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教育培訓行業重要規范性政策一覽
1、2021年3月江蘇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召開校外培訓機構不公平格式條款集中整治約談會,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市場發展,督促校外培訓機構積極履行主體責任。
2、2021年4月四川省犍為縣教育局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宣布四川犍為縣所有培訓機構(含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涉及中小學培訓的所有機構)從4月2日起全面停業整頓,停業整頓時間到5月2日。
3、2021年4月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西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各級校外培訓機構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規范審批程序,同時加快辦學許可審批進度,嚴禁擅自“加碼”。
4、2021年4月重慶市教委、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自4月起開展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集中專項整治。
5、2021年4月教育部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內容,不得布置讀寫算家庭作業,不得設學前班。
6、2021年5月山西省教育廳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內容涉及減輕作業負擔、保障睡眠時間、治理校外培訓、完善課后服務等十項舉措。
7、2021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會議強調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8、2021年5月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規范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
9、2021年7月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到2025年我國將基本形成結構優化、集約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教育專網和“互聯網+教育”大平臺。
10、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斤、國務院辦公斤發布了,其主要內容是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提升學校課后服務水平,教師可“彈性上下班制”;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不得在節假日及寒暑假期開展學科類培訓;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不良學習方法;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考試排名等行為;主流媒體及新媒體等不刊登校外培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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