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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稅大講堂企稅大講堂金融企業匯繳指南金融企業匯繳指南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目目錄錄1 1收入類政策梳理收入類政策梳理2 23 34 4扣除類政策講解扣除類政策講解金融業優惠政策講解金融業優惠政策講解分支機構征收管理分支機構征收管理1收入類政策一、利息收入一、利息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2010年第年第23號號 一、金融企業按規定發放的貸款,屬于未逾期貸款(含展期,下同),應根據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則,按貸款合同確認的利率和結算利息的期限計算利息,并于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屬
2、于逾期貸款,其逾期后發生的應收利息,應于實際收到的日期,或者雖未實際收到,但會計上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二、金融企業已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會計上已沖減了當期利息收入的,準予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三、金融企業已沖減了利息收入的應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時,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二、國債業務的稅務處理二、國債業務的稅務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年第36號號一一、國債利息國債利息收入收入(一)時間確認1.國債利息收
3、入,應以國債發行時約定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2.企業轉讓國債,應在國債轉讓收入確認時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二)計算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計算確定: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三)免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1.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征企業所得稅。2.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本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二、國債業務的稅務處理二、國債業務的稅務處理二二、國債
4、轉讓收入國債轉讓收入(一)時間確認1.企業轉讓國債應在轉讓國債合同、協議生效的日期,或者國債移交時確認轉讓收入的實現。2.企業投資購買國債,到期兌付的,應在國債發行時約定的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國債轉讓收入的實現。(二)收益(損失)計算收益(損失)=價款-購買國債成本-持有期間國債利息收入-交易過程中相關稅費(三)征稅問題企業轉讓國債,應作為轉讓財產,其取得的收益(損失)應作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三三、成本確定成本確定(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國債,以買入價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國債,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四四、成本計算方法成本計算方
5、法企業在不同時間購買同一品種國債的,其轉讓時的成本計算方法,可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2扣除類政策一、貸款損失準備金一、貸款損失準備金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告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年第86號號政策適用政策適用納稅人納稅人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城鄉信用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城鄉信用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可提取資產范圍(一)貸款(含抵押、質押、保
6、證、信用等貸款);(二)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具有貸款特征的風險資產;(三)由金融企業轉貸并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計算公式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本年末準予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余額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提取情形金融企業的委托貸款、代理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準備金以及金融
7、企業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以及除本公告第一條列舉資產之外的其他風險資產發生貸款損失時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一、貸款損失準備金一、貸款損失準備金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備金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年第85號號 涉農貸款涉農貸款(一)農戶
8、貸款:金融企業發放給農戶的所有貸款。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于農戶為準。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于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二)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金融企業發放給注冊地位于農
9、村區域的企業及各類組織的所有貸款。農村區域,是指除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區及其市轄建制鎮之外的區域。關注類貸款,計提2%次級類貸款,計提25%可疑類貸款,計提50%損失類貸款,計提100%風險分類風險分類一、貸款損失準備金一、貸款損失準備金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備金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年第85號號 關注類貸款,計提2%次級類貸款,計提25%可疑類貸款,計提50%損失
10、類貸款,計提100%風險分類風險分類 中小企業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金融企業對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的企業的貸款。貸款損失貸款損失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公告有效期:公告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二、準備金支出二、準備金支出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財稅2016114號號 一、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業務類型業務類型扣除限額扣除限額財產保險
11、業務非投資型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人壽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15%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健康保險業務短期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長期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15%意外傷害保險業務非投資型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稅前扣除(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稅前扣除 1.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2.人身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
12、司總資產1%的。(一)準予扣除(一)準予扣除二、準備金支出二、準備金支出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財稅2016114號號保險公司實際發生的各種保險賠款、給付,應首先沖抵按規定提取的準備金,保險公司實際發生的各種保險賠款、給付,應首先沖抵按規定提取的準備金,不足沖抵部分,準予在當年稅前扣除。不足沖抵部分,準予在當年稅前扣除。準備金類別準備金類別定義定義提取規定提取規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非壽險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依據經中國保監會核準任職資格的精算師或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
13、構確定的金額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人壽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經發生并已向保險人提出索賠、尚未結案的賠案提取的準備金按最高不超過當期已經提出的保險賠款或者給付金額的100%提取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經發生、尚未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賠案提取的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8%提取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財政給予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是指各級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規定給予保費補貼的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等農業保險按不超過財政部門規定的農
14、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簡稱大災準備金)計提比例二、其他類別準備金二、其他類別準備金二、準備金支出二、準備金支出證券行業證券行業財政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知財稅財稅201723號號對象對象提取原則提取原則扣除原則扣除原則依據依據證券類準備金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按證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經手費的20%、會員年費的10%提取的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在各基金凈資產不超過10億元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發200022號)證券結
15、算風險基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所屬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業務收入的20%提取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在各基金凈資產不超過30億元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證監發200665號)證券公司作為結算會員按人民幣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三、國債現貨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一、1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五、2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十、3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十五、4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二十、7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五十、14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一、28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二、91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六、1
16、82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十二逐日交納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風險基金分別達到規定的上限后,按交易經手費的20%繳納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7號、第124號)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0.5%5%繳納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二、準備金支出二、準備金支出證券行業證券行業財政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知財稅財稅201723號號對象對象提取原則
17、提取原則扣除原則扣除原則依據依據期貨類準備金期貨交易所風險準備金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手續費收入的20%計提的風險準備金在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9號)、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2號)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9號)、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2號)和關于調整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準備金規模的批復(證監函2009407號)期貨公司風險準備金期貨公司從其收取的交易手續費收入減去應付期貨交易所手續費后的凈收入
18、的5%提取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按其向期貨公司會員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的2%(2016年12月8日前按3%)繳納的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在基金總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第129號)和關于明確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繳納比例有關事項的規定(證監會 財政部公告201626號)期貨公司從其收取的交易手續費中按照代理交易額的億分之五至億分之十的比例(2016年12月8日前按
19、千萬分之五至千萬分之十的比例)繳納的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在基金總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第129號)和關于明確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繳納比例有關事項的規定(證監會 財政部公告201626號)二、準備金支出二、準備金支出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符合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號)相關規定,并具有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二)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當年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和再擔保業務發生額占當年信用擔保業
20、務發生總額的70%以上(上述收入不包括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三)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四)財政、稅務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對象對象提取原則提取原則扣除原則扣除原則擔保賠償準備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的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未到期責任準備按照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50%的比例計提的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代償損失實際發生的符合稅收法律法規關于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規定的,應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準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
21、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在匯算清繳時,需報送法人執照副本復印件、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年度會計報表和擔保業務情況(包括擔保業務明細和風險準備金提取等),以及財政、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實際資產損失法定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是指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通知和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一是企業主觀上有處置的意圖;二是客觀是采取了處置轉讓的手段。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在當年扣除的處理方法不同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在當年扣除的處理方法不同三、資產損失三、
22、資產損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類別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類別扣除時點:且(兩個條件)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應當在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三三、資產損失、資產損失扣除的時間限制扣除的時間限制應在申報年度扣除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其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但因計劃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的資產損失、企業重組上市過程中因權屬不清出現爭議而未能及時扣除的資產損失、因承擔國家政策性任務而形成的資產損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確而形成資產損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資產損失,其追補確認期限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三三、資產損失、資產損失以
23、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在當年扣除怎么辦?三三、資產損失、資產損失申報管理申報管理 2 0 1 7 年 以 后 企 業 向 稅 務 機 關 申 報 扣 除 損 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資 產 損 失 稅 前 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 產 損 失 相 關 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企 業 應 當 完 整 保 存 資 產 損 失 相 關 資料,保證資料真實、合法。資 產 損 失 的 申 報 方 式:申 報 扣 除。企 業 發 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 在 匯 算 清 繳 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 前 扣 除。未 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當期稅前扣除。3優惠政策講解
24、一、企業轉讓和持有創新企業CDR企業所得稅政策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三、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比例提高到18%并允許結轉四、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涉農保費收入優惠政策五、鐵路債券利息收入優惠政策一、企業轉讓和持有創新企業一、企業轉讓和持有創新企業CDRCDR企業所得稅政策企業所得稅政策財政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稅務總局 中國證監會關于繼續實施創新企業境內中國證監會關于繼續實施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3年第22號)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二、永續債企業所得
25、稅相關政策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關于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關于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4號一、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即: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屬于股息、紅利性質,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政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發行方和投資方均為居民企業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可以適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所得稅規定;同時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二、企業發行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也可以按照債券利息適用企業所得稅政策,即: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準予在其企業所得
26、稅稅前扣除;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應當依法納稅。三、本公告第二條所稱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中5條(含)以上的永續債:(一)被投資企業對該項投 資具有還本義務;(二)有明確約定的利率和付息頻率;(三)有一定的投資期限;(四)投資方對被投資企業凈資產不擁有所有權;(五)投資方不參與被投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六)被投資企業可以贖回,或滿足特定條件后可以贖回;(七)被投資企業將該項投資計入負債;(八)該項投資不承擔被投資企業股東同等的經營風險;(九)該項投資的清償順序位于被投資企業股東持有的股份之前。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填報填報要點要點二、永
27、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二、永續債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行次行次項項 目目賬載金額賬載金額稅收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調減金額12341一、收入類調整項目(一、收入類調整項目(2+3+8+10+11)*12二、扣除類調整項目二、扣除類調整項目(13+14+24+26+27+28+29+30)*18(六)利息支出(六)利息支出23(十一)傭金和手續費支出(保險企業填寫(十一)傭金和手續費支出(保險企業填寫A105060)31三、資產類調整項目(三、資產類調整項目(32+33+34+35)*36四、特殊事項調整項目(四、特殊事項調整項目(37+38+43)*41(五)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
28、的應納稅所得額(五)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42(六)發行永續債利息支出(六)發行永續債利息支出44五、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五、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45六、其他六、其他*46合計(合計(1+12+31+36+44+45)*A105000 A105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發行永續債的發行永續債的利息支出不在利息支出不在本行填報本行填報填報企業發行永續債采填報企業發行永續債采取的稅收處理辦法與會計取的稅收處理辦法與會計核算方式不一致時的納稅核算方式不一致時的納稅調整情況調整情況三、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比例提高到三、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比例提高到18%18
29、%并允許結轉并允許結轉第一步:計算符合稅法規定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以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扣減按照稅收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金額,得出“本年符合條件的支出”。第二步:計算扣除限額。保險企業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乘以稅收規定的扣除比例,得出本企業當年度手續費及傭金的扣除限額。第三步:計算本年支出納稅調整金額及累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額。屬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專屬填報內容,保險企業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可填報。填報填報要點要點四、四、農戶小額貸款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涉農保費收入優惠政策利息收入、涉農保費收入優惠政策公告有效期:公告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
30、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所得額時,按90%90%計入收入總額。計入收入總額。保費收入,是指原保險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后的余額。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90%計計入收入總額。入收入總額。條件:農戶、小額貸款有定義。金融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進行單獨核算,不 能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此項優惠政策。五、五、鐵路債券利息收入鐵路債券利息收入優惠優惠政策政策
31、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對企業投資者持有對企業投資者持有2024202720242027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征收企業所得稅。4分支機構征收管理一、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一、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跨地區
32、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稅發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1257號號關于我省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關于我省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務局公告2013年第年第13號號)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敝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一、一、相相 關關 政政 策策 依依 據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一)相關政策依據(一)相關政策依
33、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57號公告)居民企業跨地級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參照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57號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3號)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1總機構總機構2二級分支機構二級分支機構總機構和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二級分支機構,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二級分支機構,是指匯總納稅企業依法設立并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且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
34、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機構。注注 意意!三級及以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二)相關政策規定(二)相關政策規定定義定義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統一計算統一計算總機構統一計算包括匯總納稅企業所屬各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在內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分級管理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就地預繳匯總清算匯總清算總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分別管理??倷C構、分支機構應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在年度終了后,總機構統一計算匯總納稅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35、、應納所得稅額,多退少補。財政調庫財政調庫(二)相關政策規定(二)相關政策規定征收管理辦法征收管理辦法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的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56%上年度總機構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77%不參與分攤總機構企業所得稅參與分攤總機構企業所得稅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VS(二)相關政策規定(二)相關政策規定征收管理辦法征收管理辦法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級分
36、支機構獨立生產經營部門重組合并分立層級變更匯總納稅企業當年由于重組等原因從其他企業取得重組當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級分支機構,并作為本企業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應匯總申報??倷C構、二級分支機構之間,總機構、二級分支機構之間,合并、分立、管理層級變更合并、分立、管理層級變更等形成的新設或存續的等形成的新設或存續的二級分支機構,二級分支機構,不視同不視同當年新設立,當年新設立,應匯總申報。應匯總申報。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的特殊規定的特殊規定分支機構分攤比例一經確定后,除出現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以及上述兩種情況外,當年不作調整。(二)相關政策規定(二)相關政策規定征收管理辦法征收管理辦
37、法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日常日常管理管理1.總機構應將其所有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2.2.分支機構應將其總機構、上級分支機構和下屬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1.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自行實施/聯合實施稅務檢查;2.二級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配合實施/自行實施稅務檢查。3.總機構應將查補所得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下同)的50%分攤給各分支機構繳納。4.二級分支機構應將查補所得稅款的50%分攤給總機構繳納。二級分支機構計算查增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減除允許彌補的匯總納稅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對于需由總機構統一計算的稅
38、前扣除項目,不得由分支機構自行計算調整。信息備案信息備案稅務檢查稅務檢查(二)相關政策規定(二)相關政策規定日常管理日常管理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日常日常管理管理1.總機構對各分支機構上報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2.分支機構資產損失無需報送稅務機關相關資料,但需報送總機構。3.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發生的資產損失,應并入二級分支機構。1.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居民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的,由居民企業的總機構負責統一歸集并留存備查資料。分支機構按照規定可獨立享受優惠事項的,由分支機構負責歸集并留存備查資料,同時分支機構應在當完成年度匯算
39、清繳后將留存的備查資料清單送總機構匯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2.分支機構不能獨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資產損失資產損失稅收優惠稅收優惠(二)相關政策規定(二)相關政策規定日常管理日常管理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二、匯總納稅相關政策規定三、總分機構稅務注銷三、總分機構稅務注銷總機構總機構同時注銷各分支機構同時注銷各分支機構分支分支機構機構 1、核實前期申報是否完整、核實前期申報是否完整 2、作匯總納稅信息變更、作匯總納稅信息變更三、總分機構稅務注銷三、總分機構稅務注銷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總局20122012年5757號公告)第五條:以下二級分支機構
40、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四)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備案信息,原有信息有效期止截止至注銷當日的上季度末,新增信息就地預繳標識為“否”,則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不進行季度申報,當年年報也不需要申報。四、分支機構申報四、分支機構申報網絡網絡申報申報非接觸式辦稅非接觸式辦稅前臺前臺申報申報 1、預繳納稅申報表、預繳納稅申報表 2、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企、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3.分支機構參與企業年度分支機構參與企業年度納稅調整情況的說明納稅調整情況的說明 4.年度財務報告(如已報年度財務報告(如已報送則免)送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