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住房是指什么
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主導規劃建設或籌集,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為職能,具有準公共物品的特性的一類體現政策取向的特殊住房。保障性住房的核心功能是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權利。

2.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供應對象: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供應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商品房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2)建設方式: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保障房的面積一般偏小,但商品房的戶型多樣,從幾十到幾百不等。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政策優惠: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后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于保障性住房的價格。
延伸閱讀
我國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
(1)保障性住房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如前所述,經過多年探索,我國針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形成了以廉租房、公租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類型為主要構成的保障性住房供給體系。同時,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制度、住房供應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金融稅收制度、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制度等均已建立。
(2)保障性住房制度落實效率有效提升?!笆濉逼陂g,我國建成了世界規模最大的住房保障體系,全國棚改累計開工超過2300萬套,超額完成2000萬套棚改目標任務,幫助5000多萬居民改善了住房條件。截至2019年,全國已有3800萬困難群眾住進了公租房,累計近2200萬困難群眾領取了租賃補貼。眾多數據表明,保障性住房在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上切實有效地發揮了作用,改善了這些家庭的住房條件。
(3)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屬性不斷彰顯。我國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設的初衷,就是為了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讓那些勞動能力有限、經濟收入較低、居住條件較差的公民都能夠得到居住權的保障。在堅持以商品房作為我國住房市場主要供給方式的同時,黨和政府始終密切關注弱勢群體的住房利益,積極推動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完善與落實落地。這一方面,有效地運用了政府手段,促使社會資源能夠流向最為需要的人群,提升了資源配置的社會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本質要求,與共同富裕這一偉大目標內在邏輯一致。
以上就是有關于保障性住房的定義、與商品房的區別的全部介紹,如果還想了解更多保障性住房的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推薦閱讀
什么是二類經濟適用房?有什么稅費?
什么是產業地產?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不動產登記?類型有哪些?和房產證的區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