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乏燃料后處理能有效降低危害縮短安全監管時間。通常一座核電站運行壽期只有 40 至 60 年,但其產生的乏燃料可能需要數百年至 10 萬年以上的核安全監管時間。對乏燃料進行后處理后,96%的鈾、钚材料回收再利用,約 4%的高放射性廢物通過玻璃固化技術轉為具有良好穩定性的玻璃固化體,則其核安全監管時間可從未處理乏燃料的 10 萬年以上減少到萬年內。同時,核安全監管對象由燃料組件封裝容器變成包容高放射性廢液的玻璃固化體,大大提高了高放廢物長期貯存的安全性。如果后處理再進一步分離出乏燃料中的核素并經快堆或加速器對其進行嬗變,長壽命放射性物質被處理成短壽命物質或穩定物質,放射性廢物處置的安全監管時間可減少至數百年。乏燃料后處理后,高放廢物的體積將被壓縮到原來的四分之一,其長期放射性毒性將被降低一個數量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