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問題及風險具體表現
互聯網金融具有很多的區別于傳統金融機構的特征,如資源開放化、成本集約化、選擇市場化、渠道互聯網化、運營高效化、用戶行為價值化等特點,這些特點是傳統金融所沒有的?;ヂ摼W金融的迅猛發展必將顛覆傳統金融業,但這是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并且,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必定會暴露出一系列的問題和風險。
具體表現如下:
1、風險高
雖然互聯網提供了新的融資平臺,緩解了微貸難的問題,但是在發展的過程當中當中,互聯網金融依舊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風險,這主要表現在網絡安全不容樂觀,風險易擴散、信用風險大這三個方面
(1)網絡安全不容樂觀,互聯網金融對于網絡的依賴較大,一旦互聯網安全受到了沖擊,那么,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問題就會成為危害金融體系健康成長的重要因素之一。
(2)風險易擴散,因為互聯網金融采用線上交易,在這樣的情況下,金融欺詐頻發。除此之外,互聯網金融的實時性和擴散性強,很容易就會引發風險擴散,成為風險擴散的助推器。
(3)信用風險大,和國外的比較完善的用戶征信體系有所不同,中國的金融體系建立相對是比較滯后的,所以,在用戶信用記錄的建設上面,存在著比較大的不足。
2、缺乏管理
就目前來說,互聯網金融還是沒有被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的,所以,和正規的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同,互聯網金融的運營方式較少受到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監管,在這樣的背景下,就直接導致了各種風險問題出現,除此之外,加上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還處在了建立階段,缺少金融相關法律的約束和管控,這就使得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一旦爆發,就很有可能會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危害。
互聯網金融銀保監監管新規
1、2020年11月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對網絡小貸業務施加經營地域限制,要求網絡小貸業務應當主要在注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內開展,未經銀保監會批準,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提高網絡小貸公司的注冊資本金要求,要求開展網絡小貸業務的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資本;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貸業務的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資本;對聯合貸款(含助貸)中作為資金主要提供方的合作機構(以下簡稱合作機構),在出資比例、核心風控職能等方面作出約束和限制。在聯合貸款中,網絡小貸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意味著合作機構出資比例不得高于70%。同時,合作機構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明確網絡小貸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開展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
2、2020年12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現階段可以銷售理財產品的機構包括銷售本公司發行理財產品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和金融監管機構允許的代理銷售機構;未經金融監管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或變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在現階段允許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吸引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代理銷售機構。
3、2021年1月關于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營網絡平臺提供營銷宣傳、產品展示、信息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地方法人銀行應確保通過互聯網開展的存款業務,立足于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戶。
4、2021年2月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關鍵環節外包;明確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即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限額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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