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投債是什么
地方政府通過投融資平臺進行融資,用于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此種融資方式稱之為城投債。

2 城投債的類型
從類型上看,城投債包括以下幾個類型: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PPN)等。

3 城投債的特點
從性質上看,城投債具有以下特點:首先,投資者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或者機構;其次,資產設立的方式是通過財政撥款或者是土地、股權等;再次,城投債只能用于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準公益性項目,最后,有擁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運作。
地方政府目前發行的城投債,償債擔保主要是項目收益,銀行貸款、信托貸款或者城投債等外部資金可以通過融資平臺融入,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土地項目開發中。
4 城投債的發展階段劃分
1992
年-2008年起步階段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入經濟持續高速發展階段,與快速積累的國民生產總不同,這一階段的中央政府財力明顯落后于稅源的增長,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例不增反降,財政收支的缺口不斷擴大。
2009 年 騰飛階段2009 年中央政府出臺四萬億計劃,按照基建項目的融資體制,四萬億資金計劃里1.18
萬億元是由中央政府出資,其余都是由地方政府配套投資。
2010 年-2014
年初步管理規范階段地方政府依靠城投債獲取了期限長的巨額資金,但與此同時,迅猛無節制的債務擴張和積累,不規范的發行操作和地方政府違規擔保等行為,帶來了償債風險的積累,中央政府開始重視融資平臺的清理與控制,不斷的出臺政策規范和控制地方債務。
2015 年至2016 年9月 第二次發展階段2015 年以來,全球經濟市場開始回暖,外需逐漸穩定,風險逐漸由外部轉向內部,地方財政收入增速下降。
2016 年10月至今 進一步管理階段2016
年三季度以來,國家開始強化“金融去杠桿”的力度,寬松的貨幣政策轉為中性偏緊,央行逐步收緊流動性,資金成本不斷提高。
5 城投債的相關政策
2019.02.14國務院6號文明確提出政府融資擔保等不得為政府融資平臺提供增信。
2019.03.13滬深交易所放松融資平臺發行公司債的申報條件,對于6個月到期的債務,可以發行公司用以借新還就,同時放開營業收入中政府收入50%的上限。
2019.03.07.財政部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9.05.16財政部重點是著力防范化解地方隱性債務風險,研究采取統籌各類資金資源償還市場化金融工具置換、規范政府支出責任等措施,引導地方逐步降低隱性債務。
2019.05.21財政部《關于梳理ppp項目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情況的通知》( 財辦金[2019]40號文)。
2019.05.28國務院辦公廳積極支持國家級經開區主體進行IPO,推進市場化轉型。
2019.06.06發改委《關于地方國有企業發行外債深情備案登記有關要求的通知》。
2019.06.10財政部等下發(《防范化解融資平臺公司到期存顯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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