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職教法》),《職教法》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修訂是自頒布以來的第一次大修改,內容由五章四十條新增至八章六十九條。
新修訂的《直教法》首次明確,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除此之外,此前備受關注的初中畢業之后的“普職分流”話題,也正式得到了回應。

“普職分流”變為“普職協調發展”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頒布,其中規定“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及“要將應屆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要按50%的比例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p>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職普比例較低的地區要重點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要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p>
2021年的《職教法》修訂草案當中對“普職分流”做出了明確規劃“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并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體系。
新修訂《職教法》中最終版本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p>
從“分流”到“協調”,強制意味明顯減弱。
初中分流政策將取消嗎?未來會如何?
有專家認為,對于職普比例,以后不能“一刀切”了。
新修訂的《職教法》強調職業教育的發展“因地制宜”,不同區域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政策,東部和西部、城市和鄉村在職業教育政策方面可以大不一樣,要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有自己的創新特色。
儲朝暉(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認為,新修訂的《職教法》強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是指提高職業教育的地位,讓職業教育的發展跟普通教育的差別減少。但是,這并不是不分流,因為在招生環節客觀存在分流。
總的來說,對于一個地區來說,職業教育發展的如何?在當地的認可度如何?學生是不是愿意到職業學校上學?企業愿不愿意招聘職業院校的學生?職業院校畢業的學生發展如何?這才是最關鍵性的問題,所以,以后各個地區都很有可能會想辦法回避強制分流,不到迫不得已不會強制分流。
參考新聞: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
2022年4月27日消息,教育部:取消初中后的普職分流是誤讀。
4月27日新聞發布會上,陳子季(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對此做出回應,這其實是一個誤讀、誤解。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規定,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這是基于義務教育后普職分類發展,與時俱進作出的更加科學和規范的表述。義務教育后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對不是取消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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