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逐漸變暖,溫室效應逐漸呈現。我國作為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多的國家在十四五規劃中提出力爭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對實現碳達峰我國做出了一些相應的政策,其政策內容及針對性工作安排如下分析:
2021年1月河南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探索用能預算管理和區域能評,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權、碳排放權等初始分配和市場化交易機制。
2021年1月山西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實施碳達峰、碳中和山西行動。把開展碳達峰作為深化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牽引舉措,研究制定行動方案,推動煤礦綠色智能開采,推進煤炭分質分級梯級利用,抓好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
2021年1月北京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明確碳中和時間表、路線困。
2021年1月廣東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分區域分行業推動碳排放達峰,深化碳交易試點。加快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天然氣、風能、太陽能、核能等清潔能源,提升天然氣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研究建立用能預算管理制度,嚴控新上高耗能項目,制定更嚴格的環保、能耗標準,全面推進有色、建材、陶瓷、紡織印染、造紙等傳統制造業綠色化低碳化改造。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2021年1月吉林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啟動二氧化碳達排放峰行動,加強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資。
2021年1月湖南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
2021年1月天津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加快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推動鋼鐵等重點行業率先達峰和煤炭消費盡早達峰。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實施工業污染排放雙控,推動工業
綠色轉型。
2021年1月江西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
2021年1月浙江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啟動實施碳達峰行動。大力調整能源結構、產業結構、運榆結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電裝機占比下降2個百分點;加快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騰出用能空間180萬噸
標煤。
2021年1月福建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大力發展碳匯金融。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工程項目建設“綠色施工”行動。
2021年1月安徽在2021年針對性的工作安排是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嚴控高耗能產業規模。推進外電入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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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宏觀專題:十個關鍵詞看部委年會與地方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