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綠色金融協會:綠色金融政策法規匯編(2024年版)(1052頁).pdf》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廣州市綠色金融協會:綠色金融政策法規匯編(2024年版)(1052頁).pdf(1052頁珍藏版)》請在三個皮匠報告上搜索。
1、匯編說明匯編說明自 2023 年 10 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做好綠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以來,我國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得到了進一步更新和完善。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形成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 年版)等文件的出臺,為綠色金融的發展提供了明確的頂層指引和政策支持,形成了多層次、多領域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幫助綠色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全面了解和掌握綠色金融相關政策內容,在中共廣州
2、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的大力指導和各會員單位的積極支持下,廣州市綠色金融協會已連續四年對綠色金融領域的政策制度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梳理,編輯完成綠色金融政策法規匯編,與大家共同學習。本年度匯編涵蓋綠色金融七大領域,在 2023 年版的基礎上,剔除了已廢止或已失效政策,順應綠色金融發展新趨勢、新目標,進一步梳理和更新了國家、廣東省、廣州市以及部分國際關于發展規劃和產業指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基金、期貨,綠色保險,環境、社會、治理(ESG),碳市場和碳金融,氣候投融資、轉型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辦法、方案、細則。如,增加了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
3、方案、財政部及交易所等機構發布的一系列 ESG 相關準則和指引、廣州市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實施方案、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等,收錄數量由去年 108 項增加至 134 項,內容豐富、領域廣泛,旨在為相關產業和企業提供詳盡、準確的政策指引。由于綠色金融政策內容豐富,涉及的業務和行業范圍非常廣,受篇幅限制,我們并沒有涵蓋全部綠色金融政策內容,加之,匯編人員水平有限,梳理和匯編過程中難免存在疏漏,本 匯編僅作為政策收錄,提供參考查閱,期待廣大讀者給予批評指正,同時協會也將對政策匯編進行持續更新。發展好綠色金融,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是支持實體經濟綠色轉型、實
4、現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的重要方面。希望本政策匯編可以拋磚引玉,期待更多的綠色金融領域的專家、機構以及綠色實體企業參與到綠色金融的研究活動中,共同做好廣州綠色金融大文章,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指導單位:指導單位:中共廣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匯編單位:匯編單位:廣州市綠色金融協會編編委:委:韋忠儒辛治運熊潔鄭胤冠黃浩何煒曾宇羅理鑒黃蔚靜鄭小虹余小峰韋星王翊薛紅衛陳軍柳韻李愷林江魏清高朱月華執行主編:執行主編:黃志海編編輯:輯:鐘成斌楊涌濤郭明慧歐陽芳備注:如對本政策匯編有任何疑問和指正意見,可聯系廣州市綠色金融協會秘書處,聯系電話:020-83702021。如需了解更多綠
5、色金融資訊,可關注“廣州綠色金融”微信公眾號及視頻號。目目錄錄(點擊標題可直接跳轉正文)(點擊標題可直接跳轉正文)第一部分:發展規劃和產業指導.11.1 國家部委篇1.1.1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21.1.2 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121.1.3 廣東省廣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171.1.4 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221.1.5 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271.1.6 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311.1.7 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371.1.8 關于建立健全
6、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391.1.9 關于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441.1.10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491.1.11 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561.1.12 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691.1.13 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741.1.14 關于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841.1.15 關于印發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的通知.901.1.16 關于加快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961.1.17 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 年版).1011.1.18 關于進一步
7、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1551.1.19 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1601.1.20 20242025 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1651.1.21 關于進一步強化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 年)1731.1.22 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1771.1.23 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1821.1.24 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1861.2 廣東省篇1.2.1 關于加強環保與金融融合促進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1931.2.2 廣東省廣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1971.2.3 關于貫徹
8、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2021.2.4 廣東省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2121.2.5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2371.2.6 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的實施方案.2431.2.7 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廣東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511.2.8 2023 年廣東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571.2.9 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2641.3 廣州市篇1.3.1 關于促進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781.3.2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2821.3.3 廣州市黃埔區
9、 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2851.3.4 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行動方案.3001.3.5 廣州市金融發展“十四五”規劃.3091.3.6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3691.3.7 關于印發廣州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3741.3.8 關于修訂廣州市花都區支持綠色金融創新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3871.3.9 關于印發推動廣州金融開放創新實施方案的通知.3911.3.10 關于印發 2023 年廣州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3971.3.11 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管理辦法(修訂).4101.3
10、.12 廣州南沙新區促進氣候投融資發展若干措施.4161.3.13 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4191.3.14 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4231.3.15 關于支持廣州南沙放寬市場準入與加強監管體制改革的意見.4321.3.16 廣州南沙新區促進氣候投融資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4361.3.17 廣州市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實施方案.4471.3.18 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456第二部分:綠色信貸.4772.1 國家部委篇2.1.1 綠色信貸指引.4782.1.2 能效信貸指引.4812.1.3 中國銀行業綠色銀行評價實施方案(試行)
11、.4862.1.4 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試行).4892.1.5 關于修訂綠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4952.1.6 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5162.1.7 關于綠色融資統計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523第三部分:綠色債券、基金、期貨.5263.1 國家部委篇3.1.1 中國人民銀行綠色金融債公告.5273.1.2 綠色債券發行指引.5303.1.3 關于支持綠色債券發展的指導意見.5333.1.4 關于發布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及配套表格的公告.5353.1.5 綠色債券評估認證行為指引(暫行).5413.1.6 關于加強綠色金融債券存續期監督管理有
12、關事宜的通知.5463.1.7 綠色投資指引(試行).5523.1.8 關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5563.1.9 關于明確碳中和債相關機制的通知.5583.1.10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 年版).5613.1.11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創新品種業務指引第1號綠色公司債券(2022年修訂)5933.1.12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債 券 發 行 上 市 審 核 規 則 適 用 指 引 第2號 特 定 品 種 公 司 債 券(2023年 修 訂)5963.1.13 關于開展轉型債券相關創新試點的通知.6113.1.14 中國綠色債券原則.
13、6143.1.15 關于支持中央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的通知.6183.1.16 綠色債券存續期信息披露指南.6203.1.17 證券期貨業綠色證券業務標準規劃.633第四部分:綠色保險.6424.1 國家部委篇4.1.1 農業保險條例.6434.1.2 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6474.1.3 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6524.1.4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6564.1.5 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6604.1.6 關于印發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6644.1.7 綠色保險分類指引(2023 年版).6714.1.8 關于推動綠色保險
14、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6874.2 廣東省篇4.2.1 廣東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6924.3 廣州市篇4.3.1 廣州市政策性蔬菜種植氣象指數保險實施方案(試行).6944.3.2 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7014.3.3 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705第五部分:環境、社會、治理(ESG).7105.1 國家部委篇5.1.1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7115.1.2 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7155.1.3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7185.1.4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
15、辦法(2020 年修訂).7205.1.5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7285.1.6 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7325.1.7 環境權益融資工具.7405.1.8 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7485.1.9 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7535.1.10 保險機構環境、社會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南.7585.1.11 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7745.1.12 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7805.1.13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7845.1.14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799
16、5.1.15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8185.1.16 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834第六部分:碳市場和碳金融.8466.1 國家部委篇6.1.1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8476.1.2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8526.1.3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8566.1.4 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8616.1.5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8646.1.6 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8686.1.7 關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2021、2022 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相關工作的通知 8716.1.8
17、碳金融產品標準.8786.1.9 關于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8876.1.10 2023、2024 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8916.1.11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9036.1.12 關于印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造林碳匯(CCER-14-001-V01)等 4 項方法學的通知.9136.1.13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規則(試行).9156.1.14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9196.1.15 關于就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煤礦低濃度瓦斯和風排瓦斯利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公路隧道照明系統節能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18、.9246.2 廣東省篇6.2.1 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9266.2.2 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9306.2.3 廣東省碳排放配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9356.2.4 廣東省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碳排放權抵質押融資實施方案.9396.2.5 廣東省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構建基于林業碳匯的生態補償機制實施方案9426.2.6 廣東省碳普惠交易管理辦法.9466.2.7 關于印發廣東省林業碳匯碳普惠方法學(2022年修訂版)等5 個方法學的通知9526.2.8 關于印發廣東省碳交易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3-2030 年)通知.9546.2.9 關于印發廣
19、東省 2023 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的通知.9616.3 廣州市篇6.3.1 關于印發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實施辦法的通知.9656.3.2 關于金融支持企業碳賬戶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969第七部分:國際相關政策.9727.1.1 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原則.9737.1.2 氣候轉型融資手冊.9837.1.3 綠色債券原則.9907.1.4 可持續發展債券指引.10007.1.5 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1004-1-第一部分:發展規劃和產業指導第一部分:發展規劃和產業指導-2-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增強生
20、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制定本方案。一、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一)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方針,立足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和新的階段性特征,以建設美麗中國為目標,以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導向,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改善環境質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21、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理念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生態文明建設不僅影響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也關系政治和社會建設,必須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樹立發展和保護相統一的理念,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戰略思想,發展必須是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平衡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控制開發強度,調整空間結構,給子孫后代留下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實現發展與保護的內在統一、相互促進。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清新空氣、清潔水源、美麗山川、肥沃土地、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生存必需的生態環境,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必須保護森林、草原、河流、湖
22、泊、濕地、海洋等自然生態。樹立自然價值和自然資本的理念,自然生態是有價值的,保護自然就是增值自然價值和自然資本的過程,就是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就應得到合理回報和經濟補償。樹立空間均衡的理念,把握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平衡點推動發展,人口規模、產業結構、增長速度不能超出當地水土資源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樹立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統籌考慮自然生態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陸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增強生態系統循環能力,維護生態平衡。(三)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原則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健全市場機制,更好發揮政府的主導和監管
23、作用,發揮企業的積極性和自我約束作用,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參與和監督作用。-3-堅持自然資源資產的公有性質,創新產權制度,落實所有權,區分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權利和管理者權力,合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和監管職責,保障全體人民分享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收益。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繼續加強城市環境保護和工業污染防治,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農村地區的覆蓋,建立健全農村環境治理體制機制,加大對農村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資金投入力度。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既要形成支持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利益導向機制,又要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嚴懲、責任追究,形成對各類市場主體的有效約束,逐步實現市場化、法治化、制
24、度化。堅持主動作為和國際合作相結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是我們的自覺行為,同時要深化國際交流和務實合作,充分借鑒國際上的先進技術和體制機制建設有益經驗,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承擔并履行好同發展中大國相適應的國際責任。堅持鼓勵試點先行和整體協調推進相結合,在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下,先易后難、分步推進,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支持各地區根據本方案確定的基本方向,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大膽試驗。(四)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目標。到 2020 年,構建起由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空間規劃體系、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環境治理體系、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生態文
25、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八項制度構成的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進生態文明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構建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權邊界模糊等問題。構建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著力解決因無序開發、過度開發、分散開發導致的優質耕地和生態空間占用過多、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問題。構建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全國統一、相互銜接、分級管理的空間規劃體系,著力解決空間性規劃重疊沖突、部門職責交叉重復、地方規劃朝令夕
26、改等問題。構建覆蓋全面、科學規范、管理嚴格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著力解決資源使用浪費嚴重、利用效率不高等問題。構建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自然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著力解決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偏低、生產開發成本低于社會成本、保護生態得不到合理回報等問題。構建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監管統一、執法嚴明、多方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著力解決污染防治能力弱、監管職能交叉、權責不一致、違法成本過低等問題。-4-構建更多運用經濟杠桿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市場體系,著力解決市場主體和市場體系發育滯后、社會參與度不高等問題。構建充分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和生態效益的生態文明
27、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著力解決發展績效評價不全面、責任落實不到位、損害責任追究缺失等問題。二、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五)建立統一的確權登記系統。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六)建立權責明確的自然資源產權體系。制定權利清單,明確各類自然資源產權主體權利。處理好所有權與使用權的關系,創新自然資源全民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的實現形式,除生態功能重要的外
28、,可推動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明確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歸屬關系和權責,適度擴大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擔保、入股等權能。明確國有農場、林場和牧場土地所有者與使用者權能。全面建立覆蓋各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有償出讓制度,嚴禁無償或低價出讓。統籌規劃,加強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臺建設。(七)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按照所有者和監管者分開和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組建對全民所有的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海域、灘涂等各類自然資源統一行使所有權的機構,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的出讓等。(八)探索建立分級行使所有權的體制。對全民所
29、有的自然資源資產,按照不同資源種類和在生態、經濟、國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研究實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級代理行使所有權職責的體制,實現效率和公平相統一。分清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和空間范圍。中央政府主要對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重點國有林區、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海域灘涂、珍稀野生動植物種和部分國家公園等直接行使所有權。(九)開展水流和濕地產權確權試點。探索建立水權制度,開展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確權試點,遵循水生態系統性、整體性原則,分清水資源所有權、使用權及使用量。在甘肅、寧夏等地開展濕地產權確權試點。三、建立國土空間
30、開發保護制度(十)完善主體功能區制度。統籌國家和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健全基于主體功能區的區域政策,根據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不同定位,加快調整完善財政、產業、投資、人口流動、建設用地、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政策。(十一)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簡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標控制體系,調整按行政區和用地基數分配指標的做法。將開發強度指標分解到各縣級行政區,作為約束性指標,控制建-5-設用地總量。將用途管制擴大到所有自然生態空間,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嚴禁任意改變用途,防止不合理開發建設活動對生態紅線的破壞。完善覆蓋全部國土空間的監測系統,動態監測國土空間變化。(十二)建立國家公園體制。
31、加強對重要生態系統的保護和永續利用,改革各部門分頭設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化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的體制,對上述保護地進行功能重組,合理界定國家公園范圍。國家公園實行更嚴格保護,除不損害生態系統的原住民生活生產設施改造和自然觀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開發建設,保護自然生態和自然文化遺產原真性、完整性。加強對國家公園試點的指導,在試點基礎上研究制定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構建保護珍稀野生動植物的長效機制。(十三)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將分散在各部門的有關用途管制職責,逐步統一到一個部門,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的用途管制職責。四、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十四)編制空間規劃。整合目前各部門
32、分頭編制的各類空間性規劃,編制統一的空間規劃,實現規劃全覆蓋??臻g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臻g規劃分為國家、省、市縣(設區的市空間規劃范圍為市轄區)三級。研究建立統一規范的空間規劃編制機制。鼓勵開展省級空間規劃試點。編制京津冀空間規劃。(十五)推進市縣“多規合一”。支持市縣推進“多規合一”,統一編制市縣空間規劃,逐步形成一個市縣一個規劃、一張藍圖。市縣空間規劃要統一土地分類標準,根據主體功能定位和省級空間規劃要求,劃定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明確城鎮建設區、工業區、農村居民點等的開發邊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濕地等的保護
33、邊界,加強對城市地下空間的統籌規劃。加強對市縣“多規合一”試點的指導,研究制定市縣空間規劃編制指引和技術規范,形成可復制、能推廣的經驗。(十六)創新市縣空間規劃編制方法。探索規范化的市縣空間規劃編制程序,擴大社會參與,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透明度。鼓勵試點地區進行規劃編制部門整合,由一個部門負責市縣空間規劃的編制,可成立由專業人員和有關方面代表組成的規劃評議委員會。規劃編制前應當進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以評價結果作為規劃的基本依據。規劃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全文公布規劃草案,充分聽取當地居民意見。規劃經評議委員會論證通過后,由當地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上級政府部門備案。規劃成果應
34、當包括規劃文本和較高精度的規劃圖,并在網絡和其他本地媒體公布。鼓勵當地居民對規劃執行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劃的開發建設行為進行舉報。當地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定期聽取空間規劃執行情況報告,對當地政府違反規劃行為進行問責。五、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十七)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按照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用途不改變的要求,將基本農田落地-6-到戶、上圖入庫,實行嚴格保護,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加強耕地質量等級評定與監測,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建設。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對
35、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規模實行總量控制,嚴格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先補后占、占優補優。實施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減量化管理,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激勵和約束機制,調整結構,盤活存量,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十八)完善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方針,健全用水總量控制制度,保障水安全。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強省級統籌,完善省市縣三級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建立健全節約集約用水機制,促進水資源使用結構調整和優化配置。完善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主要運用價格和稅收手段,逐步建立農業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額管理、高耗水工業企業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在嚴重缺
36、水地區建立用水定額準入門檻,嚴格控制高耗水項目建設。加強水產品產地保護和環境修復,控制水產養殖,構建水生動植物保護機制。完善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建立促進非常規水源利用制度。(十九)建立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和節約制度。堅持節約優先,強化能耗強度控制,健全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獎勵制。進一步完善能源統計制度。健全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制度,探索實行節能自愿承諾機制。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及時更新用能產品能效、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建筑物能效等標準。合理確定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并分解落實到省級行政區和重點用能單位。健全節能低碳產品和技術裝備推廣機制,定期發布技術目錄。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和節能監察。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
37、扶持,逐步取消對化石能源的普遍性補貼。逐步建立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實機制,建立增加森林、草原、濕地、海洋碳匯的有效機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二十)建立天然林保護制度。將所有天然林納入保護范圍。建立國家用材林儲備制度。逐步推進國有林區政企分開,完善以購買服務為主的國有林場公益林管護機制。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穩定承包權,拓展經營權能,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和流轉制度。(二十一)建立草原保護制度。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實現草原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規范草原經營權流轉。實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確?;静菰娣e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用途不改變。健全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機制,實施禁
38、牧休牧、劃區輪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強對草原征用使用審核審批的監管,嚴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二十二)建立濕地保護制度。將所有濕地納入保護范圍,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和濕地自然保護區。確定各類濕地功能,規范保護利用行為,建立濕地生態修復機制。(二十三)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制度。將暫不具備治理條件的連片沙化土地劃為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立嚴格保護制度,加強封禁和管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沙化土地治理,增加植被,合理發展沙產業,完善以購買服務為主的管護機制,探索開發與治理結合新機制。-7-(二十四)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實施海洋主體功能區制度,確定近海海域海島主體功能,引導、控制
39、和規范各類用海用島行為。實行圍填??偭靠刂浦贫?,對圍填海面積實行約束性指標管理。建立自然岸線保有率控制制度。完善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休漁禁漁制度,推行近海捕撈限額管理,控制近海和灘涂養殖規模。健全海洋督察制度。(二十五)健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制度。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加強礦產資源查明登記和有償計時占用登記管理。建立礦產資源集約開發機制,提高礦區企業集中度,鼓勵規?;_發。完善重要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等國家標準。健全鼓勵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的經濟政策。建立礦山企業高效和綜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礦業權人“黑名單”制度。完善重要礦產資源回收利
40、用的產業化扶持機制。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制度。(二十六)完善資源循環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資源產出率統計體系。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者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處理等責任。建立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實現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加快建立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目錄,對復合包裝物、電池、農膜等低值廢棄物實行強制回收。加快制定資源分類回收利用標準。建立資源再生產品和原料推廣使用制度,相關原材料消耗企業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資源再生產品。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落實并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制定循環經濟技術目錄,實行政府優先采購、貸款貼息等政策。六、健全資源
41、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二十七)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按照成本、收益相統一的原則,充分考慮社會可承受能力,建立自然資源開發使用成本評估機制,將資源所有者權益和生態環境損害等納入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強對自然壟斷環節的價格監管,建立定價成本監審制度和價格調整機制,完善價格決策程序和信息公開制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全面推行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二十八)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擴大招拍掛出讓比例,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改革完善工業用地供應方式,探索實行彈性出讓年限以及長期租
42、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供應。完善地價形成機制和評估制度,健全土地等級價體系,理順與土地相關的出讓金、租金和稅費關系。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出讓地價水平,降低工業用地比例。探索通過土地承包經營、出租等方式,健全國有農用地有償使用制度。(二十九)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完善礦業權出讓制度,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礦業規律的探礦權采礦權出讓方式,原則上實行市場化出讓,國有礦產資源出讓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理清有償取得、占用和開采中所有者、投資者、使用者的產權關系,研究建立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調整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標準、礦產資源最低勘查投入標準。推進實現全國統一的礦業
43、權交易平臺建設,加大礦業權出讓轉讓信息公開力度。-8-(三十)完善海域海島有償使用制度。建立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征收標準調整機制。建立健全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制度。(三十一)加快資源環境稅費改革。理順自然資源及其產品稅費關系,明確各自功能,合理確定稅收調控范圍。加快推進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在華北部分地區開展地下水征收資源稅改革試點。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三十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補償機制,逐步增加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制定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辦法,以地方補償為主,中央財政給予支
44、持。鼓勵各地區開展生態補償試點,繼續推進新安江水環境補償試點,推動在京津冀水源涵養區、廣西廣東九洲江、福建廣東汀江韓江等開展跨地區生態補償試點,在長江流域水環境敏感地區探索開展流域生態補償試點。(三十三)完善生態保護修復資金使用機制。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的要求,完善相關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整合現有政策和渠道,在深入推進國土江河綜合整治的同時,更多用于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保護修復。(三十四)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制度。編制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調整嚴重污染和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的耕地用途,逐步將 25 度以上不
45、適宜耕種且有損生態的陡坡地退出基本農田。建立鞏固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成果長效機制。開展退田還湖還濕試點,推進長株潭地區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試點、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七、建立健全環境治理體系(三十五)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盡快在全國范圍建立統一公平、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排污者必須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三十六)建立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完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其他地方要結合地理特征、污染程度、城市空間分布以及污染物輸送規律,建立區域協作機制。在部分地區開展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創新試點,統一
46、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開展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構建各流域內相關省級涉水部門參加、多形式的流域水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和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建立陸海統籌的污染防治機制和重點海域污染物排??偭靠刂浦贫?。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與環境風險程度、污染物種類等相匹配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三十七)建立農村環境治理體制機制。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加快推進化肥、農藥、農膜減量化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和無害化,鼓勵生產使用可降解農膜。完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制度。健全化肥農藥包裝物、農膜回收貯運加工網絡。采取財政和村
47、集體補貼、住戶付費、社會資本參與投入運營機制,加強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扶持措施,培育發展各種形-9-式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強化縣鄉兩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要統籌考慮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防治農村污染。(三十八)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全面推進大氣和水等環境信息公開、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監管部門環境信息公開,健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健全環境新聞發言人制度。引導人民群眾樹立環保意識,完善公眾參與制度,保障人民群眾依法有序行使環境監督權。建立環境保護網絡舉報平臺和舉報制度,健全舉報、聽
48、證、輿論監督等制度。(三十九)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制度、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依法嚴懲重罰;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以損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確定賠償額度;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十)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將分散在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調整到一個部門,逐步實行城鄉環境保護工作由一個部門進行統一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體制。有序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建立權威統一的環境執法體制,充實執法隊伍,賦予環境執法強制執行的必要條件和
49、手段。完善行政執法和環境司法的銜接機制。八、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四十一)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采取鼓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廢止妨礙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鼓勵各類投資進入環保市場。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事務,都可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轉變。組建或改組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推動國有資本加大對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等方面的投入。支持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國有企業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四十二)推行用
50、能權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結合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行動和新建項目能評審查,開展項目節能量交易,并逐步改為基于能源消費總量管理下的用能權交易。建立用能權交易系統、測量與核準體系。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深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逐步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研究制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完善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監管體系。(四十三)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在企業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基礎上,盡快完善初始排污權核定,擴大涵蓋的污染物覆蓋面。在現行以行政區為單元層層分解機制基礎上,根據行業先進排污水平,逐步強化以企業為單元進行總量控制、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減排收益的機制。在重點流域和大氣污染
51、重點區域,合理推進跨行政區排污權交易。擴大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將更多條件成熟地區納入試點。加強排污權交易平臺建設。制定排污權核定、使用費收取使用和交易價格等規定。-10-(四十四)推行水權交易制度。結合水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健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權,探索地區間、流域間、流域上下游、行業間、用水戶間等水權交易方式。研究制定水權交易管理辦法,明確可交易水權的范圍和類型、交易主體和期限、交易價格形成機制、交易平臺運作規則等。開展水權交易平臺建設。(四十五)建立綠色金融體系。推廣綠色信貸,研究采取財政貼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的發放力度,明確貸款人的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
52、法律責任。加強資本市場相關制度建設,研究設立綠色股票指數和發展相關投資產品,研究銀行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對綠色信貸資產實行證券化。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完善對節能低碳、生態環保項目的各類擔保機制,加大風險補償力度。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建立綠色評級體系以及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和影響評估體系。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各類國際合作。(四十六)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體系。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等體系。完善對綠色產品研發生產、運輸配送
53、、購買使用的財稅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購等政策。九、完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四十七)建立生態文明目標體系。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視化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根據不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四十八)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研究制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和技術方法,建立資源環境監測預警數據庫和信息技術平臺,定期編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報告,對資源消耗和環境容量超過或接近承載能力的地區,實行預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四十九)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制定自然資源資產
54、負債表編制指南,構建水資源、土地資源、森林資源等的資產和負債核算方法,建立實物量核算賬戶,明確分類標準和統計規范,定期評估自然資源資產變化狀況。在市縣層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核算主要自然資源實物量賬戶并公布核算結果。(五十)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合理考慮客觀自然因素基礎上,積極探索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目標、內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以領導干部任期內轄區自然資源資產變化狀況為基礎,通過審計,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情況,依法界定領導干部應當承擔的責任,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浙江湖州市、湖南婁底市、貴州赤
55、水市、陜西延安市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五十一)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實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制。以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和生態環境損害情況為依據,明確對地方黨委和-11-政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有關領導人員、部門負責人的追責情形和認定程序。區分情節輕重,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領導干部離任后出現重大生態環境損害并認定其需要承擔責任的,實行終身追責。建立國家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實施保障(五十二)加強對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領
56、導。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體制改革的精神,深刻認識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保本方案確定的各項改革任務加快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緊制定單項改革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間進度,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五十三)積極開展試點試驗。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鼓勵各地區按照本方案的改革方向,從本地實際出發,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發揮主動性,積極探索和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其中需要法律授權的按法定程序辦理。將各部門自行開展的綜合性生態文明試點統一為國家試點試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予以指導
57、和推動。(五十四)完善法律法規。制定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國家公園、空間規劃、海洋、應對氣候變化、耕地質量保護、節水和地下水管理、草原保護、濕地保護、排污許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五十五)加強輿論引導。面向國內外,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體制改革宣傳力度,統籌安排、正確解讀生態文明各項制度的內涵和改革方向,培育普及生態文化,提高生態文明意識,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態文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體制改革的良好氛圍。(五十六)加強督促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對本方案落實情況
58、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正確解讀和及時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12-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228 號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對支持綠色產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金融的需求不斷擴大。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從經濟可持續發展全局出發,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發展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支持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一
59、、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意見(一)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二)綠色金融體系是指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務、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支持經濟向綠色化轉型的制度安排。(三)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主要目的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不僅有助于加快我國經濟向綠色化轉型,支持生態文明建設,也有利于促進環保、新能源、節能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60、提升經濟增長潛力。(四)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需要金融、財政、環保等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支持,通過建立適當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解決項目環境外部性問題。同時,也需要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加大創新力度,通過發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解決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二、大力發展綠色信貸(五)構建支持綠色信貸的政策體系。完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加強綠色信貸實施情況監測評價。探索通過再貸款和建立專業化擔保機制等措施支持綠色信貸發展。對于綠色信貸支持的項目,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并將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指標評價結果、銀行綠色評價結果
61、作為重要參考,納入相關指標體系,形成支持綠色信貸等綠色業務的激勵機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耗能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約束機制。(六)推動銀行業自律組織逐步建立銀行綠色評價機制。明確評價指標設計、評價工作的組織流程及評價結果的合理運用,通過銀行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制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做好環境風險管理。對主要銀行先行開展綠色信貸業績評價,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漸將綠色銀行評價范圍擴大至中小商業銀行。-13-(七)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在總結前期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通過進一步擴大參與機制范圍,規范綠色信貸基礎資產遴選,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質押權變更登記方式,提升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市
62、場流動性,加強相關信息披露管理等措施,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常態化發展。(八)研究明確貸款人環境法律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借鑒環境法律責任相關國際經驗,立足國情探索研究明確貸款人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法律責任,適時提出相關立法建議。(九)支持和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符合綠色企業和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綠色企業和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綠色信貸成本。(十)支持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開展信貸資產質量壓力測試時,將環境和社會風險作為重要的影響因素,并在資產配置和內部定價中予以充分考慮。鼓勵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對環境高風險領域的貸款和資產
63、風險敞口進行評估,定量分析風險敞口在未來各種情景下對金融機構可能帶來的信用和市場風險。(十一)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信息等企業環境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立企業環境信息的共享機制,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投資決策提供依據。三、推動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十二)完善綠色債券的相關規章制度,統一綠色債券界定標準。研究完善各類綠色債券發行的相關業務指引、自律性規則,明確發行綠色債券籌集的資金專門(或主要)用于綠色項目。加強部門間協調,建立和完善我國統一的綠色債券界定標準,明確發行綠色債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監管安排等。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和相關產品,提高核準(備案)效率。(十三)采取措施降低綠色
64、債券的融資成本。支持地方和市場機構通過專業化的擔保和增信機制支持綠色債券的發行,研究制定有助于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的其他措施。(十四)研究探索綠色債券第三方評估和評級標準。規范第三方認證機構對綠色債券評估報告。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在信用評級過程中專門評估發行人的綠色信用記錄、募投項目綠色程度、環境成本對發行人及債項信用等級的影響,并在信用評級報告中進行單獨披露。(十五)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在符合發行上市相應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上市。支持已上市綠色企業通過增發等方式進行再融資。(十六)支持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
65、。鼓勵相關金融機構以綠色指數為基礎開發公募、私募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滿足投資者需要。(十七)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對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并嚴格執行對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企業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重大環境事件的具體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對偽造環境信息的上市-14-公司和發債企業的蒸發力度。培育第三方專業機構為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提供環境信息披露服務的能力。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采集、研究和發布企業環境信息與分析報告。(十八)引導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產品。鼓勵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開展綠色投資,鼓勵投資人發布綠色投資
66、責任報告。提升機構投資者對所投資資產涉及的環境風險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就環境和氣候因素對機構投資者(尤其是保險公司)的影響開展壓力測試。四、設立綠色發展基金,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動員社會資本(十九)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中央財政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投資綠色產業,體現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政策信號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產業發展。支持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的綠色發展基金要在確保執行國家綠色發展戰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方式進行投資管理。(二十)地方
67、政府可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落實財稅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綠色發展基金所投資的項目。(二十一)支持在綠色產業中引入 PPP 模式,鼓勵將節能減排降碳、環保和其他綠色項目與各種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質的綠色服務收費機制。推動完善綠色項目 PPP相關法規規章,鼓勵各地在總結現有 PPP 項目經驗的基礎上,出臺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鼓勵各類綠色發展基金支持以 PPP 模式操作的相關項目。五、發展綠色保險(二十二)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按程序推動制修訂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由環境保護部
68、門會同保險監管機構發布實施性規章。選擇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領域,將相關企業納入應當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范圍。鼓勵保險機構發揮在環境風險防范方面的積極作用,對企業開展“環保體檢”,并將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通報環境保護部門,為加強環境風險監督提供支持。完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程序和技術規范,指導保險公司加快定損和理賠進度,及時救濟污染受害者、降低對環境的損害程度。(二十三)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建立完善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巨災保險制度。鼓勵保險機構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森林保險和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
69、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二十四)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參與環境風險治理體系建設。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功能,積極利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研究建立面向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主體的環境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時開展風險監測,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及時提示風險隱患,高效開展保險理賠。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開展面向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環境風險管理知-15-識普及工作。六、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豐富融資工具(二十五)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促進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有序發展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
70、賃、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權期貨交易。(二十六)推動建立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在重點流域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領域,合理推進跨行政區域排污權交易,擴大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強排污權交易制度建設和政策創新,制定完善排污權核定和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建立區域性及全國性排污權交易市場。建立和完善節能量(用能權)、水權交易市場。(二十七)發展基于碳排放權、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在總結現有試點地區銀行開展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經驗的基礎上,確定抵質押物價值測算方法及抵質押率參考范圍,
71、完善市場化的環境權益定價機制,建立高效的抵質押登記及公示系統,探索環境權益回購等模式解決抵質押物處置問題,推動環境權益及其未來收益權切實成為合格抵質押物,進一步降低環境權益抵質押物業務辦理的合規風險。發展環境權益回購、保理、托管等金融產品。七、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二十八)探索通過再貸款、宏觀審慎評估框架、資本市場融資工具等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手段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于綠色產業。支持地方充分利用綠色債券市場為中長期、有穩定現金流的綠色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地方將環境效益顯著的項目納入綠色項目庫,并在全國性的資產交易中心掛牌,為利用
72、多種渠道融資提供條件。支持國際金融機構和外資機構與地方合作,開展綠色投資。八、推動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二十九)廣泛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繼續在二十國集團框架下推動全球形成共同發展綠色金融的理念,推廣與綠色信貸和綠色投資相關的自愿準則和其他綠色金融領域的最佳經驗,促進綠色金融領域的能力建設。通過“一帶一路”戰略,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等區域合作機制和南南合作,以及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撬動民間綠色投資的作用,推動區域性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支持相關國家的綠色投資。(三十)積極穩妥推動綠色證券市場雙向開放。支持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發行綠色債券。充分利用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
73、引導國際資金投資于我國的綠色債券、綠色股票和其他綠色金融資產。鼓勵設立合資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境內發行綠色債券、開展綠色投資。(三十一)推動提升對外投資綠色水平。鼓勵和支持我國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和我國參與的多邊開發性機構在“一帶一路”和其他對外投資項目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高環境信息-16-披露水平,使用綠色債券等綠色融資工具籌集資金,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探索使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工具進行環境風險管理。九、防范金融風險,強化組織落實(三十二)完善與綠色金融相關監管機制,有效防范金融風險。加強對綠色金融業務和產品的監管協調,綜合運用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工具,統一和完善有
74、關監管規則和標準,強化對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效防范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違約風險,充分發揮股權融資作用,防止出現綠色項目杠桿率過高、資本空轉和“洗綠”等問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三十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人民銀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應當密切關注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激勵和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適時調整完善。加強金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息和統計數據共享,建立健全相關分析預警機制,強化對綠色金融資金運用的監督和評估。(三十四)各地區要從當地實際出發,以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積極探索和推動綠色金融
75、發展。地方政府要做好綠色金融發展規劃,明確分工,將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納入年度工作責任目標。提升綠色金融業務能力,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三十五)加大對綠色金融的宣傳力度。積極宣傳綠色金融領域的優秀案例和業績突出的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廣泛共識。在全社會進一步普及環保意識,倡導綠色消費,形成共建生態文明、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良好氛圍。-17-廣東省廣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廣東省廣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探索綠色金融發展有效路徑,構建區域性綠色金融體系運行模式,充分發揮綠
76、色金融在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區域經濟增長模式向綠色轉型,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改革、綠色發展和產業升級的客觀規律,以金融創新推動戰略性主導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為主線,深化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通過構建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77、發展綠色金融組織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綜合業務,優化綠色金融發展環境,完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促進投資結構和經濟發展綠色轉型,為綠色金融改革推進經濟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經驗。(二)基本原則。堅持綠色增長,科學發展。立足服務實體產業,防止脫實向虛,探索建立綠色金融改革與經濟增長相互兼容的新型發展模式,通過構建符合主體功能區定位的差別化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推動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的綠色轉型升級。堅持統籌協調,重點推進。加強全面統籌、部門協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以廣州市花都區為核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設計符合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探索創新金融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態農業等特色支
78、柱產業的綠色轉型升級模式。堅持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統籌兼顧環境、社會和經濟效益,短期和中長期效益,科學處理金融支持綠色發展與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進綠色金融良性循環發展。加強政府在規劃指導、規范運作、服務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市場化專業化的運作模式和激勵約束機制,支持商業性金融機構建立社會責任與業績增長相一致的業務體系,既要創新服務,又要降低成本,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綠色投資,使綠色經濟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堅持穩步有序,風險可控。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按照“規劃先行、先易后難、成熟一項、推進一項”的思路,積極穩妥、有力有序、精準務實,穩步推進
79、組織體系、產品工具、機制體制和配套措施等各項創新,強化風險意識,提高綠色金融領域新型風險識別能力,穩妥做好風險預警、防范、化解和處置工作,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18-(三)主要目標。在廣州市花都區率先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力爭 5 年內通過制度、組織、市場、產品、服務、保障措施等領域的創新探索,試驗區綠色融資規模較快增長,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不高于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基本建立綜合服務輻射周邊、工作機制靈活有效、風險防控穩健有序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促進經濟建設和生態文明協調發展等領域探索形成特色鮮明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和成功經驗。二、主要任務(一)
80、培育發展綠色金融組織體系。探索在試驗區設立服務綠色企業的現代綠色金融服務機構。支持試驗區法人銀行和商業銀行省級、地市級分行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在財務、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允許當地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重點支持地方生態環境建設和綠色產業發展。建立適用于試驗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定期開展實施情況自評價,探索開展綠色銀行評級。鼓勵當地村鎮銀行創新綠色金融業務。圍繞投資綠色企業、產業和項目,支持成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整車生產或銷售企業發起成立汽車金融公司,開展新能源汽車金融業務。推進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
81、公司等機構以及專業性中介機構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二)創新發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研發適合節能減排、綠色礦山建設、資源綜合利用的能源效率貸款、節能減排專項貸款等綠色信貸產品,加大對大氣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防治的支持力度。鼓勵研發適合污染防治等環保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綠色信貸產品,推進適合生態農業、海綿城市建設、黑臭水體整治、排水防澇設施“補短板”等領域的綠色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環境服務融資。審慎穩妥探索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排污權和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及其收益權切實成為合格抵質押物,進一步降低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排污權和
82、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物業務辦理的合規風險。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各類綠色產業基金,為綠色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推動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綠色產業擔?;?,為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支持的項目提供擔保。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根據投貸聯動試點的條件和要求,爭取納入投貸聯動試點地區,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投貸聯動,加大對科技環保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租賃等業務。圍繞新能源汽車研發設計、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新能源汽車金融產品創新,探索新能源汽車綠色消費貸款產品。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小型貨運車輛節油技改貸款產品。支持汽車企業投資節油技術、開發新
83、能源產品。(三)支持綠色產業拓寬融資渠道。支持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綠色城鎮化、海綿城市建設、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城市生態修復、排水防澇設施“補短板”、綠色礦山建設、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新能源開發利用、循環經濟發展、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城鎮節水改造、污染防治、生態農林業、節能環保產業、低碳產業、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綠色礦山發展示范、綠色生態城區建設、低碳試點示范等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項目領域發行綠色債券融資,-19-通過政府補助、設立綠色債券擔?;鸬确绞街С志G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穩步擴大直接融資比重。加大地方政府債券對公益性綠色資本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拓寬資
84、金來源。積極支持綠色企業境外直接上市融資和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在境內中小板、創業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掛牌融資。鼓勵優質綠色上市企業通過并購基金等方式實施兼并重組,探索發行優先股、定向可轉換債券等作為并購工具的可行性。支持廣州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創建綠色環保板塊。引導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支持以綠色項目為核心的科技型企業發展。引導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披露環境信息。(四)穩妥有序探索建設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審慎探索推動碳資產抵押貸款業務。以廣東省粵科低碳發展基金為母基金,在試驗區內引導社會資本設立碳基金。支持在花都區北部生態休閑帶審慎探索試點開發碳匯項目。依托現有合格交易場所,探索
85、開展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交易,完善定價機制和交易規則,營造公開公平的交易市場環境,支持減排項目,降低減排成本,提高減排效率。(五)加快發展綠色保險。引導保險資金投資綠色環保項目,探索開展綠色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按程序推動制修訂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機制。結合廣東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將高污染、高環境風險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情況,作為獲得綠色信貸等金融服務的重要參考。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中關注“兩高”(高污染、高耗能)目錄內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情況。鼓勵保險資金以股權、基金、債權等形式,支持區內軌道交通工程、綠色建筑、公共
86、建筑節能改造、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綠色產業園區等重點綠色項目和園區建設。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針對生態農業等領域的綠色保險產品,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升級。支持發展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大病保險等。(六)夯實綠色金融基礎設施。依法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與金融監管部門以及保險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之間的信息共享,將企業污染排放信息、環境違法違規記錄、安全生產、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保情況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征信系統等信用平臺,建立覆蓋面廣、共享度高、實效性強的綠色信用體系,為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提供依據。充分發揮廣州企業信用自律組織的作用,加強部
87、門協同,逐步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環境。打造“綠色支付工程”。以綠色金融為引導,推廣應用電子商業匯票、手機支付等支付工具。推動綠色評級、綠色股票指數與環境影響評估系統等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七)加強綠色金融對外交流合作。探索綠色金融市場交易機構與國外交易所成立合資公司,強化多邊開發融資體系。加強與港澳地區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地區金融機構在試驗區設立合資證券、基金、期貨和保險公司,拓展綠色融資渠道。支持在全口徑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允許金融機構和企業在符合宏觀審慎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從境外融入資金,穩步推進企業外債登記制管理改革。支持試驗區外資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按規定
88、在-20-境內銀行間市場發行人民幣綠色債券。支持港澳地區機構投資者按程序在試驗區內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業務,參與境內綠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綠色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八)構建綠色金融服務主導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機制。建立綠色金融服務平臺和備選項目庫,定期開展新能源、新材料、綠色礦山、綠色建筑、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節能環保等綠色企業和項目的遴選、認定和推薦工作,為入庫項目和企業提供綠色項目債發行、綠色信貸支持、基金投資、上市融資等服務。通過綜合運用多種融資模式,重點支持新能源、節能環保企業開發新產品,降低單位能耗;支持新材料、裝備制造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提高資源產出效率;支持航運航空、生物醫藥
89、企業創新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等,全面推動試驗區戰略性主導產業轉型升級。完善信息披露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定期披露綠色金融項目環境和效益信息。探索開展綠色企業、項目采購第三方環境效益認定服務。建立服務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的行政事務綠色通道,完善綠色金融統計工作。(九)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明確信貸準入的環境標準和要求,提高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強化銀行、發債人和金融中介機構對綠色信貸和債券的風險分析能力,嚴格監控大中型綠色項目的杠桿率和償付能力等信用風險指標。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風險壓力測試。支持金融機構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風險預警機制,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評估和管理流程,提升對項目環境和
90、社會效益與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加強對客戶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動態評估,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公開披露制度、與利益相關者的溝通互動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積極穩妥做好風險化解和處置工作。完善綠色項目投融資風險補償制度,通過建立綠色企業和項目保險體系,分散金融風險。強化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工作,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三、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協調。廣東省要成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規劃、協調推進,研究制定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施細則,明確分工和責任,強化監督評估,定期跟蹤落實情況。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環保法治意識,形成有利于綠色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國務院相關部門要加強與
91、廣東省的溝通,指導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穩妥有序推進。(二)加強政策支持。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試驗區在綠色信貸方面表現優異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全國性、區域性金融機構分支機構給予一定政策傾斜。定期開展第三方績效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實施差異化貨幣政策的重要依據。廣東省財政要加大對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的投入力度,試驗區可通過適度放寬市場準入、公共服務定價、特許經營權、地方財政和土地政策支持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綠色產業基金投資的項目。廣東省、廣州市要加強對花都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工作的政策支持,及時總結經驗,適時向其他地區復制推廣。改革試點試驗過程中遇到其他重
92、大政策突破事項,根據“一事一報”原則,按程序報批后實施。(三)強化人才保障。將綠色金融業務骨干作為廣州市重點引進和培育的高層次金融人才,-21-按照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專項扶持政策給予扶持。依托現有資源建設綠色金融服務平臺,協調政府政策支持和融資服務、人才引進等工作。成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專家委員會,為試驗區建設提供專業指導。深化與金融學會、高等院校和金融研究機構等合作,在試驗區設立綠色金融研究院,打造綠色金融研究基地,開展綠色金融創新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加強人員培訓和能力建設,培養一批兼具金融和環保技術知識的綜合型人才。(四)加強執法追責。強化主體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企業環境與社
93、會責任追究機制。加大用能、環境、安監等方面的檢查執法力度。建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環境風險的申訴交流制度,強化社會監督,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對違反相關環保、安全等法律法規、對利益相關者造成重大損害的企業,應依法嚴格追責。-22-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力度,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一、總體原則(一)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圍繞實現經濟高質量發
94、展與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金融需求,全面推進跨境投融資創新,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資金融通效率,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能,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二)堅持合作互利共贏。創新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徑和模式,在更高水平上推動金融服務業對港澳開放,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格局,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發揮香港金融體系的獨特優勢,支持鞏固和發展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強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互補、互助和互動關系。(三)堅持市場化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上的決定性作用。深化金融市場改革,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資金融通
95、便利度,讓市場決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資金流向和流量。(四)堅持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建立健全區域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完善與金融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體系,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各項金融開放創新,成熟一項、推進一項。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五)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審慎經營、合規展業的銀行,在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貿易收支業務時適用更為便利的措施,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流程,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六)完善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
96、。支持從事市場采購貿易、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在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進行工商登記或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指珠三角九市銀行,不含上述銀行在港澳開設的分支機構,下同)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并憑相關單證辦理結購匯。(七)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統一實施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簡化結匯和支付管理方式,完善操作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符合條件的非銀行債務人直接在銀行辦理外債注銷登記,取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企業辦理外債注銷登記時間限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為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企業辦理直接投資、外債和境外上市等資本項目跨
97、境人民幣資金境內支付使用時,在“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23-三原則基礎上,憑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八)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研究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開展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類銀行結算賬戶試點,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九)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十)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進一步便利跨國
98、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進行本外幣資金余缺調劑和歸集,在資金池內實現本外幣按需兌換,對跨境資金池業務實行宏觀審慎管理。(十一)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支持港澳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貸款服務。(十二)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探索擴大跨境轉讓的資產品種,并納入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在滿足風險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規范開展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等業務。(十三)支持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合作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納入人民幣海外基
99、金業務統計,募集內地、港澳地區及海外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為我國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并購提供投融資服務,助力“一帶一路”建設。(十四)支持內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港澳地區開展跨境業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按規定在開展跨境融資、跨境擔保、跨境資產轉讓等業務時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證券經營機構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結售匯業務,為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匯衍生品業務。(十五)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允許港澳機構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參與投資粵
100、港澳大灣區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有序推進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試點,支持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對上述 QFLP、QDLP/QDIE 試點實施宏觀審慎管理,由內地監督管理機構建立健全聯合評審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收支形勢適時逆周期調節,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十六)完善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對符合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和現行外匯管理政策的保險業務,進一步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為已購買港澳地區保險產品的內地居民提供理賠、續保、退保等跨境資金匯兌服務。鼓勵港澳地區人民幣保險資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幣合格
101、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融資支持。三、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24-(十七)擴大銀行業開放。積極支持港澳銀行等金融機構拓展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的發展空間。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在粵港澳大灣區拓展業務。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業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鼓勵外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十八)擴大證券業開放。支持
102、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依法擴大合資券商業務范圍。外匯管理部門會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試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十九)擴大保險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保險集團、再保險機構、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保險法人機構,支持保險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資產管理、營運、研發、后援服務、數據信息等總部。
103、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跨境醫療保險等更多創新產品,為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服務。完善跨境機動車輛保險制度,對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實施“等效先認”政策,將跨境機動車向港澳保險公司投保責任范圍擴大到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視同投保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研究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協議框架下支持香港、澳門保險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保險售后服務中心。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四、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二十)支持規范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
104、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共同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支持保險資金、銀行理財資金按規定參與相關基金。吸引內地、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本,為粵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建設、現代產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二十一)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非投資性企業資本項目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于符合生產經營目標的境內股權投資。試點企業在真實、合規前提下,可以按照實際投資規模將資金直接劃入被投資企業。(二十二)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105、安排(包括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在內地發行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逐步拓寬發行主體范圍、境內發行工具類型和幣種等。推動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粵港澳三地征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探索推進征信產品互認,-25-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征信服務。(二十三)推動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推動人民幣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二十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依托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
106、立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平臺功能,搭建粵港澳大灣區環境權益交易與金融服務平臺。開展碳排放交易外匯試點,允許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資格審查的境外投資者(境外機構及個人),以外匯或人民幣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研究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在粵港澳大灣區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相關標準。鼓勵更多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利用港澳平臺為綠色項目融資及認證,支持廣東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及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企業、項目。支持香港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二十
107、五)支持港澳發展特色金融產業。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強化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投融資和咨詢等服務。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推動建設澳門珠??缇辰鹑诤献魇痉秴^。支持澳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支持絲路基金及相關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五、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二十六)加強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
108、前提下,加強與外部創投機構合作,積極探索多樣化的金融支持科技發展業務模式,構建多元化、國際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建設科技創新金融支持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創投基金的跨境資本流動,便利科技創新行業收入的跨境匯兌。在符合三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研究推進金融對接科技產業的服務模式創新,建立和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的大數據基礎設施,重點聚焦金融、醫療、交通、社區、校園等城市服務領域。(二十七)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合作,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在依法合規、商業自愿的前提下,建設區塊鏈貿易融資信息服務平臺,參與銀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換相關數字化跨境貿易信息。支持粵港澳大
109、灣區內地研究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創新技術及其成熟應用在客戶營銷、風險防范和金融監管等方面的推廣。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人民幣支付,推動移動支付工具在粵港澳大灣區互通使用。支持內地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港澳擴展業務。六、切實防范跨境金融風險-26-(二十八)加強粵港澳金融監管合作。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三地金融監管交流,協調解決跨境金融發展和監管問題。推動完善創新領域金融監管規則,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強化內地屬地金融風險管理責任,協同開展跨境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推動粵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二十九)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范和化
110、解體系。加強金融風險研判和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完善區域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經濟金融調查統計體系和分析監測及風險預警體系,及時提示金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健全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設。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力度,提升打擊跨境洗錢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有效性。(三十)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督促金融機構完善客戶權益保護機制,切實負起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健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加強粵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業組織等單位協作,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
111、多層次金融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投資者教育,引導市場主體樹立風險意識。-27-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證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更好發揮投融資對應對氣候變化的支撐作用,對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促進作用,對綠色低碳發展的助推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
112、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以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為導向,以政策標準體系為支撐,以模式創新和地方實踐為路徑,大力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以下簡稱氣候投融資)發展,引導和撬動更多社會資金進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進一步激發潛力、開拓市場,推動形成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二)基本原則堅持目標引領。緊扣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
113、發展目標,促進投融資活動更好地為碳排放強度下降、碳排放達峰、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增加森林蓄積量等目標、政策和行動服務。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氣候投融資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有效發揮金融機構和企業在模式、機制、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創新主體作用。堅持分類施策。充分考慮地方實際情況,實施差異化的氣候投融資發展路徑和模式。積極營造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氣候投融資的先進經驗和最佳實踐。堅持開放合作。以開放促發展、以合作促協同,推動氣候投融資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積極參與氣候投融資國際標準的制訂和修訂,推動中國標準在境外投資建設中的應用。(三)主要目
114、標到 2022 年,營造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氣候投融資相關標準建設有序推進,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啟動并初見成效,氣候投融資專業研究機構不斷壯大,對外合作務實深入,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氣候投融資領域初步聚集。到 2025 年,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投資、金融、產業、能源和環境等各領域政策協同高效推進,氣候投融資政策和標準體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綜合示范、-28-項目開發、機構響應、廣泛參與的系統布局,引領構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氣候投融資合作平臺,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資金規模明顯增加。(四)定義和支持范圍氣候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
115、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范圍包括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1.減緩氣候變化。包括調整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試點示范;控制工業、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碳匯等。2.適應氣候變化。包括提高農業、水資源、林業和生態系統、海洋、氣象、防災減災救災等重點領域適應能力;加強適應基礎能力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能力等。二、加快構建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一)強化環境經濟政策引導推動形成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經濟政策框架體系,充分發揮環境經濟政策對
116、于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引導作用。加快建立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挖掘高質量的低碳項目。推動建立低碳項目資金需求方和供給方的對接平臺,加強低碳領域的產融合作。研究制定符合低碳發展要求的產品和服務需求標準指引,推動低碳采購和消費,不斷培育市場和擴大需求。(二)強化金融政策支持完善金融監管政策,推動金融市場發展,支持和激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職能定位、發展戰略、風險偏好等因素,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重大氣候項目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氣候友好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小微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有
117、效防范和化解氣候投融資風險。(三)強化各類政策協同明確主管部門責權,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將氣候變化因素納入宏觀和行業部門產業政策制定中,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動氣候投融資相關政策與實現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中長期戰略目標及國家自主貢獻間的系統性響應,加強氣候投融資與綠色金融的政策協調配合。三、逐步完善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一)統籌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對氣候投融資活動的預期引導和倒逼促進作用,加快構建需求引領、創新驅動、統籌協調、注重實效的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氣候投融資標準與綠色金融標準要協調一致,便利標準使用與推廣。推動氣候投融資標準國際化。(二)制訂氣候項目標準以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為衡量
118、指標,與現有相關技術標準體系和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29-年版)等相銜接,研究探索通過制訂氣候項目技術標準、發布重點支持氣候項目目錄等方式支持氣候項目投融資。推動建立氣候項目界定的第三方認證體系,鼓勵對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開展第三方認證。(三)完善氣候信息披露標準加快制訂氣候投融資項目、主體和資金的信息披露標準,推動建立企業公開承諾、信息依法公示、社會廣泛監督的氣候信息披露制度。明確氣候投融資相關政策邊界,推動氣候投融資統計指標研究,鼓勵建立氣候投融資統計監測平臺,集中管理和使用相關信息。(四)建立氣候績效評價標準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等因素納入評級方法,以引導資本流向應對氣候
119、變化等可持續發展領域。鼓勵對金融機構、企業和各地區的應對氣候變化表現進行科學評價和社會監督。四、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與外資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一)激發社會資本的動力和活力強化對撬動市場資金投向氣候領域的引導機制和模式設計,支持在氣候投融資中通過多種形式有效拉動和撬動社會資本,鼓勵“政銀擔”“政銀?!薄般y行貸款+風險保障補償金”“稅融通”等合作模式,依法建立損失分擔、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機制,規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二)充分發揮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激勵和約束作用穩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機制建設,不斷完善碳資產的會計確認和計量,建立健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風險管控機制,逐步擴大交易主體
120、范圍,適時增加符合交易規則的投資機構和個人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機構及資本積極開發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序探索運營碳期貨等衍生產品和業務。探索設立以碳減排量為項目效益量化標準的市場化碳金融投資基金。鼓勵企業和機構在投資活動中充分考量未來市場碳價格帶來的影響。(三)引進國際資金和境外投資者進一步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和外資企業在氣候投融資領域的務實合作,積極借鑒國際良好實踐和金融創新。支持境內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資產跨境轉讓,支持離岸市場不斷豐富人民幣綠色金融產品及交易,不斷促進氣候投融資便利化。支持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進行氣候融資,積極探索通過主權擔保為境外融資增
121、信,支持建立人民幣綠色海外投貸基金。支持和引導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中國境內的氣候投融資活動,鼓勵境外機構到境內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境外投資者更多投資持有境內人民幣綠色金融資產,鼓勵使用人民幣作為相關活動的跨境結算貨幣。五、引導和支持氣候投融資地方實踐(一)開展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30-按照國務院關于區域金融改革工作的部署,積極支持綠色金融區域試點工作。選擇實施意愿強、基礎條件較優、具有帶動作用和典型性的地方,開展以投資政策指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的氣候投融資試點。(二)營造有利的地方政策環境鼓勵地方加強財政投入支持,不斷完善氣候投融資配套政策。支持地方制定投資負面清單抑制高碳投資,創新激
122、勵約束機制推動企業減排,發揮碳排放標準預期引領和倒逼促進作用,指導各地做好氣候項目的儲備,進一步完善資金安排的聯動機制,為利用多種渠道融資提供良好條件,帶動低碳產業發展。(三)鼓勵地方開展模式和工具創新鼓勵地方圍繞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差異化的投融資模式、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設立特色支行(部門),或將氣候投融資作為綠色支行(部門)的重要內容。鼓勵地方建立區域性氣候投融資產業促進中心。支持地方與國際金融機構和外資機構開展氣候投融資合作。六、深化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積極推動雙邊和多邊的氣候投融資務實合作,在重點國家和地區開展第三方
123、市場合作。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一帶一路”和“南南合作”的低碳化建設,推動氣候減緩和適應項目在境外落地。規范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的投融資活動,推動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有效防范和化解氣候風險。積極開展氣候投融資標準的研究和國際合作,推動中國標準在境外投資建設中的應用。七、強化組織實施各地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氣候投融資工作,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密切合作、協同推進氣候投融資工作。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明確分工,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確保本意見確定的各項任務及時落地見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
124、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0 年 10 月 20 日(此件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 年 10 月 21 日印發-31-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
125、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使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二)工作原則。堅持重點突破。以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為重點率先突破,做好與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和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全面帶動一二三產業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堅持創新引領。深入推動
126、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加快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推行新型商業模式,構筑有力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堅持穩中求進。做好綠色轉型與經濟發展、技術進步、產業接續、穩崗就業、民生改善的有機結合,積極穩妥、韌性持久地加以推進。堅持市場導向。在綠色轉型中充分發揮市場的導向性作用、企業的主體作用、各類市場交易機制的作用,為綠色發展注入強大動力。(三)主要目標。到 2025 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明顯優化,綠色產業比重顯著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持續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碳排放強度明
127、顯降低,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更加有效,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到 2035 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二、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32-(四)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加快實施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紡織、造紙、皮革等行業綠色化改造。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加強再制造產品認證與推廣應用。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
128、,促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完善“散亂污”企業認定辦法,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加強工業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管理。(五)加快農業綠色發展。鼓勵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管理。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強農膜污染治理。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推進退化耕地綜合治理。發展林業循環經濟,實施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建設工程。大力推進農業節水,推廣高效節水技術。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實施農藥、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行動。依法
129、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完善相關水域禁漁管理制度。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六)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促進商貿企業綠色升級,培育一批綠色流通主體。有序發展出行、住宿等領域共享經濟,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做好大中型數據中心、網絡機房綠色建設和改造,建立綠色運營維護體系。推進會展業綠色發展,指導制定行業相關綠色標準,推動辦展設施循環使用。推動汽修、裝修裝飾等行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倡導酒店、餐飲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七)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建設一批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推動形成開放、協同、高效的創新生態系
130、統。加快培育市場主體,鼓勵設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綠色產業集團;引導中小企業聚焦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進一步放開石油、化工、電力、天然氣等領域節能環保競爭性業務,鼓勵公共機構推行能源托管服務。適時修訂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引導產業發展方向。(八)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茖W編制新建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依法依規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準入標準,完善循環產業鏈條,推動形成產業循環耦合。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改造,推動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
131、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等。鼓勵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鼓勵化工等產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九)構建綠色供應鏈。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實施綠色采購、打造綠色制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環保。選擇 100 家左右積極性高、社會影響大、帶動作用強的企業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鼓勵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范、咨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方式提高行業供應鏈綠色化水平。-33-三、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十)打造綠色物流。積極調整運輸結構,推進鐵水、公鐵、公水等多
132、式聯運,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強物流運輸組織管理,加快相關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發展甩掛運輸、共同配送。推廣綠色低碳運輸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舊車船,港口和機場服務、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領域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加大推廣綠色船舶示范應用力度,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加快港口岸電設施建設,支持機場開展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替代設備建設和應用。支持物流企業構建數字化運營平臺,鼓勵發展智慧倉儲、智慧運輸,推動建立標準化托盤循環共用制度。(十一)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鼓勵地方建立再生資源區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生產企業建立逆向
133、物流回收體系。鼓勵企業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廢物回收線上與線下有機結合,培育新型商業模式,打造龍頭企業,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推廣典型回收模式和經驗做法。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十二)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積極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從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產品出口。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積極引領和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制定,推動合格評定合作和互認機制,做好綠色貿易規則與進出口政策的銜接。深化綠色“一帶一路”合作,拓寬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領域技術裝備和服務合
134、作。四、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十三)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逐步將綠色采購制度擴展至國有企業。加強對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的引導,鼓勵地方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推動電商平臺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加強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管理,完善認證機構信用監管機制。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領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十四)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厲行節約,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開展宣傳、培訓和成效評估。扎實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推進過
135、度包裝治理,推動生產經營者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提升交通系統智能化水平,積極引導綠色出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整治環境臟亂差,打造宜居生活環境。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五、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十五)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堅持節能優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水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生物質能、光熱發電。加快大容量儲能技術研發推廣,提升電網匯集和外送能力。增加農村清潔能源供應,推動農村發展生物質能。促進燃煤清潔高效開發轉化利用,繼續提升-34-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在北方地區縣城積
136、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產集中供暖,穩步推進生物質耦合供熱。嚴控新增煤電裝機容量。提高能源輸配效率。實施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智能升級計劃,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范。(十六)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推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加快建設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加快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減少生活垃圾填埋處理。加強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水平,嚴格執行經營許可管理制度。提升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做
137、好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動大型海水淡化設施建設。(十七)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集約利用土地等資源,合理避讓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國土空間,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綠色空港。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溫拌瀝青、智能通風、輔助動力替代和節能燈具、隔聲屏障等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和產品。加大工程建設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力度,推動廢舊路面、瀝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十八)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相關空間性規劃要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統籌城市發展和安全,優化
138、空間布局,合理確定開發強度,鼓勵城市留白增綠。建立“美麗城市”評價體系,開展“美麗城市”建設試點。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建立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立鄉村建設評價體系,促進補齊鄉村建設短板。加快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鄉村綠化美化等。繼續做好農村清潔供暖改造、老舊危房改造,打造干凈整潔有序美麗的村莊環境。六、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十九)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實施綠色技術創新攻關行動,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布局一
139、批前瞻性、戰略性、顛覆性科技攻關項目。培育建設一批綠色技術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創新基地平臺。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等力量建立市場化運行的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市場導向明確的綠色技術創新項目。(二十)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利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綠色技術應用。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強化創業投資等各類基金引導,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及時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加快先進成熟技術推廣應用。深入推進
140、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建設。七、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35-(二十一)強化法律法規支撐。推動完善促進綠色設計、強化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循環經濟、嚴格污染治理、推動綠色產業發展、擴大綠色消費、實行環境信息公開、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法律法規制度。強化執法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問責力度,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配合。(二十二)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健全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
141、等差別化管理。完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二十三)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繼續利用財政資金和預算內投資支持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繼續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做好資源稅征收和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工作。(二十四)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發展綠色信貸和綠色直接融資,加大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力度。統一綠色債券標準,建立綠色債券評級標準。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和
142、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標準趨同,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氣候投融資工作。(二十五)完善綠色標準、綠色認證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開展綠色標準體系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形成全面系統的綠色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化支撐機構建設。加快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建設,培育一批專業綠色認證機構。加強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統計監測,健全相關制度,強化統計信息共享。(二十六)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進一步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等交易機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運轉效率。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市場交易、糾紛解決、配套服務等制度,做好綠色權屬交易與相關目標指標的對接協調。
143、八、認真抓好組織實施(二十七)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動到位,充分認識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落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在抓落實上投入更大精力,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二十八)加強統籌協調。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及時總結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好經驗好模式,探索編制年度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報告,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36-(二十九)深
144、化國際合作。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加強與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領域的政策溝通、技術交流、項目合作、人才培訓等,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氣候治理,切實提高我國推動國際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積極貢獻。(三十)營造良好氛圍。各類新聞媒體要講好我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故事,大力宣傳取得的顯著成就,積極宣揚先進典型,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亂上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國務院2021 年 2 月 2 日-37-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促進風電
145、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通知發改運行2021266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能源局:近年來,各地和有關企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推動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等行業快速發展。與此同時,部分可再生能源企業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現金流緊張,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46、一、充分認識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意義。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是應對氣候變化、履行我國國際承諾的重要舉措,我國實現 2030 年前碳排放達峰和努力爭取 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標任務艱巨,需要進一步加快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采取措施緩解可再生能源企業困難,促進可再生能源良性發展,是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更好履行我國對外莊重承諾的必要舉措。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有關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義,合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二、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化原則與可再生能源企
147、業協商展期或續貸。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未來有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可以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在銀企雙方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實際和預期現金流,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或調整還款進度、期限等安排。三、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發放補貼確權貸款。已納入補貼清單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所在企業,對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可申請補貼確權貸款。金融機構以審核公布的補貼清單和企業應收未收補貼證明材料等為增信手段,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企業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為上限自主確定貸款金額。申請貸款時,企業需提供確權證明等材料作為憑證和抵押依據。四、對補貼確權貸款給予合理支持。各類銀行金融機
148、構均可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向具備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在規定的額度內發放補貼確權貸款,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優先與既有開戶銀行溝通合作。相關可再生能源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和資金壓力自行確定是否申請補貼確權貸款,相關銀行根據與可再生能源企業溝通情況和風險評估等自行確定是否發放補貼確權貸款。貸款金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等均由雙方自主協商。-38-五、補貼資金在貸款行定點開戶管理。充分考慮銀行貸款的安全性,降低銀行運行風險,建立封閉還貸制度,即企業當年實際獲得的補貼資金直接由電網企業撥付給企業還貸專用賬戶,不經過企業周轉??稍偕茉雌髽I與銀行達成合作意向的,企業需在銀行開設補貼確權貸款專戶,作為補貼資金封閉還貸的
149、專用賬戶。六、通過核發綠色電力證書方式適當彌補企業分擔的利息成本。補貼確權貸款的利息由貸款的可再生能源企業自行承擔,利率及利息償還方式由企業和銀行自行協商。為緩解企業承擔的利息成本壓力,國家相關部門研究以企業備案的貸款合同等材料為依據,以已確權應收未收財政補貼、貸款金額、貸款利率等信息為參考,向企業核發相應規模的綠色電力證書,允許企業通過指標交易市場進行買賣。在指標交易市場的收益大于利息支出的部分,作為企業的合理收益留存企業。七、足額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為保證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來源,各相關電力用戶需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承擔并足額繳納依法合規設立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各級地方政府不得隨意減免或選
150、擇性征收。各燃煤自備電廠應認真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拖欠情況核查工作,并限期補繳拖欠的金額。八、優先發放補貼和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愿選擇是否主動轉為平價項目,對于自愿轉為平價項目的,可優先撥付資金,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可自主協商確定。九、試點先行?;A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地方,以及資金需求特別迫切的企業可先行開展試點,積極落實國家政策,并在國家確定的總體工作方案基礎上探索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的有效做法。鼓勵開展試點的地方和企業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開拓創新,研究新思路和新方法,使政府、銀行、企業等有關方面更好的形成合力,提高工作積極性。對于試點地方和企業的好經驗好做
151、法,國家將積極向全國推廣。十、增強責任感,防范化解風險。各銀行和有關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可再生能源行業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履行國際承諾的重要意義,樹立大局意識,增強責任感,幫助企業有效化解生產經營和金融安全風險,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2021 年 2 月 24 日-39-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關鍵路徑,是從源頭上推動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推動建
152、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走出一條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新路子,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核心,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著力構建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政策制度體系,推動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生態文
153、明建設新模式。(二)工作原則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徹底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做法,堅持以保障自然生態系統休養生息為基礎,增值自然資本,厚植生態產品價值。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充分考慮不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注重發揮政府在制度設計、經濟補償、績效考核和營造社會氛圍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有效轉化。系統謀劃、穩步推進。堅持系統觀念,搞好頂層設計,先建立機制,再試點推開,根據各種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難易程度,分類施策、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推進各項工作。支持創新、鼓勵探索。開展政策制度創新試
154、驗,允許試錯、及時糾錯、寬容失敗,保護改革積極性,破解現行制度框架體系下深層次瓶頸制約,及時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以點帶面形成示范效應,保障改革試驗取得實效。(三)戰略取向培育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動力。積極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深化生態產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豐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培育綠色轉型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支撐。塑造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精準對接、更好滿足人民差異化的美好生活需要,帶動廣大農村地區發揮生態優勢就地就近致富、形成良性發展機制,讓提供生態產品的地區和提-40-供農產品、工業產品、服務產品的
155、地區同步基本實現現代化,人民群眾享有基本相當的生活水平。引領保護修復生態環境新風尚。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讓各方面真正認識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倒逼、引導形成以綠色為底色的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激勵各地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和水平,營造各方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的良好氛圍,提升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方案。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率先走出一條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中國道路,更好彰顯我國作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的大國責任擔當,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解決全球性環境問題提供中國智慧
156、和中國方案。(四)主要目標。到 2025 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比較科學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初步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政策制度逐步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政府考核評估機制初步形成,生態產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保護生態環境的利益導向機制基本形成,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能力明顯增強。到 2035 年,完善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全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新模式全面形成,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為基本實現美麗中國建設目標提供有力支撐。二、建立生態產品調查監測機制(五)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健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制度規范,有
157、序推進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劃清所有權和使用權邊界。豐富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類型,合理界定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等權責歸屬,依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明確生態產品權責歸屬。(六)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诂F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利用網格化監測手段,開展生態產品基礎信息調查,摸清各類生態產品數量、質量等底數,形成生態產品目錄清單。建立生態產品動態監測制度,及時跟蹤掌握生態產品數量分布、質量等級、功能特點、權益歸屬、保護和開發利用情況等信息,建立開放共享的生態產品信息云平臺。三、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評價機制(七)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評價體系。針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不同路
158、徑,探索構建行政區域單元生態產品總值和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評價體系??紤]不同類型生態系統功能屬性,體現生態產品數量和質量,建立覆蓋各級行政區域的生態產品總值統計制度。探索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基礎數據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紤]不同類型生態產品商品屬性,建立反映生態產品保護和開發成本的價值核算方法,探索建立體現市場供需關系的生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八)制定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規范。鼓勵地方先行開展以生態產品實物量為重點的生態價值核算,再通過市場交易、經濟補償等手段,探索不同類型生態產品經濟價值核算,逐步修正-41-完善核算辦法。在總結各地價值核算實踐基礎上,探索制定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規范,明確生態產品
159、價值核算指標體系、具體算法、數據來源和統計口徑等,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標準化。(九)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應用。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政府決策和績效考核評價中的應用。探索在編制各類規劃和實施工程項目建設時,結合生態產品實物量和價值核算結果采取必要的補償措施,確保生態產品保值增值。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營開發融資、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等方面的應用。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發布制度,適時評估各地生態保護成效和生態產品價值。四、健全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機制(十)推進生態產品供需精準對接。推動生態產品交易中心建設,定期舉辦生態產品推介博覽會,組織開展生態產品線上云交
160、易、云招商,推進生態產品供給方與需求方、資源方與投資方高效對接。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渠道,加大生態產品宣傳推介力度,提升生態產品的社會關注度,擴大經營開發收益和市場份額。加強和規范平臺管理,發揮電商平臺資源、渠道優勢,推進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開展交易。(十一)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在嚴格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鼓勵采取多樣化模式和路徑,科學合理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依托不同地區獨特的自然稟賦,采取人放天養、自繁自養等原生態種養模式,提高生態產品價值??茖W運用先進技術實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態產品產業鏈和價值鏈。依托潔凈水源、清潔空氣、適宜氣候等自然本底條件,適度發展數字經濟、潔
161、凈醫藥、電子元器件等環境敏感型產業,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依托優美自然風光、歷史文化遺存,引進專業設計、運營團隊,在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擾動前提下,打造旅游與康養休閑融合發展的生態旅游開發模式。加快培育生態產品市場經營開發主體,鼓勵盤活廢棄礦山、工業遺址、古舊村落等存量資源,推進相關資源權益集中流轉經營,通過統籌實施生態環境系統整治和配套設施建設,提升教育文化旅游開發價值。(十二)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增值。鼓勵打造特色鮮明的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將各類生態產品納入品牌范圍,加強品牌培育和保護,提升生態產品溢價。建立和規范生態產品認證評價標準,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生態產品認證體系。推動生態產品認證國
162、際互認。建立生態產品質量追溯機制,健全生態產品交易流通全過程監督體系,推進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實現生態產品信息可查詢、質量可追溯、責任可追查。鼓勵將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與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權益掛鉤,對開展荒山荒地、黑臭水體、石漠化等綜合整治的社會主體,在保障生態效益和依法依規前提下,允許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發展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獲取收益。鼓勵實行農民入股分紅模式,保障參與生態產品經營開發的村民利益。對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的地區,鼓勵采取多種措施,加大對必要的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十三)推動生態資源權益交易。鼓勵通過政府管控或設定限額,探索綠化增量責任指標交易、
163、清水增量責任指標交易等方式,合法合規開展森林覆蓋率等資源權益指標交易。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探索碳匯權益交易試點。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權交易的污染-42-物交易種類和交易地區。探索建立用能權交易機制。探索在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創新完善水權交易機制。五、健全生態產品保護補償機制(十四)完善縱向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中央和省級財政參照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等因素,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機制。鼓勵地方政府在依法依規前提下統籌生態領域轉移支付資金,通過設立市場化產業發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態環境系統性保護修復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程建設。探索通過發行企業生態債券和社
164、會捐助等方式,拓寬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渠道。通過設立符合實際需要的生態公益崗位等方式,對主要提供生態產品地區的居民實施生態補償。(十五)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鼓勵生態產品供給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協商原則,綜合考慮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生態產品實物量及質量等因素,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支持在符合條件的重點流域依據出入境斷面水量和水質監測結果等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探索異地開發補償模式,在生態產品供給地和受益地之間相互建立合作園區,健全利益分配和風險分擔機制。(十六)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進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內部化,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
165、提高破壞生態環境違法成本。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六、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保障機制(十七)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考核機制。探索將生態產品總值指標納入各?。ㄗ灾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推動落實在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取消經濟發展類指標考核,重點考核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環境質量提升、生態保護成效等方面指標;適時對其他主體功能區實行經濟發展和生態產品價值“雙考核”。推動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對任期內造成生態產品總值嚴重下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
166、有關黨政領導干部責任。(十八)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利益導向機制。探索構建覆蓋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生態積分體系,依據生態環境保護貢獻賦予相應積分,并根據積分情況提供生態產品優惠服務和金融服務。引導各地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組織建立生態公益基金,合力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推進資源稅改革。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探索規范用地供給,服務于生態產品可持續經營開發。(十九)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鼓勵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開展水權和林權等使用權抵押、產品訂單抵押等綠色信貸業務,探索“生態資產權益抵押+項目貸”模式,支持區域內生態環境提升及綠色產業發展。在具備條件的地區
167、探索古屋貸等金融產品創新,以收儲、托管等形式進行資本融資,用于周邊生態環境系統整治、古屋拯救改造及鄉村休閑旅游開發等。鼓勵銀行-43-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中長期貸款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質效。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探索生態產品資產證券化路徑和模式。七、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推進機制(二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大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推進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
168、策制度,形成協同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整體合力。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重要意義,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政策制度精準落實。(二十一)推進試點示范。國家層面統籌抓好試點示范工作,選擇跨流域、跨行政區域和省域范圍內具備條件的地區,深入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重點在生態產品價值核算、供需精準對接、可持續經營開發、保護補償、評估考核等方面開展實踐探索。鼓勵各?。ㄗ灾螀^、直轄市)積極先行先試,并及時總結成功經驗,加強宣傳推廣。選擇試點成效顯著的地區,打造一批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示范基地。(二十二)強化智力支撐。依托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加強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改革
169、創新的研究,強化相關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培育跨領域跨學科的高端智庫。組織召開國際研討會、經驗交流論壇,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國際合作。(二十三)推動督促落實。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推進情況作為評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系統梳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相關現行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適時進行立改廢釋。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定期對本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44-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銀保監會 證監會證監會關于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財2021159 號各省、自治
170、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證監局: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內容。為構建產融合作有效支持工業綠色發展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 號),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把握新
171、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建設工業綠色低碳轉型與工業賦能綠色發展相互促進、深度融合的產業體系。統籌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路徑,引導金融資源為工業綠色發展提供精準支撐,助力制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建設,不斷提升中國工業綠色發展的影響力,為建設全球氣候治理新體系貢獻力量。(二)基本原則政府推動、示范引領。依托產融合作部際協調機制,加強產業政策與金融政策協同。突出地方政府作用,堅持試點先行,不斷總結經驗,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市場導向、增進效益。發揮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市場主體作用,加快標準體系建設,完善信息披露機制,構建互利共贏的產融合
172、作生態,讓企業在綠色轉型中增效益。創新驅動、重點突破。推動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金融創新,支持重點綠色新技術新場景培育應用。相互促進、系統發展。以工業高端化、智能化支撐綠色化,以工業綠色化引領高端化、智能化,推動工業全方位、全區域、全周期綠色發展。(三)總體目標。到 2025 年,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產融合作機制基本成熟,符合工業特色和需求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工業企業綠色信息披露機制更加健全,產融合作平臺服務進一步優化,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各類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不斷聚集,力爭金融重點支持的工業企業成為碳減排標桿,有力支
173、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保障產業與金融共享綠色發展成果、人民共享工業文明與生態文明和諧共生的美好生活。二、工業綠色發展重點方向-45-(一)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應用。加快綠色核心技術攻關,打造綠色制造領域制造業創新中心,加強低碳、節能、節水、環保、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共性技術研發,開展減碳、零碳和負碳技術綜合性示范。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航空器、綠色船舶、綠色農機、新能源動力、高效儲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零碳工業流程再造、農林漁碳增匯、有害物質替代與減量化、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突破及產業化發展。加快電子信息技術與清潔能源產業融合創新,推動新型儲能電池產業突破,
174、引導智能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綠色低碳裝備裝置、儀器儀表和控制系統研發創新,在國土綠化、生態修復、海綿城市與美麗鄉村建設等領域提升裝備化、智能化供給水平。(二)加快工業企業綠色化改造提升。全面推行綠色制造、共享制造、智能制造,支持企業創建綠色工廠。加快實施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綠色化改造。引導企業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動電能、氫能、生物質能替代化石燃料。推動企業利用海水、廢污水、雨水等非常規水,開展節水減污技術改造,創建一批節水標桿企業。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和高效末端治理裝備,推動水、氣、固體污染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加快推進水泥窯協同處
175、置生活垃圾,提升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城市廢棄物水平。對企業開展全要素、全流程綠色化及智能化改造,建設綠色數據中心。支持建設能源、水資源管控中心,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三)支持工業園區和先進制造業集群綠色發展。依托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優勢產業集聚區,打造一批綠色工業園區和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共建共享公共設施、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開展能源梯級利用、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鼓勵建設智能微電網。推進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建設一批工業節水標桿園區。推廣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建設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
176、求側管理示范園區建設。鼓勵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企業積極參與礦山修復,加快盤活廢棄礦山、工業遺址等擱淺資產,豐富工業的文化、旅游、教育、科普、“雙創”等功能,健全生態循環價值鏈。(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提升產業基礎能力,提高自主創新產品的一致性、可靠性和穩定性。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汽車芯片、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產業鏈水平,推動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快充電樁、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加快內河與沿海老舊船舶電動化、綠色化更新改造和港區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引導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搬遷
177、改造和退城入園,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進科學有序兼并重組。落實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支持產業向符合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環保升級、總體降耗等條件的地區轉移。(五)構建完善綠色供應鏈。推動綠色產業鏈與綠色供應鏈協同發展,引導企業構建數據支撐、網絡共享、智能協作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及供應鏈綠色化水平。-46-鼓勵企業實施綠色采購、打造綠色制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在汽車、家電、機械等重點行業打造一批綠色供應鏈,開發推廣“易包裝、易運輸、易拆解、易重構、易回收”的綠色產品譜系。(六)培育綠色制造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能源計量、監測、診斷、評
178、估、技術改造、咨詢以及工業節水與水處理系統集成服務、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境綜合治理托管等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針對汽車、紡織、家電等產品的生產消費、周轉更新、回收處理與再利用,大力發展基于“互聯網”“智能”的回收利用與共享服務新模式。培育一批綠色制造服務供應商,提供產品綠色設計與制造一體化、工廠數字化綠色提升、服務其他產業綠色化等系統解決方案。(七)促進綠色低碳產品消費升級。鼓勵企業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開展產品綠色設計,擴大高質量綠色產品有效供給。設立電商平臺綠色低碳產品銷售激勵約束機制,擴大新能源汽車、光伏光熱產品、綠色消費類電器電子產品、綠色建材等消費。加快發展面向冰雪運動、海洋休閑、郊野經
179、濟等場景的設施裝備產業。推動超高清視頻、新型顯示等技術突破,拓展數字綠色消費場景。發展具有文化傳承意義和資源盤活效益的傳統技法工藝,推廣環境影響小、資源消耗低、易循環利用的生物質取材制品,支持苗繡、桑蠶絲綢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示范。(八)推進綠色低碳國際合作。以碳中和為導向,制定重點行業碳達峰目標任務及路線圖,支持智能光伏、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中外合作綠色工業園區,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成果在國內轉化落地。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加強煤電行業聯控,促進產業產能優化升級。建設綠色綜合服務平臺和共性技術平臺,推動中國新型綠色技術裝備“走出去”和標準國際化。三、主要任
180、務(一)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構建工業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數據庫體系,推動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統應用,強化碳核算產融合作。鼓勵運用數字技術開展碳核算,率先對綠色化改造重點行業、綠色工業園區、先進制造業集群等進行核算。規范統一綠色金融標準,完善綠色債券等評估認證標準,健全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推動國內外綠色金融標準相互融合、市場互聯互通,加強國際成熟經驗的國內運用和國內有益經驗的國際推廣,吸引境外資金參與我國工業綠色發展。(二)完善工業綠色發展信息共享機制。組織遴選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產品、工藝技術裝備、解決方案、企業、項目、園區等,建立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和項目庫。探索建立
181、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平臺,鼓勵企業參照成熟經驗主動披露相關信息。推進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和相關上市公司強制披露環境信息,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納入企業信用評級。完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涉及工業綠色發展的分類,為工業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和項目庫建設提供支撐。(三)加強產融合作平臺建設。將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為金融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重要載體,增設“工業綠色發展”專區。推動建立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數據對接機制,整合-47-企業排放信息等“非財務”數據,對接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保障融資交易安全。探索構建系統直連、算法自建、模型優選、智能對接、資金直達的平臺生態,推動
182、金融資源精準對接企業融資需求,提高平臺服務質效。(四)加大綠色融資支持力度。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擴大綠色信貸投放,合理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政策,優化信貸審批流程,通過調整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等方式引導信貸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綠色信貸、能效信貸,推動“兩高”項目綠色化改造,對工業綠色發展項目給予重點支持。研究有序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中長期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降低融資費用。依托科創屬性評價,研究建立綠色科創企業培育引導機制,支持“硬科技”企業在科創板上市。鼓勵推廣“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GIP),進一步
183、發展跨境綠色投融資,支持開展“一帶一路”低碳投資。(五)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在綠色低碳園區審慎穩妥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基礎設施 REITs)試點。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針對鋼鐵石化等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綠色建材與新能源汽車生產應用、老舊船舶電動化改造、綠色產品推廣等方面的金融產品;綜合利用并購貸款、資產管理等一攬子金融工具,支持產能有序轉移、?;飞a企業搬遷、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等。積極探索發展專業化的政府性綠色融資擔保業務,促進投資、信貸、擔保等業務協同。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氣候友好型金融產品,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建設碳期貨市場,規范發展碳金融服務。(六)提高綠色保險服務水平。鼓
184、勵保險機構結合企業綠色發展水平和環境風險變化情況,科學厘定保險費率,提高保險理賠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企業投保環保技術裝備保險、綠色科技保險、綠色低碳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等產品。發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材料和首版次軟件保險補償機制作用,加快新產品市場化應用。鼓勵將保險資金投向綠色企業和項目。(七)加快發展綠色基金。做強做優現有綠色產業發展基金,鼓勵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國家級基金加大對工業綠色發展重點領域的投資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工業綠色發展基金,推動綠色產業合理布局。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
185、金投向綠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領域。(八)發揮金融科技對綠色金融推動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科技應用,對工業企業、項目進行綠色數字畫像和自動化評估,提升個性化服務能力。根據產業鏈數字圖譜和重點行業碳達峰路線圖,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以綠色低碳效益明顯的產業鏈領航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核心,加強對上下游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不斷探索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新場景、新應用,開展碳核算、碳足跡認證業務,提供基于行為數據的保險(UBI)等金融解決方案。-48-(九)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推動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產融合作試點城市探索綠色金融發展和改革創新路徑,率先開展碳核算和綠色金
186、融標準先行先試工作。適時擴大試驗試點范圍,將工業綠色發展較好地區優先打造成綠色金融示范區。支持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立工業綠色發展項目庫,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工業綠色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實現項目庫互聯互通。鼓勵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積極申報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四、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共同推動完善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要完善工作機制和政策保障體系,研究提出本地區的實施方案,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統籌,總結推廣創新做法,對取得明顯實效的地方、金融機構和企業給予表
187、揚激勵。(二)加強能力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為金融機構獲取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提供便利,幫助金融機構準確把握工業綠色發展重點方向,提升服務能力。鼓勵各地發展工業綠色低碳研究評價第三方機構,實施工業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支撐金融機構更好地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推進相關專業學科與產業學院建設,加強跨領域復合型人才培養,強化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人才保障。(三)凝聚發展共識。堅持“算大賬、算長遠賬、算整體賬、算綜合賬”的觀念,在全社會倡導可持續發展理念,提高地方、企業和公眾對工業綠色發展的認可度。推行低碳主義、節儉主義,塑造和引導綠色消費新風尚。開展綠色工業、綠色產
188、品、綠色金融科普宣傳,營造綠色金融發展良好氛圍,不斷開拓金融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新局面。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 年 9 月 3 日-49-中共中央中共中央 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 年 9 月 22 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189、、碳中和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二)工作原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
190、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原則。全國統籌。全國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制度優勢,實行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根據各地實際分類施策,鼓勵主動作為、率先達峰。節約優先。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節約戰略,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產出效率,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從源頭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閥門。雙輪驅動。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構建新型舉國體制,強化科技和制度創新,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內外暢通。立足國情實際,統籌國內國際能源資源,推廣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和經驗。統籌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對外斗爭與
191、合作,不斷增強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堅決維護我國發展權益。防范風險。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有效應對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經濟、金融、社會風險,防止過度反應,確保安全降碳。二、主要目標-50-到 2025 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0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 241,森林蓄積量達到 180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到 2030 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
192、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大幅下降;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 12 億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 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 190 億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到 2060 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三、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三)強化綠色低碳發展規
193、劃引領。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強化國家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地方各級規劃的支撐保障。加強各級各類規劃 I-1 銜接協調,確保各地區各領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標、發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一致。(四)優化綠色低碳發展區域布局。持續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實施中,強化綠色低碳發展導向和任務要求。(五)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大力推動節能減排,全面推
194、進清潔生產,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綜合利用,不斷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凝聚全社會共識,加快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格局。四、深度調整產業結構(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制定能源、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以節能降碳為導向,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開展鋼鐵、煤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加快推進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和數字化轉型。開展碳達峰試點園區建設。加快商貿流通、信息服務等綠色轉型,提升服務業
195、低碳發展水平。(七)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出臺煤電、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51-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制烯烴項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加強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窗口指導。(八)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
196、碳產業深度融合。五、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九)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堅持節能優先的能源發展戰略,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做好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拉的銜接,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加強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嚴格責任落實和評價考核。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節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
197、設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打造能效“領跑者”。(十一)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石油消費“十五五”時期進入峰值平臺期。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嚴控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_發。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十二)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不斷提高非化
198、石能源消費比重。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因地制宜開發水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利用生物質能。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瘧?。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十三)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加快培育發展配售電環節獨立市場主體,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1 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完
199、善電力等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從有利于節能的角度深化電價改革,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推進煤炭、油氣等市場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統一市場。六、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52-(十四)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建設綜合立體交通網,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優化客運組織,引導客運企業規?;?、集約化經營。加快發展綠色物流,整合運輸資源,提高利用效率。(十五)推廣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推廣智能交通,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推動加氫站建設,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
200、的充換電網絡體系。提高燃油車船能效標準,健全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十六)積極引導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七、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十七)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低碳轉型。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低碳要求。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建設城市生態和通風廊道,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發展目標,嚴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設。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
201、杜絕大拆大建。加快推進綠色社區建設。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縣城和農村綠色低碳發展。(十八)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持續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l展。大力推進城鎮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提升建筑節能低碳水平。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發展綠色農房。(十九)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加快推動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在北方城鎮加快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
202、規?;l展,積極穩妥推進核電余熱供暖,因地制宜推進熱泵、燃氣、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八、加強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二十)強化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布局。制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編制碳中和技術發展路線圖。采用“揭榜掛帥”機制,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加強氣候變化成因及影響、生態系統碳匯等基礎理論和方法研究。推進高效率太陽能電池、可再生能源制氫、可控核聚變、零碳工業流程再造等低碳前沿技術攻關。培育一批節能降碳和新能源技術產品研發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體系,鼓勵高等學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
203、專業。(二十一)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深入研究支撐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友好并網的智能電網技術。加強電化學、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技術攻關、示范和產業化應用。加強氫能生產、儲存、應用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瘧?。推廣園區能源梯級利用等節能低碳技-53-術。推動氣凝膠等新型材料研發應用。推進規?;疾都门c封存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應用。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九、持續鞏固提升碳匯能力(二十二)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固碳作用。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
204、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二十三)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持續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強化濕地保護。整體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固碳能力。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提升生態農業碳匯。積極推動巖溶碳匯開發利用。十、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二十四)加快建立綠色貿易體系。持續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
205、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完善出口政策,嚴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二十五)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綠色轉型。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大力推動南南合作,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深化與各國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我國新能源等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走出去,讓綠色成為共建“一帶一路”的底色。(二十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堅持我國發展中國家定位,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維護我國發展權益。履
206、行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發布我國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合作,統籌國內外工作,主動參與全球氣候和環境治理。十一、健全法律法規標準和統計監測體系(二十七)健全法律法規。全面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加強法律法規間的銜接協調。研究制定碳中和專項法律,抓緊修訂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增強相關法律法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十八)完善標準計量體系。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抓緊修訂一批能耗限額、
207、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報告標準,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核算-54-體系。制定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制定,加強標準國際銜接。(二十九)提升統計監測能力。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加強二氧化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平。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海洋、
208、土壤、凍土、巖溶等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十二、完善政策機制(三十)完善投資政策。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嚴控煤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石化等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投資活力。國有企業要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研發應用。(三十一)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設立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
209、、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擴大綠色債券規模。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三十二)完善財稅價格政策。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標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建立健全促進可再生能源規?;l展的價格機制。完善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
210、施電價優惠。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和按供熱量收費。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約束力的碳價機制。(三十三)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快建設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額分配管理。將碳匯交易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加強電力交易、用能權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綜合服務。十三、切實加強組織實施(三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
211、集中統一領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55-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三十五)強化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組織落實 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加強碳中和工作謀劃,定期調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驟力度銜接。(三十六)壓實地方責任。落實領
212、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碳達峰、碳中和責任,明確目標任務,制定落實舉措,自覺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作出貢獻。(三十七)嚴格監督考核。各地區要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考核,對工作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有關落實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此件公開發布)-56-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印發 20302030 年前碳達峰年前碳達峰行動行動方案的通知
213、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現將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2021 年 10 月 24 日(本文有刪減)-57-2030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扎實推進碳達峰行動,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
214、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明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 2030 年前碳達峰目標。(二)工作原則??傮w部署、分類施策。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和各方統籌。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明確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目標任務。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全面準確認識碳達峰行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深遠影響,加強政策的系統
215、性、協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雙輪驅動、兩手發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新型舉國體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穩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穩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爭取時間實現新能源的逐漸替代,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群眾正常生產生活,著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防止過度反應,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峰行動,確保安全降碳。二、主要目標“十四五”期間,
216、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58-“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
217、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順利實現 2030 年前碳達峰目標。三、重點任務將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能源是經
218、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來源。要堅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1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50%。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大力推動煤炭清潔利用,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多措
219、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2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加快智能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 2030 年,風電
220、、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 12億千瓦以上。3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積極推進水電基地建設,推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雅礱江中游、黃河上游等已納入規劃、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水電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探索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笆奈濉?、“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 4000 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59-4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確定核電站布局和開發時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平穩建設節奏。積極推動高溫氣冷堆、快堆、模塊化小型
221、堆、海上浮動堆等先進堆型示范工程,開展核能綜合利用示范。加大核電標準化、自主化力度,加快關鍵技術裝備攻關,培育高端核電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實行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最嚴格的監管,持續提升核安全監管能力。5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_發。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化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大力推動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天然氣調峰電站,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6加快建設新型電
222、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制定新一輪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促進抽水蓄能發展的政策機制。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到 2025 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 3000 萬千瓦以上。到 2030 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
223、1.2 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 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落實節約優先方針,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1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立全國性、行業性節能技術推廣服務平臺,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
224、,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集聚度高的園區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打造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推動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開展產業化示范應用。-60-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
225、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工業鍋爐等設備為重點,全面提升能效標準。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實。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統籌謀劃、科學配置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采用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完善通信、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提升準入門檻,
226、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 1 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推動既有設施綠色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術,提高設施能效水平。(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工業是產生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對全國整體實現碳達峰具有重要影響。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加快退出落后產能,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促進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加強電力需求
227、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推進工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推進存量優化,淘汰落后產能。推進鋼鐵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優化生產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重點,繼續壓減鋼鐵產能。促進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非高爐煉鐵技術示范,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深挖節能降碳潛力,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
228、一體化等試點示范,推動低品位余熱供暖發展。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
229、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61-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
230、、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到 2025 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 10 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 80%以上。6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茖W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
231、對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低碳技術,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強化常態化監管,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都要落實綠色低碳要求。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
232、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節能、市政基礎設施等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加強適用于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l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到 2025 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積
233、極推動嚴寒、寒冷地區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瘧?,積極穩妥開展核能供熱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引導夏熱冬冷地區科學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62-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 2025 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 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 50%。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
234、、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加快形成綠色低碳運輸方式,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
235、、內河綠色智能船舶示范應用。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智能化水平,發展新能源航空器。到 2030 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 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 2020 年下降 9.5%左右,國家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 2030 年前達到峰值。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智能交通,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合理分工、有效銜接,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大力發展以鐵路、水路為骨干的多式聯運,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內河高等級航道網建設,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
236、公轉水”。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提升民航運行管理效率,引導航空企業加強智慧運行,實現系統化節能降碳。加快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創新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積極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笆奈濉逼陂g,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 15%以上。到 2030 年,城區常住人口 100 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 70%。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統籌利用綜合運輸通道線位、土地、空域等資源,加大岸線、錨地等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利
237、用效率。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水平。到 2030 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抓住資源利用這個源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63-1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優化園區空間布局,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組織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搭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238、共享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到 2030 年,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2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為重點,支持大摻量、規?;?、高值化利用,鼓勵應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屬礦、砂石等資源。在確保安全環保前提下,探索將磷石膏應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廣廢棄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進秸稈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儲運體系,嚴格禁燒管控。加快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建設。到 2025 年,大宗固廢年利用量達到 40 億噸左右;到2030 年
239、,年利用量達到 45 億噸左右。3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加強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促進產業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清潔化利用。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文辦設備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到 2025 年,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 9 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 4.5億噸,到 2030 年達到 5.1 億噸。4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
240、資源化。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整治過度包裝,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適合我國廚余垃圾特性的資源化利用技術。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 60%左右。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 65%。(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創新能力,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1完善創新體制機制。制定科技支撐碳
241、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立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等重點專項,采取“揭榜掛帥”機制,開展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國有企業有關績效考核。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鼓勵設施、數據等資源開放共享。推進國家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建設,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認證體系。-64-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組建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適度超前布局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引導企業、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共建一
242、批國家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高等學校加快新能源、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匯、碳排放權交易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領域未來技術學院、現代產業學院和示范性能源學院。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組建碳達峰碳中和產教融合發展聯盟,建設一批國家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3強化應用基礎研究。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前沿科技項目,推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裝備研發取得突破性進展。聚焦化石能源綠色智能開發和清潔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新型電力系統、節能、氫能、儲能、動力電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重點,深化應用基礎研究。積極研發先進核電
243、技術,加強可控核聚變等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4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集中力量開展復雜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控制、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氣發動機、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創新,加快碳纖維、氣凝膠、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研發,補齊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軟件等短板。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示范應用。建設全流程、集成化、規?;趸疾都门c封存示范項目。推進熔鹽儲能供熱和發電示范應用。加快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探索在工業、交通運輸、建筑等領域規?;瘧?。(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
244、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固碳作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擴大林草資源總量。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質量和穩定性。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加強河湖、濕地保護修復。
245、整體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固碳能力。加強退化土地修復治理,開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到 2030 年,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 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 190 億立方米。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利用好國家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加強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制
246、定碳匯項目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規則。-65-4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合理控制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替代計劃,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綠色理念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
247、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將綠色低碳理念有機融入文藝作品,制作文創產品和公益廣告,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評選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大力發展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
248、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領域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多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治意
249、識,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工作的領導干部要盡快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各地區要準確把握自身發展定位,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環境稟賦,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1科學合理確定有序達峰目標。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地區要鞏固減排成果,在率先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碳排放。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堅決不走依靠“兩高”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產業結構偏重、-66-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
250、資源型地區要把節能降碳擺在突出位置,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增長脫鉤,力爭與全國同步實現碳達峰。2因地制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各地區要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從實際出發推進本地區綠色低碳發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要嚴格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導向,在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走在全國前列。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要著力優化能源結構,按照產業政策和能耗雙控要求,有序推動高耗能行業向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積極培育綠色發展動能。3上下聯
251、動制定地方達峰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總體部署,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堅持全國一盤棋,不搶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各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經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由地方自行印發實施。4組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加大中央對地方推進碳達峰的支持力度,選擇 100 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給予支持,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四、國際合
252、作(一)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大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分享中國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理念與實踐經驗,為建設清潔美麗世界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主動參與全球綠色治理體系建設,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堅持多邊主義,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推動各方全面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積極參與國際航運、航空減排談判。(二)開展綠色經貿、技術與金融合作。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推動落實合格評定合作和互認機制,做好綠色貿易規則與進出口政策的銜接。加強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
253、出口。加大綠色技術合作力度,推動開展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科研合作和技術交流,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劃等國際大科學工程。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碳定價機制和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國際宏觀協調,與有關各方共同推動綠色低碳轉型。(三)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弘揚開放、綠色、廉潔理念,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合作,提高境外項目環境可持續性,打造綠色、包容的“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擴大新能源技術和產品出口。發揮“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等合作平臺作用,推動實施 “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推進“一帶
254、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劃和“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五、政策保障-67-(一)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支持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推進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加快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應用,提高統計核算水平。積極參與國際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動建立更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二)健全法律法規標準。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法律體系,推動能源法、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
255、促進法等制定修訂。加快節能標準更新,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加快相關領域標準制定修訂。建立健全氫制、儲、輸、用標準。完善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建立重點企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積極參與國際能效、低碳等標準制定修訂,加強國際標準協調。(三)完善經濟政策。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落實和完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更好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完善綠色電價政策,健全居民階梯電價制度
256、和分時電價政策,探索建立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綠色金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大力發展綠色貸款、綠色股權、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碳達峰行動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支持傳統產業和資源富集地區綠色轉型。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四)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用,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
257、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統籌推進碳排放權、用能權、電力交易等市場建設,加強市場機制間的銜接與協調,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六、組織實施(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碳達峰相關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
258、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科學提出碳達峰分步驟的時間表、路線圖,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68-(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三)嚴格監督考核。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對能
259、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69-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27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p>
260、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各銀保監局、證監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探索差異化的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 號)和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環氣候202057 號)有關工作部署,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決定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組
261、織編制了 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見附件)?,F印發給你們,請組織有意愿、基礎好、代表性強的地方申報,做好試點工作方案和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申報材料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前報送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前期已提交申報材料的地方不再重復申報。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確定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聯系人: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丁輝 宋玫婷電話:(010)65645625附件: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國管局辦公室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
262、國證監會辦公廳2021 年 12 月 21 日(此件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 年 12 月 23 日印發-70-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探索差異化的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 號)和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環氣候202057 號)有關工作部署,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各地區可參照本方案,組織開展本地區氣候投融資活動,為創建氣候投融資試點打好基礎。一、
263、目的意義動員我國各類資本更好地響應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是一項艱巨任務,更是一項全新課題。地方是落實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氣候資金需求和供給矛盾普遍突出。當前地方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的意識相對薄弱,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尚不健全,相關政策暫未形成系統響應,專業隊伍和人才儲備不足,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考核和激勵機制。為深入推動地方氣候投融資工作,亟需加快開展以應對氣候變化為目的、強化各類資金有序投入的政策環境為重點的氣候投融資試點,探索差異化的投融資模式、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通過有效抑制地方高碳投資、創新激勵約束機制和資金
264、安排的聯動機制,切實發揮“降碳”的引領和倒逼作用,為促進地方綠色低碳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為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奠定堅實基礎。二、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有關要求,通過開展氣候投融資先行先試,進一步開拓氣候投融資的資金渠道,推動氣候投融資產品與服務的創新,構建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的政策支持體系和市場運行環境,有效連接產業鏈各環節的金融和技術供給,支撐低碳產業 和技術發展,為實現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重要支撐,為積極應
265、對氣候變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注入全新動力。(二)氣候投融資定義和支持范圍氣候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范圍包括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71-1.減緩氣候變化。包括調整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工程項目;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試點示范;控制工業、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碳匯等。2.適應氣候變化。包括提高農業、水資源、林業和生態系統、海洋、氣象、防災減災救災等重點領域適應能力;加強適
266、應基礎能力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能力等。(三)工作原則中央統籌、地方為主。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加強溝通、交流,確保各項政策舉措銜接一致。鼓勵試點地方充分發揮創新實踐的主動性、積極性,大力探索促進氣候投融資的有效路徑。分類施策、重點突破。充分考慮地方實際,實施差異化發展路徑和模式。更好發揮政府部門的引導作用和金融機構、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主導作用,在氣候投融資關鍵領域、關鍵環節合理選擇試點任務,確保工作扎實有效。定期評估、總結推廣。建立試點工作聯系、報告和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對試點工作進展和成效的總結評估,及時梳理試點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好的做法。(四)試點
267、目標通過 35 年的努力,試點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氣候友好型市場主體,探索一批氣候投融資發展模式,打造若干個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平臺,使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氣候投融資領域充分聚集。(五)重點任務1.編制試點方案。指導試點地方結合本地實際,編制試點工作方案和試點實施方案,建立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明確權責分工,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各項試點任務有基礎、有目標、有路徑、見實效。(生態環境部牽頭,各相關部門按分工負責)2.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試點地方須將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有關要求納入地方投資和產業政策制定,銜接落實有關區域和行業碳達峰行動
268、方案及能耗雙控、清潔能源替代、清潔運輸、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牽頭,各相關部門按分工負責)3.有序發展碳金融。指導試點地方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研究和推動碳金融產品的開發與對接,進一步激發碳市場交易活力。鼓勵試點地方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探索開展包括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貸款、碳保險等碳金融服務,切實防范金融風險,推動碳金融體系創新發展。(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按分工負責)4.強化碳核算與信息披露。指導試點地方強化企業碳排放核算的監督與管理,探索開展企業碳會計制度,定期開展企業碳審計,嚴防企業碳數據造假。指導試點地方建立企業
269、公開承諾、信息依法公示、社會廣泛監督的氣候信息披露制度。鼓勵試點地方建立環境信息共享平臺,為-72-金融機構依據相關國家標準開展金融機構碳核算和氣候信息披露提供便利。(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按分工負責)5.強化模式和工具創新。鼓勵試點地方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試點地方氣候友好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試點地方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小微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行動。鼓勵試點地方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建立損失分擔、風險補償、擔保增信機制。鼓勵試點地方對所在區域內的企業氣候友好型表現進行科學評價和社會監督。(人民銀
270、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生態環境部按分工負責)6.強化政策協同。指導試點地方有效識別阻礙氣候投融資發展的關鍵問題和市場障礙,推動形成地方政策與實現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間的系統性響應。出臺地方性配套激勵措施,引導各類投資和社會資本精準配置氣候投融資標的。(各相關部門按分工負責)7.建設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鼓勵試點地方對標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培育本區域氣候投融資項目,打造氣候項目和資金的信息對接平臺,引導和支持先進低碳技術發展,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入庫項目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生態環境部牽頭,各相關部門按分工負責)8.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鼓勵試點區域內的銀行
271、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加強專業能力和人才隊伍建設,將氣候投融資作為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的重要內容。鼓勵試點地方建立區域性氣候投融資產業促進中心。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試點地方開展氣候投融資業務,積極引進境外資金。支持試點地方承辦或主辦氣候投融資國際會議。(各相關部門按分工負責)三、組織實施(一)申報條件1.在國家級新區和地級市開展試點,鼓勵國家級新區與省會城市融合發展。2.近三年完成溫室氣體控制、碳強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森林覆蓋率等應對氣候變化類約束性指標的年度和進度目標任務;近年來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件。3.申報地區不局限于轄區范圍大小,工作要有特色、有亮點,具有先行先試、
272、輻射帶動作用和推廣價值。試點優先考慮國家級新區和在應對氣候變化減緩、適應領域已開展國家級試點并取得一定成績與經驗的地區,包括但不限于低碳城市試點、適應型城市試點、低碳城鎮試點、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示范園區、低碳社區、近零碳排放示范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等。鼓勵與現行生態文明建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改革創新試驗等相關試點示范相結合。4.鼓勵申報地區對試點工作做出相關政策支持或配套的承諾,包括但不限于:明確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責任分工;組建負責試點方案具體落實的專門或專營機構;地方財政明確氣候投-73-融資試點相關工作落實所需的資金安排,包括資金的來源、使用標準和要求;強化金
273、融機構的參與意愿,明確金融機構的參與形式;地方項目庫建設等。(二)審核批準各地區自主申報,編制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和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本行政區域申報為氣候投融資試點的,其下轄地區不再申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等相關部門對申報地區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進行論證,根據申報條件、試點基礎、方案創新性、目標先進性、效果示范性等對申報地區進行初步審查,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組織專家對申報地區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進
274、行評審,通過評審的予以批準試點。(三)方案實施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要對批復的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作進一步完善深化,認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和責任分工,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加強對試點地方工作的指導和支持,發揮好跨部門協調協同和專業指導作用。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以及有關院士、專家、第三方機構作用,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四)考核評價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定期組織專家對試點地方開展監督檢查和評估。試點建設期
275、滿后開展驗收考核,驗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試點資格。驗收考核辦法由生態環境部會同上述部門另行制定。(五)總結推廣建立試點工作聯系、報告和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對試點工作進展和成效的總結評估,及時梳理試點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好的做法,凝練最佳案例和有效模式,樹立先進典型,在國內外進行宣傳推廣。-74-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發改能源2022206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能源生產和消費相關活動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
276、排放源,大力推動能源領域碳減排是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圍繞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現有的體制機制、政策體系、治理方式等仍然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需要。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
277、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供給革命、技術革命、體制革命,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從國情實際出發,統籌發展與安全、穩增長和調結構,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促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科學有序推動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保障。(二)基本原則。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加強頂層設計,發揮制度優勢,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處理好轉
278、型各階段不同能源品種之間的互補、協調、替代關系,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統籌推進全國及各地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堅持保障安全、有序轉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先立后破,堅持全國“一盤棋”,加強轉型中的風險識別和管控。在加快形成清潔低碳能源可靠供應能力基礎上,逐步對化石能源進行安全可靠替代。堅持創新驅動、集約高效。完善能源領域創新體系和激勵機制,提升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貫徹節約優先方針,著力降低單位產出資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強能源系統運行和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經濟社會綜合效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75-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
279、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公平開放、有效競爭的能源市場體系。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規劃引領、政策扶持、市場監管等方面加強引導,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三)主要目標?!笆奈濉睍r期,基本建立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較完善的政策、標準、市場和監管體系,構建以能耗“雙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為引領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機制。到 2030 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基本制度和政策體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娲茉创媪?、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強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二、完善國家能源戰略和規劃實施的協同推進機制(四)強化能源戰略和規劃的引導約束作用。以
280、國家能源戰略為導向,強化國家能源規劃的統領作用,各?。ㄗ灾螀^、直轄市)結合國家能源規劃部署和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能源規劃,明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目標和任務,在規劃編制及實施中加強各能源品種之間、產業鏈上下游之間、區域之間的協同互濟,整體提高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供應安全保障水平。加強能源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健全規劃動態調整機制。(五)建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監測評價機制。重點監測評價各地區能耗強度、能源消費總量、非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能源消費碳排放系數等指標,評估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相關機制、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完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考核機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年度計劃及能源規劃等
281、確定的能源相關約束性指標,強化相關考核。鼓勵各地區通過區域協作或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等方式,滿足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等指標要求。(六)健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組織協調機制。國家能源委員會統籌協調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相關戰略、發展規劃、行動方案和政策體系等。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能源安全與發展協調機制,協調開展跨省跨區電力、油氣等能源輸送通道及儲備等基礎設施和安全體系建設,加強能源領域規劃、重大工程與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專項規劃銜接,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的問題。按年度建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安全保障重大政策實施、重大工程建設臺賬,完善督導協調機制。三、完善引導綠色能源消費的制度和
282、政策體系(七)完善能耗“雙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堅持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合理確定各地區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逐步建立能源領域碳排放控制機制。制修訂重點用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組織對重點用能企業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統籌考慮各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狀況、開發利用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76-等,將全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總量及最低比重目標科學分解到各?。ㄗ灾螀^、直轄市)實施,完善
283、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推動地方建立健全用能預算管理制度,探索開展能耗產出效益評價。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加快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用能權交易市場、綠色電力交易市場。(八)建立健全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推進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建設,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機制,推動各類社會組織采信認證結果。建立電能替代推廣機制,通過完善相關標準等加強對電能替代的技術指導。完善和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促進綠色電力消費。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綠色能源和采購綠色產品及服務,公共機構應當作出表率。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采用先進能效和綠色能源消費標準,大力宣傳節能及綠色消費理念,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鼓勵
284、有條件的地方開展高水平綠色能源消費示范建設,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九)完善工業領域綠色能源消費支持政策。引導工業企業開展清潔能源替代,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費模式。鼓勵建設綠色用能產業園區和企業,發展工業綠色微電網,支持在自有場所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建設分布式清潔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統,對余熱余壓余氣等綜合利用發電減免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完善支持自發自用分布式清潔能源發電的價格政策。在符合電力規劃布局和電網安全運行條件的前提下,鼓勵通過創新電力輸送及運行方式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就近向產業園區或企業供電,鼓勵產業園區或企業通過電力市場購買綠色電力。鼓勵
285、新興重點用能領域以綠色能源為主滿足用能需求并對余熱余壓余氣等進行充分利用。(十)完善建筑綠色用能和清潔取暖政策。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l展,推進和支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健全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支持利用太陽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統。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和供熱設施智能化建設,鼓勵按熱量收費,鼓勵電供暖企業和用戶通過電力市場獲得低谷時段低價電力,綜合運用峰谷電價、居民階梯電價和輸配電價機制等予以支持。落實好支持北方地區農村冬季清潔取暖的供氣價格政策。(十一)完善
286、交通運輸領域能源清潔替代政策。推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推行綠色低碳交通設施裝備。推行大容量電氣化公共交通和電動、氫能、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換電、加氫、加氣(LNG)站點布局及服務設施,降低交通運輸領域清潔能源用能成本。對交通供能場站布局和建設在土地空間等方面予以支持,開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場站建設,推進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能量互動試點示范,推動車樁、船岸協同發展。對利用鐵路沿線、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建設新能源設施的,鼓勵對同一省級區域內的項目統一規劃、統一實施、統一核準(備案)。四、建立綠色低碳為導向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機制-77-(十二)建立清潔低碳能源資
287、源普查和信息共享機制。結合資源稟賦、土地用途、生態保護、國土空間規劃等情況,以市(縣)級行政區域為基本單元,全面開展全國清潔低碳能源資源詳細勘查和綜合評價,精準識別可開發清潔低碳能源資源并進行數據整合,完善并動態更新全國清潔低碳能源資源數據庫。加強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的銜接,及時將各類清潔低碳能源資源分布等空間信息納入同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并以適當方式與地方各級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研究機構等共享。提高可再生能源相關氣象觀測、資源評價以及預測預報技術能力,為可再生能源資源普查、項目開發和電力系統運行提供支撐。構建國家能源基礎信息及共享平臺,整合能源全產業鏈信息,推
288、動能源領域數字經濟發展。(十三)推動構建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應體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對區域內現有煤電機組進行升級改造,探索建立送受兩端協同為新能源電力輸送提供調節的機制,支持新能源電力能建盡建、能并盡并、能發盡發。各地區按照國家能源戰略和規劃及分領域規劃,統籌考慮本地區能源需求和清潔低碳能源資源等情況,在省級能源規劃總體框架下,指導并組織制定市(縣)級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區域能源供應相關實施方案。各地區應當統籌考慮本地區能源需求及可開發資源量等,按就近原則優先開發利用本地清潔低碳能源資源,根據需要積極引入區域外的清潔低碳能源,形成優先
289、通過清潔低碳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漸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鼓勵各地區建設多能互補、就近平衡、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系統。(十四)創新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機制。在農村地區優先支持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以及沼氣發電等生物質能發電接入電網,電網企業等應當優先收購其發電量。鼓勵利用農村地區適宜分散開發風電、光伏發電的土地,探索統一規劃、分散布局、農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經營模式。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專業化企業共同投資經營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加大對農村電網建設的支持力
290、度,組織電網企業完善農村電網。加強農村電網技術、運行和電力交易方式創新,支持新能源電力就近交易,為農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鄉村振興相關產業提供低成本綠色能源。完善規?;託?、生物天然氣、成型燃料等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機制。(十五)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的國土空間管理機制。圍繞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統籌考慮清潔低碳能源開發以及能源輸送、儲存等基礎設施用地用海需求。完善能源項目建設用地分類指導政策,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開發用地用海要求,制定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土地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的土地支持政策,完善核電、抽水蓄能廠(場)址保護制度并在國土空間規劃中予以保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
291、統籌考慮輸電通道、油氣管道走廊用地需求,建立健全土地相關信息共享與協同管理機制。嚴格依法規范能源開發涉地(涉海)稅費征收。符合條件的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可按規定申請減免海域使用金。鼓勵在風電等新能源開發建設中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78-五、完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運行機制(十六)加強新型電力系統頂層設計。推動電力來源清潔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適應新能源電力發展需要制定新型電力系統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鼓勵各類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對現有電力系統進行綠色低碳發展適應性評估,在電網架構、電源結構、源網荷儲協調、數字化智能化運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術和優化系統。加強新型電力系統基
292、礎理論研究,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研究制定新型電力系統相關標準。推動互聯網、數字化、智能化技術與電力系統融合發展,推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構建智慧能源體系。加強新型電力系統技術體系建設,開展相關技術試點和區域示范。(十七)完善適應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廣域輸送的電網體系。整體優化輸電網絡和電力系統運行,提升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輸送和消納能力。通過電源配置和運行優化調整盡可能增加存量輸電通道輸送可再生能源電量,明確最低比重指標并進行考核。統籌布局以送出可再生能源電力為主的大型電力基地,在省級電網及以上范圍優化配置調節性資源。完善相關?。ㄗ灾螀^、直轄市)政府間協議與電力市場相結合的可再生能
293、源電力輸送和消納協同機制,加強省際、區域間電網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電價形成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圍消納。大力推進高比例容納分布式新能源電力的智能配電網建設,鼓勵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的智慧能源系統和微電網。電網企業應提升新能源電力接納能力,動態公布經營區域內可接納新能源電力的容量信息并提供查詢服務,依法依規將符合規劃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和分布式發電項目接入電網,做到應并盡并。(十八)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加快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推動重點區域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運行,完善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制,探索容量市場交易機
294、制,深化輸配電等重點領域改革,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電力綠色低碳發展。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優先利用的電力交易機制,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鼓勵新能源發電主體與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等簽訂長期購售電協議。支持微電網、分布式電源、儲能和負荷聚合商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交易。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支持分布式發電(含電儲能、電動車船等)與同一配電網內的電力用戶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就近進行交易,電網企業(含增量配電網企業)提供輸電、計量和交易結算等技術支持,完善支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價格政策及市場規則。完善支持儲能應用的電價政策。(十九)完善靈活性電源建設和運行機制。全面實施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完善煤
295、電機組最小出力技術標準,科學核定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因地制宜建設既滿足電力運行調峰需要、又對天然氣消費季節差具有調節作用的天然氣“雙調峰”電站;積極推動流域控制性調節水庫建設和常規水電站擴機增容,加快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探索中小型抽水蓄能技術應用,推行梯級水電儲能;發揮太陽能熱發電的調節作用,開展廢棄礦井改造儲能等新型儲能項目研究示范,逐步擴大新型儲能應用。全面推進企業自備電廠參與電力系統調節,鼓勵工業企業發揮自備電廠調節能力就近利用新能源。完善支持靈活性煤電機組、天然氣調峰機組、水電、太陽能熱發-79-電和儲能等調節性電源運行的價格補償機制。鼓勵新能源發電基地提升自主調節能力,探索一體化參與
296、電力系統運行。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更好發揮相關設施調節作用。(二十)完善電力需求響應機制。推動電力需求響應市場化建設,推動將需求側可調節資源納入電力電量平衡,發揮需求側資源削峰填谷、促進電力供需平衡和適應新能源電力運行的作用。拓寬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范圍,通過多種方式挖掘各類需求側資源并組織其參與需求響應,支持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布式發電等用戶側可調節資源,以及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系統運行調節。明確用戶側儲能安全發展的標準要求,加強安全監管。加快推進需求響應市場化建設,探索建立以市場為主的需求響應補償機制。全面調查評價需求
297、響應資源并建立分級分類清單,形成動態的需求響應資源庫。(二十一)探索建立區域綜合能源服務機制。探索同一市場主體運營集供電、供熱(供冷)、供氣為一體的多能互補、多能聯供區域綜合能源系統,鼓勵地方采取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區域綜合能源服務投資經營主體。鼓勵增量配電網通過拓展區域內分布式清潔能源、接納區域外可再生能源等提高清潔能源比重。公共電網企業、燃氣供應企業應為綜合能源服務運營企業提供可靠能源供應,并做好配套設施運行銜接。鼓勵提升智慧能源協同服務水平,強化共性技術的平臺化服務及商業模式創新,充分依托已有設施,在確保能源數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強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六、完善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機制
298、(二十二)完善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按照能源不同發展階段,發揮好煤炭在能源供應保障中的基礎作用。建立煤礦綠色發展長效機制,優化煤炭產能布局,加大煤礦“上大壓小、增優汰劣”力度,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制定礦井優化系統支持政策,完善綠色智能煤礦建設標準體系,健全煤礦智能化技術、裝備、人才發展支持政策體系。完善煤矸石、礦井水、煤礦井下抽采瓦斯等資源綜合利用及礦區生態治理與修復支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煤礦充填開采技術推廣應用,鼓勵利用廢棄礦區開展新能源及儲能項目開發建設。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綠色智能煤礦等優質產能和保供煤礦的環保、用地、核準、采礦等相關手續??茖W評估煤炭企業產量減
299、少和關閉退出的影響,研究完善煤炭企業退出和轉型發展以及從業人員安置等扶持政策。(二十三)完善煤電清潔高效轉型政策。在電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統籌協調有序控煤減煤,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按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保供需要,加強煤電機組與非化石能源發電、天然氣發電及儲能的整體協同。推進煤電機組節能提效、超低排放升級改造,根據能源發展和安全保供需要合理建設先進煤電機組。充分挖掘現有大型熱電聯產企業供熱潛力,鼓勵在合理供熱半徑內的存量凝汽式煤電機組實施熱電聯產改造,在允許燃煤供熱的區域鼓勵建設燃煤背壓供熱機組,探索開展煤電機組抽汽蓄能改造。有序推動落后煤電機組關停整合,加大燃煤鍋
300、爐淘汰力度。原則上不新增企業燃煤自備電廠,推動燃煤-80-自備機組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加大燃煤自備機組節能減排力度。支持利用退役火電機組的既有廠址和相關設施建設新型儲能設施或改造為同步調相機。完善火電領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和試驗示范項目支持政策。(二十四)完善油氣清潔高效利用機制。提升油氣田清潔高效開采能力,推動煉化行業轉型升級,加大減污降碳協同力度。完善油氣與地熱能以及風能、太陽能等能源資源協同開發機制,鼓勵油氣企業利用自有建設用地發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設分布式能源設施,在油氣田區域內建設多能融合的區域供能系統。持續推動油氣管網公平開放并完善接入標準,梳理天然氣供氣環節并減少供氣層級,
301、在滿足安全和質量標準等前提下,支持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氣等清潔燃料接入油氣管網,探索輸氣管道摻氫輸送、純氫管道輸送、液氫運輸等高效輸氫方式。鼓勵傳統加油站、加氣站建設油氣電氫一體化綜合交通能源服務站。加強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推廣示范,擴大二氧化碳驅油技術應用,探索利用油氣開采形成地下空間封存二氧化碳。七、健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安全保供體系(二十五)健全能源預測預警機制。加強全國以及分級分類的能源生產、供應和消費信息系統建設,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能源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各?。ㄗ灾螀^、直轄市)要建立區域能源綜合監測體系,電網、油氣管網及重點能源供應企業要完善經營區域能源供應監測平臺并及時
302、向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加強能源預測預警的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建立涵蓋能源、應急、氣象、水利、地質等部門的極端天氣聯合應對機制,提高預測預判和災害防御能力。健全能源供應風險應對機制,完善極端情況下能源供應應急預案和應急狀態下的協同調控機制。(二十六)構建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和綜合防御體系。各類發電機組運行要嚴格遵守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建立煤電機組退出審核機制,承擔支持電力系統運行和保供任務的煤電機組未經許可不得退出運行,可根據機組性能和電力系統運行需要經評估后轉為應急備用機組。建立各級電力規劃安全評估制度,健全各類電源并網技術標準,從源頭管控安全風險。完善電力電量平衡管理,制定年度
303、電力系統安全保供方案。建立電力企業與燃料供應企業、管輸企業的信息共享與應急聯動機制,確保極端情況下能源供應。建立重要輸電通道跨部門聯防聯控機制,提升重要輸電通道運行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負荷中心和特大型城市應急安全保障電源體系。完善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控體系,加強電力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有關電力企業的電力安全生產和供應保障主體責任,統籌協調推進電力應急體系建設,強化新型儲能設施等安全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健全電力應急保障體系,完善電力應急制度、標準和預案。(二十七)健全能源供應保障和儲備應急體系。統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能源供應安全保障,提高適應經濟社會
304、發展以及各種極端情況的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優化能源儲備設施布局,完善煤電油氣供應保障協調機制。加快形成政府儲備、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和生產經營庫存有機結合、互為補充,實物儲備、產能儲備和其他儲備方式相結合的石油儲備體系。健全煤炭產品、-81-產能儲備和應急儲備制度,完善應急調峰產能、可調節庫存和重點電廠煤炭儲備機制,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煤炭應急儲備體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供氣企業、管輸企業、城鎮燃氣企業各負其責的多層次天然氣儲氣調峰和應急體系。制定煤制油氣技術儲備支持政策。完善煤炭、石油、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探索建立氫能產供儲銷體系。按規劃積極推動流域龍頭水庫電站建設,提升水庫儲能、運行調
305、節和應急調用能力。八、建立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科技創新體系(二十八)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并發揮好能源領域國家實驗室作用,形成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引領、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能源技術創新體系,加快突破一批清潔低碳能源關鍵技術。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游企業共建國家能源領域研發創新平臺,推進各類科技力量資源共享和優化配置。圍繞能源領域相關基礎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礎軟件、基礎材料、基礎工藝等關鍵技術開展聯合攻關,實施能源重大科技協同創新研究。加強新型儲能相關安全技術研發,完善設備設施、規劃布局、設計施工、安全運行等方面技術標準規范。(
306、二十九)建立清潔低碳能源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機制。推動構建以需求端技術進步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上下游協同、供應鏈協作的清潔低碳能源技術創新促進機制。依托大型新能源基地等重大能源工程,推進上下游企業協同開展先進技術裝備研發、制造和應用,通過工程化集成應用形成先進技術及產業化能力。加快纖維素等非糧生物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煤油等先進可再生能源燃料關鍵技術協同攻關及產業化示范。推動能源電子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信息技術及產品與清潔低碳能源融合創新,加快智能光伏創新升級。依托現有基礎完善清潔低碳能源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推動研發設計、計量測試、檢測認證、知識產權服務等科技服務業與清潔低碳能源產業鏈深度融合
307、。建立清潔低碳能源技術成果評價、轉化和推廣機制。(三十)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科技創新激勵政策。探索以市場化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支持資金投入大、研究難度高的戰略性清潔低碳能源技術研發和示范項目。采取“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完善支持首臺(套)先進重大能源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政策,推動能源領域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強化國有能源企業節能低碳相關考核,推動企業加大能源技術創新投入,推廣應用新技術,提升技術水平。九、建立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財政金融政策保障機制(三十一)完善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大對清潔低碳能源項目、能源供應安全保障項目投融資支持力度。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統籌
308、支持能源領域對碳減排貢獻度高的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重大清潔低碳能源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和現有低碳轉型相關基金要將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化石能源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等作為重點支持領域。推動清潔低碳能源相關基礎設施項目開展市場化投融資,研究將清潔低碳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范圍。中-82-央財政資金進一步向農村能源建設傾斜,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農村能源供應基礎設施建設、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建筑節能等。(三十二)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發展清潔低碳能源行業供應鏈金融。完善清潔低碳能源行業企業貸款審批流程和
309、評級方法,充分考慮相關產業鏈長期成長性及對碳達峰、碳中和的貢獻。創新適應清潔低碳能源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券,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項目的支持;鼓勵發行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支持化石能源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探索推進能源基礎信息應用,為金融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信息服務支撐。鼓勵能源企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充分披露碳排放相關信息。十、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國際合作(三十三)促進“一帶一路”綠色能源合作。鼓勵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持“一帶一路”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推進“一帶一路”綠色能源務實合作,探索建立清潔低碳能源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合作機制。
310、引導企業開展清潔低碳能源領域對外投資,在相關項目開展中注重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推動建設能源合作最佳實踐項目。依法依規管理碳排放強度高的產品生產、流通和出口。(三十四)積極推動全球能源治理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合作。建設和運營好“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和國際能源變革論壇等,力爭在全球綠色低碳轉型進程中發揮更好作用。依托中國阿盟、中國非盟、中國東盟、中國中東歐、亞太經合組織(APEC)可持續能源中心等合作平臺,持續支持可再生能源、電力、核電、氫能等清潔低碳能源相關技術人才合作培養,開展能力建設、政策、規劃、標準對接和人才交流。提升與國際能源署(IEA)、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RENA)等國
311、際組織的合作水平,積極參與并引導在聯合國、二十國集團(G20)、APEC、金磚國家、上合組織等多邊框架下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合作。(三十五)充分利用國際要素助力國內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吸引和引導外資投入清潔低碳能源產業領域。完善鼓勵外資融入我國清潔低碳能源產業創新體系的激勵機制,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綠色電力認證國際合作,倡議建立國際綠色電力證書體系,積極引導和參與綠色電力證書核發、計量、交易等國際標準研究制定。推動建立中歐能源技術創新合作平臺等清潔低碳能源技術創新國際合作平臺,支持跨國企業在華設立清潔低碳能源技術聯合研發中心,促進清潔低碳、脫碳無碳領域
312、聯合攻關創新與示范應用。十一、完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相關治理機制(三十六)健全能源法律和標準體系。加強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法制建設,修訂和完善能源領域法律制度,健全適應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需要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增強相關法律法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面清理現行能源領域法律法規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不相適應的內容。健全清潔低碳能源相關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和制修訂清潔高效火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核電、-83-儲能、氫能、清潔能源供熱以及新型電力系統等領域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推動太陽能發電、風電等領域標準國際化。鼓勵各地區和行業協會、企業等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制定能源領域綠色低碳產業指
313、導目錄,建立和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相關技術標準及相應的碳排放量、碳減排量等核算標準。(三十七)深化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推動簡政放權,繼續下放或取消非必要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優化能源領域營商環境,增強市場主體創新活力。破除制約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能源領域。優化清潔低碳能源項目核準和備案流程,簡化分布式能源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創新綜合能源服務項目建設管理機制,鼓勵各地區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綜合能源服務項目多部門聯審機制,實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三十八)加強能源領域監管。加強對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相關能
314、源市場交易、清潔低碳能源利用等監管,維護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場秩序。穩步推進能源領域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加強對有關企業在規劃落實、公平開放、運行調度、服務價格、社會責任等方面的監管。健全對電網、油氣管網等自然壟斷環節企業的考核機制,重點考核有關企業履行能源供應保障、科技創新、生態環保等職責情況。創新對綜合能源服務、新型儲能、智慧能源等新產業新業態監管方式。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2022 年 1 月 30 日-84-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的通知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的通知銀保監發202215 號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各保險集團(控
315、股)公司、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促進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服務兼具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各類經濟活動,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銀保監會制定了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請各銀保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相關銀行保險機構,并督促落實。2022 年 6 月 1 日-85-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促進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服務兼具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各類經濟活動,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
316、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銀行保險機構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管理參照本指引執行。第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范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第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有效識別、監測、防控業務活動中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
317、重點關注客戶(融資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應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給環境、社會帶來的危害及引發的風險,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重點關注的客戶主要包括以下四類:(一)銀行信貸客戶;(二)投保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等相關保險的客戶;(三)保險資金實體投資項目的融資方;(四)其他根據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應開展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客戶。第五條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負責對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組織管理第六
318、條 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應當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樹立并推行節約、低碳、環保、可持續發展等綠色發展理念,重視發揮銀行保險機構在推進生態文明體系建設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建立與社會共贏的可持續發展模式。第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負責確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審批高級管理層制定的綠色金融目標和提交的綠色金融報告,指定專門委員會負責綠色金融工作,監督、評估本機構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執行情況。-86-第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根據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制定綠色金融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權限,開展內部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每年度向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告綠色金融發展情況
319、,并按規定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送和對外披露綠色金融相關情況。第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總部和省級、地市級分支機構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牽頭負責綠色金融工作,根據需要建立跨部門的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相關工作。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給予綠色金融工作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充分授權,配備相應資源,并在績效考核中充分體現綠色金融實施情況。第十條 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通過組建綠色金融專業部門、建設特色分支機構、設置專崗專職等方式,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和風險管理水平。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第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和規劃以及相
320、關環保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政策等規定,建立并不斷完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綠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風險的行業制定授信指引,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授信或投資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第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堅為導向,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堅持穩中求進,調整完善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積極支持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建設,支持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減污、降碳、增綠、防災,實施清潔生產,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落實碳排放、碳強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有保有壓、分類施策,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堅決遏制高耗能
321、、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強對高碳資產的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在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同時,漸進有序降低資產組合的碳強度,最終實現資產組合的碳中和。第十三條 保險機構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經營范圍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綠色產業和技術等領域的保險保障業務以及服務創新,開發相關風險管理方法、技術和工具,為相關領域的生產經營者提供風險管理和服務,推動保險客戶提高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意識,根據合同約定開展事故預防和風險隱患排查。第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制定針對客戶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評估標準,對客戶風險進行分類管理與動態評估。銀行機構應將風險評估結果作為客戶評級、
322、信貸準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并在貸款“三查”、貸款定價和經濟資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別化的風險管理措施。保險機構應將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承保管理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根據客戶風險情況,實行差別費率。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對存在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積極行使作為債權人或股東的合法權利,要求其采取風險緩釋措施,包括制定并落實重大風險應對預案,暢通利益相關方申訴渠道,建立充分、及時、有效的溝通機制,尋求第三方核查或分擔風險等。-87-第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有利于綠色金融創新的工作機制,在依法合規、有效控制風險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綠色金融流程、產品和服務創新。第十六條 銀行
323、保險機構應當重視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建立相關制度,加強綠色金融理念宣傳教育,規范經營行為,實行綠色辦公、綠色運營、綠色采購、綠色出行、“光盤”行動等,積極發展金融科技,提高信息化、集約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漸進有序減少碳足跡,最終實現運營的碳中和。第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綠色金融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相關業務標準和統計制度,強化對綠色金融數據的治理,完善相關管理系統,加強綠色金融培訓,培養和引進相關專業人才。必要時可以借助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進行評審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獲得相關專業服務。第四章 投融資流程管理第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授信和投資盡職調查,根據客戶及
324、其項目所處行業、區域特點,明確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盡職調查的內容要點,確保調查全面、深入、細致。必要時可以尋求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和相關主管部門的支持。第十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對擬授信客戶和擬投資項目進行嚴格的合規審查,針對不同行業的客戶特點,制定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合規文件清單和合規風險審查清單,審查客戶提交的文件和相關手續的合規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確信客戶對相關風險點有足夠的重視和有效的動態控制,符合實質合規要求。第二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授信和投資審批管理,根據客戶面臨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確定合理的授信、投資權限和審批流程。對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
325、規和重大風險的客戶,應當嚴格限制對其授信和投資。第二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通過完善合同條款督促客戶加強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對涉及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信貸客戶和投資項目,應當在合同正文或附件中要求客戶提交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報告,訂立客戶加強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聲明和承諾條款,以及客戶在管理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方面違約時的救濟條款。第二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信貸和投資資金撥付管理,將客戶對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管理狀況作為信貸和投資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在已授信和投資項目的設計、準備、施工、竣工、運營、關停等相關環節,合理設置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評估關卡,對出現重大風險隱
326、患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中止直至終止資金撥付。第二十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貸后和投后管理,對有潛在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客戶,制定并實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密切關注國內外法律、政策、技術、市場變化對客戶經營狀況和行業發展的影響,加強動態分析,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并在資產風險分類、準備計提等方面及時做出調整。建立健全客戶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內部報告制度-88-和責任追究制度,在客戶發生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事件時,應當督促客戶及時采取相關的風險處置措施,并就該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進行報告。第二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綠
327、色金融管理水平,不斷完善產品開發、經營銷售、投融資管理等業務流程,優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線上融資等業務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結合業務特點在風險評估、盡職調查、合規審查、信貸管理、投后管理等方面采取差異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提高風險管理的覆蓋面和有效性。第二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積極支持“一帶一路”綠色低碳建設,加強對擬授信和投資的境外項目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要求項目發起人及其主要承包商、供應商遵守項目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生態、環境、土地、健康、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相關國際慣例或準則,確保對項目的管理與國際良好做法在實質上保持一致。第五章 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第二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
328、構應當將綠色金融政策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實施內部審計。檢查發現違規問題的,應當依據規定進行問責。第二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綠色金融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落實激勵約束措施,完善盡職免責機制,確保綠色金融持續有效開展。第二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公開綠色金融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金融發展情況。借鑒國際慣例、準則或良好實踐,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對涉及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影響的授信或投資情況,應當建立申訴回應機制,依據法律法規、自律管理規則等主動、及時、準確、完整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必要時可以聘請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銀行保險機構履行環境、社會
329、和治理責任的活動進行鑒證、評估或審計。第六章 監督管理第二十九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為銀行保險機構獲得綠色產業項目信息、企業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相關信息提供便利,向銀行保險機構提示相關風險。第三十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非現場監管,完善非現場監管指標,強化對銀行保險機構管理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監測分析,及時引導其調整完善信貸和投資政策,加強風險管理。第三十一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組織開展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應當充分考慮銀行保險機構管理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情況,明確相關監管內容和要求。第三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在開展綠色金
330、融業務過程中違反相關監管規定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法采取監管措施,督促銀行保險機構整改。-89-第三十三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業務指導,在銀行保險機構自評估的基礎上,采取適當方式評估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成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將評估結果作為銀行保險機構監管評級、機構準入、業務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參考。第三十四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指導銀行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積極發揮作用,通過組織會員單位定期進行綠色金融實施情況評價,開展綠色金融教育培訓、交流研討、調查研究、推薦專業人才等方式,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五條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銀行保
331、險機構應當自本指引實施之日起 1 年內建立和完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確保綠色金融管理工作符合監管規定。第三十六條 本指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中國銀保監會2022 年 6 月 1 日(此件發至銀保監分局與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90-關于印發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的通知關于印發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的通知環辦便函2022406 號各有關生態環境廳(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以下簡稱試點地方)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充分發揮氣候投融資項目庫作用,提高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質量,提升氣候投融資資
332、金使用效益,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領域,為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有力支撐,根據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27 號)有關要求,我部制定了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F印發給你們,請組織有關試點地方參照本標準,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入庫項目標準。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 年 11 月 10 日-91-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一、總體要求(一)基本原則重點性原則。以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為核心,結合項目特點,選取關鍵性、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評估需求的重點指標構建入庫標準體系??茖W性
333、原則。以定量評估為主,同時設置一定的定性指標。各項指標要給出客觀判斷標準,確保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準確性??杀刃栽瓌t。指標體系要具備概括性和適用性,確保指標在不同項目之間具有可比性??刹僮餍栽瓌t。指標內容應具體、明確、通俗易懂,可統計、可考核、可監測、可評估。動態調整原則。標準體系要基于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并根據國家及地區相關新戰略、新趨勢及時調整。(二)主要目標2023 年 6 月底前,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試點地方研究制定本地氣候投融資項目評價方法,基本建立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評價的工作機制。2023 年 10 月底前,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試點地方完成首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初步建成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庫,進一步完善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評價的工作機制。二、入庫項目范圍及類型入庫項目包括減緩氣候變化類項目和適應氣候變化類項目。其中,減緩氣候變化類項目類別及該類別與現有其他相關標準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