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安居房
安居房指的是實施國家“安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城市居民中的中低收入家庭的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目前,安居房分為出售或出租兩類,屬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會微利房。該方案實施以來,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國家安居工程政策指導下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政策。一般來說,安居房成本價由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包括50%小區級非經營性公建配套費)、管理、貸款利息和稅金構成。

2.安居房可以買賣嗎
(1)目前,安居房的出售對象是中低收人家庭以及無房、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其價格受政府指令的制約,且獲得的是有限產權,房屋不能直接進人房地產市場交易。而且安居房在一定的年限之內是不允許買賣的,再到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辦理房產證。
(2)凡是已經領取了安居房房地產證的業主都可以在征得原產權單位同意后向市房改辦申請取得安居房全部產權,換領市場商品房(紅皮)房地產證。辦理了這些手續后,安居房即成為市場商品房,權利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可以進入市場交易。
(3)安居房可以按規定出售或出租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職工的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會微利房,可以向市住宅局售房申請辦理取得安居房全部產權手續。
3.安居房申請的條件
(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當地戶籍;
(2)申請人參加當地醫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參加當地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當地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當地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當地轉讓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人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以上就是有關于安居房的定義、買賣條件及申請條件的全面梳理,如果還想了解更多安居房的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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