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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津巴布韋津巴布韋:處于長:處于長期期能源危機與礦產能源危機與礦產資源資源熱潮熱潮之之間間的中的中國投資國投資 合作方合作方:中國中國與非洲能源轉型與非洲能源轉型 政策報告系列政策報告系列 政策政策報告報告 01 政策報告 01 2 關于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關于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IIGF)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IIGF)是國內首家以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為目標的開放型、國際化的研究院,2016 年 9 月由天風證券公司捐贈設立。研究院前身為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于 2011 年 9 月,研究方向包括綠色金融、氣候金融、能源金融及健康金融。IIGF
2、 是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的常務理事單位,并與財政部建立了部委共建學術伙伴關系。IIGF 以營造富有綠色金融精神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氛圍為己任,致力于打造國內一流、世界領先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智庫。作者作者 沈威: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綠色“一帶一路”中心主任、高級研究員 周正韻: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助理院研究員 研究聲明研究聲明 本報告合作方為非洲氣候基金(ACF)。本報告系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的研究成果,不一定代表非洲氣候基金(ACF)觀點。本報告為“中國與非洲能源轉型政策報告系列”系列的第一篇。第二篇為中國與埃及低碳能源轉型:從可再生能源到綠氫。政策報告 0
3、1 3 中國與非洲能源轉型政策報告系列 非洲各國具有獨特的能源稟賦、能源轉型潛力和阻礙,因此非洲能源轉型領域的研究需要更多基于特定國家的案例以找到適合非洲各國特點的能源轉型路徑(Mulugetta 等,2022)。一直以來,學界和業界在討論非洲國家轉型戰略時經常容易忽視非洲各國社會,經濟與政治發展的特質性。此外,大多數關于非洲能源轉型的分析都較為狹義地關注風能和太陽能等具體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活動,而少有關注這些上述活動與更廣義的政策環境因素之間的共生聯系,例如電力行業治理和改革、全球市場和價值鏈發展等。這種“隧道視野”將可再生能源發電活動視為孤立的能源轉型路徑,使我們無法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轉型戰
4、略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在對中國企業參與非洲能源轉型的研究中也存在類似問題。中非雙方常常被視為具有同質利益和行為的單一群體。大多數的分析都集中在對中國的風能或太陽能活動規模和分布的數據匯總上,而針對具體國別和行業情況的分析則相對欠缺。目前的文獻或是聚焦于區域宏觀層面上中國參與可再生能源市場情況的概覽,或是聚焦于微觀層面上單個項目的具體影響(Shen,2020;Lema 等,2021)。然而,將中國的各類項目置于不同國家發展背景下的中觀層面研究卻較為稀缺。我們認為,國家層面的案例研究至關重要,因為它為中國可再生能源活動如何真正融入不同國家的能源系統和發展戰略、如何促進當地工業產能融入可再生能源產業全
5、球價值鏈提供了重要參考。這種中觀層面的調查有助于說明非洲各國在吸引中國投資或提高各方面的表現時所面臨的獨特挑戰和機遇。在本政策報告系列中,我們將探討津巴布韋、埃及、埃塞俄比亞和其他非洲國家的案例,分析可再生能源活動如何與開采對能源轉型至關重要的關鍵礦產、培育儲能等新興戰略部門,或是支持迫在眉睫的電力部門機制改革等活動進行協同發展。我們將分析中國的融資者和企業在促進和塑造這些相互關聯的重要活動方面能夠起到的作用,以及他們對特定國家轉型路徑的影響。政策報告 01 4 津巴布韋能源危機津巴布韋能源危機與與礦產資源礦產資源之中的之中的中國投資中國投資 津巴布韋同時面臨著巨大的能源供應危機和對于關鍵礦產
6、資源開發熱潮的歷史機遇窗口。該國蘊藏的鋰礦資源對于全球綠色能源轉型至關重要,而這種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現狀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即可再生能源發電和鋰礦這兩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部門如何協調發展,并相互支撐起一個可持續的現代化能源系統。與此同時,作為發電和鋰礦開采領域的主要參與者,中國企業對津巴布韋國家能源和發展戰略的影響和貢獻日益重要。在這份政策簡報中,我們調查了津巴布韋能源危機的嚴重性和轉型礦產領域的潛在機會,并特別關注可再生能源發電和關鍵轉型礦產兩個部門應如何與中國的投資進行互聯。本文分析了這種互聯的潛在效益,包括在礦區周圍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改善采礦收入的分配狀況、以及圍繞 ESG 準則加強對礦
7、業和電力部門的治理。我們認為,中國在這兩個行業的投資和參與對以上這些方面都有顯著影響。津巴布韋能源概況津巴布韋能源概況 津巴布韋能源系統的特點是長期的電力短缺危機、具有潛力的清潔能源稟賦,以及雄心勃勃的政策目標。該國正經歷著嚴重的能源供應危機,迫切需要額外的發電能力來維持其基本的經濟活動。自去年冬天以來,停電現象頻繁發生,其主要城市最長停電時長可達每天 17 小時。該國老化的發電廠疲于應對日益增長的需求,并經常因維修而處于停工狀態(Chingono,2022)。由于缺乏碳氫化合物資源以及電力基礎設施的老化和低效,津巴布韋不得不高度依賴石油和電力進口。津巴布韋通常從贊比亞、莫桑比克和南非進口電力
8、,同時對納米比亞進行少量電力出口。其輸電和配電損失在2020 年約為 18%,高于撒哈拉以南國家的平均水平(津巴布韋政府,2021)。政策報告 01 5 電力短缺是津巴布韋面臨的一個長期問題。在過去的十年中,該國對電力的需求從 1400 兆瓦增長到了 1900 兆瓦,而其電力供應能力的增速遠低于需求,僅從 1050 兆瓦增長到了 1200 兆瓦(AfDB,2011;Seforall,2012)。目前,津巴布韋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約為 2300 兆瓦,大部分由津巴布韋電力供應局(ZESA)的國有發電子公司津巴布韋電力公司(ZPC)擁有。其中,超過 50%的電力來自水力發電,其余則來自火力發電(見
9、表 1)。而電力補充設備,例如蔗渣、微型水電和小型并網太陽能系統等的裝機容量約為 130 兆瓦。城市地區的供電短缺主要是由于基荷電廠運行能力不足,而農村地區的大部分居民則是由于缺少電力基礎設施的建設而無法使用電力。目前,津巴布韋農村地區的通電率僅為 13.0%,總體的電氣化率維持在 40%左右,超過 65%的家庭依靠木材進行日常的烹飪和取暖(MoEPD,2019)。因此,在實現“到 2030 年普及能源服務”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7 的過程中,津巴布韋面臨著既要提高公用事業規?;呻姀S的穩定電力,又要通過離網系統或微型電網提升其可再生能源的供電量,以滿足該國為居民提供一級或二級基本能源供應1的雙重
10、挑戰。表表 1.1.津巴布韋電力公司(津巴布韋電力公司(ZPCZPC)電廠名單電廠名單 資料來源:ZPC 官網 1 一級:為每戶平均年消耗 22 千瓦時提供能源(能夠支持家庭使用燈泡照明、手機充電或收音機等);二級:為每戶平均年消耗 224 千瓦時提供能源(能夠支持家庭使用一般照明、電視及空氣循環系統等);三級:為每戶平均年消耗 696 千瓦時提供能源(能夠支持家庭使用一般耗電量較低的家電);四級:為每戶平均年消耗 1800千瓦時提供能源(能夠支持家庭使用冰耗電量一般的家電);五級:為每戶平均年消耗 2195 千瓦時及以上提供能源(能夠支持家庭使用或持續使用耗電量較高家電)。電廠名稱電廠名稱
11、能源種類能源種類 建設時間建設時間 擴建年份擴建年份 裝機容量裝機容量 萬基電廠 燃煤 自 1983 年起 建設中 920 兆瓦+600 兆瓦 卡里巴南水電廠 一期及二期 水電 1959 至 1962 年 2018 年 666 兆瓦+300 兆瓦 哈拉雷電廠 燃煤 自 1957 年起 1 號機組停用中 80 兆瓦 布拉瓦約電廠 燃煤 1947 至 1957 年 1999 年 90 兆瓦 穆亞蒂電廠 燃煤 1946 至 1957 年/100 兆瓦 政策報告 01 6 對于電力短缺的問題,津巴布韋豐富的能源稟賦能夠對其電力短缺的問題起到一定的幫助。津巴布韋的北部及西北部地區擁有 120 億公噸的已
12、探明煤炭資源。然而,隨著國際資金逐步從煤電部門撤出,該區域的煤炭資源存在未被開發利用的可能性。津巴布韋的水電潛能集中在贊比西河沿岸地區,因此大部分大型水壩工程在該區域規劃選址。除此之外,津巴布韋東部高地地區也存在開發小型水電項目的潛能。在光伏方面,津巴布韋整體的太陽能資源較為豐富,輻射強度較大,年日照時長達 3000 小時以上,平均輻射量可達每平方米 20 兆焦,年平均太陽能發電潛能約為每平方米 359 千瓦時(Van Kuijk,2012)。這使得太陽能成為津巴布韋最有前途的可再生能源資源,該國的風能資源則較為有限。圖圖 1 1.津巴布韋年均光伏發電潛力分布圖津巴布韋年均光伏發電潛力分布圖
13、資料來源:Global Solar Atlas 政策報告 01 7 津巴布韋的整體能源轉型戰略是由一系列國家層面和國際層面的政策承諾所決定的。在國際層面,津巴布韋在 2021 年根據巴黎協定的規定更新了有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NDC)。修訂后的目標是到 2030 年實現溫室氣體(GHG)排放量相比基準排放情景減少約 40%。根據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計算,預計 2030 年津巴布韋排放量為人均2.3 噸二氧化碳當量(津巴布韋政府,2021)。目前,能源部門(含交通運輸)占津巴布韋 2017 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33%,是僅次于農業部門的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貢獻部門。而能源部門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是火
14、力發電,占總量的 37.71%。津巴布韋對清潔能源發電的目標是到 2025 年達到約 2,400 吉瓦時,到 2030 年達到約 4,600 吉瓦時。為實現該目標,津巴布韋政府需要在 2025 年將非水力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增至約 1.1 吉瓦,在 2030 年增至 2.1 吉瓦的規模(MoEPD,2019)。在國家層面,津巴布韋的2030 年愿景對其長期發展戰略進行了規劃,總體目標是爭取“到 2030 年把津巴布韋建設成為一個繁榮富強的中等收入國家”(津巴布韋政府,2018 年)。津巴布韋的總體目標在很大程度上也符合非洲聯盟在2063 年議程中提出的的戰略愿景,然而,該國高度能源貧困的現
15、狀是實現目標的主要阻礙之一。津巴布韋的能源行業主要由能源和電力發展部(MoEPD)領導,負責制定和實施有效能源政策和監管框架。能源和電力發展部于 2012 年發布了津巴布韋國家能源政策(NEP),作為其能源行業長期發展的總體政策框架。該部門還成立了“節能和可再生能源”(DECRE)技術部門,以協助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相關部署(Makonese,2016)。此外,能源和電力發展部在 2019 年制定了津巴布韋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NREP),作為對 2012 年國家能源政策的補充準則。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發布旨在通過加強具有成本效益的可再生能源部署,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津巴布韋整體能源結構中的份額,促進當
16、地社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推動被其他法案和政策所認可的性別平等和就業機會。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還提供了一系列激勵政策,用以吸引對可再生能源部門的投資。其中,部分政策工具是在津巴布韋能源監管局(ZERA)的監督下設計的,該局主要負責具體微觀層面的基礎設施活動和能源市場管理(見圖2)。政策報告 01 8 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的規定,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都有將被授予國家項目資格,以免除其遵循海關條例的要求。這使得項目開發商可以以較低的成本進口部分可再生能源設備。在財政部單獨批準的情況下,可再生能源開發商還可以進入養老基金、保險資金和債券市場。同時,為了鼓勵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發展,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還免除了項
17、目相關的許可證費用、準入門檻和地方稅。除了這些適用于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標準激勵措施外,政府還針對不同的可再生能源類型制定了不同的采購機制,包括針對小型水電、生物質能和地熱項目的上網電價補貼(FiT)制度,以及針對光伏發電(PV)和聚光太陽能發電(CSP)項目的競爭性招標計劃。對于風能項目,政策還對初始階段上網電價補貼進行了規定,并根據補貼的績效審查進行競標。這些量身定制的機制說明,津巴布韋政府對如何通過政策工具支持本國可再生能源的部署進行了認真考量。然而,這種多樣化的戰略更需要不同政府部門具備更多的管理技能和能力,從而實現同時多種政策工具的有效監管。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中也提供了一些以降低交易
18、成本和土地征用的潛在風險為目標的去風險化的工具。例如,設立一個專門機構以簡化不同政府部門項目審批的復雜辦事程序;通過該專門機構機構進行公平透明的土地拍賣,特別是與風能和太陽能項目開發有關的土地拍賣。政策還建議將不少于項目收入的 1%用于受項目開發影響的社區發展。主權擔保被視為外國投資者最重要的去風險化工具,能源和電力發展部同意與財政部協調發行主權擔保,用以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尤其是針對批準主權擔保的法律問題上提供了一定的解決方案。政策報告 01 9 在具體的采購機制方面,能源和電力發展部根據東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場(COMESA)的購電協議(PPA)指南,規定了標準的、銀行可擔保的購電協議。津巴布
19、韋電力供應局(ZESA)是負責津巴布韋發電、輸電和配電的國有公司。供應局下設兩家子公司,其中津巴布韋電力公司(ZPC)負責發電,津巴布韋輸配電公司(ZETDC)則負責輸配電服務。購電協議中應包含發電商和承購商(ZETDC)之間關于稅收或政策變化的風險分擔機制。原則上,協議還應考慮基于市場動態的關稅調整機制,使其足以支付設施的運營成本、債務成本以及合理的股權回報。標準購電協議的設計也需要考慮其他風險,例如限電、并網和政治風險。此外,為了提升行業透明度和私人投資力度,政府采購的可再生能源裝機量最高可達可再生能源總裝機量的 50%。采購中還應包括 30%本國含量的要求,以促進津巴布韋國內在制造可再生
20、能源設備方面的能力。圖圖 2 2.津巴布韋可再生能源部門關系圖津巴布韋可再生能源部門關系圖 資料來源:The NREP,2019 政策報告 01 10 中國在津巴布韋可再生能源市場中的參與中國在津巴布韋可再生能源市場中的參與情況情況 津巴布韋的大多數可再生能源項目都是通過獨立發電商(IPP)模式來計劃或實施的。然而,項目籌備過程中潛在交易數量和實際交易數量存在明顯不一致的問題。根據津巴布韋能源監管局披露的數據,共有 30 個獲得許可的 IPP 項目,總裝機量為 194兆瓦。大多數 IPP 項目屬于可再生能源領域,包括太陽能光伏、蔗渣和小型水電設施。獲得許可的唯一一個火電項目是由津巴布韋 Qua
21、lisave 礦產資源公司和中國私營公司盂縣中信焦化有限公司(ZZCC)所組成的合資企業開發的 50 兆瓦火力發電站(ZZEE),但鑒于 2021 年中國宣布將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目前尚不清楚這個多階段項目的第二和第三階段(共 270 兆瓦)是否會如期開發。另外,中國國有企業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宣布,由津巴布韋當地公司 Centragrid 開發的該國首個IPP 模式光伏項目的第一階段 2 兆瓦太陽能園區已經于 2019 年順利投產發電。該項目第二階段(23 兆瓦)目前正在建設中,目標是在 2022 年完成(中國電建,2020)。除了中國電建,中國的其他幾家國有企業也在積極參與津巴布韋的
22、太陽能市場。據中國媒體報道,葛洲壩集團已經簽署了五個太陽能 EPC 項目,其中已知的三個項目的總裝機量為 278 兆瓦,將分別與不同的當地開發商開展合作。此外,中國電力工程有限公司(CNEEC)也與當地開發商 Zororo Energy 簽署了 50 兆瓦的 EPC 項目合作。因此,據估計,如果所有已經宣布簽署的協議最終得以成功實施,中國國有企業將在未來幾年內交付不少于 350 兆瓦的太陽能產能。政策報告 01 11 圖圖 3 3.津巴布韋獲得津巴布韋獲得 IPPIPP 許可的能源結構圖(單位:兆瓦)許可的能源結構圖(單位:兆瓦)資料來源:津巴布韋能源監管局,2022 年 盡管向太陽能的快速轉
23、型令人鼓舞,但資金不充足仍然是最大的挑戰。津巴布韋長期惡性通貨膨脹和國際債權人巨額主權債務破壞了津巴布韋的宏觀經濟穩定,且短期內沒有可預見的解決方案。應被指出的是,這并不是津巴布韋政府第一次將太陽能行業作為解決其能源貧困問題的替代方案。早在 2015 年,就有三個 100 兆瓦的太陽能項目與不同的中國公司簽訂了合同,其中包括中興通訊和中冶集團。然而,由于缺乏可用的資金,最終項目無一落地。目前全球和津國內經濟形勢更為嚴峻,對太陽能開發的第二次嘗試能否有所突破將面臨巨大的挑戰。而另一個挑戰來源于技術應用。即使新簽約的太陽能項目能夠按計劃投入使用,作為間歇性電力的太陽能對該國脆弱的輸電系統的影響仍然
24、是巨大的。即使在簽署合同時已經考慮到了這方面風險,投入使用后仍可能會產生較大的產能限制,進而影響到購電協議的執行情況。鑒于資金和技術方面的挑戰,津巴布韋政府或許應該優先考慮少數有希望滿足資金要求的項目,為可再生能源的 IPP 項目進度建立實時跟蹤制度,以避免將有限的資金和資源分散到那些不太可能最終投產的項目上。政策報告 01 12 鋰礦開采是否能夠成為出路?鋰礦開采是否能夠成為出路?采礦業是津巴布韋的重要經濟支柱之一。在新冠疫情爆發之前,金屬礦物和煤炭生產產業就占到了全國 GDP 的 17%(ICMM,2022)。津巴布韋的外國直接投資超過半數流向了采礦業,且礦產出口占該國出口總額的四分之三。
25、2021 年,采礦業總產出達到了 52 億美元的歷史新高,這主要是由于國際商品價格的大幅上漲。津巴布韋總統姆南加古瓦宣布了他雄心勃勃的目標,即在 2023 年實現采礦活動收入達到 120 億美元的里程碑。實現目標的信心主要來自于津巴布韋尚未開發的,非洲大陸上最大的鋰儲量。津巴布韋目前也已經成為了目前非洲最大的鋰礦生產國。根據美國地質調查局的統計,津巴布韋在 2021 年生產了 1,200 噸鋰,占全球產量的 1%,且增產潛力巨大。津巴布韋政府已經取消了采礦實體中當地所有權需超過半數的要求,作為吸引外國投資的一個重要信號。此外,津巴布韋政府還修訂了未充分利用的采礦特許權和特許權使用費的規定,將原
26、本的 2.5%提高到了 5%,用以支撐該國的公共開支。目前,多個主要鋰礦項目正在開發階段,津巴布韋政府的目標是本國產量能夠滿足全球鋰礦石需求的 20%。中國公司在津巴布韋的鋰礦開采領域發揮了巨大作用。大多數中國投資來源于私營公司,中礦資源是這個行業唯一的國有企業投資者(見表 2)。2022 年,中礦資源以 1.8 億美元收購津巴布韋最大的比基塔(Bikita)鋰礦項目 99.05%的股份,并追加投資 2 億美元,在 2023 年前將其年加工能力進一步擴大到 320 萬噸。2022 年,來自比基塔鋰礦的約 2 萬噸透鋰長石精礦粉被出口到中國(見表 2)。政策報告 01 13 表表 2.2.中國在
27、津巴布韋鋰礦領域的投資情況中國在津巴布韋鋰礦領域的投資情況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2022 年 4 月,總部位于浙江的華友鈷業以 4.2 億美元收購了澳大利亞前景公司(Prospect Resource Ltd)持有的津巴布韋阿卡迪亞(Arcadia)鋰礦項目。據該公司當地經理稱,阿卡迪亞鋰礦最遲將于 2023 年開始交付鋰輝石和透鋰長石。據悉,為實現這一目標,公司將投資 3 億美元,將阿卡迪亞鋰礦的年加工能力擴大到 450 萬噸。同時,總部位于深圳的盛新鋰能收購了津巴布韋東馬紹納蘭省的薩比星(Sabi Star)鋰礦和鉭礦項目。該項目擁有 40 個稀有金屬區塊的采礦權許可證,總面積
28、為2637 公頃。項目中,5 個采礦權區塊的氧化鋰已經被證實的平均品位為 1.98%。其他35 個采礦權區塊的勘探計劃也在同時進行。薩比星鋰礦項目設計每年生產 90 萬噸原礦,相當于約 20 萬噸鋰精礦,預計將在 2022 年之前完成并投入運營。公司公司 項目名稱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項目地點 投資金額投資金額(百萬元)(百萬元)持股持股 比例比例 合同時間合同時間 儲儲量量(噸)(噸)進展情況進展情況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阿卡迪亞(Arcadia)鋰礦項目 東馬紹納蘭省 722 100%2021.12.22 770,000 將于 2023年第二季度前投產 中礦資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比基塔(
29、Bikita)鋰礦項目 馬斯溫戈省 380 99.05%2022.2.8 344,000 正在運營,正在擴建中 深圳盛新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薩比星(Sabi Star)鋰礦項目 東馬紹納蘭省 77 51%2021.11.3 88,000 將于 2022年前投入運營 蘇州天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祖魯(Zulu)鋰礦項目 南馬塔貝萊蘭省 34.6 13.38%2021.3.8 526,000 將于 2023年 3 月第一次出貨 政策報告 01 14 最后,蘇州天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nmax)將預先出資約 3,460 萬美元,從 2023 年第一季度開始在祖魯(Zulu)項目中建設和
30、調試一座試驗工廠,生產 5萬噸鋰輝石精礦。天華新能源還從第一非洲礦業有限公司(Premier African Minerals)購買了祖魯鋰業項目 13.38%的股份,以及項目所有鋰輝石產品 50%的優先承購權。中國民營企業對鋰資源的熱情顯然是由 2021 年以來鋰價上漲所推動的。這種對實現短期利潤的期待也引出了另一個重要問題,即企業該如何致力于妥善經營這些項目,以確保項目能夠給地方和國民經濟帶來長期利益。圖圖 4 4.中國在津巴布韋鋰礦投資的中國在津巴布韋鋰礦投資的項目項目位置位置 資料來源:Mtetwa 2018;作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政策報告 01 15 津巴布韋政府已經有意利用這些中國
31、投資來推動其自身工業發展。津巴布韋的領導人渴望抓住全球瘋狂搶奪鋰資源的機會,以實現自己的工業化雄心,融入全球鋰電池領域的價值鏈。例如,政府方面要求華友公司五年內在當地生產出電池級鋰,但被該公司以 不可行為由拒絕。這表明投資者和東道國政府對這種投資的長期影響有著不同的看法。津巴布韋政府還批準在該國開發一個與鋰、鉑和鎳生產有關的電池金屬工業園,預計總投資為 28 億美元。從中國方面來看,由于鋰資源需求的快速增長,大多數中國在鋰礦領域的投資主體是私人資本而不是國有發展性金融機構。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投資大多沒有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Sinosure)投保政治風險方面的保險。然而,在津巴布韋的中國投資
32、者已經與中國領先的電動車或電池制造商(如比亞迪和寧德時代)建立了戰略伙伴關系,這表明至少在目前階段,大多數交易是出于資本市場的邏輯,而不是出于中國國家戰略支持。通過采礦業的繁榮發展來解決發電危機?通過采礦業的繁榮發展來解決發電危機?上述分析表明,津巴布韋困難重重的發電行業與蓬勃發展的關鍵礦物(尤其是鋰)采礦業之間存在著巨大反差。這兩個行業都面臨著獨特的挑戰,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和輸電基礎設施的投資亟需擴大規模,而采礦活動帶來的大量收入需要被妥善管理,以避免欠發達國家經常出現的資源詛咒現象。但在面臨各自的挑戰同時,兩個行業之間也存在明顯的相關性。首先,津巴布韋的能源貧困的嚴重程度,特別是在大多數礦區
33、所在的農村地區,正在影響著大多數采礦活動的運作。穩定和充足的電力供應是實現礦石產出和提高加工能力的關鍵前提條件之一。在這方面,相關方應認真規劃和協調礦區周邊的地方電力供應投資??紤]到新投資的采礦設施,津巴布韋的能源監管機構需要更新其農村電氣化項目的現有規劃。優先供應礦區的能源需求可能會成為解決鄰近社區能源的獲取和貧困問題的好機會,這對投資者和當地社區來說是潛在的雙贏局面。政策報告 01 16 另一個問題是圍繞采礦活動產生的預期收入的分配效應。吸引津巴布韋可再生能源領域投資的主要障礙之一是現有的主權債務和欠款,這阻礙了其從包括中國機構在內的主要雙邊和多邊發展金融機構進一步融資的能力。如果鋰礦開采
34、活動的特許費和稅收能夠被適當地用于解決一些債務負擔,那么對電力部門有意向的私人投資和發展融資就可以逐步重新開放。這同樣需要兩個部門之間的通力合作。津巴布韋政府已經制定了債務解決策略,并在 2021 年開始向國際債權人象征性地償還利息,作為與國際金融機構重新接觸的表態(IMF,2022)。盡管全面債務解決方案可能需要數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實現,但來自蓬勃發展的采礦業的收入或許可以提供巨大的支持。從中國的角度來看,未來有兩個值得注意的挑戰。首先,應該積極支持該國的發電和輸電類項目,因為這些項目對于防止津巴布韋搖搖欲墜的能源和經濟體系徹底崩潰至關重要。第二,采礦項目的環境和社會影響需要嚴格審查。對短
35、期利潤的追求可能誘使企業忽視項目對于本地環境、社會和經濟上的長期不利影響。由于這些項目基本上是由商業驅動和資助的,在審批過程中中國的發展金融機構并沒有對其進行評估。近年來,中國政府和相關行業協會(MEE 和 MOFCOM,2022;CCCCMC,2017)一直在提高對環境和社會影響評估(ESIA)的準則。但與國有企業相比,政府的指導意見和行業標準對中國私營企業的約束力相對較低。津巴布韋的鋰礦開采活動可以被看作是檢驗這些新規則是否能夠得到確實執行的試驗場。此外,津巴布韋的情況需要中國各機構之間進行強力協調,以解決現有債務重組和提供進一步的出口融資和信貸支持,以及額外提供對外援助等各種問題。這需要
36、一個全面的方案,否則津巴布韋的能源轉型似乎很難成功。從理論上講,一定程度的債務減免將為對采礦和其他創收活動都至關重要的電力基礎設施打開新的貸款空間,而援助項目可以為受到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影響最嚴重的社區提供福利和提升滿意度。然而,在現實情況下,實現這種多贏的解決方案需要雙方各自突破現有的體制障礙,才能實現在津巴布韋同時解決電力危機和高效利用礦產資源的雙重發展目標。政策報告 01 17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2011)Zimbabwe:Country Profile 2011-2013,ADB/BD/Working Paper 2011/73.Av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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