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萬億化債落地——金額不是核心,滾動化債、恢復發展才是。11月8日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債務限額置換存量影響債務的議案》,提出 “6+4”萬億化債力度,但更重要的是:(1)化債工作思路轉變,由“側重于防風險向防風險、促發展并重”轉變,存量債務化解不是根本,讓地方政府恢復投融資能力才是;(2)“6+4”不是全部,會議提出“正在積極謀劃下一步的財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例如繼續發行超長期國債支持重點領域建設、加大以舊換新品種和規模、加大中央轉移支付強化民生等重點領域投入等。我們認為相較于本次化債額度,我們更應該重視中央層面對于滾動化債、持續政策加碼,推動經濟復蘇的決心。本次“6+4”萬億僅是開始,看好長期地方政府投資需求恢復、環保企業盈利/回款修復的投資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