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金融機構
1、國際清算銀行是根據1930年1月20日在荷蘭海牙簽訂的海牙國際協定,同年5月由英國、法國、意大利、德國、比利時和日本六國的中央銀行,以及代表美國銀行界利益的摩根銀行、紐約花旗銀行和芝加哥花旗銀行三大銀行組成的銀團共同聯合創立。
國際清算銀行的宗旨:增進各國中央銀行間的合作,為國際金融業務提供額外的方便,同時充當國際清算的代理人或受托人。

2、歐洲投資銀行是在1957年3月25日,根據《歐洲共同體條約》(也就是羅馬條約)的有關條款組成的歐洲金融機構,它的成員都是歐洲共同體的會員國。
歐洲投資銀行的宗旨:為了歐洲共同體的利益,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和共同體本身的資金,促進共同市場平衡而穩定地發展。
3、亞洲開發銀行是1965年3月根據聯合國
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也就是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地區經濟社會委員會)第21屆會議簽署的“關于成立亞洲開發銀行的協議”而創立的,1966年11月,在日本東京正式成立。
亞洲開發銀行宗旨:為亞太地區的發展計劃籌集資金,提供技術援助,幫助協調成員國在經濟、貿易和發展方面的政策,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進行合作,以促進區域內經濟的發展。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會員國繳納的股金、亞洲開發基金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行債券。
4、非洲開發銀行在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的贊助下,在1964年9月正式成立,1966年7月開始營業。
非洲開發銀行的宗旨:為會員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資金,協調各國發展計劃,促進非洲經濟一體化。
5、泛美開發銀行在1959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1960年11月1日開始營業,行址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
泛美開發銀行的宗旨:動員美洲內外資金,為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項目貸款和技術援助,以此促進拉美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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