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中和目標下,木質活性炭替代煤質活性炭是長期趨勢。財政部、稅務總局 2021 年第 40 號《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規定,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對以綜合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農作物秸稈、沙柳、玉米芯”等生產銷售的活性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 90%的政策。該文件是 2001 年以來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延續,體現了國家鼓勵資源循環利用、節能環?;菊呷∠?。煤質活性炭原材料煤資源有限且生產過程增加大量二氧化碳,產品價格受原材料及環保成本影響;木質活性炭因主要原材料為林產“三剩物”,可再生利用,木質活性炭長期競爭優勢高于煤質活性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