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預售制發展歷程 2001年和 2004年,原建設部先后修訂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商品房預售必須取得預售證,嚴格規定了預售證辦理程序和所需材料。隨著房地產市場迅速發展,部分地區出現了房地產過熱的跡象。2010年,住建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全面實施預售資金專戶管理,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正式定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產業概述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