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臵型保障房制度落地,經濟適用房住宅投資占比最高達 16.6%。1994 年 7 月,國務院頒布《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其中首次提出要“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針對其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供應體系”,同年 12 月由建設部、國務院及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將經濟適用房定義為“由相關部門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提供按照國家住房建設標準而建設的價格低于市場價的普通住房”,由此我國經濟適用房制度正式產生。1998 年住房制度改革后,經濟適用房建設持續推進,2007 年發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經濟適用房制度,整體制度框架已較為成熟。此外,自 2006 年發布《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以來,各地限價商品房規模明顯增加。限價商品房屬于房價調控的臨時性舉措,嚴格意義上為政策性住房,非保障性房屋,但因其政策定位為“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仍被納入我國保障房制度體系。從投資額看,經濟適用房推行之初投資規??焖贁U張,1999 年占全國住宅投資額的 16.6%,后續隨普通住宅投資額大幅上升占比持續回落。由于購臵型保障房存在產權爭議及尋租空間等問題,2013 年底住建部宣布將減少經濟適用房供應,至此經濟適用房制度逐步淡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