SASB 從五大可持續發展維度的 2
206、6 個議題中,選取與該行業最相關的議題,從而制定每個行業的可持續會計準則。表 2-22 SASB 議題列表環境社會資本人力資本商業模式與創新領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空氣質量能源管理水與廢水管理廢料與有害材料管理生態影響人權與社區關系客戶隱私數據安全可及性與可負擔性產品質量與安全客戶福利營銷實踐與產品標簽勞工實踐員工健康與安全員工參與、多元化與包容性產品設計與生命周期管理商業模式的適應力供應鏈管理材料采購與效率氣候變化物理影響商業道德競爭行為法律與合規環境管理關鍵事件風險管理系統性風險管理三、常用行業可持續發展議題(一)香港交易所提出的行業議題香港交易所在如何編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2020 年
207、3 月)中給出了醫療保健業、能源業、金融業等 11 個行業的參考議題。每個議題是否具有重要性,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圖 2-12 香港交易所提出可供參考的各個行業議題(二)SASB 準則提出的行業議題SASB 建立可持續行業分類系統,從業務類型、資源強度、可持續影響力和可持續創新潛力等方面對企業進行分類。SASB 將企業分為 11 個產業(Sector),涵蓋77 個細分行業(Industry),并編制了各行業的披露準則。77個行業中,每個行業平均包含13個議題,并包含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標。例如,“生物科技與制藥”屬于“醫療保健”產業中的細分行業,該行業有 8 個行業議題(詳見下表)。行業議題
208、可于官方網站查詢。表 2-23 SASB 中“生物科技與制藥”行業議題示例環境社會資本人力資本商業模式與創新領導與管理臨床試驗參與者的安全性藥物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定價藥物安全假藥道德營銷員工招聘、發展及留任供應鏈管理商業道德11611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表 2-24 GRI 行業實質性議題列表(三)GRI 提出的行業實質性議題在已經發布的石油和天然氣行業(GRI 11)、煤炭行業(GRI 12)、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GRI 13)、采礦業(GRI 14)等四個行業標準中,提出了相應行業可能的實質性議題。行業可能的實質性議題石 油 和 天 然 氣 行 業(GRI 11)22 個議題溫
209、室氣體排放;氣候適應、復原力和轉型;氣體排放;生物多樣性;廢棄物;水資源和污水;關閉和恢復;資產完整性和突發事件管理;職業健康與安全;雇傭做法;反歧視和平等機會;強迫勞動和現代奴役;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經濟影響;當地社區;土地和資源權利;原住民的權利;沖突與安全;反競爭行為;反腐??;向政府付款;公共政策。煤炭行業(GRI 12)22 個議題溫室氣體排放;氣候適應、韌性和轉型;關閉和恢復氣體排放;生物多樣性;廢棄物;水資源和污水;經濟影響;當地社區;土地和資源權利;原住民權利;沖突與安保;資產完整性和重大事件管理;職業健康與安全;雇傭實踐;童工;強迫勞動和現代奴役;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反歧視和平
210、等機會;反腐??;向政府付款;公共政策。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GRI 13)26 個議題排放;氣候適應和韌性;生物多樣性;自然生態系統轉化;土壤健康;農藥使用;水資源和污水;廢棄物;食品保障;食品安全;動物健康和福利;當地社區;土地和資源權利;原住民權利;反歧視和平等機會;強迫或強制勞動;童工;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職業健康與安全;雇傭實踐;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資;經濟包容;供應鏈可追溯性;公共政策;反競爭行為;反腐敗。采礦業(GRI 14)25 個議題溫室氣體排放;氣候適應和韌性;空氣污染;生物多樣性;廢棄物;尾礦;水和使用效率;關閉和恢復;經濟影響;當地社區;原住民權利;土地和資源權利;手工采礦和
211、小規模采購;安全實踐;事故管理;職業健康與安全;雇傭實踐;童工;強迫勞動和現代奴役;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反歧視和平等機會;反腐??;向政府付款;公共政策;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第三章 環境議題披露第一節 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一、指引相關要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以下簡稱公約)提出,“氣候變化”是指除在類似時期內所觀測的氣候的自然變異之外,由于直接或間接的人類活動改變了地球大氣的組成而造成的氣候變化。公約設定的最終目標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少人為活動對氣候系統的危害,減緩氣候變化,增強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確保糧食生產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上市公司應結合行
212、業特點和自身經營情況,建立應對氣候變化治理架構,識別氣候變化風險、機遇和影響,搭建氣候變化風險管理流程,設定氣候變化指標及目標,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在滬深北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外,還應關注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政策文件中涉及應對氣候變化、碳排放管理的相關規定。表 3-1 指引及政策法規對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相關要求相關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第三章第一節披露要求,主要包括: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等方面披露應對氣候變化相關信息;識別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評估公司的戰略、業
213、務模式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轉型計劃、措施及其進展;報告期內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碳信用額度,鼓勵對溫室氣體排放等數據進行核查或鑒證;按照業務單位或設施、國家或地區、來源類型等分類提供不同范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所依據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并說明排放量的合并方法;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11811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減排相關信息,包括參與各項減排機制的情況、減排目標、減排措施及其成效等;有利于減少碳排放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以及相關研發進展。國務院2030 年前碳
214、達峰行動方案(2021 年)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主要目標: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順利實現 2030 年前碳達峰目標;明確重點任務,即“碳達峰十大行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
215、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國務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2024 年)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碳排放權交易覆蓋范圍、交易產品、交易主體及交易方式,為碳交易提供法律依據;明確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的職責,為碳排放權的交易提供服務;明確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和名錄,管控排放溫室氣體的重點行業、企業,并以向社會公布方式加強對重點排放單位的社會監督;制定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明確碳排放配額總量及分配、制定分配方式,為碳排放交易提供交易基礎;統一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技術規范、檢驗檢測等方式,統一規范排放報告編制與核查形式;明確檢驗檢測溫室氣體排放的第三方機構責任規則,避免第三方弄虛作假等違規
216、情形的發生;明確監督管理機構對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管制,進一步加強對溫室氣體的及時管制。生態環境部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2021 年)第三章第十二條 企業年度環境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四)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設施等方面的信息;(五)生態環境應急信息,包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等方面的信息。相關閱讀:第三章 環境信息披露 第一節 應對氣候變化第二十條 披露主體應當積極通過改進工藝、升級生產設備、優化能源結構、提高生產能效、研發和提供綠色產品與服務、改進和強化管理等措施,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支持美麗中國建設。第二十一條 披露主體除按照本指引第二章的規定披露應對氣候
217、變化相關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等內容外,還應當按照本節規定披露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信息。第二十二條 披露主體應當結合所識別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評估公司的戰略、商業模式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并披露下列事項:(一)公司關于氣候變化對其戰略和商業模式影響的評估情況,以及應對相關影響的方法;(二)公司在評估其氣候適應性時考慮的重大不確定性因素;(三)公司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為適應氣候變化調整其戰略和商業模式的能力。本所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進行氣候適應性評估,并披露情景分析關鍵假設、分析過程等。第二十三條 披露主體應當披露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轉型計劃、措施及
218、其進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一)公司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而對當前和未來戰略、商業模式和資源分配進行調整的情況;(二)公司已經或者計劃為直接或間接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采取的改進生產工藝、更新設備等措施;(三)公司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制定的轉型計劃,及制定該計劃所依賴的基本假設;(四)公司為實施轉型計劃提供的資源;相關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國務院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2007 年)主要內容包括:中國氣候變化的現狀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氣候變化對中國的影響與挑戰,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中國對若干問題的基本立場及國際合作需求。
219、12012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五)公司實施轉型計劃的進展情況。第二十四條 披露主體應當核算并披露報告期內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并將不同溫室氣體排放量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公噸數。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溫室氣體范圍 1 排放量、范圍 2 排放量,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披露溫室氣體范圍 3 排放量。披露主體涉及使用碳信用額度的,應當披露所使用的碳信用額度的來源與數量。披露主體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應當披露報告期內是否完成清繳以及是否存在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或立案調查的情形。本所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公司溫室氣體排放等數據進行核查或鑒證。第二十五條 為提高溫室氣體排
220、放透明度和可比性,本所鼓勵披露主體按照下列分類提供不同范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一)業務單位或設施;(二)國家或地區;(三)來源類型(燃燒、加工、電力、供暖、制冷和蒸汽等)。第二十六條 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所依據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并說明排放量的合并方法(如股權比例、財務控制、運營控制等)。報告期內核算標準、方法、假設等發生變化的,應當說明原因并披露具體影響。第二十七條 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溫室氣體減排實踐的相關信息,包括參與各項減排機制的情況、減排目標、減排措施(如管理措施、資金投入、技術開發等)及其成效等。披露主體應當按照不同溫室氣體排放范圍分類披露因重新設計生產流程、改
221、造設備、改進工藝、更換燃料等減排措施直接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并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公噸數,披露主體可以按照不同減排措施分別披露減排情況。披露主體應當披露其在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和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的登記與交易情況、參與其他減排機制的項目和減排量登記與交易情況等內容(如有)。第二十八條 披露主體披露有利于減少碳排放、實現碳中和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以及相關研發進展的,應當客觀、審慎地披露相關工藝技術形成的產品或服務的具體情況、相關業務的研發投入及進度、已取得的審批或認證、已具備的規?;a能力、已取得的訂單情況等,鼓勵說明對披露主體當期及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以及可能存在的
222、不確定性和風險等。指引二、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要求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GRI 標準、ISSB 準則、ESRS、美國SEC 對應對氣候變化議題均有相應的披露要求。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 對于大型股發行人、主板發行人(大型股發行人除外)、GEM 發行人在披露內容和時間方面要求有所不同,此外需披露內部碳定價、薪酬掛鉤情況、相關行業指標等。ISSB 準則要求披露范圍 3 溫室氣體排放,并要求使用氣候相關情景分析評估其氣候韌性。GRI 標準要求披露氣候變化風險和機遇在運營、收入或支出方面可能造成的重大變化,基準年或基準線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因子和來源以
223、及使用的全球變暖潛勢(GWP)等。ESRS 要求披露與氣候變化減緩和適應相關的政策、能源消耗和能源結構、能源強度、碳排放強度、內部碳定價機制等。美國 SEC 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規則要求如果碳抵消(Carbon Offsets)或可再生能源證書(RECs)被注冊人用作實現氣候相關目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則要分別披露碳抵消和可再生能源證書帶來的碳避免、減少或清除量等。各標準對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要求詳見下表。表 3-2 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I):管治1)負責監督氣候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機構或個人的資訊,包
224、括:是否有相關技能及勝任能力獲悉氣候風險和機遇的方式及頻率在監督發行人策略、重大交易決策時如何考慮氣候風險和機遇如何監督有關氣候風險與機遇目標制定并監察達標進度是否將相關績效指標納入薪酬政策以及如何納入2)管理層在監察、管理及監督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的管治流程、監控措施及程序中的角色,包括:如何對其監督相關的監控措施和程序 本表僅對各標準中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相關披露要求的要點進行摘錄。12212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制定組織及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II):策略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業務模式和價值鏈策略和決策財務狀況、財務表現及現金
225、流量氣候韌性(III):風險管理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優次排列風險監察流程風險整合(IV):指標及目標溫室氣體排放氣候相關轉型風險氣候相關物理風險氣候相關機遇資本運用內部碳定價薪酬行業指標氣候相關目標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GRI 標準)GRI 201:經濟績效 2016201-2 氣候變化帶來的財務影響以及其他風險和機遇GRI 305:排放 2016305-1 直接(范圍 1)溫室氣體排放305-2 能源間接(范圍 2)溫室氣體排放305-3 其他間接(范圍 3)溫室氣體排放305-4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305-5 溫室氣體減排量GRI氣候變化議題標準(征求意見稿)GH
226、-1 范圍 1 溫室氣體排放量GH-2 范圍 2 溫室氣體排放量GH-3 范圍 3 溫室氣體排放量GH-4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CC-1 氣候變化減緩的轉型計劃CC-2 氣候變化適應CC-3 公正轉型CC-4 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設定和進展情況CC-5 價值鏈溫室氣體清除CC-6 碳信用額制定組織及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S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IFRS S2治理戰略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業務模式和價值鏈戰略和決策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氣候韌性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氣候相關指標氣候相關目標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
227、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ESRS E1-氣候變化治理E1.GOV-3 將可持續相關因素納入激勵機制戰略E1-1 減緩氣候變化的轉型計劃E1.SBM-3 重大影響、風險和機遇及其與戰略和商業模式的相互作用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E1.IRO-1 描述識別和評估與氣候相關的重大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流程E1-2 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有關的政策E1-3 與氣候變化政策有關的行動和資源指標和目標E1-4 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有關的目標E1-5 能源消耗和結構E1-6 范圍 1、2、3 排放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E1-7 通過碳信用額度產生的溫室氣體消除和溫室氣體減排項目E1-8 內部碳定價
228、E1-9 物理和轉型風險以及潛在的氣候相關機遇的預期財務影響(ESRS E1:Climate Change)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面向投資者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的提升和標準化最終規則1501 治理披露董事會對于氣候相關風險的監管職責披露管理層對重大氣候風險的評估及管理職責12412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制定組織及文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面向投資者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的提升和標準化最終規則1502 策略披露申報人的重大氣候風險及其影響期限披露氣候風險對申報人戰略、商業模式和前景造成的實際和潛在重大影響披露氣候變化對申報人戰略、財務規
229、劃及資本分配的影響披露轉型計劃、情景分析、內部碳定價(如有)1503 風險管理披露識別、評估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的流程披露該流程是否或如何納入申報人風險管理體系1504 指標與目標披露對申報人的業務、財務狀況、運營有重大影響的氣候相關目標、影響、達成計劃或達成進度披露碳抵消或可再生能源證書(RECs)的使用情況(如碳抵消及 RECs 是企業的主要氣候目標達成路徑時)1505 溫室氣體排放指標披露重大范圍 1 和范圍 2 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及其核算方法1506 溫室氣體排放指標鑒證第三方獨立鑒證披露關于鑒證機構的相關信息鑒證報告要求等三、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核心披露項(一)定性披露項表 3-3 應對氣
230、候變化議題的定性披露項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1-A 議題概要E1-A1:公司涉及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運營環節,以及溫室氣體排放類型和來源。產生碳排放的主要環節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環節等,需說明各環節涉及的碳排放類型及來源,排放類型如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二氮等,排放來源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燃料燃燒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或外購電力、熱力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該章節按照議題兼具“財務重要性”及“影響重要性”拆解形成披露項,實際披露中可結合公司對議題的重要性識別結果增減披露項。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1-A2: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遵守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政策法規包括但不限于國務院
231、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等。特別需要注意在不同國家地區經營所涉及的法規,以及行業規范。E1-B 治理E1-B1: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治理架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氣候變化管理架構、人員構成及專業能力、職權范圍、信息報告機制、監督程序、監督措施及考核情況等,尤其明確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管理層設置情況。E1-C 戰略E1-C1: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規劃(策略和方法)。公司識別出的氣候變化風險和機遇,包括類別(物理風險/轉型風險)、影響的時間范圍、影響的企業范圍(僅限于自身運營,還是包括主要供應商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對企業戰略和決策以及
232、財務影響等,以及公司為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制定的戰略規劃、管理策略、轉型計劃,或做出的商業模式調整等。E1-D 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E1-D1: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管理流程和措施。管理流程包括公司對氣候變化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進行識別、評估、排序、監測和管理的流程;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進工藝、升級生產設備、優化能源結構、提高生產能效、研發和提供綠色產品與服務、改進和強化管理等。E1-E 指標與目標E1-E1: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管理指標及目標。管理指標包括但不限于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按不同范圍劃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并需說明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所依據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
233、工具,以及排放量的合并方法。需披露減排目標、減排措施及其成效,披露有利于減少碳排放、實現碳中和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情況。12612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1-F 議題下的具體披露項E1-F1:披露主體應當結合所識別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評估公司的戰略、商業模式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并披露下列事項:(一)公司關于氣候變化對其戰略和商業模式影響的評估情況,以及應對相關影響的方法;(二)公司在評估其氣候適應性時考慮的重大不確定性因素;(三)公司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為適應氣候變化調整其戰略和商業模式的能力。對應指引第二十二條(一)(二)(三)
234、,可與披露項 E1-C1 合并撰寫。E1-F2: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進行氣候適應性評估,并披露情景分析關鍵假設、分析過程等。對應指引第二十二條,可與披露項 E1-C1合并撰寫。E1-F3:披露主體應當披露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轉型計劃、措施及其進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一)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而對當前和未來戰略、商業模式和資源分配進行調整的情況;(二)已經或者計劃為直接或間接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采取的改進生產工藝、更新設備等措施;(三)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制定的轉型計劃,及制定該計劃所依賴的基本假設;(四)為實施轉型計劃提供的資源;(五)實施轉型計劃的進
235、展情況。對應指引第二十三條,可與披露項 E1-C1合并撰寫。E1-F4:披露主體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應當披露報告期內是否完成清繳以及是否存在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或立案調查的情形。對應指引第二十四條,可與披露項 E1-E1合并撰寫。E1-F5: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所依據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并說明排放量的合并方法(如股權比例、財務控制、運營控制等)。報告期內核算標準、方法、假設等發生變化的,應當說明原因并披露具體影響。對應指引第二十六條,可與披露項 E1-E1合并撰寫。E1-F6: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溫室氣體減排實踐的相關信息,包括參與各項減排機制的情況、減排目標、減排措施(如管
236、理措施、資金投入、技術開發等)及其成效等。對應指引第二十七條,可與披露項 E1-C1合并撰寫。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1-F7:披露主體應當按照不同溫室氣體排放范圍分類披露因重新設計生產流程、改造設備、改進工藝、更換燃料等減排措施直接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并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公噸數,可以按照不同減排措施分別披露減排情況。對應指引第二十七條,可與披露項 E1-E1合并撰寫。E1-F8:披露主體應當披露在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和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的登記與交易情況、參與其他減排機制的項目和減排量登記與交易情況等內容(如有)。對應指引第二十七條,可與披露項 E1-E1合并撰寫。E1-F9:披
237、露主體披露有利于減少碳排放、實現碳中和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以及相關研發進展的,應當客觀、審慎地披露相關工藝技術形成的產品或服務的具體情況、相關業務的研發投入及進度、已取得的審批或認證、已具備的規?;a能力、已取得的訂單情況等,鼓勵說明對披露主體當期及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以及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和風險等。對應指引第二十八條,可與披露項 E1-C1合并撰寫。(二)定量披露項E1-G1 定量披露項來自議題下的具體披露要求。表 3-4 E1-G1:應對氣候變化數據表定量披露項單位具體數據依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噸二氧化碳當量指引第二十四條其中:按范圍分類范圍 1 溫室氣體排放量噸二氧化碳當量
238、范圍 2 溫室氣體排放量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 3 溫室氣體排放量噸二氧化碳當量 根據指引第六十三條、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企業如首次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可僅披露報告期的定量指標,如非首次披露,則需視情況披露過去年度的可比數值。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披露溫室氣體范圍 3 排放量。12812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定量披露項單位具體數據依據其中:按業務單位或設施分類指引第二十五條業務單位/設施 1噸二氧化碳當量業務單位/設施 2噸二氧化碳當量業務單位/設施 3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按國家或地區分類國家/地區 1噸二氧化碳當量國家/地區 2噸二氧化碳當量國
239、家/地區 3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按來源類型分類燃燒噸二氧化碳當量加工噸二氧化碳當量電力噸二氧化碳當量供暖噸二氧化碳當量制冷噸二氧化碳當量蒸汽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他來源類型,請說明噸二氧化碳當量減排措施直接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噸二氧化碳當量指引第二十七條其中:按范圍分類范圍 1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 2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 3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按減排措施分類重新設計生產流程噸二氧化碳當量改造設備噸二氧化碳當量改進工藝噸二氧化碳當量更換燃料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他來源類型,請說明噸二氧化碳當量碳信用額度噸二氧化碳當量指引第二十四條 根據指引第二十五條,鼓勵披露主體按照業務單位或設施、國家或地區、來源類型等分類提
240、供不同范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根據指引第二十四條,披露主體涉及使用碳信用額度的,應當披露所使用的碳信用額度的來源與數量。四、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介紹溫室氣體排放是企業要重點披露的內容,關于溫室氣體排放核算,主要包括以下步驟:1.選擇適用的核算指南或者標準。按照指引的披露要求,企業需要披露范圍 1、2 的溫室氣體排放,鼓勵披露范圍 3 的溫室氣體排放。建議依照溫室氣體核算體系:企業核算與報告標準溫室氣體核算體系:企業價值鏈(范圍三)核算與報告標準、ISO 14064-1 組織層面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量化及報告指南進行核算,同時參考國家主管部門最新發布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作為補充。2.
241、明確相關核算邊界:需明確對應的組織邊界和運營邊界。a)對于組織邊界,如果參考國家主管部門最新發布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則組織邊界應以法人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作為主體;如果參考溫室氣體核算體系或者 ISO 標準,則按照股權比例法、財務控制權法、運營控制權法確定;b)對于運營邊界,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來源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例如,范圍1排放指在擁有或控制的鍋爐、熔爐、運輸工具等設備中燃燒燃料產生的排放,化學品、水泥、鋼鐵等生產和加工產生的排放,未經物理控制而有意或無意的溫室氣體釋放等;范圍 2 排放指企業消耗的外購電力、蒸汽、供暖或制冷所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范圍 3 排放
242、指發生在企業價值鏈上游和下游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不包括在溫室氣體范圍 2 排放中),溫室氣體核算體系將范圍 3 分為 15 個類別,企業需選擇相關的類別進行核算。3.識別排放源:對于上述不同的排放類型,需明確對應的排放設備和生產工藝流程,如化石燃料燃燒設備(例如鍋爐、窯爐、加熱器、焚燒爐、運輸車輛等);相關的工藝流程(如碳酸鹽分解的排放,含氟氣體排放等);主要的用電、用蒸汽設備(如制冷劑、冷凍設備等);范圍 3 相關類別的排放源(如采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售出產品、投融資業務等)。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是一個用于測量、報告和管理組織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性標準。該體系由世界資
243、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共同開發。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已發布部分行業的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13013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表 3-5 溫室氣體范圍 1 和范圍 2 排放源示例范疇排放類型排放源范圍 1 排放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固定源:鍋爐、窯爐、燃氣灶等移動源:運輸車輛、搬運設備過程排放脫硫劑使用、碳酸鹽分解過程等刻蝕、CVD 腔室清洗工藝等制冷設備、化糞池等污染物處理排放廢水處理過程厭氧發酵工藝等范圍 2 排放外購電力排放用電設備:如空壓機、冷水機組等外購熱力(含蒸汽、熱水)排放用蒸汽設備:如蒸餾提純裝置、反應釜等
244、表 3-6 溫室氣體范圍 3 排放源類型上游或下游排放類型范圍 3 上游排放購買產品及服務資本商品燃料和能源相關的活動上游運輸及配送運營廢棄物處理商務差旅員工通勤上游租賃資產范圍 3 下游排放下游運輸及配送售出產品的加工售出產品的使用售出產品的最終處理下游租賃資產特許經營權投資4.確定相關的核算方法:一般采用排放因子法或者質量平衡法進行核算。a)對于化石燃料燃燒的 CO2排放,一般采用排放因子法進行核算:式中:E燃燒 核算和報告年度內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ADi 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活動數據,單位為吉焦(GJ);EFi 第 i 種化石燃
245、料的溫室氣體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排放每吉焦(tCO2/GJ);i 化石燃料類型代號。b)對于復雜工藝的生產過程的 CO2排放,一般可采用質量平衡法進行核算:式中:ECO2原料,i 第 i 核算單元的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氫化合物用作原料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r 進入核算單元的原料種類,如具體品種的化石燃料、具體名稱的碳氫化合物、二氧化碳原料;ADi,r 第 i 核算單元的原料 r 的投入量,對固體或液體原料,單位為噸(t);對氣體原料,單位為萬標立方米(104Nm3);CCi,r 第 i 核算單元的原料 r 的含碳量,對固體或液體原料,單位為噸碳每噸(tC/t);對
246、氣體原料,單位為噸碳每萬標立方米(tC/104Nm3);p 流出核算單元的含碳產品種類,包括各種具體名稱的主產品、聯產產品、副產品等;ADi,p 第 i 核算單元的碳產品 p 的產量,對固體或液體產品,單位為噸(t),對氣體產品,單位為萬標立方米(104Nm3);CCi,p 第 i 核算單元的碳產品 p 的含碳量,對固體或液體產品,單位為噸碳每噸(tC/t),對氣體產品,單位為噸碳每萬標立方米(tC/104Nm3);w 流出核算單元且沒有計入產品范疇的其它含碳輸出物種類,如爐渣、粉塵、污泥等含碳的廢棄物;13213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ADi,w 第 i 核算
247、單元的其它含碳輸出物 w 的輸出量,單位為噸(t);CCi,w 第 i 核算單元的其它含碳輸出物 w 的含碳量,單位為噸碳每噸(tC/t);44/12 二氧化碳與碳的相對分子質量之比。c)企業外購電力、外購熱力的 CO2排放可采用排放因子法計算:企業購入的電力消費所對應的電力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公式如下:式中:E外購電 外購電力所對應的電力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AD電 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的外購電力,單位為兆瓦時(MWh);EF電 區域電網年平均供電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兆瓦時(tCO2/MWh)。企業購入的熱力消費所對應的熱力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
248、公式如下:E外購熱 外購熱力所對應的熱力生產環節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AD熱 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的外購熱力,單位為吉焦(GJ);EF熱 熱力消費的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d)對于范圍 3 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可采用排放因子法,例如,對于類別 1:采購商品及服務的排放,可采用以下公式計算:式中:Wj 核算和報告年度內第 j 種購入原材料的重量或金額,單位為噸(t)或萬元(104RMB);EFj 第 j 種購入的原材料的單位質量或單位采購金額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每噸(tCO2e/t)或噸二氧化碳當量每萬元(tCO2e/104RMB)。5.
249、選擇合適的活動水平數據與排放因子數據:a)對于活動水平數據,根據企業不同排放源的數據統計基礎,選擇合適的數據,例如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低位發熱值;工藝過程的投入產出量;外購電量、外購蒸汽量;采購原材料的質量(或金額)等;b)對于排放因子數據,對于范圍 1、2 的數據,優先采用國家主管部門最新發布的排放因子值,如數據不可得,可采用 IPCC 等權威機構發布的數據;對于范圍 3 的數據,可采用權威的國內外數據庫。6.核算溫室氣體排放:根據不同的排放類型,結合上述的活動水平及排放因子數據,同時考慮不同溫室氣體的全球變暖潛能值(GWP)值,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并進行匯總。本表來源為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
250、告指南 鋁冶煉行業(2024 年 3 月)、GB/T 32151.3-2015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第 3 部分:鎂冶煉企業。其他行業可參考適用。表 3-7 常用化石燃料相關參數值示例能源名稱計量單位低位發熱量(GJ/t,GJ/104Nm3)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碳氧化率(%)無煙煤t26.700c0.02749b98b煙煤t23.337d0.02618b褐煤t11.900c0.02797b洗精煤t26.344a0.02541b其他洗煤t12.545a0.02541b其他煤制品t17.460d0.03356b焦炭ft28.435a0.02942b原油t41.816a0.02008
251、b98b燃料油t41.816a0.02110b汽油t43.070a0.01890b煤油t43.070a0.01960b柴油t42.652a0.02020b其他石油制品t41.031d0.02000c13413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能源名稱計量單位低位發熱量(GJ/t,GJ/104Nm3)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碳氧化率(%)液化石油氣t50.179a0.01720c98b液化天然氣t51.498e0.01720c煉廠干氣t45.998a0.01820b天然氣104Nm3389.310a0.01532b99b焦爐煤氣104Nm3173.540d0.01210
252、c高爐煤氣104Nm333.000d0.07080c轉爐煤氣104Nm384.000d0.04960c其它煤氣104Nm352.270a0.01220c注:a數據取值來源為中國能源統計年鑒 2022(統計年鑒有更新時,使用其最新數值)。b數據取值來源為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試行)。c數據取值來源為2006 年 IPCC 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d數據取值來源為中國溫室氣體清單研究中的有色金屬工業數據。e數據取值來源為 GB/T 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f使用蘭炭作為燃料的,可參考使用焦炭的數據取值。表 3-8 外購電力、熱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示例參數名稱單位CO2排放因子外購電力排放因子
253、tCO2/MWh0.5568外購熱力排放因子tCO2/GJ0.11 數據來源為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1 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數據來源為GB/T 32151.3-2015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第 3 部分:鎂冶煉企業等國家標準。五、氣候情景分析方法簡介根據指引第二章第二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進行氣候適應性評估,并披露情況分析關鍵假設、分析過程等。此外,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ISSB 準則、ESRS 均對情景分析有相關披露要求。表 3-9 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情景分析的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情景分析相關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定義
254、:指在不確定的條件下,確定和評估未來事件的潛在結果范圍的過程和方法。就氣候變化而言,公司可使用氣候相關情景分析,評估氣候變化的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可能如何影響未來的業務、戰略和財務狀況。要求:鼓勵有條件的披露主體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進行氣候適應性評估,并披露情景分析關鍵假設、分析過程等。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要求:要求發行人運用與發行人情況相稱的做法,使用與氣候相關的情景分析方法評估其氣候韌性,并披露有關所使用輸入資料的信息及如何進行分析。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S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要求:企業在報告氣候韌性時需要使用氣候相關情景分析。歐
255、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要求:至少選擇高排放情景進行物理風險分析,至少考慮一種符合巴黎協定1.5 C 的情景進行轉型風險分析。13613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情景分析可分為五個步驟進行:確定分析范圍及選擇輸入資料、選擇用于分析的情景、確定用于分析的變量、選擇情景分析的方法(定性、定量、建模等)、進行情景分析。(1)步驟一:確定分析范圍及輸入資料公司在進行情景分析時,應先考慮確定風險范圍和業務范圍。風險范圍的確定可優先考慮已識別出的重大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業務范圍可考慮是否覆蓋整個集團業務或集中于
256、主要運營業務。公司可根據經驗的積累,逐步擴大情景分析所覆蓋的業務范圍及風險范圍。公司應披露情景分析的基本假設,包括但不限于:宏觀經濟形勢、國家或地區層面的變量(例如當地氣候、人口結構、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及自然資源的可用性等)、公司業務所在地的氣候政策、公司層面的變量(如業務增長、員工所在地等)、能源使用及其結構、技術發展等。(2)步驟二:選擇用于分析的情景公司在選擇情景來源時,應研究多種情景來源及其情景特征,并根據公司所在行業、待評估風險類型、業務所在司法區域、確定的時間范圍等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的情景來源和相關變量及參數。在條件允許時,公司亦可結合不同情景來源的變量自行開發情景,以使相關分析
257、更適合其業務用途。此外,公司可以選擇高對比性的情景,以展示更多不同路徑及結果。例如:升溫 1.5 攝氏度的情景和升溫 3 攝氏度或以上的情景。使用多種氣候相關情景有助于探討及分析不同狀況下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潛在影響。常用的公開情景包括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國際能源署(IEA)、綠色金融網絡(NGFS)相關情景設定,概況如下:本部分主要參考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框架下氣候信息披露的實施指引(2024 年 4 月)及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 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相關內容。表中所列情景來源僅為部分來源;因相關來源可能會定期更新,公司可查閱其官方網站獲取
258、最新資訊。表 3-10 常用的情景設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國際能源署(IEA)(全球能源與氣候模型 2022)綠色金融網絡(NGFS)(第四階段情景)職權范圍從科學及學術的角度評估對五種情景所采取的氣候應對措施,這些情景涵蓋了氣候變化的人為推動因素未來潛在發展的范圍從能源系統角度探索各種情景,每種情景均基于一組各不相同的基本假設(關于能源系統如何應對當前全球能源危機及其后的演變)由各中央銀行及監管機構成立,匯集一批全球統一的轉型路徑、氣候變化的實際影響及經濟指標特征專注于氣候變化的物理科學,但亦應對與氣候變化相關的轉型風險專注于轉型風險及機遇,例如
259、描繪未來能源組合的能源及排放情景專注于物理風險、轉型風險及機遇對宏觀金融的影響情景設定 3非常高溫室氣體排放情景(SSP5-8.5)高溫室氣體排放情景(SSP3-7.0)不適用政策維持現狀情景1.5 3中溫室氣體排放情景(SSP2-4.5)低溫室氣體排放情景(SSP1-2.6)既 定 政 策 情 景(STEPS)承諾目標情景(APS)2以下情景延遲轉型情景國家自定貢獻情景政策分歧地達到凈零情景 1.5非常低溫室氣體排放情景(SSP1-1.9)2050 年凈零排放情景(NZE)2050 凈零排放情景低需求情景時間范圍在 2100 年之前,精確程度取決于資料來源在 2050 年之前,精確程度取決于
260、資料來源在 2050 年之前每 5年一次,部分取決于模型的指標,最遠可提供 2100 年的資料13813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除上述與氣候及能源相關的情景外,其他針對特定風險領域情景分析的公開可得工具示例如下,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和參考使用。Aqueduct 水風險匹配工具(Water Risk Mapping Tool)、Aqueduct Floods Climate Central 沿海風險篩選工具(Coastal Risk Screening Tool)NGFS Climate Analytics 氣候影響探索器(Climate Impact Expl
261、orer)(3)步驟三:確定用于分析的變量公司應了解行業特性及自身特點,以及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以便優先考慮對其情景分析影響最大的變量。不同的公司,即使是同一類風險,對其影響最大的變量也可能會有所不同。常見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變量如下:表 3-11 常見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變量風險類型風險的影響 變量舉例氣候相關物理風險洪災嚴重程度增加洪災頻率及嚴重程度增加可能導致財產和設備損壞,從而導致營運成本及設備折舊增加;由于交通狀況受到影響,無法保證工作時間,員工生產力可能下降。洪災發生概率洪災造成的預期損失業務中斷造成的預期營運損失平均氣溫上升平均氣溫上升會降低勞工生產力,尤其是影響戶外工作者;為
262、工人提供安全工作環境所需的冷氣成本增加。使用冷氣天數的變化情況(例如高溫天氣的天數)炎熱對工人生產力的影響氣候相關轉型風險碳定價提高實施碳稅可能會增加融資成本。碳定價溫室氣體排放量使用低碳能源向較低碳的排放源轉型可能需要升級改造現有設備;改用其他能源或會影響現行能源成本。能源價格能源組合(4)步驟四:選擇情景分析的方法公司根據面臨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結合其擁有的技能、能力、資源等情況,考慮可負擔性,選擇適合的情景分析方法,包括定性分析法(定性敘事)、定量分析法(量化建模/模擬)等。定性分析法(定性敘事法):可使用風險等級來展示風險價值占比、氣候相關轉型風險、物理風險影響的總成本占比等。定量分
263、析法(量化建模/模擬法):披露氣候相關轉型風險、物理風險影響的總成本占總資產價值的百分比及金額的范圍。定量信息通常能夠使主體對其氣候韌性進行更有力的評估。定性信息(包括情景敘述)本身或與定量數據相結合也可以為主體的韌性評估提供合理及可支持的基礎。如果公司面臨較高的氣候相關風險,使用復雜的定量分析或建模分析等技術先進的分析方法進行氣候相關情景分析,將更有助于主體和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5)步驟五:進行情景分析公司可根據前面四個步驟確定的輸入值、情景及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或定量分析),進行情景分析。公司可根據其戰略規劃周期更新其氣候相關情景模型。雖然公司不用每年重新進行氣候相關情景分析,但如果公
264、司經營模式出現重大變動,或之前的評估與目前的情況不一致,或出現之前假設無效等情形,公司仍應每年評估其氣候韌性,以確保過往情景分析的相關性和時效性,并反映在其評估對戰略及業務模式影響方面的最新情況。14014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六、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披露案例 披露案例摘自國內外企業過去三年的 ESG 報告,案例對指引中的新要求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況。案例標題:中電控股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披露披露要點: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回應披露項 E1-B1)披露內容:可持續發展理念深深植根于中電的業務策略及企業管治,中電董事會全盤負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表現及報告事宜,以確保企業
265、議程時刻緊扣氣候變化以及其他可持續發展議題。作為整體可持續發展管理的一部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和審核及風險委員會,在氣候變化管理方面各自發揮獨立但互補的作用,而可持續發展執行委員會則提供相關支援??沙掷m發展委員會由首席執行官擔任主席,委員會的職責是檢討和確認中電的可持續發展標準、優次及目標,并向董事會報告。委員會亦監督中電為達致上述標準及目標而在集團層面制定的可持續發展策略、政策及實務。審核及風險委員會收取并審閱管理層定期就內部監控提交的報告和集團的季度風險管理報告,其中包括與氣候相關風險,包括中電溫室氣體概況及其資產組合的碳強度,從中可反映集團減碳工作的達標進度??沙掷m發展執行委員會負有在集團
266、層面評估并管理可持續發展議題的策略責任,于2022 年召開了五次會議。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披露項 E1-B1、E1-C1、E1-E1、E1-F2、E1-F3,闡述了公司從“治理、戰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方面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氣候治理架構并明確職責權限、識別氣候風險和機遇、開展針對性的氣候情景分析,并詳盡披露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落實情況、氣候目標的達成情況及氣候指標的管理情況,詳細展現了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管理措施及成果。披露要點:氣候相關情景分析(回應披露項 E1-C1、E1-F2)披露內容:2020 年,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TCFD)發
267、布 非金融公司情境分析指南,為中電的評估方式提供指引。TCFD 的建議指出,企業應考慮制定針對兩個或更多氣候情境的策略計劃。這些情境對未來 20 至 30 年的發展提供不同觀點。轉型和實體風險隨時間推進會對公司產生不同的影響。中電已采取行動,考量在下述氣候相關情境下的實體和轉型風險。實體風險,指企業面臨的物理風險。14214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披露要點: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轉型計劃、措施和進展(回應披露項 E1-F3)披露內容 1:氣候愿景 2050 有助中電制定業務策略和作出投資決策。集團主要通過減碳和分散資產組合,減低其溫室氣體排放,并減少依賴來自化石燃料
268、發電的收入。投資智慧能源系統亦為中電帶來新機遇。以下圖表展示中電如何將資源投放不同類型的資產,以及如何達致發電組合的多元發展。集團目前的營運盈利乃來自廣泛的燃料組合及非發電業務活動。14414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披露內容 2:面對不斷演變中的地緣政治、監管和營運環境,中電繼續評估氣候轉型風險,同時應對凈零排放議程,覓機調整業務模式。為履行承諾,中電正在更新 氣候愿景 2050,以加快減碳步伐,為集團在可再生能源和轉型推動因素方面達成更有力的增長。此外,考慮到公用事業機構的分布式運作和數碼化是轉型動力的來源,中電繼續尋求投資和合作機遇,以擴大其能源服務和技術創
269、新。這包括自 2017 年做出逾 7,800 萬港元的風險資本投資,以及在氫氣、碳捕集、電池儲能、電動車充電,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合約等方面建立新的伙伴關系。披露要點: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指標與目標設置情況(回應披露項 E1-E1)披露內容:中電 氣候愿景 2050 于 2007 年訂立,當中涵蓋氣候調節、情境分析及資產管理等關鍵考察,為集團應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提供指引。披露要點:可持續發展相關指標與目標實現進展情況(回應披露項 E1-E1)披露內容:中電一直致力于實現其 氣候愿景 2050 中的目標,并適時加快實施減碳計劃。中電集團的 2022 年溫室氣體強度為每度電 0.55 千克二氧化碳
270、當量,與 氣候愿景2050 中設定的減碳軌跡相符。集團亦已根據最新業務發展更新其預測,令溫室氣體排放軌跡更為緊貼科學基礎目標倡議組織(SBTi)所制定的行業減碳分析(SDA)中遠低于攝氏 2 度軌跡的目標。案例來源:中電控股 2022 年氣候相關披露報告 P6-2314614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案例標題:中國交建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分析案例披露要點:識別出的氣候相關風險及應對措施披露內容: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披露項 E1-C1,展示了公司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對公司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應對措施。其中,氣候相關風險分成了政策與法規、技術、市場和聲
271、譽等四類轉型風險,和極端氣候風險、慢性氣候變化等兩類實體風險分別列示,氣候相關機遇也分成了政策、技術和市場機遇分別闡述。14814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披露要點:識別出的氣候相關機遇披露內容:案例來源:中國交建 2023 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P42-4615015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案例標題:紫金礦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披露披露要點: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回應披露項 E1-B1)披露內容:我們構建了完善的氣候治理架構,以研討氣候變化相關議題、識別氣候風險與機遇以及制定措施應對極端氣候災害對我們資產造成的潛在影響,同時建立了以董
272、事會為首的 ESG 治理體系,制定 ESG 和氣候變化相關議題中期和長期發展目標,并通過 ESG 管理委員會,以及“雙碳”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監督執行部門及子公司落實ESG 和氣候相關目標,同時部分節能降碳改造以及財務量化工作會由科技研發體系以及財務管理體系相互配合。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披露項 E1-B1、E1-C1、E1-D1、E1-E1、E1-F1、E1-F2、E1-F3、E1-F6、E1-G1,闡述了公司從“治理、戰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方面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氣候治理架構、識別氣候風險和機遇、開展針對性的氣候情景分析,并詳盡披露氣候變化行動方案
273、的落實情況、氣候目標的達成情況及氣候指標的管理情況,詳細展現了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管理措施及成果。披露要點:氣候情景分析、識別出的氣候相關風險(回應披露項 E1-C1、E1-F1、E1-F2)披露內容:報告期內,我們選取 IPCC 低排放情景(SSP1-2.6)和高排放情景(SSP5-8.5)進行各項氣候物理風險、機遇的主要影響情況分析,基本與我們在 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方案 所評估的結果基本一致。15215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報告期內,我們繼續選取 IEA低排放情景(可持續發展情景SDS)和高排放情景(既定政策情景 STEPS)進行氣候轉型風險、機遇的分析
274、,同時對全球政策、法規、市場變化等因素保持著持續的追蹤和研究,并不斷采用公允的市場因素來控制我們的氣候轉型風險、機遇的調整,我們認為報告期內全球氣候相關因素的變動與我們 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方案 所評估的進展基本保持一致?;谖覀儗θ蚴袌鲆蛩氐某掷m跟蹤和影響估計,報告期內識別出一系列與碳關稅、碳定價有關的有高潛在影響的政策變動,與我們對轉型風險變動的預期基本一致。披露要點: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戰略,相關轉型計劃、措施及進展(回應披露項 E1-C1、E1-F3、E1-F6)披露內容:我們 2029 年碳達峰、2050 年碳中和的目標是具有挑戰性的,需要對已有的運營模式進行重大改革。我們通過持續性的管理
275、體系優化提高對溫室氣體(GHG)排放和能耗的管理能力,并通過清潔燃料替代、清潔能源替代、節能技術實施、碳抵消、碳交易等組合方式達成 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方案 的轉型路徑圖。15415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披露要點:氣候變化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回應披露項 E1-D1)披露內容:報告期內,我們從氣候變化的物理風險影響以及氣候相關的財務風險兩個維度對我們的風險進行了辨識和更新,并對我們的氣候風險管理計劃進行了針對性的調整。對于氣候風險、機遇的財務相關信息的定量計算,我們正在與各合作伙伴一道,探索公允、高可行性的氣候相關財務數據的定量模型以及實用工具,報告期內,我們
276、繼續采用和上一報告期一致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及國際能源署(IEA)的情景模型進行分析,優先對可能產生財務相關影響的風險和機遇進行了識別和定性分析,未來將在獲得適當的量化工具后進一步開展財務量化工作。針對我們面臨的各類氣候物理風險,我們進一步加快水利設施的升級改造工作,加強了水利設施、交通設施等的耐候性和建設標準,各類防洪、壩體均逐步提升為抗千年一遇降水等級,為未來的氣候變化影響保留充分的運營韌性。我們同時對各類物理風險采取了積極的應急準備,我們的各礦山對暴雨、暴雪、冰雹等極端氣候過程均制定了對應的應急響應計劃,通過有計劃的停產檢修、基礎設施恢復、及時復工,我們在各類物理風險的
277、影響下,報告期內沒有礦山的運營受到顯著的影響。披露要點: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指標與目標(回應披露項 E1-E1、E1-G1)披露內容:案例來源:紫金礦業 2023 年度 ESG 報告 P52-5815615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案例標題:陽光電源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披露披露要點: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回應披露項 E1-B1)披露內容:陽光電源將可持續理念積極融入公司業務及管理工作中,2023 年,公司制定 可持續發展管理規定,建立由董事會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可持續發展管理辦公室、可持續發展執行工作組三層架構組成的可持續發展管理架構,多部門相互協作,共同推進公司的氣候
278、相關工作。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披露項 E1-B1、E1-C1、E1-D1、E1-E1、E1-F1、E1-F2、E1-F3、E1-F6、E1-F7,闡述了公司“治理、戰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方面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氣候治理架構及治理機制、氣候風險及機遇管理流程、氣候情景分析、氣候相關行動,并詳盡披露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落實情況、氣候目標的達成情況及氣候指標的管理情況,詳細展現了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管理措施及成果。董事會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化相關職責:對公司包括氣候變化在內的可持續發展、ESG 相關事項進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議;對公司的氣候相關風險進行研究并提
279、出建議;監督環境工作的落實和完善,定期審閱公司可持續發展、環境事項相關報告,并向董事會報告氣候相關議題及關鍵績效指標的進展??沙掷m發展管理辦公室氣候變化相關職責:統籌制定公司ESG 戰略及中長期規劃,為公司應對氣候變化管理工作提供指引;督促公司各業務板塊依據運營情況制定氣候管理目標,定期審閱目標的合理性及先進性,并持續監控目標達成情況;審視氣候信息披露的法規與監管要求,評估公司氣候相關指標信息管理現狀,審閱及發布公司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要點:氣候情景分析、識別出的氣候相關風險(回應披露項 E1-C1、E1-F1、E1-F2)披露內容:陽光電源主要運營地址在中國安徽省合肥市,部分生產地址位于
280、印度班加羅爾、泰國春武里等。由于所處地理位置不同,公司主要資產點面臨的氣候物理風險情況不一;公司的氣候轉型機遇與成本也因所處國家和地區碳減排監管政策不同而有所區別。陽光電源選取公司 5 個具有代表性的資產點進行氣候情景量化分析,通過測算物理風險在險值(Physical Value-at-Risk,PVaR)及轉型風險在險值(Carbon Value-at-Risk,CVaR)評估氣候相關財務影響。其中,陽光新能源項目運營點較多,分布在全球,情景分析重點針對其合肥辦公運營點,項目運營點計劃在未來進行披露。15815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160161上市公司可持續
281、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披露要點:氣候變化相關風險應對措施(回應披露項 E1-C1、E1-F1、E1-F3)披露內容:披露要點: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識別、評估及管理的流程(回應披露項 E1-D1)披露內容:陽光電源充分意識到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以及采取應對措施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響應國家“雙碳”目標,并對接國際標準,參照 IFRS S2 等準則要求,開展環境與氣候相關風險及機遇的識別、分析、監督與管控流程,為優化公司環境與氣候風險管理、把握發展機遇奠定基礎??沙掷m發展執行工作組負責收集來自政府、社會和內部等各方面的氣候相關信息,定期評審并匯報至管理層,由董事會及管理層進行風險識
282、別及審查,采取科學客觀的評價方法對風險進行排序,并結合公司運營的關鍵活動將氣候相關風險融入組織整體風險管理當中,形成氣候相關風險清單及重點管控方向,為氣候相關戰略的制定與調整,工作執行方案指標目標的確定提供輸入和依據。16216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披露要點: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目標(回應披露項 E1-E1)披露內容:披露要點: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定量指標(回應披露項 E1-E1、E1-G1)披露內容:案例來源:陽光電源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31-4916416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應對氣候變化案例標題:Apple 公司應對氣候變化相
283、關目標披露內容:Apple 在氣候變化領域制定三個目標:到 2030 年,全部碳足跡實現碳中和,并完成減排目標;到 2030 年,制造的全部產品實現凈零碳排放;到 2030 年,整個產品價值鏈(包括制造和產品使用)轉用 100%清潔電力。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披露項 E1-E1 指標和目標。Apple 每年度發布 環境進展報告,向利益相關方公布目標完成進展,如截至 2022 年底,2015 年以來整個價值鏈的排放量已減少 45%以上。案例來源:Apple 2023 年環境進展報告 P12案例標題:西門子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定量指標披露情況披露內容:案例點評:該案例為數據案例,回應了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
284、定量披露項 E1-G1。展示了公司溫室氣體排放的總體和細分數據,以及數據變動情況、對標標準等,清晰展現了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構成。16616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來源:西門子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109-110第二節 環境(E):污染物排放一、指引 相關要求企業涉及的污染物類別主要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總氮(TN)、總磷(TP)等水污染物,顆粒物(PM)、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大氣污染物,砷及其化合物、酚類化合物、氯化物、硫化物等土壤污染物,工業噪聲污染,以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在污染物排放管理方面,上市公
285、司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經營性質,建立污染物的管理體系、制定污染物管理制度、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實施減排措施、設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目標并披露污染物排放的具體情況等,從污染物產生、處理到排放各個環節,嚴格管理污染物并降低環境影響。在滬深北證券交易所 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 指引)要求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污染物排放做出規定。表 3-12 指引及政策法規對污染物排放議題的相關要求相關文件污染物排放相關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披露主體:上市公司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被列入環境依
286、法披露企業名單的,應當披露本議題。鼓勵其他披露主體參照披露。根據第三章第二節第三十條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被列入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應當披露:排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種類、名稱、排放總量等,鼓勵按業務單位或設施、來源類型、活動類型等分類披露;污染物處理技術和方式、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運行和實施情況;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及為達到相關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報告期內是否因污染物排放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以及是否存在相關管理缺陷等;鼓勵其他披露主體參照上述規定進行披露。環境(E):污染物排放16816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污染物排放相關文件污染
287、物排放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排污許可管理辦法(2024 年)第一章第六條要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排污單位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噪聲等污染物排放行為實行綜合許可管理。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排污許可證和排污登記表內容、申請與審批、排污管理、監督檢查、附則等。生態環境部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2022 年)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包括依法確定的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噪聲重點排污單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以及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定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中任一種水污染物近三年內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
288、主管部門設定的篩選排放量限制的工業企業等應當列為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定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中任一種大氣污染物近三年內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定的篩選排放量限值的工業企業等應當列為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定義:位于土壤污染潛在風險高的地塊,且生產、使用、貯存、處置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位于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突出地區的涉鎘排放企業等應當列為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定義:位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或者廠界外 200 米范圍內存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且造成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等應當被列為噪聲重點排污單位。生態環境部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2021
289、 年)第三章第十二條要求:企業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應當包括污染物產生、治理與排放信息等。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披露主體、披露內容和時限、監督管理、罰則、附則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1 年)定義:本法所稱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噪聲污染,是指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產生噪聲,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噪聲污染防治標準和規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業噪聲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法律責任、附
290、則等。相關文件污染物排放相關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 年)第一章第二條要求:防治大氣污染,應當加強對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大氣污染的綜合防治,推行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實施協同控制。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大氣污染防治標準和限期達標規劃、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法律責任、附則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第一章第四條要求:土地使用權人從事土地開發利用活動,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
291、生產經營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少土壤污染,對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擔責任。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規劃、標準、普查和監測、預防和保護、風險管控和修復、保障和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第一章第二條要求: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水污染防治的標準和規劃、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飲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體保護、水污染事故處置、法律責任、附則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 年)定義:排
292、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法律責任、附則等。17017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污染物排放相關閱讀:第三十條 披露主體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被列入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應當披露下列信息:(一)排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以及國際環境公約規定的受控物質的種類、名稱、排放總量、核定的排放總量、超標排放情況、環
293、??冃У燃壡闆r(如有)等,鼓勵披露主體按照業務單位或設施、來源類型、活動類型等分類披露污染物排放的具體情況;(二)對污染物的處理技術和處理方式,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和實施成果(例如排放濃度、強度或排放總量的降幅);(三)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及為達到相關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四)污染物排放對員工、當地社區居民等群體的影響;(五)報告期內因污染物排放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以及公司環境監測方案和風險管理措施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本所鼓勵其他披露主體參照前款規定進行披露。指引二、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污染物排放議題的要求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GRI 標準、ES
294、RS 對污染物排放議題均有相應的披露要求。其中港交所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 的披露要求與 指引基本一致,包括披露企業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污染物減排目標及措施、污染物排放種類及相關排放數據等。GRI 標準相比 指引,要求披露企業污染物排放所產生的環境和社會影響,以及企業如何與廣泛相關方(例如供應商)合作來減少不利影響。ESRS 則詳細列示“污染”議題相關影響、風險及機遇,以及指標與目標下需要披露的具體指標。各標準對污染物排放議題的要求詳見下表。表 3-13 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污染物排放議題的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污染物排放相關要求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A1:排放物一般披
295、露:有關廢氣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無害廢棄物的產生等的政策,及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的資料。A1.1:排放物種類及相關排放數據。A1.5:描述所訂立的排放量目標及為達到這些目標所采取的步驟。A3:環境與天然資源一般披露:減低發行人對環境及天然資源造成重大影響的政策。A3.1:描述業務活動對環境及天然資源的重大影響及已采取管理有關影響的行動。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GRI 標準)GRI 2:一般披露 20212-27 遵守法律法規GRI 303:水資源和污水 2018303-1 組織與水作為共有資源的相互影響303-2 管理與排水相關的影響303-
296、4 排水GRI 305:排放 2016305-6 臭氧消耗物質(ODS)的排放305-7 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和其他重大氣體排放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ESRS E2-污染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識別與評估與污染有關的重大影響、風險和機遇的程序與污染有關的政策與污染有關的行動和資源17217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污染物排放制定組織及文件污染物排放相關要求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衡量標準和目標:與污染有關的指標:空氣污染物及
297、其具體負荷水污染物及具體負荷土壤污染物及具體負荷關注物質及高關注物質空氣、水和土壤污染關注物質(SoCs)和高度關注物質(SVHC)與物質污染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預期財務影響(ESRS E2:Pollution)三、污染物排放議題的核心披露項(一)定性披露項 該章節按照議題兼具“財務重要性”及“影響重要性”拆解形成披露項,實際披露中可結合公司對議題的重要性識別結果增減披露項。上市公司主體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被列入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必須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披露指引所涵蓋的定性和定量披露內容,鼓勵其他上市公司參照指引進行披露。公司年度報告中若已包含環境監管重點排污單位信息,可持續發展報告可引
298、用年報相關內容,并補充披露指引其他披露要求。表 3-14 污染物排放議題的定性披露項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2-A 議題概要E2-A1:公司污染物排放情況,包括主要運營環節及污染物類別等。污染物排放涉及的運營環節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環節等,需說明各環節涉及的污染物類型,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總氮(TN)、總磷(TP)等水污染物,顆粒物(PM)、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大氣污染物,酚類化合物、氯化物、硫化物等土壤污染物,以及噪聲污染。需要特別說明公司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
299、2-A2:公司在污染物排放方面遵守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等,以及不同地區或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需要特別注意在不同國家地區經營所涉及的法規,以及行業規范。E2-B 治理E2-B1:公司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治理架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污染物管理體系建設情況、人員構成及專業能力、職權范圍、信息報告機制,以及監督程序、監督措施及考核情況等。E2
300、-C 戰略E2-C1:公司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規劃(策略和方法)。公司識別出的污染物排放相關影響、風險及機遇,包括類別、影響的時間范圍、影響的程度等,以及公司為應對污染物排放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制定的戰略規劃、管理策略,或做出的商業模式調整等。E2-D 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E2-D1:公司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管理流程和措施。管理流程包括公司對污染物排放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進行識別、評估、排序、監測和管理的流程;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導入低排放設施、升級治理設施,推動污染物監測設備的升級改造及規范運行等。E2-E 指標與目標E2-E1:公司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管理指標及目標。管理指標包括但不限于污染
301、物排放總量、排放密度等;目標包括定量目標或定性目標,以及報告期內目標的達成進展。E2-F 議題下的具體披露項E2-F1:排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以及國際環境公約規定的受控物質的種類、名稱、排放總量、核定的排放總量、超標排放情況、環??冃У燃壡闆r(如有)等,鼓勵披露主體按照業務單位或設施、來源類型、活動類型等分類披露污染物排放的具體情況。對應指引第三十條(一),可與披露項 E2-A1 合并撰寫。17417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污染物排放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2-F2:對污染物的處理技術和處理方式,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和實施成果(例如排放濃度、強
302、度或排放總量的降幅)。對應指引第三十條(二),可與披露項 E2-C1、E2-E1 合并撰寫。E2-F3: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及為達到相關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對應指引第三十條(三),可與披露項 E2-C1、E2-E1 合并撰寫。E2-F4:污染物排放對員工、當地社區居民等群體的影響。對應指引第三十條(四),可與披露項 E2-C1、E2-D1 合并撰寫。E2-F5:報告期內因污染物排放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以及公司環境監測方案和風險管理措施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對應指引第三十條(五),可與披露項 E2-D1 合并撰寫。(二)定量披露項E2-G1 定量披露項來自議題下的具體披露要求。應
303、當披露的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以及國際環境公約規定的受控物質種類,需根據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確定。表 3-15 E2-G1:污染物排放數據表 根據指引第六十三條、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企業如首次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可僅披露報告期的定量指標,如非首次披露,則需視情況披露過去年度的可比數值。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種類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平均排放濃度年度排放總量核定的年度排放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依據大氣污染物廢氣總量(立方米)指引第三十條(一)顆粒物(PM)(微克/立方米)(千克)(千克)硫 氧 化 物(SOx)(毫克/立方米)(千克)(千克)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種類主要
304、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平均排放濃度年度排放總量核定的年度排放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依據大氣污染物氮 氧 化 物(NOx)(毫克/立方米)(千克)(千克)指引第三十條(一)揮發性有機物(VOCs)(毫克/立方米)(千克)(千克)其他特征污染物,請說明(毫克/立方米)(千克)(千克)水污染物工業廢水總量(立方米)生活廢水總量(立方米)化 學 需 氧 量(COD)(毫克/升)(噸)(噸)生 化 需 氧 量(BOD)(毫克/升)(噸)(噸)氨氮(NH3-N)(毫克/升)(噸)(噸)總氮(TN)(毫克/升)(噸)(噸)總磷(TP)(毫克/升)(噸)(噸)其他特征污染物,請說明(毫克/升)(噸)(噸)土壤污染
305、物砷及其化合物(噸)(噸)鎘及其化合物(噸)(噸)鉻及其化合物(噸)(噸)酚類化合物(噸)(噸)氯化物(噸)(噸)硫化物(噸)(噸)其他特征污染物,請說明(噸)(噸)17617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污染物排放四、污染物排放議題的披露案例 披露案例摘自國內外企業過去三年的 ESG 報告,案例對指引中的新要求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況。案例標題:寧德時代污染物排放相關披露披露要點:污染物排放整體情況(回應披露項 E2-A1)披露要點:污染物排放涉及的法律法規及內部制度(回應披露項 E2-A2 和 E2-B1)披露內容:公司廢水排放類型: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檢測指標:工業廢水檢測
306、其酸堿度(pH值)、COD、懸浮物(Suspended Solid,SS)、總磷、總氮、氨氮,以及特定排放源的總鎳、總鈷、總錳等指標;生活污水檢測其 pH 值、COD、SS、總磷、總氮、氨氮等指標。公司廢氣排放類型:鍋爐廢氣、含塵廢氣、NMP 廢氣、電解液廢氣、極片安全處置裝置廢氣、污水處理站臭氣、食堂油煙;檢測指標:顆粒物(Particulate Matter,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非甲烷總烴(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臭氣濃度、硫化氫(H2S)、氨氣(NH3)、格林曼黑度、油煙等。披露內容:公司嚴格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等國家及行業標準、運營所在地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污染物排放議題的披露項 E2-A1、E2-A2、E2-B1、E2-C1、E2-E1、E2-F1、E2-G1,闡述了公司污染物排放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管理制度,并根據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列舉子公司及生產基地 2023 年污染物治理舉措及
308、相應的定量指標、目標及達成情況,詳細展現了公司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管理措施及成果。披露要點:減少污染物排放相關應對措施(回應披露項 E2-C1、E2-F2)披露內容:其他相關法規和標準開展環境管理工作,嚴格管控生產運營中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和噪聲的產生與排放,減少自身環境足跡。公司針對生產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廠界噪聲、固體廢棄物制定覆蓋全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報告期內,公司對廢水排放控制管理程序廢氣排放控制管理程序固體廢物污染控制管理程序等 7 項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文件進行修訂,細化管理要求,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各項污染物滿足排放限值和處置要求。17817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
309、環境(E):污染物排放披露要點:污染物排放相關指標及定量披露項(回應披露項 E2-E1、E2-F1、E2-G1)披露內容:案例來源:寧德時代 2023 年度 ESG 報告 P75、76、112案例標題:殼牌污染物排放減排成效及相關定量披露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污染物排放議題的披露項 E2-E1、E2-F1,闡述了公司大氣污染物的減量情況及數據波動原因,并以圖表形式展現連續十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18018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污染物排放披露內容:公司的硫氧化物(SOx)排放量從 2022 年的 3.7 萬噸減少到 2023 年的 3.1 萬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加拿
310、大運營的 Scotford Upgrader 的燃燒減少,以及公司在突尼斯運營的上游資產的剝離。公司 2023 年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從 2022 年的 9.3 萬噸降至 8.8 萬噸,部分原因是公司在突尼斯和菲律賓運營的上游資產的剝離,以及公司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運營的資產的發電機停機。公司在 2023 年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排放量從 2022 年的 3.7 萬噸減少到2023 年的 3.6 萬噸,部分原因是公司在馬來西亞的殼牌 MDS 氣制液設施計劃和計劃外的生產停止。案例來源:殼牌 2023 年可持續發展報告 P48案例標題:臺積電污染物減排目標及進展情況披露內容:案例點評
311、:該案例回應了污染物排放議題的披露項 E2-E1、E2-F1、E2-F3,展示了公司的大氣污染物減量目標及進展情況,并以圖表形式展現公司大氣污染物類別及排放量、排放密度,展示了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減量進程,清晰明確披露了公司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及減量進展。案例來源:臺積電 2022 年度 ESG 報告 P126、12918218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第三節 環境(E):廢棄物處理一、指引相關要求廢棄物類別主要分為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險廢物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
312、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本指南中有害廢棄物指的是滿足上述政策文件所載特征的廢棄物。無害廢棄物即為不屬于有害廢棄物的廢棄物。在廢棄物處理方面,上市公司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經營性質,建立廢棄物管理體系、制定廢棄物管理制度、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實施減廢措施、設定廢棄物產生量或回收量目標并披露廢棄物處理的具體情況等,從廢棄物產生、回收、處理各個環節,嚴格管理廢棄物并降低環境影響。在滬深北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外,還應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中涉及廢棄物處理的條文。表 3-16 指引及政策法規對廢棄物處理議題的相關要求相關文
313、件廢棄物處理相關要求滬深北證券交易所指引披露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廢棄物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披露主體,應當披露本議題。第三章第二節第三十一條披露要求,主要包括:有害廢棄物、無害廢棄物產生的情況;有害廢棄物、無害廢棄物處理方法、處置情況;廢棄物減排目標及具體措施。生態環境部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2022 年)第二條要求:本辦法所稱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包括依法確定的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噪聲重點排污單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以及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環境(E):廢棄物處理相關文件廢棄物處理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20
314、21 年)第三章第十二條要求:企業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三)污染物產生、治理與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產生、貯存、流向、利用、處置,自行監測等方面的信息。生態環境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2021年)第一章第六、七條要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應當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填寫、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危險廢物轉移相關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相關方責任、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運行和管理、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管理、法律責任
315、、附則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 年)第一章第五條要求: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對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依法承擔責任。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監督管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定義: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經無害化加工處理,并且符合強制性國家產品質
316、量標準,不會危害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或者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程序認定為不屬于固體廢物的除外。包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其他固體廢物等,除危險廢物外的固體廢物分類詳見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目錄,危險廢物詳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18418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廢棄物處理相關閱讀:第三十一條 披露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廢棄物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披露報告期內產生的廢棄物的基本情況:(一)產生的有害廢棄物、無害廢棄物的總量(以噸計算)及密度(如以單位營收、單位產量、每項設施計算);(二)有害廢棄物、無害廢棄物的處理方法、處置情況;
317、(三)廢棄物減排目標及為達到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措施。指引二、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廢棄物處理議題的要求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GRI 標準、ESRS、SASB 準則對廢棄物處理議題均有相應的披露要求。其中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的披露要求與指引基本一致,包括披露企業廢棄物處理的管理制度、產生的有害及無害廢棄物種類及相關排放數據、廢棄物減廢措施及目標等。GRI 標準相比指引,額外關注進入處置的廢棄物的數據情況,并要求按照廢棄物的成分和處理方式進行細分,還要求按照處置方式的場地進行進一步的細分。ESRS在“資源利用和循環經濟”議題中涉及廢棄物相關的影響、風險及機遇,以及指標與目
318、標下需要披露的具體指標。SASB 準則要求披露有害廢棄物管理議題,主要關注有害廢棄物的回收占比、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的次數、泄漏量和回收的泄漏量等。各標準對廢棄物處理議題的要求詳見下表。表 3-17 其他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及標準對廢棄物處理議題的要求制定組織及文件廢棄物處理相關要求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A1:排放物一般披露:有關廢氣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無害廢棄物的產生等的政策,及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的資料。A1.3:所產生的有害廢棄物總量(以噸計算)及(如適用)密度(如以每產量單位、每項設施計算)。A1.4:所產生無害廢棄物總量(以噸計算)及(如適用)密度(
319、如以每產量單位、每項設施計算)。A1.6:描述處理有害及無害廢棄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訂立的減廢目標及為達到這些目標所采取的步驟。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GRI 標準)GRI 2:一般披露 20212-27 遵守法律法規GRI 306:廢棄物306-1 廢棄物的產生及廢棄物相關重大影響306-2 廢棄物相關重大影響的管理306-3 產生的廢棄物306-4 從處置中轉移的廢棄物306-5 進入處置的廢棄物歐盟委員會 EC、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委員會 EFRAG歐洲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簡稱 ESRS)ESRS E5-資源利用與循環經濟資源流出自身業務產生的廢物總量,單位為噸或公斤廢
320、物成分企業還應披露產生的危險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的總量,其中放射性廢物的定義見理事會指令 2011/70/Euratom 第3(7)條材料資源使用和循環經濟相關風險和機遇的預期財務影響(ESRS E5:Resource use and circular economy)有害廢棄物為具備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附件三所載任何特征,或在國家法律中視為有害的廢棄物。(來源:GRI 標準)186187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廢棄物處理制定組織及文件廢棄物處理相關要求可持續會計準則委員會準則(簡稱 SASB 準則)以“電氣與電子設備行業”有害廢棄物
321、管理議題為例:RT-EE-150a.1.:制造過程產生的有害廢棄物量(噸)有害廢棄物的回收率(%)RT-EE-150a.2.:報告的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的數量(千克)和總次數回收的有害物質泄漏量(千克)(SASB:Electrical&Electronic Equipment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有害物質包括危險材料、有害廢棄物、海洋污染物、高溫材料,以及產生這些物質的司法管轄區法律及監管框架指定為危險的材料。(來源:SASB 準則-電氣與電子設備行業)該章節按照議題兼具“財務重要性”及“影響重要性”拆解形成披露項,實際披露中可結合公司對議題的重要
322、性識別結果增減披露項。上市公司主體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被列入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必須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披露指引所涵蓋的定性和定量披露內容,鼓勵其他上市公司參照指引進行披露。公司年度報告中若已包含環境監管重點企業排污信息,可持續發展報告可引用年報相關內容,并補充披露指引其他披露要求。三、廢棄物處理議題的核心披露項(一)定性披露項表 3-18 廢棄物處理議題的定性披露項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3-A 議題概要E3-A1:公司涉及廢棄物產生的主要運營環節及廢棄物類別。需要說明廢棄物產生涉及的運營環節,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環節等。需說明各環節涉及的廢棄物類型,包括有害廢棄物和無害廢棄物。E3
323、-A2:公司在廢棄物處理方面遵守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等,以及不同地區或行業的廢棄物處理標準及規范。需要特別注意在不同國家地區經營所涉及的法規,以及行業規范。定性披露項名稱內容要點E3-B 治理E3-B1:公司在廢棄物處理方面的治理結構和內部制度。治理架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廢棄物管理體系建設情況、人員構成及專業能力、職權范圍、信息報告機制,以及監督程序、監督措施及考核情況等。E3-C 戰略E3-C1:公司在廢棄物處理方面的規劃(策略和方法)。
324、公司識別出的廢棄物處理相關的“影響、風險及機遇”,包括風險和機遇的類別、影響的時間范圍、影響的程度等,以及公司為應對廢棄物處理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制定的戰略規劃、管理策略,或做出的商業模式調整等。E3-D 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E3-D1:公司在廢棄物處理方面的管理流程和措施。管理流程包括公司對廢棄物處理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進行識別、評估、排序、監測和管理的流程;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優化生產工藝、升級治理設施,推動廢棄物管理的規范運行等。E3-E 指標與目標E3-E1:公司在廢棄物處理方面的管理指標及目標。管理指標包括但不限于廢棄物產生、回收及處置總量等;目標包括定量目標或定性目標,以及
325、報告期內目標的達成進展。E3-F 議題下的具體披露項E3-F1:有害廢棄物、無害廢棄物的處理方法、處置情況。對應指引第三十一條(二),可與披露項 E3-D1 合并撰寫。E3-F2:廢棄物減排目標及為達到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對應指引第三十一條(三),可與披露項 E3-C1、E3-E1合并撰寫。188189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廢棄物處理(二)定量披露項E3-G1 定量披露項來自議題下的具體披露要求。表 3-19 E3-G1:廢棄物處理數據表定量披露項單位具體數據依據廢棄物產生總量噸指引第三十一條(一)其中:按廢棄物類型分類有害廢棄物產生總量噸無害廢棄物產生總量噸有害廢棄物密
326、度(以單位營收計算或以單位產量、每項設施計算)噸/萬元(或產量單位、每項設施)無害廢棄物密度(以單位營收計算或以單位產量、每項設施計算)噸/萬元(或產量單位、每項設施)根據指引第六十三條、財政部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企業如首次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可僅披露報告期的定量指標,如非首次披露,則需視情況披露過去年度的可比數值。四、廢棄物處理議題的披露案例 披露案例摘自國內外企業過去三年的 ESG 報告,案例對指引中的新要求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況。案例標題:中國石化廢棄物管理披露案例披露要點:廢棄物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及內部管理制度(回應披露項 E3-A2、E3-B1)披露內容:中國石化嚴格
327、貫徹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以及固體廢物相關管控標準與要求,先后制定了 中國石化危險廢物環保管理指南(試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垃圾環境保護管理指南(試行)中國石化危險廢物清單(2021 年版),明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把“嚴禁違規處置危險廢物”寫入公司生態環境保護五大禁令。公司制定 煉化企業檢維修及大修改造一般工業固廢分類參考清單 煉化企業檢維修及大修改造建筑垃圾分類參考清單,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源頭識別及分類貯存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 中國石化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專項行動方案,積極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節約、
328、循環利用,加快促進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水平持續提升。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廢棄物處理議題的披露項 E3-A2、E3-B1、E3-C1、E3-D1、E3-E1、E3-F1、E3-F2、E3-G1,闡述了公司管理廢棄物遵循的法律法規,制定的管理制度,開展的措施行動及績效成果,以及訂立的目標及完成情況。190191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廢棄物處理披露要點:廢棄物影響、風險和機遇相關管理機制(回應披露項 E3-D1)披露要點:廢棄物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應對措施,廢棄物處置方式(回應披露項E3-C1、E3-F1)披露內容:披露內容:2023 年,公司結合實際情況,
329、進一步對 中國石化“無廢企業”創建評價指標 進行優化和細化。各所屬企業通過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綠色采購、綠色包裝等制度,加強工藝綠色化改造,應用污泥干化技術等舉措,推進各類固體廢物減量化。勝利油田優化內部市場化運行機制,推動二級單位“控廢減費”,報告年度內減少油泥砂超過 2 萬噸,節約轉運處置費約 5,000 萬元。披露要點:廢棄物管理相關目標達成情況(回應披露項 E3-E1、E3-F2)披露要點:廢棄物管理相關指標及定量披露項(回應披露項 E3-E1、E3-G1)披露內容:披露內容:案例來源:中國石化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67、68192193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環境(E
330、):廢棄物處理案例標題:西門子廢棄物減排目標及達成情況披露內容:為了支持生產過程中的資源效率,我們的生產基地采用統一流程追蹤廢棄物數據,并通過定期審計來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合規性。此外,我們區分有害廢棄物與無害廢棄物。有害廢棄物與無害廢棄物的處理進一步細分為物料回收、熱回收、熱處理和填埋。單獨報告來自建筑或拆除工作的廢棄物,因為這些廢物類別獨立于生產產生。我們不僅監控自身活動,還分析整個上游供應鏈所產生的廢物。與上一財年相比,西門子自身運營產生的無害廢棄物量下降了4%,有害廢棄物量在同一時期減少了 8%。2023 財年,建筑廢棄物量增加了 88%,主要來源于埃朗根園區的施工。與 2022 財年相
331、比,2023 財年的廢棄物總量增加了 2%。在 2023 財年,我們產生的廢棄物(不包括建筑廢物)中物料回收的比例保持在81%。案例點評:該案例回應了廢棄物處理議題的披露項 E3-E1、E3-F1、E3-F2,闡述了公司制定的廢棄物減排目標以及截止目前的減量情況。在以往減量舉措的成功基礎上,我們的目標是到 2025 年相比 2021 財年將填埋廢棄物減少 50%,進而朝著 2030 年實現零填埋廢棄物的目標邁進。此外,我們計劃到 2030 年持續提升物料回收率。填埋廢棄物是對環境影響最大的廢物類型,因此我們立志在 2025 財年相較于2021 財年,將有害及非有害填埋廢棄物均減少 50%。我們
332、已將這些雄心壯志納入我們的 DEGREE 可持續性框架以及“Eco Efficiency Siemens”項目中。借助全球范圍的工作坊,我們制定并實施了改進廢物管理的措施。與2021年基準年相比,我們已成功減少了 15%的填埋廢棄物。案例來源:西門子 2023 年可持續發展報告 P65-66、68194195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指南案例標題:隆基綠能廢棄物管理相關定量披露項披露內容:案例點評:該案例為數據案例,回應了廢棄物處理議題的定量披露項 E3-G1,展示了公司的廢棄物處置方式和相關數據,清晰展現了公司的廢棄物處理情況。案例來源:隆基綠能 2023 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P60、101
333、第四節 環境(E):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一、指引相關要求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很多國家將生物多樣性提升到國家戰略資源的高度,國際社會也將生物多樣性退化與氣候變化一起列為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環境危機。無論是從公司的社會責任,還是從公司自身生存與發展角度,生物多樣性都已經成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議題。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和自身經營性質,搭建管理體系,制定管理制度,定期監測、評估和披露生產經營活動對于重要生態系統、生物物種和生物遺傳資源的依賴性、影響、風險和機遇,開展生物多樣性就地、遷地保護和恢復行動,設定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并披露行動進展,推動重要生態系統、生物物種和生物遺傳資源獲得全面保護。在滬深北證券交易所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外,還應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