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數字貿易是什么意思
數字貿易是依托現代信息網絡載體,通過信息通信技術的運用以實現有形商品、數字產品與服務、數字化知識和信息高效轉換的新興貿易方式,包含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兩個方面,一般大家所說的數字貿易都是指國際數字貿易。

2.數字貿易和跨境電商的區別
(1)電子商務以現代信息網絡為載體,而數字貿易以數字化平臺為載體。
(2)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是雙邊平臺,助力“買全球、賣全球”;全球數字貿易平臺是多邊平臺,通過匹配更多數字化工具和手段,助力“全球買、全球賣”。
(3)電子商務倚重的是信息通信技術,而數字貿易倚重的是人工智能、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
(4)相較于電子商務,數字貿易的貿易標的還包括日益豐富的數字產品與服務、數字化知識與信息。
(5)電子商務對應的是消費互聯網的普及與應用,數字貿易對應的是產業互聯網抑或工業互聯網的普及與應用,其中,產業互聯網反映的是平臺數字化的商業路徑,工業互聯網反映的是平臺數字化的技術路徑。
(6)相較于電子商務,數字貿易對消費者行為更加重視,服務于傳統制造業智能化和數字化轉型,通過消費端大數據的累積與應用,積極地反映消費者偏好。
3.全球數字貿易發展現狀分析
(1)全球數字貿易增長遠高于傳統貨物和服務貿易:近年來,逆全球化、保護主義、單邊主義、排外主義風潮迭起,地緣政治及新科技革命下國際競爭加劇。但以數字化驅動為特征的新一輪全球化卻保持高速增長,正推動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和創新鏈深刻變革,重塑全球化格局。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UNCTAD)最新發布數據顯示,2010—2020年,全球可數字化服務出口規模由1.87萬億美元增至3.19萬億美元,增幅近70%。其中,2020年全球數字貿易出口同比增長3.8%,占服務貿易比重由2010年47.3%上升至2020年52%,占全球貿易比重上升到12.9%,正成為后疫情時代全球貿易復蘇重要引擎。
(2)美歐在全球數字貿易格局中占據主導地位:從規模上來看,發達經濟體占據全球數字貿易的主導地位。按照數字貿易總規模,2019年前十大經濟體分別是美國、英國、中國、德國、愛爾蘭、荷蘭、法國、印度、日本和新加坡,其中的8個發達經濟體數字貿易規模合計19269億美元,占十大經濟體數字貿易總額的84%。聯合國貿發會議(UNCTAD)發布數據顯示,2019年,發達經濟體、發展中經濟體和轉型經濟體的數字貿易出口規模分別為24310億美元、7204億美元、412億美元,在全球數字貿易出口占比分別為76.1%、22.6%、1.3%。
(3)新興經濟體數字貿易呈現較快增長態勢:在全球數字貿易蓬勃發展的同時,數字鴻溝與數字發展失衡問題依然突出。據UNCTAD公布數據,目前全球約有50%的人還難以上網,在不發達國家,平均每5個人中只有1個人能夠上網。從數字貿易的全球市場分布來看,發達國家數字貿易規模遠遠大于發展中國家。但與此同時,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經濟體數字交付貿易規模占全球比重有所上升,從2005年的15.3%逐步上升至2018年的22.8%,從規模上看新興經濟體數字貿易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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