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規正式出爐!以下這些規定將會切實影響你的生活!
2022年3月起施行(全國新規)
加強緊缺專業醫師培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3月1日起施行,明確國家制定醫師培養規劃,加強全科、兒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打擊假、劣種子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3月1日起施行,將生產經營假、劣種子行為的罰款上限分別提高到2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下。
提高登記注冊便利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將公司、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進行統一規范,提高登記注冊便利度。
懲治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
新修改的非法集資刑事司法解釋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為依法懲治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提供依據。
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財政部等8部門發布公告,自3月1日起,優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增加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機、番茄汁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
醫療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明確醫療機構應在不影響診療的前提下,對標有互認標識(HR)的檢查檢驗結果予以互認。
集中遷移保護零散烈士墓
新修訂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增加“零散烈士墓應當集中遷移保護”的要求,完善對烈士紀念設施的分級保護。
不得利用算法刷量控評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3月1日起施行,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操縱榜單、控制熱搜,實施影響網絡輿論的行為。
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
銀保監會發出通知,自3月1日起,將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地區擴大至北京、沈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十地,同時將試點機構擴大至工銀理財等十家公司。
教材字號不應小于小4號
國家標準《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3月1日起實施。根據標準,中小學教科書正文最小用字不應小于小4號,教學多媒體不應出現可察覺的閃爍。
2022年3月起施行(地方新規)
天津--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天津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3月1日起施行,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山西--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山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3月1日起施行,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應按月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撥付至農民工本人。
上海--禁止向未成年人租售網游賬號
新修訂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3月1日起施行,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江蘇--制止家庭暴力行為可認定見義勇為
《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3月1日起施行,鼓勵公民向公安機關報告家庭暴力行為,制止家庭暴力行為可認定為見義勇為。
浙江--保障快遞員權益
《浙江省快遞業促進條例》3月1日起施行,明確在電梯設施配套少、上門投遞頻次多的區域,企業應提高收派人員平均派費。
河南--加強物流、寬帶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河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3月1日起施行,要求加強環保、物流、寬帶網絡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湖北--禁止遺棄飼養的犬、貓
新修訂的《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例》3月1日起施行,明確禁止遺棄飼養的犬、貓,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者最高罰款1萬元。
湖南--健全創新容錯機制
《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3月1日起施行。條例鼓勵創新,單位和個人開展創新活動出現失誤,但滿足“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等條件的,可予以免責。
廣東--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向外資開放共享
《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3月1日起施行,明確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等申報,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按國家規定向外國投資者開放共享。
海南--延長非營運小微客車環保免檢年限
新修訂的《海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3月1日起施行,注冊登記時間不超過十年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免于進行排放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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