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度學習的定義
在維基百科中深度學習的定義為:深度學習是機器學習領域中一系列試圖使用多重非線性變換對數據進行多層抽象的算法。
1976 年 Ference Marton 和 Roger Saljo
聯名發表了《學習的本質區別-1:結果和過程》中詳細闡明了深度學習與淺層學習的區別,強調深度學習不是簡單的知識記憶而是對于內容有整體的認知。這是深度學習的定義被首次提出,從此國外拉開了研究深度學習的序幕。
2005
年黎加厚教授對深度學習的定義做了清晰的界定,即深度學習是指在理解的基礎上,學習者能夠批判地學習新思想和事實,并將它們融入原有的認知結構中,能夠在眾多思想間進行聯系,并能夠將已有的知識遷移到新的情境中,做出決策和解決問題的學習。

2010 年華東師范大學翻譯并出版了中文版的《深度學習的7
種有力策略》一書,書中提到深度學習的定義為:深度學習是新內容或技能的獲得必須經過一步以上的學習和多水平的分析或加工,以便學生可以改變思想、控制力或行為的方式來應用這些內容或技能。
2014
年新媒體聯盟公布的基礎教育版地平線報告中再次提到了深度學習,“卓越教育聯盟”對深度學習進行了界定,即以創新方式向學生傳遞豐富的核心學習內容,并讓他們學習后應用所學的內容?!白吭浇逃撁恕卑嫔疃葘W習的定義強調了深度學習的策略是“創新方式”,即運用多樣化的教學策略支持學生進行深度學習。
受“21 世紀技能”思想的影響,以及“核心素養”、“高階思維”等描述學習者關鍵能力的新詞匯的出現,21
世紀關于深度學習的研究逐漸從過程取向開始轉向結果取向,即強調培育學習者的批判性、創造性思維,發展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合作與溝通能力等高階思維的發展。
2 與深度學習相關的概念
(1)高階思維
深度學習最本質的特征是高階思維的培養,根據 2001
年布盧姆修訂后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將認知領域的目標分為六個層次,即記憶、理解、應用、分析、評價和創造。記憶和理解屬于低階思維;應用、分析、評價和創造屬于高階思維
(2)啟發式教學
啟發式教學是師生積極主動參與教學活動,學生在教師指導下積極主動地探究和解決問題,獲取知識和提高認知能力的一種教學指導思想
(3)基于項目的學習
基于項目的學習(Project-Based Learning,簡稱
PBL),就是學習過程圍繞某個具體的學習項目,充分選擇和利用最優化的學習資源,在實踐體驗、內化吸收、探索創新中獲得較為完整和具體的知識,形成專門的技能和得到充分發展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