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者信心指數(CCI)是什么
百科全書中對“消費者信心”這一概念的定義是,消費者根據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形勢,對就業、收入、物價、利率等問題的綜合判斷后得出的一種看法和預期,也稱作消費者情緒。
消費者信心指數是通過某種方法對消費者的心理狀態進行測度,進而得出的一種數量化指標,綜合反映并量化消費者對當前經濟形勢評價和對經濟前景、收入水平、收入預期以及消費心理狀態的主觀感受,反映消費者信心的強弱。當消費者信心指數高時,說明消費者信心較強,消費者信心指數低時,說明消費者信心較弱。?
消費者信心指數的高低體現了消費者信心的強弱,消費者信心即消費者情緒,消費者信心高即消費者情緒積極,消費者信心低即消費者情緒消極。消費者信心指數反映了消費者對自己目前生活狀況的滿意程度以及對未來一段時間內經濟狀況的看法。
二、消費者信心指數的作用
消費者信心指數往往可以反映經濟狀況:消費者信心指數高說明經濟發展良好,否則表示經濟發展不佳。消費者信心指數也是消費者的一種主觀的心理的感覺,受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兩方面的作用。
在微觀經濟方面,從消費者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可以表現出來:促進消費可以拉動經濟的發展,而消費需求的增加取決于消費者信心指數的提高。如若消費者信心指數較低,消費者則會減少消費。房價、各種物價等變化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情緒。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人們經常在網上購物。在產生購買需求時在網上搜索所需產品的相關信息。這些產品的關鍵詞的搜索量隨之增加,說明消費者的信心十足。
在宏觀經濟方面,可以從消費者對一些宏觀經濟指標的關注看出來:消費者對宏觀經濟指標的搜索量越多,說明消費者很關注目前的經濟形勢。
消費者信心指數與指數化人均GDP 之間的關系圖

三、美國消費者信心指數計算方法介紹
密歇根消費者信心指數和美國國會消費者信心指數是目前美國應用范圍最廣的兩種消費者信心指數,被廣大學者和商業界人士所遵循和參考。在指數計算方面,密歇根指數和美國國會指數采用的計算方法也所不同,下面分別予以介紹。
1、密歇根指數
密歇根指數調查開始于1946年,由美國密歇根大學的調查研究中心組織,最初為每年調查一次。1978年,密歇根指數調查改為每月進行一次,調查初期數據在公布月份的第二個周末后的周五上午十點公布,最終數據在本月最后一周末的周五公布。密歇根調查的調查范圍為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外的全美國,采用電話訪問的方式,樣本數量為500,核心問題高達五十多個,涉及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基于這些問題計算出反映基本面的消費者信心總指數、現狀指數及預期指數。出于指數計算的需要,研究人員將1966年第一季度的調查結果設定為100,作為衡量標準。
美國國會信心指數調查開始于1967年,由美國會議委員會公布,最初為每兩個月進行一次數據更新,至1977年,會議委員會增加了調查的頻率,數據每月更新一次。調查問卷以郵寄的形式寄給5000多名住戶,問卷返回率約為70%。美國國會指數從1967年開始至今調查問卷中只包含五個問題,分別是:對目前經濟形勢;就業形勢的評價;對未來6個月經濟形勢;就業形勢和家庭總收入的估計。

密西根大學消費者信心指數編制的調查問卷主要集中在以下5個問題:
A.我們想知道人們現在的經濟狀況。你覺得你或你的家人比一年前更富有還是更貧窮?
B.試想一年以后,你或你的家人的經濟狀況會比現在更好?更壞?或是差不多?
C.從整個國家的商業狀況來看,你覺得未來的12個月內,國家的商業狀況會變好﹖變壞?還是什么?
D.你會更認同下面哪一個說法?整個國家在未來的12個月會有持續的好日子過,或你認為整個國家未來會面臨大規模的失業和蕭條?還是其他?
E.想想人們需要的家用產品(如冰箱,家具,鍋子,電視之類),你認為現在是人們購買這些家用產品的時機嗎?
密歇根指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計算每個問題中持積極態度的居民和持消極態度的居民的人數差,每個問題得出一個數字結果,再分別加100。
根據問題的不同,將反映現期狀況的兩個問題的計算結果加總,除以1966年第一季度調查結果中相對應的數值,乘100后加2(出于調整需要),得出反映現狀的現期指數。
按照同樣的方式,把反映未來狀況的三個問題的計算結果進行整理,得出反映未來狀況的預期指數(分指數)。
按照同樣的方式,把反映整體層面的五個問題的計算結果加總,除以1966年第一季度調查結果中相對應的數值,乘100,再加2,得出反映總體情況的消費信心指數。
2、國會指數
國會指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計算每個問題中持積極態度的受訪者人數占總受訪者人數的比例;
將以上五個結果分別除以1985年相對應的數據結果;
將反映現期指數、預期指數、總指數的問題結果進行平均,得出最終結果。
密歇根指數和美國國會指數測度的都是每月美國消費者對經濟生活方面的信心,但由于問卷涉及的內容不同,統計方法不同,雖然是同一時間段,兩種指數測度的結果也有所不同,甚至出現過完全相反的結果。
四、中國消費者信心指數計算方法介紹
經過改革開放20年經濟的發展,我國市場格局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已經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隨著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消費開始從溫飽型轉向小康型。消費需求作為最終需求,其增長逐漸成為拉動經濟穩定增長的中心環節。為了有效促進城鄉居民的消費需求,對消費者心理的研究越來越引起經濟學界和工商界的重視。
國家統計局從1997年2月開始研究編制我國的消費者信心指數,每季度發布一次《中國消費者信心監測報告》,目的是從一個新的角度為各級政府、工商界和國內外投資者綜合判斷經濟運行的狀態提供參照系,為各經濟主體制定和采取的決策提供輔助信息。經過幾年的實踐,消費者信心指數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景氣指數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受到國內外的關注。此外,我國加入WTO后為加快與世界經濟接軌的步伐,近年來各地區政府統計機構都在積極準備推出本地區的消費者信心指數。2003年4月16日,北京已在全國率先發布了北京市的第一季度消費者信心指數。
中國的消費者信心指數同樣由兩部分構成:現期指數和預期指數,涵蓋了房地產、耐用消費品、汽車和股票投資等四個主要行業,并提供按照年齡、收入水平和地域劃分的詳細統計數據。我國消費者信心指數的取值范圍為0-200,100為臨界值,100
以上為消費信心較足,100 以下為消費信心不足。2009年11月份以前的數據用1996年6月=100作標準化處理(
1996年6月:消費者預期指數為115.2,消費者滿意指數為118.9,消費者信心指數為116.7)。
由于我國編制消費者信心指數的時間還不長,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政府統計機構目前還沒有正式發布地方的消費者信心指數,消費者信心(或情緒)的調查、指數的編制以及應用還有許多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
推薦閱讀:
《波士頓(BCG):2021挪威消費者信心報告(英文版)(20頁).pdf 》
《中國消費者報社&貝殼研究院:2021消費者置業信心指數報告(45頁).pdf 》
《JDPower:2021年中國消費者自動駕駛信心指數調查(18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