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乘用車行業中央層面政策梳理
2021年10月19日工信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主要內容包括七個方面十八項具體意見:一、總體要求;二、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強化組織保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三、保障產品質量安全。規范產品安全性設計,強化供應商管理,嚴格生產質量管控,提高動力電池安全水平;四、發揮企業監測平臺效能。開展安全運行狀態監測,建立隱患車輛排查機制,強化運行數據分析挖掘;五、提高售后服務能力。加強售后服務網點建設,優化維護保養服務,引導消費者合理使用車輛;六、做好事故響應處置。提供應急響應服務,深化事故調查分析,開展問題分析改進;七、保障措施。建立自查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做好協同配合。
2021年10月26日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
40%左右。
2021年10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關于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對試點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加強工作統籌,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組織實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監管,切實保障換電站、換電車輛運行安全;三是強化政策落實、模式探索、創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納入此次試點范圍的城市共有11個,其中綜合應用類城市8個(北京、南京、武漢、三亞、重慶、長春、合肥、濟南),重卡特色類3個(宜賓、唐山、包頭)。

2021年10月份乘用車行業的地方層面政策發文示例
2021年10月15日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換電站建設補貼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經信委和財政局聯合發出通知,將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對市內已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務領域換電站給予補貼。其中,建換電站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根據通知,此次申報補貼的單位應為:在重慶市范圍內年度累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換電站應不少于(含)15座,單站實際配備的換電備用電池數始終不低于標準配備電池數的20%;符合《重慶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接入重慶市新能源汽車與充電設施監測平臺并按要求實時上傳有關數據;申報主體在本市轄區內登記注冊,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共服務領域換電站投資建設單位。
2021年10月21日南京市《南京市“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
南京市“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發布,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率先基本實現交通運輸現代化,交通運輸一體化、國際化、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為建成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和交通強國先進示范市奠定基本格局,服務和支撐“創新名城、美麗古都”建設。
2021年10月22日甘肅省《“十四五”蘭州經濟圈發展規劃》等3項省級區域規劃的通知
其中提到,發展壯大環保節能產業,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現有建筑節能改造和城市建筑綠色化,推廣清潔能源汽車,開展“零碳”城市創建活動。共建國家新能源產業基地,利用關鍵電池原材料優勢,做大做強儲能電池及電池材料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