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數字消費券是什么
消費券是政府為了促進經濟增長和恢復的一種短期政策工具。消費券一般都有時間限制和品類限制。政府發放消費券后,領取消費券的消費者需在有效期內去政府指定的商品和服務提供商消費時抵扣一定金額,由財政向兌換了消費券的公共服務提供者支付這部分費用。

2 數字消費券發放的原因
受疫情影響,全國經濟發展放緩,為促進經濟的進一步恢復和發展,政府決定發放消費券促進經濟增長。政府通過轉移支付增加居民消費,增加消費帶動企業生產,生產增加提供就業崗位,就業促進消費,這是一個良性循環的過程,且具有乘數效應,通過這種方式促進更多的消費和投資、生產活動,推動宏觀經濟的持續向好。

(1)消費券通過“杠桿效應”實現消費者、商家、政府三贏。消費券對消費拉動具有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即“杠桿效應”例如政府發放滿50減10的消費券,理論上政府只要支出10元,就可給商家增加至少50元收入,并且讓消費者節省10元,實現三方共贏。
(2)數字消費券作為消費券2.0 ,實現效果和效率“雙高”
(3)支付寶高普 及率確保消費券“
人人可用,處處可用”已經是覆蓋全球12億用戶的超級APP,并讓數千萬小店轉型為數字化經營的“碼這使得數字消費券可以普惠精準地發放到任何消費者,為所有商家增加收入。
(4)移動支付之后,數字消費券也從中國“出口”到海外,繼支付寶支持中國率先發放數字消費券后,菲律賓“支付寶”GCash和孟加拉“支付寶”bKash也在配合當地政府發放經濟補助。
3 2020年至2021年部分省市數字消費券政策

2020年3月2日,山東濟南推出的2000萬元文旅消費券,主要針對景區、旅行社、影劇院、演藝場所、書店等文旅類型的消費。
2020年3月12日,浙江通過省市縣三級聯動,推出“10
億文旅消費券”和“1億元紅包”大放送活動,推出“非遺趕大集”“非遺養生購”“龍舟盛會”“浙江好腔調” 等文旅活動,盡最大努力恢復和提振文旅市場消費。
2020年3月26日,浙江杭州發出16.8億元數字消費券,本輪消費券政府發放額度為5億元,其中1500萬元用于困難群眾的消費補助,剩余4.85億用于電子消費券發放,商家匹配優惠額度11.8億元左右
2020年3月31日,深圳發出3000億元消費券,分為零售消費券、住宿餐飲消費券以及獎勵消費券三大類。其中,零售消費券可以進行文化消費,即可以用于書店、網吧等文娛場所。
2021年4月1日,鄭州發出4億元消費券,消費券發放分為紅利性消費券和社會消費券兩類。紅利性消費券由相關部門對低保、低收入、特困、優撫等四類救助對象發放,每人500元;社會消費券3.2億元,包括其中普惠型消費券和百貨消費券、餐飲消費券、汽車消費券等。
2021年9月10日,南京市在中秋、國慶期間分三輪發放消費券,消費券主要包括商場超市消費券、餐飲消費券和錦鯉消費券三種形式。
2021年9月17日,湖北省商務廳監測數據顯示,在消費券的助推下,武漢市8家大型企業的營業額同比2019年實現明顯增長。9月19日至9月21日,湖北省大中城市33家零售類樣本企業銷售額達13.16億元,同比增長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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