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端積極引導,L3級自動駕駛時代已經來臨。2023年6月,工信部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提出:啟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組織開展城市級“車路云一體化”示范應用,支持有條件的L3級自動駕駛及更高級別的自動駕駛功能商業化應用;2023年11月,工信部等四部委發布《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特別強調“智能網聯汽車搭載的自動駕駛功能是指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定義的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和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功能”。2024年5月1日,《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正式施行,杭州市成為全國首個為智能網聯車輛上路立法省會城市和為低速無人車立法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