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年,我國首次提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到 2020 年,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目標。2021 年,《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推進 PM2.5 和 O3 協同控制,地級及以上城市 PM2.5 濃度下降 10%,有效遏制 O3 濃度增長趨勢,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2022 年 6 月,財政部發布關于下達 2022 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合計 91.5 億元。其中山東省、遼寧省、吉林省資金總額排名前三,分別下達約 10.98 億、10.71 億、10.57億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通知明確,該資金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防治資金支持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