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摘要類別事項主要內容 2023年 2月國家醫保局發布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視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工作,將門診統籌基金用于擴大醫藥服務供給,釋放醫保改革紅利,要求各級醫保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自愿申請開通門診統籌服務。通知還對完善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明確納入門診統籌的配套政策做出要求。 其它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