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中國對于限塑禁塑的相關政策越來越多,下面是我國的一些限塑禁塑的政策的梳理匯總。
1.2008年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具體內容為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游景區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包裝袋)。

2.2020年1月16日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意見強調了以下8點:
(1)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2)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3)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4)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5)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6)到2020年底,全國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7)到2022年底,全國范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8)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的郵政快遞網點,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國范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2020年7月10日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發布了《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強調了以下4點:
(1)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等行為;
(2)對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開展執法工作;
(3)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餐飲行業禁限塑的具體監管部門并加強監督管理,引導督促相關企業做好產品替代并按照《意見》規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4)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協作,組織開展以舊換新、經營主體上交、專業化組織回收等,推進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推進農膜回收示范縣建設,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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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恒力石化:“煉化+新材料”,上下一體化強化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