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光伏產業發展第一大國,在光伏發展過程中國家給予相對應的一些政策補貼,主要在北京、上海、廣州一帶,補貼情況如下:
2020年11月18日北京是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上指出光伏補貼政策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5年。
1、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Kwh 0.3元(含稅),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
Kwho.3元(含稅)。
2、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為每Kwh 0.4元(含稅)。
3、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Kwh 0.4元(含稅)。
2020年6月8日在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中提出上海市光伏補貼政策有2019年光伏電站獎勵標準為0.3元/KWh,分布式光伏(含戶用光伏)獎勵標準為0.15元/KWh(學校光伏為0.36元/KWh)。2020年、2021年投產光伏項目獎勵標準以2019年標準為基準分別減少1/3、2/3。2019年底前完成備案并開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網的項目,可享受2019年的獎勵標準。2020年內完咸備案并開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網的項目,可享受2020年的獎勵標準。
2020年12月1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官網提出廣州市〔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光伏補貼的政策有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5元/KWh[應用方(屋頂方)為非公共機構的]、0.3
元/KWh[應用方(屋頂方)為公共機構的]。以2020年計起,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6年。補貼時間范圍為2020-2025年。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用方(屋頂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為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為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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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電力設備與新能源行業月報(2021年1月):中歐投資協議談判完成,新能源車補貼退坡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