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境監測
《環境科學大辭典》中對環境監測一詞的釋義為:人們對環境質量即影響人類和其他生物生存和發展的狀況進行的監視性測定的科學活動。通過對某一目標區域或特定區域內的環境質量進行長時間監視、測定,并對某些代表值進行數據統計,以進一步了解和掌握該區域環境惡化狀況并通過數據對比判明當前該區域具體環境質量的優劣。環境監測可以被描述為一個重復的、系統的研究方案,揭示環境狀況。要研究的環境的具體方面由環境目標和環境立法決定。環境監測的目的是評價為實現既定目標所取得的進展,并幫助發現新的環境問題。環境監測對于分析評估人類社會活動對環境生態帶來的影響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監測數據用于確定是否達到了環境標準,為決策提供信息,確定趨勢,并為預測模型提供參數化數據。

2.環境監測的內容
(1)對環境質量變化要素之解析;
(2)人類活動因子對環境影響之評估;
(3)環境污染、損壞行為之監督;
(4)環境惡化防治之執行;
(5)環境可持續發展對策之制定;
(6)環境管理專項技術之提供。
當前我國環境監測的工作模式即流程可簡要歸納為:任務受理與目的明確→現場勘察與方案設計→樣品采集與保有運送→分析測試與數據處理→綜合評定與監控反饋。同時依其和性質的差異化性質可以分為常規性監測、特殊性(或特例性)監測、研究性監測。
3.環境監測的性質
(1)生產性。環境監測將環境數據作為其基礎產品,因而具備生產過程的各項基本環節,即所謂工藝定型化、步驟標準化和技術規范化的生產管理制式。
(2)綜合性。環境監測的對象包括“三態一波”以及生物等諸多客體。其中三態詳指物質的固、液、氣標準形態;一波則較為籠統的涵蓋各類波,如熱、電、磁、聲、光、振動、輻射波等;由對象的多樣性決定,其具體監測手段自然涵蓋化學、物理學、生物學以及交叉結合學科等多學科多領域方法;對于數據解析評價除統計學解析方法外同樣涉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多個領域。為應對生態環境的復雜變化,并科學預測其發展趨勢,有且僅有依賴各種手段,綜合考察各種客體,綜合評價各種數據,才能使監測信息的內涵更加真實可信,進而科學合理的解讀環境質量狀況。
(3)追蹤性。為保證境況解讀之合理科學,亟需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保證,進而可靠的數據的追蹤溯源就極具意義,為監測的量值傳遞體系提供嚴謹可靠的基底。
(4)持續性。環境總在潛移默化間變化,因而只有長期的持續性的監測數據才有可能客觀、準確地揭示或預測環境質量發展變化的趨勢。
(5)執法性。與一般環境數據檢驗測試存在差異,環境監測除需要及時、準確、持續提供某領域環境監測具體數據及分析外,仍需根據監測結果并合理結合分析結論,針對某類問題向環境主管部門提供切實可行之決策建議,通過授權等方式對監測對象的相關情況進行執法性監督與控制。
以上梳理了環境監測的定義、內容及性質,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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