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藥電商概念
醫藥電商全稱是醫藥電子商務,主要是指醫療機構、醫藥公司、銀行、醫藥生產商、醫藥信息服務提供商和第三方機構等以贏利為目的的市場經濟主體,憑借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主要是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進行醫藥產品交換及提供相關服務的行為。

2、醫藥電商相關政策
2018年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其主要內容是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蛇師中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霎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總與鱷品零售消赍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其享,促遠品阿絡請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
2018年7月10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深入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活動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戰腸發展互聯網醫院,為患者在線提供常兒病、慢性病復診服務、隨謗管理、遠程指導、居家康復;線上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2018年9月14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對互聯網診療、互聯阿醫院、遠程醫療服務的準入和監管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
2019年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其主要內容是制定互聯網診療收貴和l醫保支付的政策文件。
2019年8月1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其主要內容是首次蔣“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現行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體系統一管理,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按照斐上漫下公平的原則配套醫保支付政策。
2019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其主要內容是處方藥未被列人“不得在網絡上請售""的藥物中。
2020年2月28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其主要內容是對符合要求的互聯網醫療機構為參限人提侯的營見病、慢性病線上復診服務,各地可依規納入醫?;钪Ц斗秷D,參保人的憑定點醫療機構在線開具的處方,可以在本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配藥。
2020年5月21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預約診療制度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醫院打通坐上線下服務,在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積極聯合社會萬量開展藥品配送等服務。
20250年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其主要內容是完善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在保證醫療安全和質量前提下,進一步放寬互聯網診療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制定公布全國統一的互聯網醫療審批標準。
2020年9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其主要內容是積極發展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大力推進分時段預約診療、互聯網診療、電子處方流轉、藥品網絡銷售等服務。
2020年11月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主要內容是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政策,根據地方醫保政策和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內容確定支付范園。落實“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價格和支付政策,支持“互聯網+""醫療復診處方流轉。
2020年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主要內容是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
2020年12月1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總結推廣實踐中涌現出的典型做法,進一步聚焦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急難愁盼”問題,持續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服務向縱深發展,推進“一站式”結算服務,完善“互聯網+”醫療在線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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