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楊俊.德國養老金待遇確定機制研究[J].社會保障研究,2018,(01):96-104. 35 王瓊,德國養老保險體系改革具有借鑒意義[EB/OL].社科院??偟?292 期,2015-4-17. http://www.cass.cn/xueshuchengguo/jingjixuebu/201504/t20150417_1590182.html 36 華穎.德國 2014 年法定養老保險改革及其效應與啟示[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6,(02):139-143.DOI:10.14063/j.cnki.1008-9314.2016.02.050. 20 世紀 80-90 年代,德國經濟社會與人口結構進一步發生了一系列變化,促使德國政府加快了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步伐。其一,德國出生率和總和生育率在 60 年代達到頂峰后,在 70-80 年代開始迅速下降,其中總和生育率在 1994 年降至歷史最低點;與此同時,15-64歲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于 80年代中期見頂,而65歲以上人口占比迅速攀升,老齡化帶來的問題逐步凸顯,養老金體系面臨的收支壓力增大。其二,德國 80 年代勞動力成本不斷走高,其工資和收入指數持續大幅攀升至90 年代初的階段性高點;而由于德國養老金支出與工資變動掛鉤,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養老金支出的壓力。其三,東德西德于 90 年代初合并之后,政府的社會保障支出壓力進一步增大,東德地區的大規模失業和提前退休潮給養老保障制度造成巨大壓力37;德國養老金支出占 GDP 的比重從1991 年起持續攀升并在 21世紀初升至11.36%的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