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妖股是什么?
我國股票市場每年都會出現在短期內被投資者炒作而導致價格暴漲暴跌的股票。從1998年8月開始,當時股價只有5.60元、每股收益虧損0.85元的某股票被投資者爆炒,股價持續飆漲,至2000年2月15日突破100元大關,2月17日達到126.31
元的高位,在1年多時間之內最大漲幅高達21.55倍,成為我國股票市場上首只價格超過百元的股票。但是,該股票價格在達到高位后便開啟了持續下跌,至2001年2月5日暴跌至22.55元,1年之內跌幅高達82%。此后,業界把短期內股價暴漲暴跌的股票稱為“妖股”。
對于“妖股”,目前業界、學界尚無公認的定義和判斷標準,只有少數學者對“妖股”做過解釋。
投資者通常把那些股價走勢奇特、怪異的股票稱為“妖股”,其走勢與大盤或常理相悖,完全不符合基本的技術分析規律。
梅育森認為,“妖股”就是與別的股票相比明顯走勢異常,不合常理,股價暴漲暴跌,讓人難以琢磨的股票。楊蘇認為,很難給
“妖股”下一個嚴密的定義,但可從簡單的思路去界定。當一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并沒有出現脫胎換骨的變化,比如產品、利潤等一切照舊,而股價卻在短時間內翻倍甚至漲幅更高,那么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妖股”。

2、妖股是怎么形成的?
(1)流通股本較少,股價容易被少數投資者操控
新股發行制度的缺陷是造成“妖股”流通股本較少的一個重要原因。在現行新股發行制度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的新股發行數量都少于1億股,其中約70%公司的新股發行數量不超過0.5億股。許多上市公司的新股發行數量在總股本中所占的比重只有25%
甚至低至10%。由于流通股本較少,且流通股本在總股本中所占的比重較低,少數投資者控盤和拉升股價不需要動用太多資金,因而股價容易被機構投資者操控,這就導致許多流通股本較少的股票被投資者過度炒作,股價遠遠脫離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成為市盈率畸高的“妖股”。
(2)股票市場制度缺陷為“妖股”滋生提供了“土壤”
“妖股”屢見不鮮與我國股票市場的制度缺陷密切相關。我國股票市場制度雖經多次改革,但仍存在較多缺陷。在發行上市方面,由于新股發行數量較少且在總股本中所占比重過低、限售股數量巨大、新老股東的持股成本差距過大等原因,新股上市后極易被過度炒作,致使股票市場的功能被嚴重扭曲,投融資功能、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和價格發現功能不足,造富股東特別是董監高的次要功能卻上升為主要功能。
在股票退市方面,不少連續多年業績虧損、凈資產和未分配利潤為負值的股票未被強制退市,繼續留在股票市場中“混日子”,致使退市制度形同虛設。由于上市公司的退市風險低,投資者在炒作虧損股時無所顧忌。在投資者權益保護方面,現行制度安排在投資者權利行使、損失賠償等方面尚有不足,許多“妖股”的炒作者未被查處,受損的投資者也未能得到補償等。
(3)股票市場的投資價值不高,投資者投機性偏強
我國股票市場的整體質量有待提升,一個重要表現是部分上市公司經營業績長期較差或者持續下滑。一些公司長期經營不善,只好利用退市制度漏洞,通過盈余管理甚至業績造假等手段來避免退市,保住上市資格。部分上市公司業績逐年下降,有的公司在上市前業績較好,在上市后卻立即業績“大變臉”、出現嚴重虧損。
由于股票市場投資價值不高,許多投資者寄希望于短期投機炒作來獲利。我國股票市場投資者以散戶為主,大多缺乏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理念,熱衷于炒作具有各種概念和題材的股票,跟風炒作、追漲殺跌現象十分明顯。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和董監高為了在較高股價水平上減持股票,有意制造概念和題材或實施高送轉方案,配合炒作本公司股票,致使一些小盤績差股被炒作成為“妖股”。
(4)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殼資源股”遭到爆炒
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或者優質公司借殼上市,是股票市場投資者熱衷炒作的題材之一。一家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或者被另一家優質公司借殼上市,意味著該公司的基本面可能發生根本變化,業績提升具有較大想象空間,公司股票可能由虧損或微利股變為績優股,投資價值得到大幅提升。部分業績較差甚至虧損的小市值股票,是非上市公司借殼上市的較好標的。這類“殼資源股”一旦被優質公司借殼上市,其價格一般能夠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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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以上。因此,“殼資源股”具有較大的投機價值,許多投資者以賭博的心態買進“殼資源股”,期待押中并購重組或借殼上市,等待股價“一飛沖天”,因而部分“殼資源股”被投資者炒作成了“妖股”。
3、妖股特征
(1)流通股本較少:絕大多數“妖股”的流通股本都較少。58%的“妖股”
流通股本不超過1億股,85%的“妖股”流通股本不超過2億股。流通股本越少的股票越容易成為“妖股”。
(2)公司業績較差:絕大多數股票被投資者炒作成為“妖股”時,其上年度和本年度的每股收益都較低。
(3)概念和題材比較獨特:沒有概念和題材的股票一般難以被炒作成為“妖股”。上市公司如果沒有概念和題材,其業績增長沒有太大想象空間,中小投資者通常不會跟風參與炒作,莊家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后難以出貨獲利。因此,絕大多數“妖股”都有比較獨特的概念和題材。
(4)股價暴漲暴跌:“妖股”的一大特征就是股價在較短時間內暴漲暴跌、股價和市盈率高得離譜。
(5)形成時間較短:一只股票從股價處于較低位置被投資者開始炒作到暴漲成為“妖股”,其后股價持續下跌,經過的時間一般都較短。絕大多數“妖股”的炒作持續時間在半年至2年之間,個別“妖股”的炒作持續不足半年。
參考資料:胡雙發.“妖股”的特征、成因與防治[J].南方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