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方面,財政部明確化債目標之一是“推動解決地方各類“三角債”問題”,因此預計會有部分資金安排政府欠款償還,假設 10 萬億化債資源約有三分之一用于清償政府欠款,工程欠款占所有政府欠款的 80%,則有約 2.67 萬億資金償付建筑工程企業欠款。2022 年央企/地方國企/民營等其他建筑企業產值占比分別為 22%/14%/64%,假設上述 2.67 萬億用于清償建筑工程企業拖欠款的化債資金按照產值比例分配,則七大基建建筑央企獲得 0.59 萬億元,占其 2023 年凈資產合計總額的約 32%。如化債資金順利償付政府欠款,則有望顯著修復建筑企業資產負債表,改善現金流量表,促 PB 估值加速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