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么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并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行為。
2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內容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戶。融出方則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照適用。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A 股股票或其他經滬深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證券。

3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特征
第一,業務便捷性較高,證券公司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通過場內模式來完成交易標的質押登記及解除質押,而傳統的質押業務必須簽訂主合同及質押合同,且需前往中登臨柜辦理;
第二,省略公證手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一般無須辦理公證手續,而傳統的質押業務一般均需辦理公證手續;
第三,實現場內違約處置,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融入方違約時,可在質押狀態下直接通過二級市場拋售標的證券,收回債權,而傳統的質押業務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須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四,質押率較高,證券公司的質押率較傳統的質押業務質押率較高;第五,利率較低,較信托而言,證券行業競爭激烈,利率較信托低2~3%
4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優勢:
第一,定位于機構客戶的融資需求。
第二、成本低和效率高。
第三、業務靈活。
第四、資金來源廣
第五、克服了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稅務問題及信息披露問題。

5 開展股票質押式業務的客戶群體
根據國泰君安證券深度分析,基于股票質押式回購的特點,證券公司開展該業務的目標客戶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具有生產經營資本需求,但難以通過銀行等渠道融資;
(2)希望補充短期資金流動性,但不想被動減持股份;
(3)具有資金需求,但受制于股份性質(限售股、個人解禁限售股等)或身份限制(董、監、高及5%以上大股東等)無法通過融資融券、約定購回滿足資金需求
參考資料:高偉生,許培源.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現狀、問題及對策[J].證券市場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