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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資源全產業鏈法律服務機構新能源礦產關鍵法律問題指引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欒政明2023-05-09 中國長沙長沙中國礦業聯合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執行主任、礦山安全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土空間資源保護與利用協同創新平臺法律事務中心主任;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高級合伙人;第八、九、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理論研究基地(人大)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高級黃金投資分析師;澳大拉西亞礦業及冶金學會資深人士;中國拍賣協會法律專家
2、委員會委員、自然資源拍賣業務組執行主任;深圳國際仲裁院礦產能源專業委員會執行主任;中國政法、人民大學、對外經貿、首都經貿大學兼職教授。從事律師工作近三十年,主辦或參與境內外訴訟、非訴訟案件逾千起,具有分析、處理案件的立體思維,尤以重大復雜的自然資源、金融等領域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見長。其主辦的部分典型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在相關領域均有重大影響。欒政明簡介Tel:139 1117 0064E-mail:CONTENT目 錄第一部分 新能源礦產范疇第二部分 礦產的探、采、選、用第三部分 建議第四部分 聯系我們3第一部分 新能源礦產范疇一、新能源礦產范疇1、1981年,聯合國召開的“聯合國新能源和
3、可再生能源會議”對新能源的定義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術基礎上加以開發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在中國可以形成產業的新能源。新能源一個被廣泛傳播、多重誤解、但似乎是并不需要澄清的概念2、新能源范疇狹義范疇:鋰、鈷、鎳通常范疇:鋰、鈷、鎳、錳、石墨、銅、銻、釩礦等廣義范疇:與新能源有關的能量來源、生產、運輸、儲存、開發利用等一系列礦產,包括了傳統能源、清潔能源等一系列關聯礦產范疇第二部分 礦產的探、采、選、用一、礦權的取得與流轉的法定性與不確定性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1998第240號)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1998第241號)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國務院令1998
4、242號)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勘查審批登記管理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4號)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申請資料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5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6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一、礦權的取得與流轉的法定性與不確定性二、資源量的確定與不確定性相關文件: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
5、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026號)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以及各礦類(種)地質勘查規范行業標準。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產資源儲量新老分類標準數據轉換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1370號)二、資源量的確定與不確定性當前勘查階段分為:普查、詳查和勘探??辈槌潭纫来芜f增。資源量類型分為:推斷資源量、控制資源量、探明資源量??尚哦纫来芜f增儲量分為:可信儲量和證實儲量隨著勘查階段的不斷提升,資源量的可信度不斷提升。較低勘查程度的資源量可能離證實資源儲量相差甚遠。三、安全的剛性要求與天然隱患礦山艱難,安全為首!礦業中有著各種各樣的事情,而安
6、全則是不能突破的底線礦業安全生產其目的是最大程度地降低礦業生產的危險事故的頻率,從而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不可否認的是,由于自然或人為等危險因素,在企業生產經營作業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且在滿足某一條件后,極有可能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給生產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要性:1.有助于員工安全意識的提升,規范員工的安全操作,流程化工序,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2.有助于加強了員工的自我保護能力以及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和自救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有效的采取救援和應急措施,降低事故損失;3.有助于實現企業的現代化安全管理,助力企業躋身行業頂尖
7、一流行列,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礦山安全相關法規及政策法律政策和標準規范對礦山安全生產提出了嚴格的合規要求。我國目前構建了由 安全生產法 礦山安全法等法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行政法規,煤礦安全規程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部門規章,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等國家和行業標準組成的礦山安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現行的法律政策標準體系對礦山安全生產方方面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安全監督管理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職責統一領導礦山安全標準工作。雨仁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匯編目錄一、綜合類二、地災防治類三、監管執法類四、安全預防類五、特殊礦
8、種管理類雨仁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匯編目錄雨仁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匯編目錄四、環保的高要求和實際情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活動會對周邊自然生態環境造成較大的擾動和損害,所以在礦山項目建設前期、礦山建設、礦產資源開采、選礦、冶煉加工等環節,基本都是環保執法監管的重點。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已經健全、環保執法監管力度不斷提升和環保違法處罰日趨嚴厲的總體形勢下,環保高要求十分必要且緊迫。但,近年來,隨著環保法律體系逐步完善,尤其是在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完善、各級環境監管部門保持高壓執法態勢的背景下,礦業企業因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而承擔巨額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保行政處罰,甚至構成犯罪的事件屢屢頻發,給礦業企業的
9、生存發展造成重大影響。4.1礦山環保相關法規及政策2015年實施的環境保護法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環境保護法律。這部環保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確立“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首次確定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跨行政區域聯防協調機制等制度;首次引入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等。近幾年國家還修改和制定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環保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均對礦業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規定了嚴格的環保義務。4.2生態三大紅線1.生態保護紅線的實質是生態環境安全的底線,目的是建立最為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對生
10、態功能保障、環境質量安全和自然資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監管要求。2.生態保護紅線是我國環境保護的重要制度創新。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自然生態服務功能、環境質量安全、自然資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實行嚴格保護的空間邊界與管理限值,以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3.生態文明建設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4.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是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嚴格堅守的三條紅線,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與生命線,應劃在大江南北每一寸土地上,劃在每一個人的心里。繪就綠色版圖,實現美麗中國夢,需要我們攜手同行,共同努力。
11、國家依據稅收政策和礦業管理法律、法規,對礦山企業開征的稅威和行政收費。市場經濟國家的礦業稅費制度總的特點是,以扶持礦業、合理有效地利用礦產資源為原則。當前中國實行與礦業活動有關的稅費,除通用稅種外,礦業專門稅費包括:礦產資源稅、礦業權出讓收益、礦業權占用費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及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指定的土地復墾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基金、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草原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等行政性收費。五、稅費政策與收支的復雜性5.2現行的礦業稅費體系(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2009年第二次修正(2)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2020年9月1日起施
12、行(3)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4)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5)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6)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1997年修訂(7)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礦業權有償處置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3223號)(8)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2023年04月14日)六、礦業用地的剛性需求與政策不兼容我國當前的土地政策。依據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第四條規定“國家實
13、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即土地的使用必須符合土地的類型(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從現實來看,幾乎全部可開采的礦產資源分布在距離城市較遠的地區,土地權屬多為集體土地,土地類型多為農用地或未利用地。如礦山建設需要使用土地,就繞不開兩項重要的土地政策土地征用和土地類型轉用。六、礦業用地的剛性需求與政策不兼容主要法規政策:主要法規政策: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333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采礦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202號)自然資源部關于
14、完善工業用地供應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自然資202220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2019)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3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1號)國家海洋局關于印發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2011修訂
15、國海管字201169號)國土資源部關于放射性礦山土地復墾方案編報審查工作有關問題的函(國土資函2007856號)國土資源部關于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307號)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林地、灘涂及礦山企業用地確權發證問題的批復國土資源部關于零星小礦用地審批中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土資函296號)七、礦權在保護地退出相關文件:1994年我國頒布了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令1994第167號)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撈沙等活動?!?。2015年03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
16、意見,正式把“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寫入中央文件,“兩山”理論成為開創和引領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的指導思想。2015年04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貫穿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基本理念。2015年05月06日,環境保護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活動監督管理的通知(環發201557號),自然保護區是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有效措施,地方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明確,對自然保護區內已設置的商業探礦權要限期退出;對自然保護區設立之前已存在的合法探礦權以及自然保護區設立之后各項手續完備且已征得保護區主管部門同意設立
17、的探礦權,要分類提出差別化的補償和退出方案,在保障探礦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七、礦權在保護地退出相關文件:2015年08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辦法是督促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領域正確履職用權的一把制度利劍、一道制度屏障。2015年0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指出,樹立發展和保護相統一的理念,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戰略思想,發展必須是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平衡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控制開發強度,調整空間結構,實現發展與保護的內在統一、相互促進。建立國家公園體
18、制。改革各部門分頭設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化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的體制,對上述保護地進行功能重組,合理界定國家公園范圍。國家公園實行更嚴格保護,除不損害生態系統的原住民生活生產設施改造和自然觀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開發建設。2016年0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631號),改文件的亮點在于實現“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明確了責任主體、目標任務以及補償辦法等。明確提出要推進橫向生態補償。研究制定以地方補償為主,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辦法。2017年0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
19、意見,全面啟動全國生態保護的紅線劃定與制度建設。2017年0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礦業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712號)。根據解釋規定,對于當事人約定在自然保護區等特殊區域內勘查開采礦產資源,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環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認定合同無效。七、礦權在保護地退出相關文件:2017年07月19日,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及核查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環規生態20173號)規定,環保部負責組織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結果進行實地核查。對監測發現的人類活動點位逐一進行核查和處理。2019年04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統
20、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內的探礦權、采礦權等合理退出問題。2022年08月16日,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A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遠景調查等公益性工作;鈾礦勘查開采活動,可辦理礦業權登記;已依法設立的油氣探礦權繼續勘查活動,可辦理探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勘查區塊范圍)、保留、注銷,當發現可供開采油氣資源并探明儲量時,可將開采擬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圍依照國家相關規定調出生態保護紅線;已依法設立的油氣采礦權不擴大用地用海范圍,繼續開采,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
21、礦區范圍)、注銷;已依法設立的礦泉水和地熱采礦權,在不超出已經核定的生產規模、不新增生產設施的前提下繼續開采,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已依法設立和新立鉻、銅、鎳、鋰、鈷、鋯、鉀鹽、(中)重稀土礦等戰略性礦產探礦權開展勘查活動,可辦理探礦權登記,因國家戰略需要開展開采活動的,可辦理采礦權登記。上述勘查開采活動,應落實減緩生態環境影響措施,嚴格執行綠色勘查、開采及礦山環境生態修復相關要求。八、刑事責任預防與辯護涉礦刑事方面的罪名刑事安全方面的犯罪刑事安全方面的犯罪重大責任事故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危險作業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不報、謊報
22、安全事故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礦業開采礦業開采、環保及用地方面的刑事風險環保及用地方面的刑事風險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污染環境罪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破壞自然保護地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礦業投融資方面的刑事風險礦業投融資方面的刑事風險合同詐騙罪提供慮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騙取貸款罪貸款詐騙罪高利轉貸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礦業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刑事風險礦業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刑事風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申通投標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八、刑事責任預防與辯護涉
23、礦刑事方面的罪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虛假訴訟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礦業涉稅刑事風險礦業涉稅刑事風險逃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上市公司及董監高刑事風險上市公司及董監高刑事風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礦業進出口貿易刑事風險礦業進出口貿易刑事風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廢物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涉礦貪污賄賂犯罪貪污罪八、刑事責任預防與辯護涉礦刑事方面的罪名受賄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涉礦瀆職犯罪涉礦瀆職犯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環境監管失職罪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非法批準征收、征
24、用、占用土地罪非法第家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用職權罪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八、刑事責任預防與辯護涉礦刑事方面的罪名其他涉礦犯罪其他涉礦犯罪敲詐勒索罪誣告陷害罪強迫勞動罪雇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八、刑事責任預防與辯護涉礦刑事方面的罪名九、利令智昏與情勢變更的法律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
25、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新能源礦產不理性漲跌導致的當事人故意違約與情勢變更的區別新能源礦產合同往往具有投資標的特殊、投資金額大、受政策性影響強的特性。故在新能源合同糾紛中常發生當事人主張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情形。而法院因個案公平而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相對保守,對于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較為嚴格,對于合同當事人的可預見性、可避免性、可歸責性具有較高的要求。給企業的建議1、主觀要件核心在于判斷當事人是否具備預見能力當事人主張情勢變更時,法院通常會結合合同是否對這種不可預見作出了安排、當事人的商業
26、判斷能力及對客觀事實的了解程度等因素綜合作出判斷。2、客觀要件事件本身是否構成重大變化、繼續履行是否導致顯失公平涉礦合同糾紛中,法院認可的情勢變更“重大變化”通常為法律法規的變化(這里的法律法規為廣義概念,還包括國家政策、地方性法規及地方政府發布的政策等),且這種變化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導致合同情勢變更的主要原因甚至唯一原因。此外,法院一般也會結合合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履約能力以及風險分擔的公平性等多重因素綜合決定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十、尾礦庫及生態修復中的問題:(一)主體及立項1.修復主體針對一般礦山企業開采行為,依據環境保護法確立的“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對于無人管理的
27、廢棄礦山,依據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確立“圍繞構建“誰修復、誰受益”的生態保護修復市場機制2.修復工程立項原則上需要進行工程立項,但修復作為法定義務,具有公益性,可以考慮簡化或取消立項程序。(二)涉及礦產資源的,是否需要辦理采礦許可證:1.目前政策規定:僅針對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河道疏浚產生的淤泥、泥沙等。2.是否需要辦理礦業權:礦業權辦理流程及要件極其繁瑣,幾乎不可能辦理,也沒有必要辦理。(見下圖)3.礦山修復的意義礦山生態修復是法定義務,于各方更必要,該事項吸附其他需求。4.結論:(1)無需辦理采礦許可證。(2)開采出來的礦產品通過交易平臺,繳納出讓收益及資源
28、稅后,收益歸修復主題或施工單位。(三)、是否構成非法采礦罪一般情況特殊情況構成構成不構成不構成(四)其他問題1、環境污染2、非法占用農用地3、安全責任4、??顚S眉吧鐣Y本介入5、瀆職犯罪6、土地指標及礦業用地有關法規政策目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國辦發202140號)關于支持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的通知(財辦資環202165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
29、202310號)國土資源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663號)國土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的意見(國土資發2016187號)十一、各種爭議案件應與礦業知識技能融合涉礦案件必須把礦業知識、規范進行融合原西部礦業總地質師貪污案十一、各種爭議案件應與礦業知識技能融合原烏蘭察布市委書記濫用職權案能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礦業行業開采礦產資源以滿足不同的社會需求。但隨著全球人口的增長,以及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礦產資源的需求不斷增加礦產資源的需求不斷增加。據Roskill預測,由于能源轉型加上人口快速增長,到2030年全球銅
30、需求將達到每年約3800萬噸,而2020年還不足3000萬噸。根據澳大利亞Intierra ResourceIntelligence公司和瑞典原材料集團的數據,同期鐵礦石需求將增加一倍至35億噸。智利國家礦業機構預計鋰需求將從31.7萬噸增長到179萬噸。世界銀行估計,到2050年,對礦產和金屬的總體需求將增長900%。知識產權及專利對于礦業行業也越來越重要,據統計,2014年至2019年的5年間,尋求專利保護的礦業相關發明比1970年至2000年的總和還多。大型礦業企業以及采礦設備、技術和服務企業越來越多地使用知識產權來追求其使用知識產權來追求其國際化戰略國際化戰略。礦業企業以及采礦設備、技
31、術和服務企業在不同的國家運營,通過專利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確保知識產權,利用嵌入創新產品和工藝的知識。十二、知識產權與礦業合作12.1專利技術 據統計,2009年至2019年的10年間,全球與礦業相關的研發支出可能在14001400億美元億美元左右,其中中國(47%)、美國(22%)、澳大利亞(17%)、加拿大(8%)和歐洲(5%)為其中的最大貢獻者。值得注意的是,該數據包含石油與天然氣行業的研發(約占33%),不包括一些綜合研發(不屬于典型礦業企業進行的研發)。在產品創新方面,礦業行業不同于其他行業,很少發現全新的產品,說明在礦業行業的范圍內,產品創新比較有限?;趯@笜说姆治鲲@示,在199
32、0年至2003年間,發明專利申請數量相對穩定,從2005年之后呈指數級增長呈指數級增長。2012年之后,該趨勢有所放緩,但并未呈現下降態勢。其中2004年之后,采礦專利的增長速度超過了其他領域的專利申請。通過對專利所屬經濟體的分析表明,中國和美國中國和美國是采礦產量和專利數量都超過全球10%的國家,俄羅斯是唯一一個采礦產量超過全球產量10%但專利數量不足全球1%的國家。日本的專利超出全球總量的10%,但產量不足全球產量的0.1%。礦業行業的企業結構包括數量較少的大型企業,以及數量非常多的中小型企業。其中大型企業專注于生產,占據了該行業的大部分資本;中小型企業開采較小規模礦床,或經營小范圍的礦產
33、品;勘探企業專注于發現和探明礦床。除了直接從事勘探和開發的企業外,還有一些采礦設備、技術和服務企業向礦業企業提供技術和設備。通過對專利數據的分析,已有的礦業企業以及采礦設備、技術和服務企業創造了約三分之二約三分之二的礦業相關技術。企業字號與商標的沖突,從國內到國外,一直是企業合法權利保護中的一個難點和痛點。對企業而言,在當前法律規定并不完善的情況下,需要對企業字號、商標分別采取及時注冊、使用等保護措施。在字號(或商標)被他人注冊成為商標(或字號)時,及時啟動商標無效宣告、撤銷企業名稱等維權手段;在發生企業字號與其他主體商標權出現混淆、侵權訴訟時委托專業法律介入,制定系統解決方案,以維護自身合法
34、權益。12.2商標參考案例:1996年云南某銅業集團成立,并于1998年成立云南某銅業公司,主要營業范圍包括有色金屬的生產、銷售等。兩公司自成立以來,對外宣傳時均以“云銅”“云銅集團”進行指代。2008年云南省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有色金屬產業中的云銅在內的一批商標被認為已基本具備了中國馳名商標的條件”。但實際上,云南某銅業公司在2008年1月才在八個類別中申請注冊“云銅”商標。與此同時,自2008年起,云南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某文化公司”)、美國某集團公司、中國某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香港)通過注冊、轉讓等方式,持有其他多個類別的大量“云銅”
35、注冊商標。自2016年起,云南某銅業公司包括在第六類“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礦石”等商品上注冊的八個“云銅”注冊商標因連續三年不使用等原因均被撤銷,云南某銅業公司失去了在主營業務上的“云銅”商標權。同時,云南某文化公司等公司以其持有的“云銅”商標開始了對云南某銅業公司的商標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訴訟,稱云南某銅業公司使用“云銅”商標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并造成了損害,構成不正當競爭。12.2商標第三部分 建議建議1、立法:尊重礦業地質規律、經濟規律和法律基本邏輯2、司法:做到專業與法律的緊密結合3、行政執法:效率與質量的融合,增加穩定性,不能忽左忽右。4、企業:礦業既有希望,又有陷阱。必須仰望星空
36、與腳踏實地結合。尊重規律、尊重人才。5、行業協會:企業應該加入行業協會,行業協會應該為行業共同的問題呼吁,定期交流信息如同本次長沙會議6、律師及中介機構要做到熟知基本規則、掌握礦業嘗試、守住正義與良知底線第四部分 聯系我們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簡介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以自然資源全方位法律服務為特色的專業律師事務所,也是國內目前具有鮮明的專業特色和良好行業口碑的優秀律師事務所之一。律所總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區黃金地帶恒華國際商務中心A座4層,目前在國內設有上海、深圳、揚州、承德四家分所,同時在美國華盛頓、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波蘭華沙、羅馬尼亞布加斯特、柬埔寨金邊等地設有辦公室
37、或辦事處。未來三年,雨仁律所計劃在全球主要礦產能源國家設立聯絡處,為客戶提供更加高效精準的落地服務。律所由一批專注于礦業領域、精通法律的多層次、專業型、國際化律師組成。律所專注于自然資源全方位法律服務,根據自然資源的行業特點,細分二十余個專業工作組,涵蓋了客戶可能遇到的礦產、能源、土地、海洋、林業、草原等自然資源全方位的法律問題,提供細分領域更加系統完善的服務。雨仁律師堅持“專業、執著、前瞻、共贏”的理念,在數以千計的案例中維護了客戶的合法權益,鍛造了一支專業過硬、高度負責、值得托付和信賴的團隊。業務工作組綜合協調組大案要案組日常運營組礦法研究中心礦權取得流轉組礦業貸款與清收組礦業投融資組上市公司業務組并購重整組綠色礦山與生態環保組資源壓覆與損害補償組礦業稅費組工程建設組安全運營與應急處理組礦業科技與知識產權組國際礦業組國際貿易組國際爭端解決組民事訴訟與仲裁組行政爭議組刑事預防與辯護組尾礦及綜合律師組礦業用地及山水林田湖資源組勞動健康組合規運營組礦山機械設備組專家顧問組自然資源全產業鏈法律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