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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錄國務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2024.05.01實施).05生態環境部: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2021.02.01).18主體碳市場.252023、2024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見稿)(2024.07.02).26碳排放權登記、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2021.05.14).45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2023.01.01).66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發電設施(2023.01.01).103關于做好20232025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2023.02.04).147全國碳排放權交
2、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2024.09.09).1534項技術規范(2024.09.14).158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行業.158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水泥行業.199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鋁冶煉行業.225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鋁冶煉行業.269碳排放計量能力建設指導目錄(2024版)(2024.09.28).291補充機制(CCER).323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324技術規范方法學6個(1批4個2023.10.24,2批2個2024.07.30).34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并網光熱發電(CCE
3、R-01-001-V01).34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75 號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已經 2024 年 1 月 5 日國務院第 23 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偫砝顝?024 年 1 月 25 日-5-碳碳排排放放權權交交易易管管理理暫暫行行條條例例第第一一條條為了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控制,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第第二二條條本條例適用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第第三三條條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管理,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
4、徹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調節相結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國家加強碳排放權交易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第第四四條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第第五五條條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碳排放權交易產品登記,提供交易結算等服務。
5、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組織開展碳排放權-6-集中統一交易。登記和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應當向社會公開。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建立風險防控和信息披露制度。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并加強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配合。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逐步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第第六六條條碳排放權交易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和行業范圍,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等有關部
6、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碳排放權交易產品包括碳排放配額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現貨交易產品。第第七七條條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以下簡稱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主體,可以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其他對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7-門)、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及本條例規定的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第第八八條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制定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省、自
7、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制定本行政區域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和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應當向社會公布。第第九九條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行業發展階段、歷史排放情況、市場調節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并組織實施。碳排放配額實行免費分配,并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逐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分配方式。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放單位
8、發放碳排放配額,不得違反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發放或者調劑碳排放配額。第第十十條條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研究提出碳排放權交易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和行業范圍、制定重-8-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以及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應當征求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專家和公眾等方面的意見。第第十十一一條條重點排放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的技術規范,制定并嚴格執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制方案,使用依法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校準的計量器具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如實準確統計核算本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編制上一年度溫
9、室氣體排放報告(以下簡稱年度排放報告),并按照規定將排放統計核算數據、年度排放報告報送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對其排放統計核算數據、年度排放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年度排放報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設施、統計核算方法等信息。年度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應當至少保存 5年。重點排放單位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編制年度排放報告。第第十十二二條條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對重點排放單位報送的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核查,確認其溫室氣體實-9-際排放量。核查工作應當
10、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并自核查完成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向重點排放單位反饋核查結果。核查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依法設立的技術服務機構對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技術審核。重點排放單位應當配合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技術審核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數據和資料。第第十十三三條條接受委托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程和技術規范要求,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出具不實或者虛假的檢驗檢測報告。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作和送檢樣品,對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接受委托編制年度排放報告、對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技術審核的
11、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備相應的設施設備、技術能力和技術人員,建立業務質量管理制度,獨立、客觀、公正開展相關業務,對其出具的年度排放報告和技術審核意見承擔相應責任,不得篡改、偽造數據資料,不得使用虛假的數據資料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技術服務機構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不得同時從事年度排放報告編制業務和技術審核業務。-10-第第十十四四條條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年度排放報告的核查結果,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足額清繳其碳排放配額。重點排放單位可
12、以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購買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額,其購買的碳排放配額可以用于清繳。重點排放單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購買經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于清繳其碳排放配額。第第十十五五條條碳排放權交易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現貨交易方式。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或者擾亂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第第十十六六條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加強對碳排放配額分配、清繳以及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等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并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第第十十七七條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
13、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可以采取查閱、復制相關資料,查詢、檢查相關信息系統等措施,并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就相關事項作-11-出說明。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不得拒絕、阻礙。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人員不得少于 2 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對檢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依法負有保密義務。第第十十八八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舉報人反饋處
14、理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第第十十九九條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第第二二十十條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及本條例規定的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依法處理持有的碳排放配額等交易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所交易碳排放配額等產品的價款等值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12-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條條重點排放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
15、令改正,處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產整治:(一)未按照規定制定并執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制方案;(二)未按照規定報送排放統計核算數據、年度排放報告;(三)未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年度排放報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設施、統計核算方法等信息;(四)未按照規定保存年度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第第二二十十二二條條重點排放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50 萬元的,處 5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5
16、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按照 50%以上 100%以下的比例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可以責令停產整治:(一)未按照規定統計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二)編制的年度排放報告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遺漏,在年度排放報告編制過程中篡改、偽造數據資料,使用虛假的數據資料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三)未按照規定制作和送檢樣品。-13-第第二二十十三三條條技術服務機構出具不實或者虛假的檢驗檢測報告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 萬元的,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
17、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檢測資質。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年度排放報告或者技術審核意見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遺漏,在年度排放報告編制或者對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技術審核過程中篡改、偽造數據資料,使用虛假的數據資料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0 萬元的,處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從事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業務。技術服務機構因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2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的罰款,5 年內禁止從事溫
18、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業務;情節嚴重的,終身禁止從事前述業務。第第二二十十四四條條重點排放單位未按照規定清繳其碳排放配額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未清繳的碳排放配額清繳時限前 1 個月市場交易平均成交價格 5 倍以上 10 倍-14-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按照未清繳的碳排放配額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可以責令停產整治。第第二二十十五五條條操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1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 萬元的,處 5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因前述
19、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擾亂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1 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0 萬元的,處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因前述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第第二二十十六六條條拒絕、阻礙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
20、正,處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的罰款。第第二二十十七七條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記錄制度,將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因違反本-15-條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有關信用信息系統,并依法向社會公布。第第二二十十八八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第二二十十九九條條對本條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當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健全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本條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
21、單位不再參與相同溫室氣體種類和相同行業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第第三三十十條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一)溫室氣體,是指大氣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和人為的氣態成分,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二)碳排放配額,是指分配給重點排放單位規定時期內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額度。1 個單位碳排放配額相當于向大氣排放 1 噸的二氧化碳當量。(三)清繳,是指重點排放單位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繳納等同于其經核查確認的上一年度溫室氣體實際排放量的碳排放配額的行為。-16-第第三三十十一一條條重點排放單位消費非化石能源電力的,按照國
22、家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配額和溫室氣體排放量予以相應調整。第第三三十十二二條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用航空等主管部門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結合民用航空等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的特點,對民用航空等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制定、碳排放配額發放與清繳、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和年度排放報告報送與核查等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第第三三十十三三條條本條例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7-52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部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生態環境部令第部令第 19 號)號)(2020.12.31)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 為
23、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決策部署,在應對氣候變化和促進綠色低碳發展中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溫室氣體減排,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根據國家有關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的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包括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等活動,以及對前述活動的監督管理。第三條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應當堅持市場導向、循序漸進、公平公開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第四條 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和行業范圍,由生態環境部擬訂,按程序報批后實施
24、,并向社會公開。第五條 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立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組織建設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記錄碳排放配額的持有、變更、清繳、注銷等信息,并提供結算服務。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記錄的信息是判斷碳排放配額歸屬的最終依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定期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活動和機構運行有關情況,以及應當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并保證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全國碳排放權
25、交易系統-18-53 安全穩定可靠運行。第六條 生態環境部負責制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技術規范,加強對地方碳排放配額分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的監督管理,并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開展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等相關活動,并進行監督管理。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落實相關具體工作,并根據本辦法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第七條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技術規范,并遵守國家其他有關主管部門
26、關于交易監管的規定。第二章第二章 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 第八條 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列入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以下簡稱重點排放單位)名錄:(一)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二)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第九條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生態環境部的有關規定,確定本行政區域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并向社會公開。第十條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碳排放數據,清繳碳排放配額,公開交易及相關活動信息,并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確定名錄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將相關溫室氣
27、體排放單位從重點排放單位名錄中移出:(一)連續二年溫室氣體排放未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二)因停業、關閉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因而不再排放溫室氣體的。第十二條 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申請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的,確定名錄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核實;經核實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應當將其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錄。-19-54 第十三條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地方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第三章第三章 分配與登記分配與登記 第十四條 生態環境部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要求,綜合考慮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等因素,制定
28、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與分配方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與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放單位分配規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額。第十五條 碳排放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適時引入有償分配。第十六條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定碳排放配額后,應當書面通知重點排放單位。第十七條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開立賬戶,進行重點排放單位對分配的碳排放配額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分配配額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復核;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相關業務操作。第十八條 重點排放單位
29、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需要變更單位名稱、碳排放配額等事項的,應當報經所在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后,向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應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進行變更登記,并向社會公開。第十九條 國家鼓勵重點排放單位、機構和個人,出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銷其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額。自愿注銷的碳排放配額,在國家碳排放配額總量中予以等量核減,不再進行分配、登記或者交易。相關注銷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第四章第四章 排放交易排放交易 第二十條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碳排放配額,生態環境部可-20-55 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適時增加其他交易產品。第二十
30、一條 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主體。第二十二條 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生態環境部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引導溫室氣體減排的作用,防止過度投機的交易行為,維護市場健康發展。第二十三條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應當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提供的成交結果,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為交易主體及時更新相關信息。第二十四條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數據及時、準確、安全交換。第五
31、章第五章 排放核查與配額清繳排放核查與配額清繳 第二十五條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根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技術規范,編制該單位上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載明排放量,并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報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應當至少保存五年。重點排放單位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重點排放單位編制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應當定期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除外。第二十六條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對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告知重點排放單位。核查結果應當作為重點排放單位
32、碳排放配額清繳依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技術服務機構提供核查服務。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對提交的核查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第二十七條 重點排放單位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被告知核查結果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組織核查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復核;省級生態環-21-56 境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第二十八條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在生態環境部規定的時限內,向分配配額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清繳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額。清繳量應當大于等于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查結果確認的該單位上年度溫室氣體實際排放量。第二十九條 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
33、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 5%。相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另行制定。用于抵銷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不得來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減排項目。第六章第六章 監督管理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確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第三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對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結果,確定監督檢查重點和頻次。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監督檢查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和碳排放配額清繳情況,相關
34、情況按程序報生態環境部。第三十二條 生態環境部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定期公開重點排放單位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情況等信息。第三十三條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遵守國家交易監管等相關規定,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制定風險管理預案,及時公布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信息。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泄露商業秘密。第三十四條 交易主體違反本辦法關于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結算或者交易相關規定的,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第三十五條
35、 鼓勵公眾、新聞媒體等對重點排放單位和其他交易主體的碳排-22-57 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監督。重點排放單位和其他交易主體應當按照生態環境部有關規定,及時公開有關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信息,自覺接受公眾監督。第三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重點排放單位和其他交易主體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有權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按照有關規定反饋處理結果,同時為舉報人保密。第七章第七章 罰罰 則則 第三十七條 生態環境部、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
36、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分。第三十八條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部依法給予處分,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一)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二)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泄露有關商業秘密或者有構成其他違反國家交易監管規定行為的,依照其他有關規定處理。第三十九條 重點排放單位虛報、瞞報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或者拒絕履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義務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
37、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由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測算其溫室氣體實際排放量,并將該排放量作為碳排放配額清繳的依據;對虛報、瞞報部分,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第四十條 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三萬-23-58 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對欠繳部分,由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構成犯罪的,有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第八章
38、第八章 附附 則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一)溫室氣體:是指大氣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和人為的氣態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二)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燃燒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以及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等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購的電力和熱力等所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三)碳排放權:是指分配給重點排放單位的規定時期內的碳排放額度。(四)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
39、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4-主體碳市場主體碳市場-25-3 附件 1 2023、2024 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的重要作用,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2023、2024年度配額分配工作,助力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堅持目標導向。堅持目標導向。緊緊圍繞國家“雙碳”目標和實施路徑,統籌謀劃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實施,充分考慮經濟社會
40、發展、發電行業實際、市場調節需要等因素,結合行業發展技術特點與減排目標,合理設計配額方案。堅持穩中求進。堅持穩中求進。延續配額分配制度的總體框架和主要規則,基于排放強度設計配額分配機制,配額分配方法與核算、核查規則保持銜接。結合實際運行情況簡化配額管理流程,夯實數據基礎,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堅持市場主導。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市場價格發現機制,營造平等、開放、競爭的市場環境。積極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鼓勵大規模、高能效、低排放機組,鼓勵摻燒生-26-4 物質機組與燃氣機組,鼓勵機組供熱。強化技術創新,壓實企業降碳責任,推動行業企業綠色低碳轉型。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
41、適用于納入 2023、2024 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電行業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以下簡稱重點排放單位)。重點排放單位是擁有發電機組產權的單位,作為責任主體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的發放、交易、清繳等環節。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關于做好 20232025 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343 號),分別確定2023、2024 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并明確各重點排放單位納入配額管理的發電機組。不具備發電能力的純供熱機組(熱源在 2023 和2024年與發電設施保持物理隔斷),以及2023、2024年新投產機組不納入當年度配額管理。重點排放單位因使
42、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間接排放不再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范圍。三、機組分類 本方案適用的發電機組按照燃料種類及機組容量劃分為四個類別(各類機組判定標準詳見附 1):(一)300MW 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二)300MW 等級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三)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漿等非常規燃煤機組(含燃煤循環流化床機組);(四)燃氣機組。四、配額分配方法-27-5 碳排放配額是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的發電機組相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額。2023、2024 年度配額全部實行免費分配,采用基準法并結合機組層面豁免機制核定機組應發放配額量。將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的所有機組對應的年度應發放配額量加總,并結合重點排放單位
43、層面豁免機制得到各重點排放單位年度應發放配額量。將各省級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放單位年度應發放配額量加總得到本行政區域年度應發放配額量。將各省級行政區域年度應發放配額量加總最終確定各年度全國應發放配額總量。(一)碳排放基準值(一)碳排放基準值 總體平衡值(以下簡稱平衡值)是各類機組發電、供熱碳排放配額量與應清繳配額量平衡時對應的數值,是確定各類機組發電、供熱基準值的依據。2023 年度發電、供熱平衡值以重點排放單位2023 年碳排放數據為基礎,統籌考慮了履約優惠政策、各項修正系數等因素綜合確定。2023、2024年度發電、供熱基準值是在2023年度平衡值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調整、
44、行業發展階段、排放強度變化、市場調節需要等因素,結合各類鼓勵導向以及近四年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火電機組的碳排放強度年度變化率,按照行業總體盈虧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則綜合確定(各類別機組碳排放基準值見附 2)。(二)修正系數(二)修正系數 綜合考慮冷卻方式、參與調峰等因素對機組碳排放強度的影響,配額分配引入冷卻方式修正系數和調峰修正系數。各類修正系數詳-28-6 見配額分配技術指南(見附 3、4)。五、配額發放(一)預分配配額及其發放(一)預分配配額及其發放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規定的配額分配方法,審核確定各機組 2023、2024 年度預分配配額量,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信息管理
45、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將相應年度配額預分配相關數據表傳輸至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告知重點排放單位,并以正式文件報送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同時抄送生態環境部。2023、2024年度各機組預分配配額量均為該機組上一年度經核查排放量的 70%,將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的所有機組相應的預分配配額量進行加總,得到其 2023、2024 年度的預分配配額量。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依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的正式文件,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對、發放預分配配額。(二)核定配額及其發放(二)核定配額及其發放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基于 2023 年度和202
46、4 年度經核查碳排放相關數據,按照本方案規定的配額分配方法,核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重點排放單位 2023、2024 年度應發放配額量。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基于應發放配額量和已發放預分配配額量,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將 2023、2024 年度全部配額發放至重點排放單位賬戶。(三)豁免機制(三)豁免機制 1.1.燃氣機組豁免。燃氣機組豁免。當燃氣機組年度經核查排放量大于根據配額分配技術指南核定的配額量時,應發放配額量等于其經核查排放-29-7 量。當燃氣機組年度經核查排放量小于核定的配額量時,應發放配額量等于核定的配額量。其他機組不實行上述機組層面豁免機制,其應發放配額量等于核定的配額量。2.2.重點
47、排放單位超過履約缺口率上限豁免。重點排放單位超過履約缺口率上限豁免。實行重點排放單位層面豁免機制,重點排放單位的應發放配額量根據其擁有的各類機組配額量與豁免機制規則計算得到(不考慮配額調整量)。重點排放單位的實際配額發放量根據其應發放配額量與配額調整量計算得到。設定 20%的配額缺口率(應清繳配額量同應發放配額量之間的差值與應清繳配額量的比值)上限,當重點排放單位根據配額分配技術指南核定的年度配額量小于經核查排放量的 80%時,其應發放配額量等于年度經核查排放量的 80%;當大于等于 80%時,其應發放配額量等于核定配額量。(四)差異化開展配額分配(四)差異化開展配額分配 對因涉法、涉訴、涉債
48、、涉司法凍結等情況存在履約風險的重點排放單位,以及方案發布時未足額清繳上一履約周期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調整配額發放及履約方式。對以上重點排放單位,僅在核定階段將其配額發放至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賬戶,并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告知其履約義務。在清繳階段,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委托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對重點排放單位進行強制履約,完成當年履約后剩余部分配額發放至重點排放單位賬戶,未足額完成履約的應及時督促重點排放單位補足差額、完成履約。(五)配額調整(五)配額調整 在配額預分配前,對執法檢查中發現問題并需調整碳排放核算-30-8 結果的,未足額清繳上一年度配額的,已預支(含個性化紓困)配額量的,以及
49、存在其他需要調整配額情形的重點排放單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根據核查結果、執法檢查結果、上一年度未足額清繳配額量、預支量、剩余調整量等確定其配額調整量,并在配額發放時予以調整。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配額調整情況及時告知重點排放單位,向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報送配額調整相關正式文件,同時抄送生態環境部,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完成操作。六、配額清繳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各重點排放單位 2023、2024 年度經核查碳排放相關數據,核定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放單位 2023、2024年度應清繳配額量。重點排放單位應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通過
50、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向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清繳與其發電設施排放量等量的配額(不含因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間接排放),以完成2023年度履約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履約工作。針對有意愿履約但因銀行賬戶被司法凍結等客觀原因無法購買配額的情況,可在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實后,通過其他企業協議代履約方式進行履約,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完成相關操作。七、配額結轉 為明確配額跨期使用方式,提升市場交易活躍度。重點排放單位在 2023、2024 年度履約時,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額履約。-31-9 重點排放單位可根據本方案附 5 的有關要求申請
51、將持有的 2024 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額結轉為2025年度配額,未結轉配額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續年度履約。2023、2024 年度不可預支后續年度配額。八、重點排放單位出現合并、分立、關停等情況時的配額處理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發生合并、分立、關停等事項的,應報經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后,向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應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進行變更登記,調整后 10 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名錄變更情況。(一)重點排放單位合并。(一)重點排放單位合并。重點排放單位之間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續或新設的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發電機組產
52、權的)承繼配額,并履行清繳義務。合并后的碳排放邊界為重點排放單位在合并前各自碳排放邊界之和。重點排放單位和未納入配額管理的排放單位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續或新設的重點排放單位繼承配額,并履行配額清繳義務。(二)重點排放單位分立。(二)重點排放單位分立。重點排放單位分立的,分立前配額量及對應清繳義務由分立后的各重點排放單位根據分立決議分別繼承。分立決議應載明排放設施和生產線產權分配方案,并由分立后的各重點排放單位所在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核查、配額分配、交易及履約管理工作。分立后的各重點排放單位再按照本方案獲得相應配額,并履行各自配額清繳義務。(三)重點排放單位搬遷。(三)重點排放單位搬遷。
53、重點排放單位遷出原所在省級行政區域的,由遷出后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32-10 組織開展核查、配額分配、交易及履約管理工作。(四)重點排放單位排放設施和生產線產權轉移。(四)重點排放單位排放設施和生產線產權轉移。重點排放單位因破產重整等合法事由導致設施和生產線產權轉移,轉移前配額量及對應清繳義務根據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其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等合法文件由承繼排放設施和生產線產權的重點排放單位承繼。產權轉移后,承繼單位按照本方案獲得相應配額,并履行對應配額清繳義務。(五)重點排放單位排放設施關停。(五)重點排放單位排放設施關停。重點排放單位相關溫室氣體排
54、放設施在發放年度核定配額前全部關停的,不納入當前履約年度配額管理,當前履約年度已發放的預分配配額經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認后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協助收回,以往履約年度未足額清繳的配額應繼續追繳。附:1.各類別機組判定標準 2.2023、2024 年各類別機組碳排放基準值 3.燃煤機組配額分配技術指南 4.燃氣機組配額分配技術指南 5.20192024 年度碳排放配額結轉方案 6.配額預分配、調整、核定及清繳流程 -33-11 附 1 各類別機組判定標準 表表 1 1 納入配額管理的機組判定標準納入配額管理的機組判定標準 機 組 類 別 判 定 標 準 300MW 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 以
55、煙煤、褐煤、無煙煤等常規電煤為主體燃料且額定功率不低于 400MW 的發電機組 300MW 等級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 以煙煤、褐煤、無煙煤等常規電煤為主體燃料且額定功率低于 400MW 的發電機組 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漿等非常規燃煤機組(含燃煤循環流化床機組)以煤矸石、煤泥、水煤漿等非常規電煤為主體燃料(完整履約年度內,非常規燃料熱量年均占比應超過 50%)的發電機組(含燃煤循環流化床機組)燃氣機組 以天然氣為主體燃料(完整履約年度內,其他摻燒燃料熱量年均占比不超過 10%)的發電機組 注:1.合并填報機組按照最不利原則判定機組類別。2.完整履約年度內,摻燒生物質(含垃圾、污泥等)熱量年均占比不
56、超過 10%的化石燃料機組,按照主體燃料判定機組類別。3.完整履約年度內,混燒化石燃料(包括混燒自產二次能源熱量年均占比不超過 10%)的發電機組,按照主體燃料判定機組類別。-34-12 表表 2 2 暫不納入配額管理的機組判定標準暫不納入配額管理的機組判定標準 機 組 類 別 判 定 標 準 生物質發電機組 1.純生物質發電機組(含垃圾、污泥焚燒發電機組)摻燒發電機組 2.生物質摻燒化石燃料機組:完整履約年度內,摻燒化石燃料且生物質(含垃圾、污泥)燃料熱量年均占比高于 50%的發電機組(含垃圾、污泥焚燒發電機組)3.化石燃料摻燒生物質(含垃圾、污泥)機組:完整履約年度內,摻燒生物質(含垃圾、
57、污泥等)熱 量年均占比超過 10%且不高于 50%的化石燃料機組 4.化石燃料摻燒自產二次能源機組:完整履約年度內,混燒自產二次能源熱量年均占比超 過 10%的化石燃料燃燒發電機組 特殊燃料發電機組 5.僅使用煤層氣(煤礦瓦斯)、蘭炭尾氣、炭黑尾氣、焦爐煤氣(荒煤氣)、高爐煤氣、轉爐煤氣、石油伴生氣、油頁巖、油砂、可燃冰等特殊化石燃料的發電機組 使用自產資源發電機組 6.僅使用自產廢氣、尾氣、煤氣的發電機組 其他特殊發電機組 7.燃煤鍋爐改造形成的燃氣機組(直接改為燃氣輪機的情形除外)8.燃油機組、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IGCC)機組、內燃機組 9.在發放年度核定配額前已關停的機組 -35-
58、13 附 2 2023、2024 年各類別機組碳排放基準值 序號 機組類別 發電基準值(tCO2/MWh)供熱基準值(tCO2/GJ)2023 年 平衡值 2023 年 基準值 2024 年 基準值 2023 年 平衡值 2023 年 基準值 2024 年 基準值 I 300MW 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 0.7892 0.7861 0.7822 0.1041 0.1038 0.1033 II 300MW 等級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 0.8048 0.7984 0.7944 III 燃煤矸石、水煤漿等非常規燃煤機組(含燃煤循環流化床機組)0.8146 0.8082 0.8042 IV 燃氣機組 0.3
59、239 0.3305 0.3288 0.0525 0.0536 0.0533 注:2023 年平衡值是基于 2023 年碳排放數據,綜合考慮履約優惠政策、修正系數計算,是各類機組發電、供熱碳排放配額量與應清繳配額平衡時對應的數值。2023 年 300MW 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發電基準值較 2023 年平衡值下降約 0.4%,300MW 等級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發電基準值較平衡值下降約 0.8%,非常規燃煤機組發電基準值較平衡值下降約 0.8%,燃氣機組發電基準值較平衡值上升約 2.0%,燃煤機組供熱基準值均較平衡值下降約 0.3%,燃氣機組供熱基準值均較平衡值上升約 2.0%。2024 年各類別
60、機組發電、供熱基準值均較 2023 年基準值下降約 0.5%。-36-14 附 3 燃煤機組配額分配技術指南 燃煤機組的 CO2排放配額計算公式如下:A=Ae+Ah 式中:A機組 CO2配額總量,單位:tCO2 Ae機組發電 CO2配額量,單位:tCO2 Ah機組供熱 CO2配額量,單位:tCO2 其中,機組發電 CO2配額量計算方法為:Ae=Qe Be Fl Ff 式中:Qe機組發電量,單位:MWh Be機組所屬類別的發電基準值,單位:tCO2/MWh Fl機組冷卻方式修正系數,如果凝汽器的冷卻方式是水冷,則機組冷卻方式修正系數為 1;如果凝汽器的冷卻方式是空冷,則機組冷卻方式修正系數為 1
61、.05;對于背壓機組等特殊發電機組,冷卻方式修正系數為 1 Ff機組調峰修正系數 參考常規燃煤發電機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21258-2017)及 熱 電 聯 產 單 位 產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額 (GB-37-15 35574-2017),常規燃煤機組調峰修正系數按照表 1 選取,其他類別機組調峰修正系數為 1。表表 1 1 機組調峰修正系數機組調峰修正系數 統計期機組負荷(出力)系數 修 正 系 數 F65%1.015(16-20F)注:F 為機組負荷(出力)系數,單位為%機組供熱 CO2配額計算方法為:Ah=Qh Bh 式中:Qh機組供熱量,單位:GJ Bh機組所屬類別的供
62、熱基準值,單位:tCO2/GJ -38-16 附 4 燃氣機組配額分配技術指南 燃氣機組的 CO2排放配額計算公式如下:A=Ae+Ah 式中:A機組 CO2配額量,單位:tCO2 Ae機組發電 CO2配額量,單位:tCO2 Ah機組供熱 CO2配額量,單位:tCO2 機組發電 CO2配額計算方法為:Ae=Qe Be 式中:Qe機組發電量,單位:MWh Be機組所屬類別的發電基準值,單位:tCO2/MWh 機組供熱 CO2配額計算方法為:Ah=Qh Bh 式中:Qh機組供熱量,單位:GJ Bh機組所屬類別的供熱基準值,單位:tCO2/GJ -39-17 附 5 20192024 年度碳排放配額結
63、轉方案 一、結轉對象 20192020 年配額、2021 年配額、2022 年配額、2023 年配額、2024 年配額。二、時間安排 符合要求的重點排放單位可于結轉通知書發放日至 2026 年 6 月10 日期間,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提交各年度碳排放配額的結轉申請。三、最大可結轉量 重點排放單位各年度碳排放配額可結轉量(單位為噸)計算公式如下:T=N NS=SI20192020+SI2021+SI2022+SI2023+SI2024 PI20192020+PI2021+PI2022+PI2023+PI2024 式中:T重點排放單位最大可結轉配額量,單位:tCO2 NS凈賣出配額量,單位
64、:tCO2 R結轉倍率 S賣出配額量,單位:tCO2 P買入配額量,單位:tCO2-40-18 I2019-2020配額標的,2019-2020 年配額 I2021配額標的,2021 年配額 I2022配額標的,2022 年配額 I2023配額標的,2023 年配額 I2024配額標的,2024 年配額 其中:(1)可結轉量不高于重點排放單位 2025 年期末持倉量;(2)凈賣出量計算時間范圍: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如計算結果小于 0 則取值為 0;(3)結轉倍率設為 1.5;(4)重點排放單位最大可結轉量計算結果向下取整;(5)期末持倉量為 2025
65、 年 12 月 31 日 23:59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顯示的 2019-2024 年配額持倉量,包括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中的交易可用量、登記可用量和司法凍結量。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中已提交履約、自愿注銷等業務申請但尚未審核通過的配額量應在期末持倉量計算中予以扣除。四、結轉申請要求 配額結轉申請的提交時間為結轉通知書發放日至 2026年 6月 10日。未按規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23 年度履約或未按規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24 年度履約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得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提交配額結轉申請。五、結轉申請流程 1.
66、1.生成配額結轉通知書生成配額結轉通知書 -41-19 2026 年 1 月 1 日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依據重點排放單位 2023、2024 年度履約情況篩選出有資格申請配額結轉的重點排放單位,并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與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交叉核對確認的 2024 至 2025 年期間的凈賣出量數據,結合重點排放單位 2025 年的期末持倉量,計算出重點排放單位配額最大可結轉量,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之前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內生成結轉通知書并發放至重點排放單位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賬戶內。2.2.配額劃轉配額劃轉 重點排放單位在提交結轉申請前,應確保待結轉的配
67、額已全部自交易持倉劃轉至登記持倉。3.3.配額結轉申請提交配額結轉申請提交 重點排放單位在收到配額結轉通知書后,可在結轉通知書發放日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間,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可多次提交配額結轉申請,單次申請結轉量不得超過提交申請時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的持倉可用量,累計申請結轉量不得超過最大可結轉量。待結轉的配額自提交結轉申請后開始凍結至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完成結轉回收。4.4.配額結轉回收與發放配額結轉回收與發放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將分 2 次(2026 年 3 月 27 日前、6 月26 日前)對重點排放單位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內已提交待結轉的配額
68、進行結轉回收,并于五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向重點排放單位發放與結轉回收量等量的 2025 年度配額。-42-20 企業因被司法凍結而無法根據相關要求及時開展配額結轉的,在人民法院裁定司法解凍相關配額后,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補交配額結轉申請,參照上述要求開展配額結轉。-43-21 附 6 配額預分配、調整、核定及清繳流程 -44-關于發布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的公告為進一步規范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活動,保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合法權益,我部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組織制定了碳排放權登
69、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擔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賬戶開立和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成立前,由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賬戶開立和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三、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2.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3.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 年 5 月
70、14 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 年 5 月 17 日印發-45-3附件 1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全國碳排放權登記活動,保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全國碳排放權持有、變更、清繳、注銷的登記及相關業務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則。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以下簡稱注冊登記機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下簡稱交易機構)、登記主體及其他相關參與方應當遵守本規則。第三條注冊登記機構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以下簡稱注冊登記系統)對全國碳排放權的持有、變更、清繳和注銷等實施集中
71、統一登記。注冊登記系統記錄的信息是判斷碳排放配額歸屬的最終依據。第四條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規定的機構和個人,是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主體。第五條全國碳排放權登記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安全和高效的原則。第二章賬戶管理第六條注冊登記機構依申請為登記主體在注冊登記系統中開-46-4立登記賬戶,該賬戶用于記錄全國碳排放權的持有、變更、清繳和注銷等信息。第七條每個登記主體只能開立一個登記賬戶。登記主體應當以本人或者本單位名義申請開立登記賬戶,不得冒用他人或者其他單位名義或者使用虛假證件開立登記賬戶。第八條登記主體申請開立登記賬戶時,應當根據注冊登記機構有關規定提供申請材料,并確保相關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
72、整、有效。委托他人或者其他單位代辦的,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等證明委托事項的必要材料。第九條登記主體申請開立登記賬戶的材料中應當包括登記主體基本信息、聯系信息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等。第十條注冊登記機構在收到開戶申請后,對登記主體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形式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后 5 個工作日內完成賬戶開立并通知登記主體。第十一條登記主體下列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注冊登記機構提交信息變更證明材料,辦理登記賬戶信息變更手續:(一)登記主體名稱或者姓名;(二)營業執照,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類型、號碼及有效期;(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事項。注冊登記機構在完成信息變更材料審核后 5 個工作日內完成賬戶信息變
73、更并通知登記主體。聯系電話、郵箱、通訊地址等聯系信息發生變化的,登記主體應當及時通過注冊登記系統在登記賬戶中予以更新。-47-5第十二條登記主體應當妥善保管登記賬戶的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登記主體登記賬戶下發生的一切活動均視為其本人或者本單位行為。第十三條注冊登記機構定期檢查登記賬戶使用情況,發現營業執照、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發生變化且未按要求及時辦理登記賬戶信息變更手續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對有關不合格賬戶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其中涉及交易活動的應當及時通知交易機構。對已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的不合格賬戶,登記主體申請恢復使用的,應當向注冊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賬戶規范手續。能夠規范為合格賬
74、戶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解除限制使用措施。第十四條發生下列情形的,登記主體或者依法承繼其權利義務的主體應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注銷登記賬戶:(一)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登記主體因合并、分立、依法被解散或者破產等原因導致主體資格喪失;(二)自然人登記主體死亡;(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情況。登記主體申請注銷登記賬戶時,應當了結其相關業務。申請注銷登記賬戶期間和登記賬戶注銷后,登記主體無法使用該賬戶進行交易等相關操作。第十五條登記主體如對第十三條所述限制使用措施有異議,可以在措施生效后 15 個工作日內向注冊登記機構申請復核;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后 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回復。-
75、48-6第三章登記第十六條登記主體可以通過注冊登記系統查詢碳排放配額持有數量和持有狀態等信息。第十七條注冊登記機構根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定的配額分配結果,為登記主體辦理初始分配登記。第十八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根據交易機構提供的成交結果辦理交易登記,根據經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認的碳排放配額清繳結果辦理清繳登記。第十九條重點排放單位可以使用符合生態環境部規定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配額清繳。用于清繳部分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應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注銷,并由重點排放單位向注冊登記機構提交有關注銷證明材料。注冊登記機構核驗相關材料后,按照生態環
76、境部相關規定辦理抵銷登記。第二十條登記主體出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銷其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額,注冊登記機構應當為其辦理變更登記,并出具相關證明。第二十一條碳排放配額以承繼、強制執行等方式轉讓的,登記主體或者依法承繼其權利義務的主體應當向注冊登記機構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注冊登記機構審核后辦理變更登記。第二十二條司法機關要求凍結登記主體碳排放配額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予以配合;涉及司法扣劃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根據-49-7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對涉及登記主體被扣劃部分的碳排放配額進行核驗,配合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三條司法機關和國家監察機關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向注冊登記機構查詢
77、全國碳排放權登記相關數據和資料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予以配合。第二十四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第二十五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與交易機構建立管理協調機制,實現注冊登記系統與交易系統的互通互聯,確保相關數據和信息及時、準確、安全、有效交換。第二十六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建設災備系統,建立災備管理機制和技術支撐體系,確保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數據、信息安全,實現信息共享與交換。第五章監督管理第二十七條生態環境部加強對注冊登記機構和注冊登記活動的監督管理,可以采取詢問注冊登記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查閱和復制與登記活動
78、有關的信息資料、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等進行監管。-50-8第二十八條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相關直屬業務支撐機構工作人員,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持有碳排放配額。已持有碳排放配額的,應當依法予以轉讓。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本人已持有或者委托他人代為持有的碳排放配額,應當依法轉讓并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向供職單位報告全部轉讓相關信息并備案在冊。第二十九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的原始憑證及有關文件和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 年,并進行憑證電子化管理。第六章附則第三十條注冊登記機構可以根據本規則制定登記業務規則等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本規則自公布之
79、日起施行。-51-9附件 2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保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服務業務的監督管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下簡稱交易機構)、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以下簡稱注冊登記機構)、交易主體及其他相關參與方應當遵守本規則。第三條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二章交易第四條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主體包括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第五條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
80、碳排放配額,生態環境部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適時增加其他交易產品。第六條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52-協議轉讓是指交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確認成交的交易方式,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及大宗協議交易。其中,掛牌協議交易是指交易主體通過交易系統提交賣出或者買入掛牌申報,意向受讓方或者出讓方對掛牌申報進行協商并確認成交的交易方式。大宗協議交易是指交易雙方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報價、詢價并確認成交的交易方式。單向競價是指交易主體向交易機構提出賣出或買入申請,交易機構發布競價公告,多個意向受讓方或者出讓方按照規定報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成
81、交的交易方式。第七條交易機構可以對不同交易方式設置不同交易時段,具體交易時段的設置和調整由交易機構公布后報生態環境部備案。第八條交易主體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應當在交易機構開立實名交易賬戶,取得交易編碼,并在注冊登記機構和結算銀行分別開立登記賬戶和資金賬戶。每個交易主體只能開設一個交易賬戶。第九條碳排放配額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價格”為計價單位,買賣申報量的最小變動計量為 1 噸二氧化碳當量,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計量為 0.01 元人民幣。第十條交易機構應當對不同交易方式的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及最大申報數量進行設定,并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整。單筆買賣申報數量的設定和調整,由交易機構公布后
82、報生態環境部備案。第十一條交易主體申報賣出交易產品的數量,不得超出其交10-53-11易賬戶內可交易數量。交易主體申報買入交易產品的相應資金,不得超出其交易賬戶內的可用資金。第十二條碳排放配額買賣的申報被交易系統接受后即刻生效,并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有效,交易主體交易賬戶內相應的資金和交易產品即被鎖定。未成交的買賣申報可以撤銷。如未撤銷,未成交申報在該日交易結束后自動失效。第十三條買賣申報在交易系統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規則達成的交易于成立時即告交易生效,買賣雙方應當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依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交易系統記錄的成交數據為準。第十四條已買入的交易產品當日內不
83、得再次賣出。賣出交易產品的資金可以用于該交易日內的交易。第十五條交易主體可以通過交易機構獲取交易憑證及其他相關記錄。第十六條碳排放配額的清算交收業務,由注冊登記機構根據交易機構提供的成交結果按規定辦理。第十七條交易機構應當妥善保存交易相關的原始憑證及有關文件和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 年。第三章風險管理第十八條生態環境部可以根據維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建立市場調節保護機制。當交易價格出現異常波動-54-12觸發調節保護機制時,生態環境部可以采取公開市場操作、調節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使用方式等措施,進行必要的市場調節。第十九條交易機構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第二
84、十條交易機構實行漲跌幅限制制度。交易機構應當設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漲跌幅比例,并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對漲跌幅比例進行調整。第二十一條交易機構實行最大持倉量限制制度。交易機構對交易主體的最大持倉量進行實時監控,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對交易機構實時監控提供必要支持。交易主體交易產品持倉量不得超過交易機構規定的限額。交易機構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對最大持倉量限額進行調整。第二十二條交易機構實行大戶報告制度。交易主體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機構規定的大戶報告標準的,交易主體應當向交易機構報告。第二十三條交易機構實行風險警示制度。交易機構可以采取要求交易主體報告情況、發布書面警示和風險警示公告、限制交易等措施,警示和化解
85、風險。第二十四條交易機構應當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風險準備金是指由交易機構設立,用于為維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風險準備金應當單獨核算,專戶存儲。-55-13第二十五條交易機構實行異常交易監控制度。交易主體違反本規則或者交易機構業務規則、對市場正在產生或者將產生重大影響的,交易機構可以對該交易主體采取以下臨時措施:(一)限制資金或者交易產品的劃轉和交易;(二)限制相關賬戶使用。上述措施涉及注冊登記機構的,應當及時通知注冊登記機構。第二十六條因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于交易機構的重大技術故障等原因導致部分或者全部交易無法正常進行的,交易機構可以采取暫停交
86、易措施。導致暫停交易的原因消除后,交易機構應當及時恢復交易。第二十七條交易機構采取暫停交易、恢復交易等措施時,應當予以公告,并向生態環境部報告。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二十八條交易機構應建立信息披露與管理制度,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交易機構應當在每個交易日發布碳排放配額交易行情等公開信息,定期編制并發布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報表。根據市場發展需要,交易機構可以調整信息發布的具體方式和相關內容。第二十九條交易機構應當與注冊登記機構建立管理協調機制,實現交易系統與注冊登記系統的互通互聯,確保相關數據和信息及時、準確、安全、有效交換。-56-14第三十條交易機構應當建立交易系統的災備系統,建立災備管理機制和技
87、術支撐體系,確保交易系統和注冊登記系統數據、信息安全。第三十一條交易機構不得發布或者串通其他單位和個人發布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陳述。第五章監督管理第三十二條生態環境部加強對交易機構和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可以采取詢問交易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查閱和復制與交易活動有關的信息資料、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等進行監管。第三十三條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活動中,涉及交易經營、財務或者對碳排放配額市場價格有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內容,屬于內幕信息。禁止內幕信息的知情人、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利用內幕信息從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活動。第三十四條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通過直接或者間接的方法,操縱或者擾亂全國碳排放權交
88、易市場秩序、妨礙或者有損公正交易的行為。因為上述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交易,交易機構可以采取適當措施并公告。第三十五條交易機構應當定期向生態環境部報告的事項包括交易機構運行情況和年度工作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財務預決算方案、重大開支項目情況等。交易機構應當及時向生態環境部報告的事項包括交易價格出現-57-15連續漲跌?;蛘叽蠓▌?、發現重大業務風險和技術風險、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涉及重大訴訟、交易機構治理和運行管理等出現重大變化等。第三十六條交易機構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交易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辦事,除用于信息披露的信息之外,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市場交易主
89、體的賬戶信息和業務信息等信息。交易系統軟硬件服務提供者等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或者服務參與、介入相關主體不得泄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或者服務中獲取的商業秘密。第三十七條交易機構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進行實時監控和風險控制,監控內容主要包括交易主體的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異常業務行為,以及可能造成市場風險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行為。第六章爭議處置第三十八條交易主體之間發生有關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糾紛,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交易機構提出調解申請,還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交易機構與交易主體之間發生有關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糾紛,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0、。第三十九條申請交易機構調解的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易機構的調解意見,經當事人確認并在調解意見書上簽章后生效。-58-16第四十條交易機構和交易主體,或者交易主體間發生交易糾紛的,當事人均應當記錄有關情況,以備查閱。交易糾紛影響正常交易的,交易機構應當及時采取止損措施。第七章附則第四十一條交易機構可以根據本規則制定交易業務規則等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9-17 附件 3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結算活動,保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規
91、則。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結算監督管理。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以下簡稱注冊登記機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下簡稱交易機構)、交易主體及其他相關參與方應當遵守本規則。第三條注冊登記機構負責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統一結算,管理交易結算資金,防范結算風險。第四條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結算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國家金融監管的相關規定以及注冊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安全和高效的原則。第二章資金結算賬戶管理第五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結算銀行,并在結算銀行開立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用于存放各交易主體的交易資金和相關款項。-60-18 注冊登記機構對
92、各交易主體存入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交易資金實行分賬管理。注冊登記機構與交易主體之間的業務資金往來,應當通過結算銀行所開設的專用賬戶辦理。第六條注冊登記機構應與結算銀行簽訂結算協議,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等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和協議約定,保障各交易主體存入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交易資金安全。第三章結算第七條在當日交易結束后,注冊登記機構應當根據交易系統的成交結果,按照貨銀對付的原則,以每個交易主體為結算單位,通過注冊登記系統進行碳排放配額與資金的逐筆全額清算和統一交收。第八條當日完成清算后,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將結果反饋給交易機構。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注冊登記機構根據清算結果完成碳排放配額和資金的交收。第九
93、條當日結算完成后,注冊登記機構向交易主體發送結算數據。如遇到特殊情況導致注冊登記機構不能在當日發送結算數據的,注冊登記機構應及時通知相關交易主體,并采取限制出入金等風險管控措施。第十條交易主體應當及時核對當日結算結果,對結算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以書面形式向注冊登記機構提出。-61-19 交易主體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對結算結果提出異議的,視作認可結算結果。第四章監督與風險管理第十一條注冊登記機構針對結算過程采取以下監督措施:(一)專崗專人。根據結算業務流程分設專職崗位,防范結算操作風險。(二)分級審核。結算業務采取兩級審核制度,初審負責結算操作及銀行間頭寸劃撥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94、,復審負責結算事項的合法合規性。(三)信息保密。注冊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對結算情況和相關信息嚴格保密。第十二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制定完善的風險防范制度,構建完善的技術系統和應急響應程序,對全國碳排放權結算業務實施風險防范和控制。第十三條注冊登記機構建立結算風險準備金制度。結算風險準備金由注冊登記機構設立,用于墊付或者彌補因違約交收、技術故障、操作失誤、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損失。風險準備金應當單獨核算,專戶存儲。第十四條注冊登記機構應當與交易機構相互配合,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結算風險聯防聯控制度。第十五條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及時發-62-20 布異常情況公告,采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
95、一)因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于注冊登記機構的重大技術故障等原因導致結算無法正常進行;(二)交易主體及結算銀行出現結算、交收危機,對結算產生或者將產生重大影響。第十六條注冊登記機構實行風險警示制度。注冊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的,可以采取發布風險警示公告,或者采取限制賬戶使用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風險,涉及交易活動的應當及時通知交易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登記機構可以要求交易主體報告情況,向相關機構或者人員發出風險警示并采取限制賬戶使用等處置措施:(一)交易主體碳排放配額、資金持倉量變化波動較大;(二)交易主體的碳排放配額被法院凍結、扣劃的;(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況。第十七
96、條提供結算業務的銀行不得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第十八條交易主體發生交收違約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通知交易主體在規定期限內補足資金,交易主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資金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使用結算風險準備金或自有資金予以彌補,并向違約方追償。第十九條交易主體涉嫌重大違法違規,正在被司法機關、國家監察機關和生態環境部調查的,注冊登記機構可以對其采取限制-63-21 登記賬戶使用的措施,其中涉及交易活動的應當及時通知交易機構,經交易機構確認后采取相關限制措施。第五章附則第二十條清算:是指按照確定的規則計算碳排放權和資金的應收應付數額的行為。交收:是指根據確定的清算結果,通過變更碳排放權和資金履行相關債權債務的行
97、為。頭寸:指的是銀行當前所有可以運用的資金的總和,主要包括在中國人民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存放同業清算款項凈額、銀行存款以及現金等部分。第二十一條注冊登記機構可以根據本規則制定結算業務規則等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4-關于印發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發電設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為進一步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制度機制,增強技術規范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發電設施?,F予公
98、布,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特此通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 年 12 月 19 日(此件社會公開)抄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組。-65-66-i目錄1 適用范圍.12 規范性引用文件.13 術語和定義.24 工作程序和內容.35 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56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要求.67 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算要求.98 排放量計算.99 生產數據核算要求.910 數據質量控制計劃.1111 數據質量管理要求.1212 定期報告要求.1313 信息公開格式要求.14附錄 A 常用化石燃料相關參數缺省值.16附錄 B 數據質量控制計劃要求.17附錄 C 報告內容及
99、格式要求.20附錄 D 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信息公開格式.30附錄 E 排放報告輔助參數計算方法.32-67-1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1適用范圍本指南規定了發電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算、排放量計算、生產數據核算、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數據質量管理、定期報告和信息公開格式等要求。本指南適用于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含自備電廠)使用燃煤、燃油、燃氣等化石燃料及摻燒化石燃料的純凝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等發電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其他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設施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可參照本指南。本指南
100、不適用于單一使用非化石燃料(如純垃圾焚燒發電、沼氣發電、秸稈林木質等純生物質發電機組,余熱、余壓、余氣發電機組和垃圾填埋氣發電機組等)發電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2規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指南。GB/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GB/T 212 煤的工業分析方法GB/T 213 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GB/T 214 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GB/T 474 煤樣的制備方法GB/T 475 商品煤樣人工采取方法GB/T 476 煤中碳和氫的測定方法GB/T 483 煤炭分析試驗方法一般規定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
101、/T 4754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7721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GB/T 8984 氣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GB/T 11062 天然氣 發熱量、密度、相對密度和沃泊指數的計算方法GB/T 13610 天然氣的組成分析 氣相色譜法GB/T 19494.1 煤炭機械化采樣 第 1 部分:采樣方法GB/T 19494.2 煤炭機械化采樣 第 2 部分:煤樣的制備GB/T 19494.3 煤炭機械化采樣 第 3 部分:精密度測定和偏倚試驗GB 21258 常規燃煤發電機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T 21369 火力發電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GB/T
102、 25214 煤中全硫測定 紅外光譜法-68-2GB/T 27025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8017 耐壓式計量給煤機GB/T 30732 煤的工業分析方法 儀器法GB/T 30733 煤中碳氫氮的測定 儀器法GB/T 31391 煤的元素分析GB 35574 熱電聯產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T 35985 煤炭分析結果基的換算DL/T 567.8 火力發電廠燃料試驗方法 第 8 部分:燃油發熱量的測定DL/T 568 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DL/T 904 火力發電廠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方法DL/T 1030 煤的工業分析 自動儀器法DL/T 1365名詞術語 電力節能DL
103、/T 2029 煤中全水分測定 自動儀器法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3.1溫室氣體 greenhouse gas大氣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和人為的氣態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本指南中的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CO2)。3.2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 key emitting entity of greenhouse gas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內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簡稱重點排放單位。3.3發電設施
104、power generation facilities存在于某一地理邊界、屬于某一組織單元或生產過程的電力生產裝置集合。3.4化石燃料燃燒排放 emission from fossil fuel combustion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5購入使用電力排放 emission from purchased electricity購入使用電量所對應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6活動數據 activity data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表征值,例如各種化石燃料消耗量、購入使用電量等。3.7-69-3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表征單位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
105、溫室氣體排放系數,例如每單位化石燃料燃燒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單位購入使用電量所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3.8低位發熱量 net calorific value燃料完全燃燒,其燃燒產物中的水蒸汽以氣態存在時的發熱量,也稱低位熱值。3.9碳氧化率 carbon oxidation rate燃料中的碳在燃燒過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3.10負荷(出力)系數 load(output)coefficient統計期內,單元機組總輸出功率平均值與機組額定功率之比,即機組利用小時數與運行小時數之比,也稱負荷率。3.11熱電聯產機組 combined heat and power generation u
106、nit同時向用戶供給電能和熱能的生產方式。本指南所指熱電聯產機組指具備發電能力,同時對外供熱的發電機組。3.12純凝發電機組 condensing power generation unit蒸汽進入汽輪發電機組的汽輪機,通過其中各級葉片做功后,乏汽全部進入凝結器凝結為水的生產方式。本指南是指核準批復或備案文件中明確為純凝發電機組,并且僅對外供電的發電機組。3.13母管制系統 common header system將多臺過熱蒸汽參數相同的機組分別用公用管道將過熱蒸汽連在一起的發電系統。4工作程序和內容發電設施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內容包括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編制與實施、化
107、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算、排放量計算、生產數據信息獲取、定期報告、信息公開和數據質量管理的相關要求。工作程序見圖1。-70-4圖1 工作程序a)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確定重點排放單位核算邊界,識別納入邊界的排放設施和排放源。排放報告應包括核算邊界所包含的裝置、所對應的地理邊界、組織單元和生產過程。b)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編制與實施按照各類數據測量和獲取要求編制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并按照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實施溫室氣體的測量活動。c)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收集活動數據、確定排放因子,計算發電設施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d)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算收集活動數據、確定排放因子,計算發電設施購入使用電量所對
108、應的排放量。e)排放量計算匯總計算發電設施二氧化碳排放量。f)生產數據信息獲取獲取和計算發電量、供熱量、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等生產數據和信息。g)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及相關生產信息,存證必要的支撐材料。h)信息公開定期公開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編制與實施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算排放量計算生產數據信息獲取定期報告數據質量管理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信息公開-71-5i)數據質量管理明確溫室氣體數據質量管理的一般要求。5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5.1 核算邊界核算邊界為發電設施,主要包括燃燒系統、汽水系統、電氣系統、控制系統和除塵及脫硫
109、脫硝等裝置的集合,不包括廠區內其他輔助生產系統以及附屬生產系統。發電設施核算邊界如圖2中虛線框內所示。物質流能量流發電設施核算邊界圖2 核算邊界示意圖5.2 排放源發電設施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范圍包括: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a)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一般包括發電鍋爐(含啟動鍋爐)、燃氣輪機等主要生產系統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脫硫脫硝等裝置使用化石燃料加熱煙氣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應急柴油發電機組、移動源、食堂等其他設施消耗化石燃料產生的排放。對于摻燒化石燃料的生物質發電機組、垃圾(含污泥)焚燒發電機組等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110、,僅統計燃料中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對于摻燒生物質(含垃圾、污泥)的化石燃料發電機組,應計算摻燒生物質熱量占比。b)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附屬生產系統(生產指揮、食堂、浴室等)其他輔助生產系統(化驗、機修、庫房、運輸等)控制系統發電設施購入使用電力電氣系統(發電機、勵磁裝置、廠用電系統、升壓變電等)汽水系統(鍋爐、汽輪機、凝給水、補水、循環水等)其他購入使用電力和燃料化石燃料消耗燃燒系統(輸煤、磨煤、燃燒、風煙、灰渣等)電力、熱力產品除塵及脫硫脫硝等裝置電力、熱力產品-72-66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要求6.1計算公式6.1.1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是統計期內發電設施各種化石燃料燃燒產
111、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加和。對于開展元素碳實測的,采用公式(1)計算。E燃燒=i=1n(?FCi Car,i OFi4412)(1)式中:E燃燒 化石燃料燃燒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FCi 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噸(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萬標準立方米(104Nm3);?,?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收到基元素碳含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噸碳/噸(tC/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噸碳/萬標準立方米(tC/104Nm3);OFi 第 i 種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以%表示;44/12 二氧化碳與碳的相對分子質量之比;i 化石燃料種類代號。6.1.2 對于開展燃
112、煤元素碳實測的,其收到基元素碳含量采用公式(2)換算。Car=Cad100Mar100Mad或Car=Cd100Mar100(2)式中:Car 收到基元素碳含量,單位為噸碳/噸(tC/t);Cad 空氣干燥基元素碳含量,單位為噸碳/噸(tC/t);Cd 干燥基元素碳含量,單位為噸碳/噸(tC/t);Mar 收到基水分,采用重點排放單位測量值,以%表示;Mad 空氣干燥基水分,采用檢測樣品數值,以%表示。6.1.3 對于未開展元素碳實測的或實測不符合指南要求的,其收到基元素碳含量采用公式(3)計算。Car,i=NCVar,i CCi(3)式中:?,?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收到基元素碳含量,對固體或
113、液體燃料,單位為噸碳/噸(tC/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噸碳/萬標準立方米(tC/104Nm3);?,?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吉焦/噸(GJ/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吉焦/萬標準立方米(GJ/104Nm3);?第 i 種化石燃料的單位熱值含碳量,單位為噸碳/吉焦(tC/GJ);6.1.4 對于摻燒生物質(含垃圾、污泥)的,其熱量占比采用公式(4)計算。Pbiomass=Qcrgli=1n(FCiNCVar,i)?Qcrgl 100%(4)式中:?機組的生物質摻燒熱量占機組總燃料熱量的比例,以%表示;Qcr 鍋爐產熱量,單位為吉焦(GJ);?鍋爐效率,以%
114、表示;FCi 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噸(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萬標準立方米(104Nm3);?,?第 i 種化石燃料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對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吉焦/噸(GJ/t);對氣體燃料,單位為吉焦/萬標準立方米(GJ/104Nm3)。鍋爐效率取值為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或 CNAS 認可、且檢測能力包括電站鍋-73-7爐性能試驗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的最近一次鍋爐熱力性能試驗報告中最大負荷對應的效率測試值,報告應蓋有 CMA 資質認定標志或 CNAS 認可標識章。對未開展實測或實測報告無 CMA 資質認定標志或 CNAS 認可標識章的,可采用
115、鍋爐設計說明書或鍋爐運行規程中最大負荷對應的設計值。6.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6.2.1化石燃料消耗量的測定標準與優先序6.2.1.1 燃煤消耗量應優先采用經校驗合格后的皮帶秤或耐壓式計量給煤機的入爐煤測量結果,采用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皮帶秤須采用皮帶秤實煤或循環鏈碼校驗每月一次,或至少每季度對皮帶秤進行實煤計量比對。不具備入爐煤測量條件的,根據每日或每批次入廠煤盤存測量數值統計,采用購銷存臺賬中的消耗量數據。6.2.1.2 燃油、燃氣消耗量應優先采用每月連續測量結果。不具備連續測量條件的,通過盤存測量得到購銷存臺賬中月度消耗量數據。6.2.1.3 軌道衡、汽車衡等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等級應符合
116、GB/T 21369 或相關計量檢定規程的要求;皮帶秤的準確度等級應符合 GB/T 7721 的相關規定;耐壓式計量給煤機的準確度等級應符合 GB/T28017 的相關規定。計量器具應確保在有效的檢驗周期內。6.2.2元素碳含量的測定標準與頻次6.2.2.1 燃煤元素碳含量等相關參數的測定采用表 1 中所列的方法標準。表 1 燃煤相關項目/參數的檢測方法標準序號項目/參數標準名稱標準編號1采樣人工采樣商品煤樣人工采取方法GB/T 475機械采樣煤炭機械化采樣 第 1部分:采樣方法GB/T 19494.12制樣人工制樣煤樣的制備方法GB/T 474機械制樣煤炭機械化采樣 第 2部分:煤樣的制備G
117、B/T 19494.23化驗全水分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GB/T 211煤中全水分測定 自動儀器法DL/T 2029水分、灰分、揮發分煤的工業分析方法GB/T 212煤的工業分析方法 儀器法GB/T 30732煤的工業分析 自動儀器法DL/T 1030發熱量a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GB/T 213全硫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GB/T 214煤中全硫測定 紅外光譜法GB/T 25214碳煤中碳和氫的測定方法GB/T 476煤中碳氫氮的測定 儀器法GB/T 30733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DL/T 568煤的元素分析GB/T 313914基準換算/煤炭分析試驗方法一般規定GB/T 483/煤炭分析結果基的換算
118、GB/T 35985注:a應優先采用恒容低位發熱量,并在各統計期保持一致。6.2.2.2 燃煤元素碳含量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獲取,應與燃煤消耗量狀態一致(均為入爐煤或入廠煤),并確保采樣、制樣、化驗和換算符合表 1 所列的方法標準:a)每日檢測。采用每日入爐煤檢測數據加權計算得到月度平均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權重為每日入爐煤消耗量;b)每批次檢測。采用每月各批次入廠煤檢測數據加權計算得到入廠煤月度平均收到基元素碳-74-8含量,權重為每批次入廠煤接收量;c)每月縮分樣檢測。每日采集入爐煤樣品,每月將獲得的日樣品混合,用于檢測其元素碳含量?;旌锨?,每日樣品的質量應正比于該日入爐煤消耗量且基準保持一致。
119、6.2.2.3 燃煤元素碳含量應于每次樣品采集之后 40 個自然日內完成該樣品檢測,檢測報告應同時包括樣品的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的檢測結果。檢測報告應由通過CMA 認定或 CNAS 認可、且檢測能力包括上述參數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并蓋有 CMA 資質認定標志或 CNAS 認可標識章。其中的低位發熱量僅用于數據可靠性的對比分析和驗證。6.2.2.4 報告值為干燥基或空氣干燥基分析結果,應采用公式(2)轉換為收到基元素碳含量。重點排放單位應保存不同基轉換涉及水分等數據的原始記錄。6.2.2.5 燃油、燃氣的元素碳含量至少每月檢測,可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或由供應商提供。
120、對于天然氣等氣體燃料,元素碳含量的測定應遵循 GB/T 13610 和 GB/T 8984 等相關標準,根據每種氣體組分的體積濃度及該組分化學分子式中碳原子的數目計算元素碳含量。某月有多于一次實測數據時,取算術平均值為該月數值。6.2.3低位發熱量的測定標準與頻次6.2.3.1 燃煤低位發熱量的測定采用表 1 中所列的方法。重點排放單位可自行檢測或委托外部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驗室進行檢測。6.2.3.2 燃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的測定應與燃煤消耗量數據獲取狀態一致(均為入爐煤或入廠煤)。應優先采用每日入爐煤檢測數值。不具備入爐煤檢測條件的,采用每日或每批次入廠煤檢測數值。已有入爐煤檢測設備設施的重
121、點排放單位,一般不應改用入廠煤檢測結果。6.2.3.3 燃煤的年度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由月度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其權重是燃煤月消耗量。入爐煤月度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由每日/班所耗燃煤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其權重是每日/班入爐煤消耗量。入廠煤月度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由每批次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其權重是該月每批次入廠煤接收量。當某日或某批次燃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無實測時,或測定方法均不符合表 1 要求時,該日或該批次的燃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應取 26.7 GJ/t。生態環境部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6.2.3.4 燃油、燃氣的低位發熱量應至少每月檢測
122、,可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或由供應商提供,遵循DL/T 567.8、GB/T 13610 或 GB/T 11062 等相關標準。檢測天然氣低位發熱量的壓力和溫度依據DL/T 1365 采用 101.325kPa、20的燃燒和計量參比條件,或參照 GB/T 11062 中的換算系數計算。燃油、燃氣的年度平均低位發熱量由每月平均低位發熱量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其權重為每月燃油、燃氣消耗量。某月有多于一次實測數據時,取算術平均值為該月數值。無實測時采用本指南附錄 A規定的各燃料品種對應的缺省值。6.2.4單位熱值含碳量的取值6.2.4.1 未開展燃煤元素碳實測或實測不符合 6.2.2 要求的,單位熱值含碳量
123、取 0.03085 tC/GJ(不含非常規燃煤機組)。未開展燃煤元素碳實測或實測不符合 6.2.2 要求的非常規燃煤機組,單位熱值含碳量取 0.02858 tC/GJ。6.2.4.2 未開展燃油、燃氣元素碳實測或實測不符合 6.2.2 要求的,單位熱值含碳量采用本指南附錄A 規定的各燃料品種對應的缺省值。-75-96.2.4.3 生態環境部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6.2.5碳氧化率的取值6.2.5.1 燃煤的碳氧化率取 99%。6.2.5.2 燃油和燃氣的碳氧化率采用附錄 A 中各燃料品種對應的缺省值。7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算要求7.1計算公式對于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采用公式(5)
124、計算。E電=AD電 EF電(5)式中:E電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AD電購入使用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EF電電網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兆瓦時(tCO2/MWh)。7.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優先序7.2.1 購入使用電量按以下優先序獲?。篴)根據電表記錄的讀數統計;b)供應商提供的電費結算憑證上的數據。7.2.2 電網排放因子采用生態環境部最新發布的數值。8排放量計算發電設施二氧化碳年度排放量等于當年各月排放量之和。各月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各月度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和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排放量之和,采用公式(6)計算。E=E燃燒+E電(6)式中:E 發電設施二
125、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E燃燒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E電 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9生產數據核算要求9.1發電量發電量是指統計期內從發電機端輸出的總電量,采用計量數據。9.2供熱量9.2.1計算公式供熱量為鍋爐不經汽輪機直供蒸汽熱量、汽輪機直接供熱量與汽輪機間接供熱量之和,不含煙氣余熱利用供熱。采用公式(7)和(8)計算。其中 Qzg和 Qjg計算方法參考 DL/T 904 中相關要求。-76-10Qgr=Qgl+Qjz(7)Qjz=Qzg+Qjg(8)式中: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Qgl鍋爐不經汽輪機
126、直接或經減溫減壓后向用戶提供熱量的直供蒸汽熱量之和,單位為吉焦(GJ);Qjz汽輪機向外供出的直接供熱量和間接供熱量之和,單位為吉焦(GJ);Qzg由汽輪機直接或經減溫減壓后向用戶提供的直接供熱量之和,單位為吉焦(GJ);Qjg通過熱網加熱器等設備加熱供熱介質后間接向用戶提供熱量的間接供熱量之和,單位為吉焦(GJ)。9.2.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9.2.2.1 對外供熱是指向除發電設施汽水系統(除氧器、低壓加熱器、高壓加熱器等)之外的熱用戶供出的熱量。9.2.2.2 依據 DL/T 1365,供熱量為供熱計量點供出工質的焓減去返回工質的焓乘以相應流量。供熱存在回水時,計算供熱量應扣減回水熱量。9.
127、2.2.3 蒸汽及熱水溫度、壓力數據按以下優先序獲?。篴)計量或控制系統的實際監測數據,采用月度算術平均值,或運行參數范圍內經驗值;b)相關技術文件或運行規程規定的額定值。9.2.2.4 供熱量數據應每月進行計量并記錄,年度值為每月數據累計之和,按以下優先序獲?。篴)直接計量的熱量數據,優先采用熱源側計量數據;b)結算憑證上的數據。9.2.3熱量的單位換算以質量單位計量的蒸汽可采用公式(9)轉換為熱量單位。ADst=Mast(Enst83.74)10-3(9)式中:ADst蒸汽的熱量,單位為吉焦(GJ);Mast蒸汽的質量,單位為噸蒸汽(t);Enst蒸汽所對應的溫度、壓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焓值,
128、取值參考相關行業標準,單位為千焦/千克(kJ/kg);83.74水溫為 20時的焓值,單位為千焦/千克(kJ/kg)。以質量單位計量的熱水可采用公式(10)轉換為熱量單位。ADw=Maw(Tw20)4.186810-3(10)式中:ADw熱水的熱量,單位為吉焦(GJ);Maw熱水的質量,單位為噸(t);Tw熱水的溫度,單位為攝氏度();20常溫下水的溫度,單位為攝氏度();4.1868水在常溫常壓下的比熱,單位為千焦/(千克攝氏度)(kJ/(kg))。9.3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9.3.1計算公式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采用生產數據。合并填報時采用公式(11)和(12)計算。-77-
129、11t=i=1n(tiPei)?i=1nPei?(11)X=inwfdi?i=1n(Peiti)?(12)式中:t運行小時數,單位為小時(h);X負荷(出力)系數,以%表示;Wfd發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Pe機組容量,單位為兆瓦(MW),應以發電機實際額定功率為準,可采用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銘牌等進行確認;i機組代號。9.3.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9.3.2.1 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按以下優先序獲?。篴)企業生產系統數據;b)企業統計報表數據。9.3.2.2 核算合并填報發電機組的負荷(出力)系數時,備用機組的運行小時數可計入被調劑機組的運行小時數中。10數據質量控制
130、計劃10.1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內容重點排放單位應按照本指南中各類數據監測與獲取要求,結合現有測量能力和條件,制定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并按照附錄 B 的格式要求進行填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所有數據的計算方式與獲取方式應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a)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版本及修訂情況;b)重點排放單位情況:包括重點排放單位基本信息、主營產品、生產工藝、組織機構圖、廠區平面分布圖、工藝流程圖等;c)按照本指南確定的實際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情況:包括核算邊界的描述,設施名稱、類別、編號、位置,以及多臺機組拆分與合并填報情況等;d)煤炭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等參數檢測的采樣、制樣方
131、案:其中,采樣方案包括采樣依據、采樣點、采樣頻次、采樣方式、采樣質量和記錄等;制樣方案包括制樣方法、縮分方法、制樣設施、煤樣保存和記錄等;e)數據的確定方式應包括:1)參數:明確所有監測的參數名稱和單位;2)參數獲?。好鞔_參數獲取方式、頻次,涉及的計算方法,是否采用實測或缺省值。對委外實測的,應明確具體委托協議方式及相關參數的檢測標準;3)測量設備:明確測量設備的數量、型號、編號、精度、位置、測量頻次、檢定/校準頻次以及所依據的檢定/校準技術規范。明確測量設備的內部管理規定等;4)數據記錄頻次:明確各項參數數據記錄頻次;-78-125)數據缺失處理:明確數據缺失處理方式,處理方式應基于審慎性原
132、則且符合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6)負責部門:明確各項數據監測、流轉、記錄、分析等環節管理部門。f)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相關規定應包括以下內容:1)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障體系,包括明確排放相關計量、檢測、核算、報告和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及其職責、具體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2)建立內審制度,確保提交的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符合技術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障要求;3)建立原始憑證和臺賬記錄管理制度,規范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的登記、保存和使用。10.2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修訂重點排放單位在以下情況下應按照生態環境部規定的時限內對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進行修訂,修訂
133、內容應符合實際情況并滿足本指南的要求:a)排放設施發生變化或使用計劃中未包括的新燃料或物料而產生的排放;b)采用新的測量儀器和方法,使數據的準確度提高;c)發現之前采用的測量方法所產生的數據不正確;d)發現更改計劃可提高報告數據的準確度;e)發現計劃不符合本指南核算和報告的要求;f)生態環境部明確的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10.3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執行重點排放單位應嚴格按照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實施溫室氣體的測量活動,并符合以下要求:a)發電設施基本情況與計劃描述一致;b)核算邊界與計劃中的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一致;c)所有活動數據、排放因子和生產數據能夠按照計劃實施測量;d)煤炭的采樣、制樣、檢測化
134、驗能夠按照計劃實施;e)測量設備得到了有效的維護和校準,維護和校準能夠符合計劃、核算標準、國家要求、地區要求或設備制造商的要求,否則應采取符合保守原則的處理方法;f)測量結果能夠按照計劃中規定的頻次記錄;g)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能夠與計劃一致;h)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程序能夠按照計劃實施。11數據質量管理要求重點排放單位應加強發電設施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a)委托檢測機構/實驗室檢測燃煤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等參數時,應確保符合 6.2.2 和6.2.3 的相關要求。檢測報告應載明收到樣品時間、樣品對應的月份、樣品測試標準、收到樣品重量和測試結果對應的狀態(干燥基或
135、空氣干燥基);b)應保留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及相關材料備查,包括但不限于樣品送檢記錄、-79-13樣品郵寄單據、檢測機構委托協議及支付憑證、咨詢服務機構委托協議及支付憑證等;c)積極改進自有實驗室管理,滿足 GB/T 27025 對人員、設施和環境條件、設備、計量溯源性、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等資源要求的規定,確保使用適當的方法和程序開展取樣、檢測、記錄和報告等實驗室活動。鼓勵重點排放單位對燃煤樣品的采樣、制樣和化驗的全過程采用影像等可視化手段,保存原始記錄備查。鼓勵重點排放單位自有實驗室獲得 CNAS認可;d)所有涉及本指南中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檢測的煤樣,應留存每日或每班煤樣,從
136、報出結果之日起保存 2 個月備查;月縮分煤樣應從報出結果之日起保存 12 個月備查。煤樣的保存應符合 GB/T 474 或 GB/T 19494.2中的相關要求;e)定期對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和測量儀表進行維護管理,并記錄存檔;f)建立溫室氣體數據內部臺賬管理制度。臺賬應明確數據來源、數據獲取時間及填報臺賬的相關責任人等信息。排放報告所涉及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應至少保存五年,確保相關排放數據可被追溯。委托的檢測機構/實驗室應同時符合本指南和資質認可單位的相關規定;g)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內部審核制度。定期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進行交叉校驗,對可能產生的數據誤差風險進行識別,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137、h)規定了優先序的各參數,應按照規定的優先級順序選取,在之后各核算年度的獲取優先序一般不應降低;i)鼓勵有條件的重點排放單位加強樣品自動采集與分析技術應用,采取創新技術手段,加強原始數據防篡改管理。12定期報告要求12.1 排放報告格式要求排放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報告模板見附錄C。a)重點排放單位基本信息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排污許可證編號等基本信息。b)機組及生產設施信息每臺機組的燃料類型、燃料名稱、機組類別、裝機容量、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以及鍋爐、汽輪機、發電機、燃氣輪機等主要生產設施的名稱、編號、型號等相關信息。c)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化石燃料消耗量、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單位熱
138、值含碳量、機組購入使用電量和電網排放因子數據。d)生產相關信息發電量、供熱量、運行小時數、負荷(出力)系數等數據。-80-1412.2 排放報告存證要求a)燃料消耗量:通過生產系統記錄的,提供每日/每月原始記錄;通過購銷存臺賬統計的,提供月度生產報表、購銷存記錄或結算憑證;b)燃煤低位發熱量:自行檢測的,提供每日/每月燃料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委托檢測的,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加蓋CMA資質認定標志或CNAS認可標識章。報送提交的原始檢測記錄中應明確顯示檢測依據(方法標準)、檢測設備、檢測人員和檢測結果。對于每月進行加權計算的燃料低位發熱量,提供體現加權計算過程
139、的Excel計算表;c)燃煤元素碳含量:自行檢測的,提供每日/每月燃料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報告加蓋CMA資質認定標志或CNAS認可標識章。委托檢測的,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加蓋CMA資質認定標志或CNAS認可標識章。報送提交的原始檢測記錄中應明確顯示檢測依據(方法標準)、檢測設備、檢測人員和檢測結果。提供每日收到基水分檢測記錄和體現月度收到基水分加權計算過程的Excel計算表;d)燃油、燃氣低位發熱量與元素碳含量:提供每月檢測記錄或檢測報告;e)購入使用電量:采用電表記錄讀數的,提供每月電量統計原始記錄;采用電費結算憑證上數據的,提供每月電費結算憑證;f)發電
140、量:提供每月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g)供熱量:采用直接計量數據的,提供每月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以及Excel計算表;采用結算數據的,提供結算憑證和Excel計算表;h)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提供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i)對于摻燒生物質機組,提供每月鍋爐產熱量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鍋爐效率檢測報告,鍋爐效率未實測時,提供鍋爐設計說明書或鍋爐運行規程;j)排放報告輔助參數:供熱比、發電煤(氣)耗、供熱煤(氣)耗、發電碳排放強度、供熱碳排放強度、上網電量,相關參數計算方法可參考本指南附錄E,提供每月生產報表、臺賬記錄和Excel計算表;煤種、煤炭購入量和煤炭來源(產地、煤礦名稱),提供每月企業記錄
141、或供應商證明等。13信息公開格式要求重點排放單位信息公開包括以下內容,并按照附錄D的格式要求填報。a)基本信息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生產經營場所地址、行業分類、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等信息。b)機組及生產設施信息燃料類型、燃料名稱、機組類別、裝機容量、鍋爐類型、汽輪機類型、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負荷(出力)系數等信息。c)元素碳含量和低位發熱量的確定方式-81-15自行檢測的應公開檢測設備、檢測頻次、設備校準頻次和測定方法標準信息;委托檢測的應公開委托機構名稱、檢測報告編號、檢測日期和測定方法標準信息;未實測的應公開所選取的缺省值。d)排放量信息全部機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
142、e)生產經營變化情況合并、分立、關?;虬徇w等情況;發電設施地理邊界變化情況;主要生產運營系統關?;蛐略鲰椖可a等情況;其他較上一年度變化情況。f)受委托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情況受委托編制本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g)受委托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情況受委托提供本年度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82-16附錄 A常用化石燃料相關參數缺省值能源名稱計量單位低位發熱量f(GJ/t,GJ/104Nm3)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碳氧化率(%)原油t41.816a0.02008b98b燃料油t41.816a0.021
143、1b汽油t43.070a0.0189b煤油t43.070a0.0196b柴油t42.652a0.0202b其它石油制品t41.031d0.0200c液化石油氣t50.179a0.0172c液化天然氣t51.498e0.0172c煉廠干氣t45.998a0.0182b天然氣104Nm3389.31a0.01532b99b焦爐煤氣104Nm3173.54d0.0121c高爐煤氣104Nm333.00d0.0708c轉爐煤氣104Nm384.00d0.0496c其它煤氣104Nm352.27a0.0122c注:a數據取值來源為中國能源統計年鑒 2021。b數據取值來源為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試行
144、)。c數據取值來源為2006年 IPCC 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d數據取值來源為中國溫室氣體清單研究。e數據取值來源為 GB/T 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f根據國際蒸汽表卡換算,本指南熱功當量值取 4.1868 kJ/kcal。-83-17附錄 B數據質量控制計劃要求B.1 數數據據質質量量控控制制計計劃劃的的版版本本及及修修訂訂版本號制定(修訂)時間首次制定或修訂原因修訂說明B.2 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情情況況1.單位簡介(包括成立時間、所有權狀況、法定代表人、組織機構圖和廠區平面分布圖等)2.主營產品及生產工藝(包括主營產品的名稱及產品代碼,發電與供熱工藝流程圖及工藝流程描述,直接供
145、熱或間接供熱方式,標明發電量、供熱量和上網電量計量表安裝位置等)3.排放設施信息(列明核算邊界內的機組和核算邊界外的機組,包括在用、停用和未納入碳排放核算邊界內所有鍋爐、汽輪機、燃氣輪機、發電機等排放設施的名稱、編號、位置等)B.3 核核算算邊邊界界和和主主要要排排放放設設施施描描述述1.核算邊界的描述(包括核算邊界內的裝置、所對應的地理邊界、組織單元和生產過程等)2.多臺機組拆分與合并填報描述(包括多臺機組的拆分情形、拆分方法、拆分后相關參數的獲取方式;合并填報情形、單臺機組信息等)多于 1臺機組的,應對單臺機組進行計量和填報。對于以下特殊情形,填報說明如下:(1)無法分機組計量排放量或配額
146、相關參數的拆分處理方式:a)對于核算邊界內機組與核算邊界外機組無法分開的,應明確拆分方法并詳細列明核算邊界內機組的獲取方式后單獨填報;b)對于入爐煤消耗量無法分機組計量但汽輪機進汽量有單獨計量的,應按照汽輪機進汽量比例拆分各機組燃煤消耗量后單獨填報;c)機組輔助燃料量無法分機組計量的,應按照機組發電量比例拆分后單獨填報。(2)對于不屬于上述拆分填報情形,可以按以下方式合并填報:a)CCPP機組視為一臺機組進行填報;b)對于鍋爐直供熱且無法分機組單獨計量供熱量的;c)對于無法分機組計量供熱量需合并填報的,應逐一列明單臺機組的類別、裝機容量、汽輪機排氣冷卻方式等信息。合并填報機組中,既有常規燃煤鍋
147、爐也有非常規燃煤鍋爐通過母管制供汽的,當非常規燃煤鍋爐產熱量為總產熱量 80%及以上時可按照非常規燃煤機組填報。-84-183.主要排放設施機組名稱設施類別設施編號設施名稱排放設施安裝位置是否納入核算邊界備注(1#機組)(鍋爐)(MF143)(煤粉鍋爐)(二廠區第三車間東)(是)B.4 數數據據的的確確定定方方式式機組名稱參數名稱單位數據的確定方法及獲取方式*1測量設備(適用于數據獲取方式來源于實測值)數據記錄頻次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數據獲取負責部門獲取方式*2確定方法測量設備及型號測量設備安裝位置測量頻次測量設備精度規定的測量設備檢定/校準頻次1#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計算值化石燃料燃燒
148、排放量tCO2燃煤品種 i消耗量t燃煤品種 i元素碳含量tC/t燃煤品種 i低位發熱量GJ/t燃煤品種 i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缺省值/燃煤品種 i碳氧化率%缺省值/燃油品種 i消耗量t燃油品種 i元素碳含量tC/t燃油品種 i低位發熱量GJ/t燃油品種 i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燃油品種 i碳氧化率%缺省值/燃氣品種 i消耗量104Nm3燃氣品種 i元素碳含量tC/104Nm3*1如果報告數據是由若干個參數通過一定的計算方法計算得出,需要填寫計算公式以及計算公式中的每一個參數的獲取方式。*2方式類型包括:實測值、缺省值、計算值、其他。-85-19燃氣品種 i低位發熱量GJ/104Nm3燃氣
149、品種 i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燃氣品種 i碳氧化率%缺省值/1#機組購入使用電力排放量tCO2計算值購入使用電量MWh電網排放因子tCO2/MWh缺省值發電量MWh供熱量GJ運行小時數h負荷(出力)系數%全部機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tCO2B.5 煤煤炭炭元元素素碳碳含含量量、低低位位發發熱熱量量等等參參數數檢檢測測的的采采樣樣、制制樣樣方方案案1.采樣方案(包括每臺機組的采樣依據、采樣點、采樣頻次、采樣方式、采樣質量和記錄等)2.制樣方案(包括每臺機組的制樣方法、縮分方法、制樣設施、煤樣保存和記錄等)B.6 數數據據內內部部質質量量控控制制和和質質量量保保證證相相關關規規定定1.內部管理制度和
150、質量保障體系(包括明確排放相關計量、檢測、核算、報告和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及其職責,以及具體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等)2.內審制度(確保提交的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符合技術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障要求等)3.原始憑證和臺賬記錄管理制度(規范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的登記、保存和使用)-86-20附錄 C報告內容及格式要求企企業業溫溫室室氣氣體體排排放放報報告告發發電電設設施施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蓋蓋章章):報報告告年年度度:編編制制日日期期:-87-21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相關要求,本單位核算了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并
151、填寫了如下表格:附表 C.1 重點排放單位基本信息附表 C.2 機組及生產設施信息附表 C.3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表附表 C.4 購入使用電力排放表附表 C.5 生產數據及排放量匯總表附表 C.6 元素碳含量和低位發熱量的確定方式附表 C.7 輔助參數報告項聲聲明明本單位對本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如本報告中的信息及支撐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本單位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特此聲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重點排放單位(蓋章):年/月/日-88-22附表 C.1重點排放單位基本信息重點排放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性質(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日期注冊資本(
152、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場所地址(省、市、縣詳細地址)發電設施經緯度報告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報送主管部門行業分類發電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14411(火力發電)4412(熱電聯產)4417(生物質能發電)生產經營變化情況至少包括:a)重點排放單位合并、分立、關?;虬徇w情況;b)發電設施地理邊界變化情況;c)主要生產運營系統關?;蛐略鲰椖可a等情況;d)較上一年度變化,包括核算邊界、排放源等變化情況。本年度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名稱*2本年度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本年度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名稱本年度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
153、機構/實驗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報說明:*1行業代碼應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4754 要求填報。自備電廠為法人或視同法人獨立核算單位的,按其所屬行業代碼填寫。自備電廠為非獨立核算單位的,需要按其法人所屬行業代碼填寫。*2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是指為重點排放單位提供本年度碳排放核算、報告編制或碳資產管理等咨詢服務機構,不包括開展碳排放核查/復查的機構。-89-23附表 C.2機組及生產設施信息填報說明:*1燃料類型按照燃煤、燃油或者燃氣劃分,可采用機組運行規程或銘牌信息等進行確認。*2對于燃煤機組,機組類別指常規燃煤機組或非常規燃煤機組,并注明是否循環流化床機
154、組、IGCC 機組;對于燃氣機組,機組類別指:B 級、E 級、F 級、H級、分布式等,可采用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銘牌等進行確認。*3以發電機實際額定功率為準,可采用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銘牌等進行確認。*4鍋爐、汽輪機、發電機等主要設施的編號統一采用排污許可證中對應編碼。*5對于燃煤機組,壓力參數指:中壓、高壓、超高壓、亞臨界、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名稱信息項填報內容1#機組燃料類型*1(示例:燃煤、燃油、燃氣)明確具體種類燃料名稱(示例:無煙煤、柴油、天然氣)機組類別*2(示例:常規燃煤機組)裝機容量(MW)*3(示例:630)燃煤機組鍋爐鍋爐名稱(示例:1#鍋爐)
155、鍋爐類型(示例:煤粉爐)鍋爐編號*4(示例:MF001)鍋爐型號(示例:HG-2030/17.5-YM)生產能力(t/h)(示例:2030)汽輪機汽輪機名稱(示例:1#)汽輪機類型(示例:抽凝式)汽輪機編號(示例:MF002)汽輪機型號(示例:N630-16.7/538/538)壓力參數*5(示例:中壓)額定功率(MW)(示例:630)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6(示例:水冷-開式循環)發電機發電機名稱(示例:1#)發電機編號(示例:MF003)發電機型號(示例:QFSN-630-2)額定功率(MW)(示例:630)燃氣機組名稱/編號/型號/額定功率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CCPP)名稱/編號/型
156、號/額定功率燃油機組名稱/編號/型號/額定功率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機組(IGCC)名稱/編號/型號/額定功率其他特殊發電機組名稱/編號/型號/額定功率-90-24*6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是指汽輪機凝汽器的冷卻方式,可采用機組運行規程或銘牌信息等進行填報。冷卻方式為水冷的,應明確是否為開式循環或閉式循環;冷卻方式為空冷的,應明確是否為直接空冷或間接空冷。對于背壓機組、內燃機組等特殊發電機組,僅需注明,不填寫冷卻方式。-91-25附表 C.3化石燃料燃燒排放表機組*1參數*2*3單位1月2月3 月4 月5月6 月7 月8 月9 月10月11月12月全年*41#機組A燃料消耗量t 或104Nm3(合
157、計值)B收到基元素碳含量tC/t(加權平均值)C燃料低位發熱量GJ/t 或GJ/104Nm3(加權平均值)D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缺省值)E碳氧化率%(缺省值)F=ABE44/12或G=ACDE44/12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tCO2(合計值)摻燒生物質的機組H摻燒生物質品種名稱/I鍋爐效率%(加權平均值)J鍋爐產熱量GJ(合計值)K=AC化石燃料熱量GJ(合計值)L=(J/I-K)/(J/I)生物質熱量占比%(加權平均值)填報說明:*1如果機組數多于 1 個,應分別填報。對于有多種燃料類型的,按不同燃料類型分機組進行填報。*2各參數按照指南給出的方式計算和獲取。對于燃料低位發熱量,應與燃料消
158、耗量的狀態一致,優先采用實測值。*3各參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位如下:a)燃煤、燃油消耗量單位為 t,燃氣消耗量單位為 104Nm3,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b)燃煤、燃油低位發熱量單位為 GJ/t,燃氣低位發熱量單位為 GJ/104Nm3,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c)收到基元素碳含量單位為 tC/t,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d)單位熱值含碳量單位為 tC/GJ,保留到小數點后五位;e)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 tCO2,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f)鍋爐效率以%表示,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g)鍋爐產熱量單位為 GJ,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92-26h)化石燃料熱量單位為 GJ,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i)生物質熱量占
159、比以%表示,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93-27附表 C.4購入使用電力排放表機組*1參數*2單位1月2 月3月4 月5 月6 月7 月8 月9 月10月11月12 月全年*51#機組M購入使用電量*3MWh(合計值)N電網排放因子tCO2/MWh(缺省值)O=MN購入使用電力排放量*4tCO2(合計值)填報說明:*1如果機組數多于 1 個,應分別填報。*2如果購入使用電量無法分機組,可按機組數目平分。*3購入使用電量單位為 MWh,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4購入使用電力對應的排放量單位為 tCO2,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94-28附表 C.5生產數據及排放量匯總表機組*1參數*2單
160、位1月2月3月4 月5月6月7 月8 月9 月10月11月12月全年1#機組P發電量MWh(合計值)Q供熱量GJ(合計值)R運行小時數h(合計值或計算值)S負荷(出力)系數%(計算值)T=F(G)+O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合計值)全部機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tCO2(合計值)填報說明:*1如果機組數多于 1 個,應分別填報。*2各參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位如下:a)電量單位為 MWh,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b)熱量單位為 GJ,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c)焓值單位為 kJ/kg,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d)運行小時數單位為 h,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e)負荷(出力)系數以%表示,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f)機
161、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 tCO2,四舍五入保留整數位。-95-29附表 C.6元素碳含量和低位發熱量的確定方式機組參數月份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未實測檢測設備檢測頻次設備校準頻次測定方法標準 委托機構名稱檢測報告編號檢測日期測定方法標準缺省值1#機組元素碳含量1月2月3月低位發熱量1月2月3月附表 C.7 輔助參數報告項參數單位1月2 月3 月4 月5 月6月7 月8 月9 月10月11月12月1#機組供熱比%發電煤(氣)耗tce/MWh 或104Nm3/MWh供熱煤(氣)耗tce/GJ或 104Nm3/GJ發電碳排放強度tCO2/MWh供熱碳排放強度tCO2/GJ上網電量MWh煤種1煤種/煤炭購入
162、量/煤炭來源(產地、煤礦名稱)/-96-30附錄 D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信息公開格式D.1 基基本本信信息息重點排放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生產經營場所地址及郵政編碼(省、市、縣、詳細地址)行業分類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D.2 機機組組及及生生產產設設施施信信息息機組名稱信息項內容1#機組*1燃料類型如:燃煤機組類別如:非常規燃煤機組裝機容量(MW)如:300鍋爐類型如:循環流化床鍋爐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如:水冷*1按發電機組進行填報,如果機組數量多于 1個,應分別顯示。-97-31續表D.3 元元素素碳碳含含量量和和低低位位發發熱熱量量的的確確定定方方式式機組參數月份自行檢測委
163、托檢測未實測檢測設備檢測頻次設備校準頻次測定方法標準委托機構名稱檢測報告編號檢測日期測定方法標準缺省值1#機組元素碳含量XX年 1月2 月3 月低位發熱量XX年 1月2 月3 月D.4 排排放放量量信信息息全部機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tCO2)D.5 生生產產經經營營變變化化情情況況包括:a)重點排放單位合并、分立、關?;虬徇w情況;b)發電設施地理邊界變化情況;c)主要生產運營系統關?;蛐略鲰椖可a等情況;d)較上一年度變化,包括核算邊界、排放源等變化情況;e)其他變化情況。D.6 編編制制溫溫室室氣氣體體排排放放報報告告的的技技術術服服務務機機構構情情況況本年度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
164、構名稱:本年度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D.7 提提供供煤煤質質分分析析報報告告的的檢檢驗驗檢檢測測機機構構情情況況本年度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名稱:本年度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8-32附錄 E排放報告輔助參數計算方法E.1供熱比計算方法E.1.1正算法當存在鍋爐向外直供蒸汽的情況時,供熱比為統計期內供熱量與鍋爐總產熱量之比,采用如下公式計算。?=Qgr?Qcr?(E.1)式中:a供熱比,以%表示;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Qcr鍋爐總產熱量,單位為吉焦(GJ);其中,Qcr=(Dzq hzq Dgshgs
165、+Dzrhzr)10-3(E.2)式中:Qcr鍋爐總產熱量,單位為吉焦(GJ);Dzq鍋爐主蒸汽量,單位為噸(t);hzq鍋爐主蒸汽焓值,單位為千焦/千克(kJ/kg);Dgs鍋爐給水量,單位為噸(t),沒有計量的可按給水比主蒸汽為 1:1 計算;hgs鍋爐給水焓值,單位為千焦/千克(kJ/kg);Dzr再熱器出口蒸汽量,單位為噸(t),非再熱機組或數據不可得時取 0;hzr再熱蒸汽熱段與冷段焓值差值,單位為千焦/千克(kJ/kg)。當鍋爐無向外直供蒸汽時,參考 DL/T 904 中的要求計算供熱比,即指統計期內汽輪機向外供出的熱量與汽輪機總耗熱量之比,采用如下公式計算。?=?Qjz?Qsr(
166、E.3)式中:a供熱比,以%表示;Qjz汽輪機向外供出的熱量,為機組直接供熱量和間接供熱量之和,單位為吉焦(GJ);機組直接供熱量和間接供熱量的計算參考 DL/T 904中相關要求;Qsr汽輪機總耗熱量,單位為吉焦(GJ)。當無法按照 DL/T 904 計算汽輪機總耗熱量或數據不可得時,可按汽輪機總耗熱量相當于鍋爐總產熱量進行簡化計算。E.1.2反算法當供熱煤耗數據可得時,供熱比可采用如下公式計算。?=brQgrBh(E.4)式中:a供熱比,以%表示;br機組單位供熱量所消耗的標準煤量,單位為噸標準煤/吉焦(tce/GJ);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Bh機組耗用總標準煤量,單位為噸標準
167、煤(tce)。E.1.3CCPP 機組計算方法-99-33對于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CCPP)存在外供熱量的情況,供熱比可采用供熱量與燃氣產生的熱量之比的簡化方式,采用如下公式計算。?=QgrQrq(E.5)Qrq=FCrqNCVrq(E.6)式中:a供熱比,以%表示;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Qrq燃氣產生的熱量,單位為吉焦(GJ);FCrq燃氣消耗量,單位為萬標準立方米(104Nm3);NCVrq燃氣低位發熱量,單位為吉焦/萬標準立方米(GJ/104Nm3)。E.1.4數據的監測與獲取鍋爐產熱量、汽輪機組耗熱量和供熱量等相關參數的監測與獲取參考 DL/T 904 和 GB 35
168、574 的要求。相關參數按以下優先序獲?。篴)生產系統記錄的實際運行數據;b)結算憑證上的數據;c)相關技術文件或銘牌規定的額定值。E.2發電煤(氣)耗和供熱煤(氣)耗計算方法E.2.1正算法發電煤(氣)耗和供熱煤(氣)耗參考 GB 35574 和 DL/T 904 等標準,可采用如下公式計算。bf=(1?)BhWfd(E.7)br=?BhQgr(E.8)式中:a供熱比,以%表示;br機組單位供熱量所消耗的標準煤(氣)量,單位為噸標準煤/吉焦(tce/GJ)或萬標準立方米/吉焦(104Nm3/GJ);bf機組單位發電量所消耗的標準煤(氣)量,單位為噸標準煤/兆瓦時(tce/MWh)或萬標準立方
169、米/兆瓦時(104Nm3/MWh);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Wfd發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Bh機組耗用總標準煤(氣)量,單位為噸標準煤(tce)或萬標準立方米(104Nm3)。E.2.2反算法供熱煤耗是指統計期內發電設施每供出 1GJ 的熱量所消耗的標準煤量,參考 GB 35574 和 DL/T904 等標準方法計算。獲取供熱煤耗時,把 1GJ 供熱量折算成標準煤 0.03412 tce,再除以管道效率、鍋爐效率和換熱器效率計算得出供熱煤耗,采用如下公式計算。br=0.03412glgdhh(E.9)式中:br機組單位供熱量所消耗的標準煤量,單位為噸標準煤/吉焦(tce/GJ
170、);-100-34gl鍋爐效率,以%表示;gd管道效率,取缺省值 99%;hh換熱器效率,對有換熱器的間接供熱,換熱器效率取 95%;如沒有則換熱器效率可取 100%。發電煤耗是指統計期內發電設施每發出 1MWh 電能平均耗用的標準煤量,采用如下公式計算。bf=BhbrQgrWfd(E.10)式中:bf機組單位發電量所消耗的標準煤量,單位為噸標準煤/兆瓦時(tce/MWh);br機組單位供熱量所消耗的標準煤量,單位為噸標準煤/吉焦(tce/GJ);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Wfd發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Bh機組耗用總標準煤量,單位為噸標準煤(tce)。E.2.3數據的監測與獲取
171、相關參數按以下優先序獲?。篴)企業生產系統的實測數據;b)相關設備設施的設計值/標稱值。E.3發電碳排放強度和供熱碳排放強度計算方法發電碳排放強度和供熱碳排放強度可采用如下公式計算。Sfd=EfdWfd(E.11)Sgr=EgrQgr(E.12)Efd=(1a)E(E.13)Egr=aE(E.14)式中:Sfd發電碳排放強度,即機組每發出 1MWh 的電量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兆瓦時(tCO2/MWh);Efd統計期內機組發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Wfd發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Sgr供熱碳排放強度,即機組每供出 1GJ 的熱量所產生的
172、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吉焦(tCO2/GJ);Egr統計期內機組供熱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Qgr供熱量,單位為吉焦(GJ);a供熱比,以%表示;E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E.4上網電量上網電量是指統計期內在上網電量計量點向電網(或系統、用戶)輸入的電量,采用計量數據。上網電量通過與電網、外部系統或用戶進行結算或銷售的憑據進行交叉驗證。無法獲取分機組上網電量的,采用發電機出口變壓器高壓側電表電量進行拆分,或按機組發電量進行拆分。沒有結算數據的自備電廠,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或進行驗證。-101-35Wog=WfdWicyAD電(E.1
173、5)式中:Wog上網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Wfd發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Wicy綜合廠用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AD電外購電量,單位為兆瓦時(MWh)。-102-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發電設施-103-目錄1.適用范圍.12.核查原則和依據.13.核查內容和要點.13.1 重點排放單位基本情況的核查.23.2 核算邊界的核查.43.3 核算方法的核查.83.4 核算數據的核查.83.5 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253.6 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及執行的核查.253.7 其他內容.26附錄 核查報告模板.28-104-11.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的對
174、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2023 年度及其之后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本文件對核查的原則、依據、內容與要點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對 2022 年度及其之前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發電行業未納入全國碳市場的其他發電設施排放報告的核查,以及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核查,可參考本文件執行。2.核查原則和依據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在原則、工作程序等方面應符合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相關規定,在內容和要點等方面應依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以下簡稱核算指南),并按本指南實施。主要參考的文件如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企
175、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相關工作通知;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其他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核查相關技術規范。3.核查內容和要點核查組應按本指南 3.13.7 章節的相關要求對重點排放-105-2單位排放報告中的相關信息和數據開展核查。其中,標注星號*的內容原則上為必須核查的內容,在具體核查過程中,核查組可結合自身經驗,并根據重點排放單位的實際情況判斷,確定查、問、看、驗的具體內容以及詳細程度。無論核查的內容和詳細程度如何確定,都應確保核查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可靠性。核查組應現場查閱重點排放單位提供證據的原件,對證據載明信息以及證據之間邏輯關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從而對排
176、放報告中信息和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符合性進行判斷。核查組應對核查過程中發現的任何與核算指南或質量控制計劃不符合的情形開具不符合項,并要求重點排放單位補正。排放報告中的輔助參數報告項(附表 C.7)不納入核查范圍,如日常監管中發現附表 C.7 中的參數存在異常情況,核查組應在核查過程中對排放報告中的附表 C.1C.6 中的關聯信息和數據進行重點關注。3.1 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基基本本情情況況的的核核查查核查組應確認排放報告中重點排放單位基本信息(附表C.1)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符合性。-106-3表表 1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基基本本信信息息的的核核查查內容核查要點
177、及方法重點排放單位名稱-查閱營業執照;*-與信息平臺中的信息對比;*-與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年度核查企業名單對比;*-查閱電力業務許可證(適用于并網運行的電廠,下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性質(營業執照)-查閱營業執照;*-查閱排污許可證(注:如營業執照和排污許可證上的地址不一致,以營業執照為準);*-查閱電力業務許可證。法人代表姓名注冊日期注冊資本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場所地址-查閱廠區平面圖;*-通過電子地圖等應用軟件現場確認地理位置;*-查閱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設施經緯度報告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與聯系人現場交流。*行業分類-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判斷填寫是否準確;*-確認自備電廠發電設施
178、的行業分類填寫是否準確。*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生產經營變化情況1.通過與重點排放單位管理人員和排放報告聯系人交流,查閱合并、分立、關?;蜻w出核定文件,以及現場觀察發電設施(包括燃燒系統、汽水系統、電氣系統、控制系統以及除塵脫硫脫硝裝置等)等方式確認:-重點排放單位在核算年度是否存在合并、分立、關停和搬遷的情況;*-發電設施地理邊界較上一年度是否存在變化;*-既有發電設施在核算年度是否存在關停的情況;*-確認核算年度較上一年度是否有新增機組;*2.與信息平臺中的信息對比,確認發電設施信息的一致性。*3.查閱機構簡介、組織結構圖、廠區平面圖、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設施清單、項目批復、環評批復等文
179、件。本年度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名稱*2查閱服務協議及網站。*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查閱服務協議及網站。*本年度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查閱服務協議及網站。*-107-4內容核查要點及方法機構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意事項:-核查時應注意對照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的重點排放單位情況以及發電工藝流程圖。-有碳排放且符合納入標準的發電設施均應納入碳排放核算邊界。對存在違反國家和所在?。▍^、市)有關規定建設的、根據國家和所在?。▍^、市)有關文件要求應關未關的、無排污許可證的發電設施,應向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純供熱鍋爐不納入核算邊界。-發電設施經緯度為
180、機組所在地點的經緯度。3.2 核核算算邊邊界界的的核核查查核查組應確認重點排放單位排放報告中機組及生產設施信息(附表 C.2)的完整性、準確性,核實其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現場確認機組信息的一致性,確認機組信息的變更情況。機組及生產設施信息的核查詳見表 2表 6。表表 2燃燃料料類類型型、燃燃料料名名稱稱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證據,包括機組運行規程和銘牌信息,確認燃料的類型和名稱填寫是否準確。*2.查閱其他來源的證據,進行交叉核對:-燃料購入合同或臺賬;*-入廠和入爐燃料化驗記錄。*-運行生產日報表、財務報表等。核查方法問-詢問采購部門購入燃料的類型;-詢問經營管理部門入倉
181、燃料類型;-詢問鍋爐運行部門入爐燃料的類型、是否存在混煤、摻燒等情況???驗/-108-5注意事項-如存在多種類型燃料,應在核查發現中描述具體燃料類型和名稱,其中燃煤的名稱應具體到煤種,如煙煤、無煙煤、褐煤;-煤的種類判別依據,可參考中國煤炭分類(GB/T 5751)。干燥無灰基揮發分小于等于 10%的為無煙煤;干燥無灰基揮發分大于 37%且透光率小于等于 50%,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小于等于 24MJ/kg 的為褐煤;干燥無灰基揮發分大于 10%小于等于 37%,或干燥無灰基揮發分大于 37%但透光率大于 50%的為煙煤;-對存在摻燒的機組,要確認填寫的燃料類型是否有疏漏,并特別關注生物質燃
182、料的熱量占比。表表 3機機組組類類別別、裝裝機機容容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證據,包括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銘牌,確認機組的類別填寫是否準確;*2.查閱其他來源的證據,進行交叉核對:-電力業務許可證或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機組裝機容量的批復文件。問詢問調度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確認機組類別和裝機容量??船F場觀察發電設施,包括鍋爐、汽輪機和發電機的銘牌等。驗/合合 理理 取取 值值范范 圍圍 或或 經經驗驗數數值值1.燃煤機組類別的判斷(僅供參考,不作為最終結果判定依據):-通過生產報表的信息,確認輸出的能源產品,結合主管機構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判斷是純凝
183、機組還是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流化床鍋爐具備燃料適應性強(可燃用低熱值、低揮發分、高灰分的劣質燃料)、無煤粉制備系統(只需煤的破碎)、爐內脫硫等特點;-電廠燃用的煤矸石(石煤、油母頁巖)低位發熱量約為 450012550kJ/kg;煤泥低位發熱量約為 836016720kJ/kg;煤泥的水分約 2570%。2.燃氣機組類別判斷(僅供參考,不作為最終結果判定依據):主要以燃機透平進口溫度、燃機功率來劃分各燃機制造商的燃氣輪機等級。B級燃機透平進口溫度約為 1000 攝氏度左右,燃機功率小于 100MW;E 級燃機透平進口溫度約為 1200 攝氏度左右,燃機功率約為 100200MW;F 級燃機透平
184、進口溫度約為 13001400 攝氏度左右,燃機功率約為 200350MW,H 級燃機透平進口溫度在 1400 攝氏度以上,燃機功率約為 350600MW;分布式機組通常為冷、熱、電三聯供機組,用于區域(工業園區等)、建筑群或獨立樓宇。-109-6注意事項-對于多臺機組拆分與合并填報的情況,應核實是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一致;-燃煤機組即使登記為純凝發電機組,如果存在供熱,包括少量供熱,也應按熱電聯產機組處理;-每臺燃煤機組需填寫是常規燃煤機組還是非常規燃煤機組,同時需注明是否屬于循環流化床機組、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IGCC)機組;-如依據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銘牌無法判斷為非常
185、規燃煤機組,可查閱項目批復進行驗證;-摻燒生物質的機組要報告生物質種類、鍋爐產熱量、鍋爐效率、生物質熱量占比等信息;-根據核算指南,機組容量以發電機容量(額定功率)為準。如發電機的裝機容量和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不一致,應當識別原因,如存在排污許可證信息有誤或更新不及時的,應填寫實際信息,同時要求重點排放單位及時更新排污許可證;-如因技改等原因擴大了發電機容量,但未經主管部門批復或許可,應要求重點排放單位的裝機容量按原批復或許可的容量填寫,同時需在核查結論“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特別需要說明的問題描述”部分予以說明,并報告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300MW 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的判定標準:以煙
186、煤、褐煤、無煙煤等常規電煤為主體燃料且額定功率不低于 400MW 的發電機組;-300MW等級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的判定標準:以煙煤、褐煤、無煙煤等常規電煤為主體燃料且額定功率低于400MW的發電機組。如果存在跨類型合并填報的情況,要按照保守性原則判定機組類別。-非常規燃煤機組指的是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漿等非常規燃煤,且完整履約年度內非常規燃煤熱量年均占比超過50%的機組(含燃煤循環流化床機組)。表表 4燃燃煤煤機機組組-鍋鍋爐爐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證據,包括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確認鍋爐名稱、類型、編號、型號、生產能力。*2.查閱機組運行規程進行交叉核對。問詢問生產、設備
187、部門,確認鍋爐信息??从^察鍋爐本體和銘牌。驗/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注意事項-核查組應理解鍋爐型號中字母和數字的含義;-鍋爐及發電系統的編號統一采用排污許可證中對應編碼;若機組無排污許可證,應要求重點排放單位根據排污單位編碼規則進行編號。-110-7表表 5燃燃煤煤機機組組-汽汽輪輪機機、發發電電機機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證據,包括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機組銘牌,確認汽輪機的名稱、類型、編號、型號、壓力參數、額定功率、排汽冷卻方式和發電機的名稱、編號、型號和額定功率。*2.其次查閱以下證據,確認汽輪機和發電機信息是否準確:-電力業務許可證
188、;-設備采購合同或技術說明書中的汽輪機和發電機等設備信息。問詢問生產部、設備部汽輪機、發電機的基本信息。核查方法看-觀察汽輪機和發電機銘牌;-觀察汽輪機凝汽器和廠區內的冷卻設施(如冷卻塔和空冷塔等),確認排汽冷卻方式。驗/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關于汽輪機壓力參數:汽輪機壓力參數一般指:中壓:4.9MPa,典型壓力 3.83MPa;高壓:7.8410.8MPa,典型壓力 9.81MPa;超高壓:11.814.7MPa,典型壓力 13.7MPa;亞臨界:15.719.6MPa,典型壓力16.7MPa;超臨界:2527MPa;超超臨界:27MPa;-關于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通
189、常為水冷與空冷。水冷分為“開式”和“閉式”。循環冷卻水從江、河、湖、海等自然水體取水用于冷卻后,再排放到自然水體中,稱為“開式”。使用過的冷卻水經過冷卻塔降溫后再反復使用,稱為“閉式”??绽浞譃橹苯涌绽浜烷g接空冷。直接空冷是指汽輪機的排汽直接用空氣來冷凝,乏汽在空冷凝汽器(空冷島)中依靠軸流風機進行表面換熱冷卻,凝結成水后,回到熱井(或凝結水箱),繼而進入熱力系統。間接空冷根據冷卻原理不同可分為汽輪機做完功的乏汽與冷卻水混合換熱的間接空冷系統、汽輪機做完功的乏汽與冷卻水表面換熱的間接空冷系統以及采用冷卻劑的間接空冷系統。注意事項-核查組應理解汽輪機和發電機型號中字母和數字的含義;-汽輪機類型根
190、據熱力特性一般分為凝汽式、背壓式、抽汽式等,凝氣式汽輪機的排汽壓力低于大氣壓,背壓式汽輪機的排汽壓力高于大氣壓。注意重點排放單位填寫的類型與型號中字母所示類型是否一致;-冷卻方式指的是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即凝汽器的冷卻方式,而非發電機的冷卻方式。背壓式機組不需要填報冷卻方式。表表 6燃燃氣氣機機組組與與燃燃氣氣蒸蒸汽汽聯聯合合循循環環發發電電(CCPP)機機組組、IGCC 機機組組等等特特殊殊機機組組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證據,包括排污許可證載明信息、機組運行規程,機組銘牌,確認燃氣機組的名稱、編號、型號、額定功率。*2.查閱電力業務許可證等,進行交叉核對。問詢問生產或設
191、備部門機組信息??从^察機組相關設備的銘牌。驗/-111-8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注意事項核查組應理解各類機組型號中字母和數字的含義。3.3 核核算算方方法法的的核核查查核查組應確認核算方法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對任何偏離指南的核算方法都應判斷其合理性,并在核查報告的核查發現和核查結論章節予以說明。3.4 核核算算數數據據的的核核查查3.4.1 核核算算數數據據核核查查的的一一般般要要求求3.4.1.1 活活動動數數據據核查組應根據核算指南,對重點排放單位排放報告中的所有活動數據的來源及數值進行核查。核查內容應包括活動數據的數值、單位、數據獲取方式、數據來源、數據質量控
192、制計劃中設備維護信息(監測設備名稱、型號、安裝位置、測量頻次、測量設備精度、設備校準頻次)、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數據獲取負責部門等。核查組應確認活動數據因設備校準延遲而導致的誤差是否已根據設備的精度或不確定度進行了處理,以及處理的方式是否會導致低估排放量或過量發放配額。一般情況下,若重點排放單位監測設備未按照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進行校準,核查組可要求重點排放單位采用如下方法或更加保守的方式確定:未延遲校準、準確度符合規定:按照實際檢測結果;-112-9未延遲校準、準確度超過規定要求:檢測結果1+(校準準確度-規定準確度);未校準:檢測結果(1+規定準確度);延遲校準:排放年度內,校準覆蓋時間段按
193、未延遲校準處理,校準未覆蓋時間段按未校準處理。核查組應將每一個活動數據與其他數據來源進行交叉核對,其他數據來源應與報告數據的來源不同。若活動數據為單一數據來源,無法進行交叉核對,應在核查報告中作出說明。3.4.1.2 排排放放因因子子核查組應根據核算指南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對重點排放單位排放報告中的每一個排放因子的來源及數值進行核查。對采用缺省值的排放因子,核查組應確認與核算指南中的缺省值一致。對采用實測方法獲取的排放因子,核查組至少應對排放因子的單位、數據來源、監測方法、監測頻次、記錄頻次、數據缺失處理(如適用)等內容進行核查,核查組應采取與活動數據同樣的核查方法對重點排放單位使用的監測設備進
194、行核查。在核查過程中,核查組應將每一個排放因子與其他數據來源進行交叉核對。若排放因子為單一數據來源,無法進行交叉核對,應在核查報告中作出說明。-113-103.4.1.3 排排放放量量核查組應對排放報告中排放量的核算結果進行核查,通過確認排放量計算公式是否正確、排放量的累加是否正確、排放量的計算是否可再現等方式驗證排放量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通過對比以前年度的排放報告,分析生產數據和排放數據的變化和波動情況確認排放量是否合理。3.4.1.4 生生產產數數據據核查組應根據核算指南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對每一個生產數據進行核查,并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規定之外的數據來源進行交叉驗證,若數據為單一來源,無法進
195、行交叉核對,應在核查報告中作出說明。核查內容應包括生產數據的單位、數據來源、監測方法、監測頻次、記錄頻次、數據缺失處理等。一般情況下,若重點排放單位監測設備未按照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進行校準,核查組采用如下方法或更加保守的方式確定:未延遲校準、準確度符合規定:按照實際檢測結果;未延遲校準、準確度超過規定要求:檢測結果1-(校準準確度-規定準確度);未校準:檢測結果(1-規定準確度);延遲校準:排放年度內,校準覆蓋時間段按未延遲校準處理,校準未覆蓋時間段按未校準處理。3.4.2 重重點點參參數數的的核核查查要要求求-114-11排放報告中的發電設施核算數據可分為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數據(附表 C.3)、
196、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數據(附表 C.4)以及生產數據(附表 C.5)三大類。3.4.2.1 化化石石燃燃料料燃燃燒燒排排放放的的核核查查3.4.2.1.1 燃燃煤煤排排放放的的核核查查燃煤排放核查的關鍵參數主要包括消耗量、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其核查要點和方法詳見表 7表 9。表表 7燃燃煤煤消消耗耗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數據來源為入爐煤還是入廠煤;*2.針對生產系統記錄的入爐煤計量數據: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日/每月消耗量原始記錄和臺賬(蓋章版)原件;*2)查閱皮帶秤或給煤機計量的入爐煤原始計量記錄;*3)查閱皮帶秤或給煤機的校驗記錄,確認
197、準確度等級、校驗方法和頻次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相關規定;*4)查閱以下證據對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進行交叉核對:-反映購銷存情況的證據材料,如燃煤采購明細賬、入廠煤明細/臺帳/過磅單、月度燃煤庫存盤點記錄、月度燃煤出廠記錄等,通過對采購量(入廠量)、出廠量、庫存進行統計計算出的燃煤消耗量;*-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表等記錄中的燃煤消耗量;-報統計部門的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205-1 表)中的燃煤消耗量;-報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的能源統計報表或報告中的燃煤消耗量等。3.針對每日或每批次入廠煤盤存數據: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月度生產報表、購銷存記錄或結算憑證(蓋章版)原件;*
198、2)查閱燃煤采購明細賬、入廠煤明細/臺帳/過磅單、每日或月度燃煤庫存盤點記錄、月度燃煤出廠記錄等;*3)查閱上述證據中涉及的計量器具的校驗/校準記錄,確認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等級和校驗/校準頻次是否符合核算指南及 GB/T 21369 火力發電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的相關規定;*4)查閱以下證據材料對購銷存臺帳中的數據進行交叉核對:-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表等證據中的燃煤消耗量;*-報統計部門的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205-1 表)中的燃煤消-115-12核查方法耗量;-報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的能源統計報表或報告中的燃煤消耗量等。問-詢問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排放報告編制人,
199、確認燃煤消耗量的數據來源,判斷是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一致;*-詢問數據統計人員,了解證據材料中數據的統計口徑以及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詢問燃煤管理部門,了解入爐煤計量過程以及入爐煤計量位置和煤質檢測采樣點的對應性,了解入廠煤、出廠煤和盤煤的計量方法。*看-查看中控室,調出給煤機或者皮帶秤的顯示界面,了解實際運行情況,現場隨機查看日報記錄、數據傳遞情況;-現場查看皮帶秤、給煤機、汽車衡等計量裝置,確認數量和安裝位置;-查看皮帶秤的稱重控制器/重量積算儀,查看計量裝置的校驗/校準信息。驗-針對入爐煤,通過每班、每日統計驗證月報數據;*-針對入廠煤,通過每日或每批次統計以及盤存數據驗證月報數據;*
200、-利用反平衡法校核燃煤的月或年消耗量,即根據鍋爐供出的蒸汽總熱量和鍋爐的熱效率,推算耗用的標煤量,再折算出燃煤量。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注意事項-核算指南明確,入爐煤的優先序高于入廠煤。如果重點排放單位選擇入廠煤盤存的數據獲取方式,需詢問重點排放單位作出這種選擇的理由,如果有入爐煤的數據可以獲取,核查組應開具不符合項,要求重點排放單位修訂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查閱上一年度的核算/核查報告,結合核算指南中的燃煤消耗量的優先序,確保本年度燃煤消耗量數據來源的優先序沒有降低;-核算指南給出了皮帶秤、耐壓式計量給煤機以及其他計量器具準確度等級的標準和相關要求;-月度盤煤報告/盤煤
201、統計表通常由計劃經營部門負責保管記錄,盤煤報告一般以蓋有部門章或盤煤參與人員簽字的版本為準;-交叉核對證據中顯示的數據和報告數據之間通常會因統計口徑、統計周期等而存在差異,應了解數據差異原因,判斷是否合理;-納入核算指南明確的核算邊界中的燃煤都應計入。表表 8燃燃煤煤收收到到基基元元素素碳碳含含量量的的核核查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數據來源;*1)數據來源為每日檢測的情形:-116-13核查方法查-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日燃煤元素碳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蓋章版)原件、檢測報告原件、每日收到基水分檢測記錄;*-查閱每日燃煤元素碳基準轉換;*-查閱每日燃煤消耗量,核查要點見表 7。
202、*2)數據來源為每批次檢測的情形:-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各批次入廠煤元素碳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蓋章版)原件、檢測報告原件、每批次收到基水分檢測記錄;*-查閱每月各批次入廠煤的元素碳基準轉換;*-查閱每月各批次入廠煤量,核查要點見表 7。*3)數據來源為每月縮分樣檢測的情形:-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縮分樣品元素碳的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蓋章版)原件、檢測報告原件、每日收到基水分檢測記錄和體現月度收到基水分加權計算過程的 Excel 表。*-查閱每月元素碳基準轉換。*2.針對采樣的核查。*-查閱采樣方案;-查閱采樣記錄。3.針對制樣的核查。*-查閱制樣方案;-查閱煤樣記錄本等制
203、樣記錄;-針對縮分樣,查閱月混合樣制樣記錄,查驗每日獲得的樣品量與該日入爐煤消耗量是否成正比,且基準保持一致;-查閱煤樣保存操作手冊/技術規范/操作規程;-查閱煤樣留存記錄,確認留樣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4.針對化驗的核查。*1)對于重點排放單位自行檢測的情形:-查閱檢測記錄和測試報告,確認樣品采集后是否在 40 個自然日內完成檢測并出具報告;-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蓋有 CMA 資質認定或 CNAS 認可標識章;-查閱檢測報告中是否包括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的檢測結果;查閱實驗室的 CMA 資質認定和 CNAS 認可證書,確認資質和認可范圍是否覆蓋元素碳含量、低位
204、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檢測的相關標準;-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載明收到樣品時間、樣品對應的月份、樣品測試標準、樣品重量和測試結果對應的狀態(收到基、空干基或干燥基);-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顯示檢測依據、檢測設備、檢測人員和檢測結果;-查閱檢測報告中元素碳含量的基準,查閱水分數據的檢測記錄,判斷基準轉換計算是否正確。2)對于重點排放單位外委檢測的情形:-查閱重點排放單位與檢測機構的委托協議及支付憑證、樣品送檢記錄、樣品郵寄單據等,并確認樣品采集后是否在 40 個自然日內完成檢測并出具報告;-查閱檢測報告中是否包括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的檢測結果,檢測報告是否
205、由通過 CMA 資質認定或 CNAS 認可、且認可項包括上述參數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并蓋有 CMA 資質認定標志或 CNAS 認可標識章;-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載明來樣時間、樣品對應的月份、樣品測試標準、樣品重量和測試結果對應的基準(空干基或干燥基);-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顯示檢測依據、檢測設備、檢測人員和檢測結-117-14核查方法果;-查閱檢測報告中元素碳含量的基準,查閱水分數據的檢測記錄,判斷基準轉換計算是否正確(需要注意,空干基的水分數據采用檢測報告中的數值,收到基的水分數據采用重點排放單位檢測數值)。問-詢問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排放報告編制人,確認排放報告中的元素碳含量的數據來
206、源,以及數據監測、記錄、傳遞、統計和計算匯總的過程;*-詢問采樣工作人員,確認采樣的依據、采樣點、采樣頻次、采樣質量及保存等是否符合核算指南中適用的相關標準 GB/T 475 商品煤樣人工采取方法、GB/T 19494.1煤炭機械化采樣第 1 部分:采樣方法的要求;確認采樣點與燃煤計量點的對應性;*-詢問制樣工作人員,確認來樣標簽核對、制樣程序、送化驗室的程序及存查煤樣的保存等是否符合核算指南中適用的相關標準 GB/T 474 煤樣的制備方法、GB/T 19494.2煤炭機械化采樣第 2 部分:煤樣的制備;*-如涉及送樣,詢問送樣負責人,詳細詢問其送樣流程和記錄要求,如何確保樣品完整送出并由實
207、驗室接收等規定;*-對于自行檢測的,詢問化驗人員,確認化驗時間、人員、校核與報告簽發事項,確認化驗方法是否符合指南中適用的相關標準 GB/T 476煤中碳和氫的測定方法、GB/T 30733煤中碳氫氮的測定-儀器法、DL/T568 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GB/T 31391煤的元素分析的規定???查看留存備查的煤樣,確認留存環節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以重點排放單位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清單等背景資料為依據,現場走訪采樣區域、制樣區域、化驗室等地點,確認相關區域環境現狀,以判斷是否有效管理;-現場查看設備,了解設備校準情況,是否貼有相應標識,是否有過期情況。驗-由空干基或
208、干燥基到收到基的轉換方法是否正確;*-根據每日燃煤元素碳含量/每日燃煤量/每日收到基水分、每批次入廠煤元素碳含量/每批次入廠煤量/每批次收到基水分,驗算月度元素碳含量的計算是否正確。*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以下數值為經驗參數,不作為符合性判定標準:-燃煤干燥無灰基元素碳含量:褐煤為 60%77%,煙煤為 74%92%,無煙煤為 90%98%??筛鶕?、灰分等數據換算為收到基的數值;-單位熱值含碳量:褐煤 27.97tC/TJ,煙煤 26.18tC/TJ,無煙煤 27.49tC/TJ。注意事項-數據獲取方式之間不存在優先序;-應確保燃煤元素碳含量和燃煤量保持狀態一致,即:
209、如果燃煤量基于入爐狀態,元素碳含量也必須基于入爐狀態;如果燃煤量基于入廠狀態,元素碳含量也必須基于入廠狀態;-必要時,可通過登錄相關授權機構網站,確認實驗室獲得 CMA 資質認定或者 CNAS 認可情況,包括資質和有效期等;-元素碳含量應采用收到基數據。檢測報告中元素碳含量報告的空干基或干燥基數據需換算成收到基數據;-在進行收到基轉換時,應注意按核算指南明確的轉換公式,特別注意收到基水分和空干基水分的數據來源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核算指南規定,檢測報告需要同時包括樣品的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的檢測結果。應注意,同時報告的低位發熱量不能取代本文件表 9 中的月度燃煤低位發熱量;
210、-留存煤樣是在原始煤樣制備的同時保存的。一般可以標稱最大粒度為-118-153mm 的煤樣 700g 作為留存煤樣。保存煤樣容器參考國標 GB/T474煤樣的制備方法中“不吸水、不透氣密封容器”的要求,一般盛裝煤樣的容器可用磨口玻璃瓶、塑料塞玻璃瓶、塑料密封袋或塑料瓶;-燃煤未開展元素碳實測或實測不符合核算指南要求的,應按核算指南的規定取相應的單位熱值含碳量缺省值進行計算;-核查組如發現采樣、制樣、化驗存在問題,應通過核查報告或其他方式,報告給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表表 9燃燃煤煤低低位位發發熱熱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燃煤低位發熱量的來源是入爐煤狀態還是入廠煤
211、狀態:*1)如采用入爐煤檢測值:-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日/每月入爐煤低位發熱量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蓋章版)、檢測報告原件、每月加權計算 Excel 表;*-查閱每班/日入爐煤低位發熱量基準轉換;*-查閱每班/日的入爐煤量,核查要點見表 7。*必要時,查閱以下證據材料對入爐煤低位發熱量進行交叉核對:-通過各批次入廠煤低位發熱量檢測值以及各批次入廠煤量計算獲得的入廠煤平均低位發熱量。-通過生產日/月報表、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報表等相關文件中的燃煤消耗量和標煤耗量,換算獲得的平均低位發熱量;-入爐煤入廠煤定期熱值差異分析報告等。2)如采用入廠煤檢測值:-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
212、證的每日/每月入廠煤低位發熱量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蓋章版)、檢測報告原件、每月加權計算 Excel 表;*-查閱每日或各批次入廠煤低位發熱量基準轉換;*-查閱每日或各批次入廠煤量,核查要點見表 7。*必要時,查閱以下證據材料對入廠煤平均低位發熱量進行交叉核對:-通過生產日/月報表、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報表等相關文件中的燃煤消耗量和標煤耗量,換算獲得的平均低位發熱量。2.針對采樣、制樣、化驗:-無論采用入爐煤還是入廠煤,查閱以下內容*-查閱采樣、制樣方案和記錄;-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載明收樣時間、樣品對應的時間、樣品測試標準、收樣重量和測試結果對應的狀態(收到基、空干基
213、或干燥基),查閱水分數據的檢測記錄,判斷基準轉換計算是否正確(需要注意,空干基的水分數據采用檢測報告中的數值,收到基的水分數據采用重點排放單位檢測數值);-對自有實驗室檢測的,查閱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對于委托外部檢測機構檢測的,查閱重點排放單位與檢測機構的檢測協議、樣品送檢記錄、樣品郵寄單據、檢測費支付憑證等;查閱檢測報告,確認是否蓋有 CMA 資質認定或 CNAS 認可標識章;查閱委外檢測機構 CMA 資質認定和 CNAS 認可證書,確認資質和認可范圍是否覆蓋低位發熱量。-119-16問-參考燃煤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的核查方法???參考燃煤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的核查方法。驗-不同基準的轉換方法是否
214、正確;*-根據每日的入爐煤低位發熱量及每日的入爐煤量、每日或每批次的入廠煤低位發熱量和入廠煤量,驗算月度低位發熱量的計算是否正確。*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發熱量和灰分之間基本呈負相關性:灰分越高,發熱量越低;灰分越低,發熱量越高。注意事項-如果未對元素碳含量進行實測,或者元素碳含量的實測不符合指南要求,需用燃煤低位發熱量進行排放量的計算;-應確保燃煤低位發熱量和燃煤量保持狀態一致,即:如果燃煤量基于入爐狀態,低位發熱量也必須基于入爐狀態;如果燃煤量基于入廠狀態,低位發熱量也必須基于入廠狀態。優先采用入爐數據,其次采用入廠數據;-如果選擇較低優先序的數據獲取方式,詢問數據質
215、量控制計劃編制人員作出這種選擇的理由,如果有更高優先序的數據可以獲取,核查組應開具不符合項要求重點排放單位修訂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在實際工作中,部分檢測機構僅出具高位發熱量數據,由重點排放單位自行換算成低位發熱量;-不論入爐煤還是入廠煤低位發熱量,采樣、制樣、化驗任一過程不符合指南要求的,該日或該批次應采用指南中規定的缺省值或生態環境部其他規定明確的數值;-核算指南僅要求委外檢測機構具有 CMA 資質認定或者 CNAS 認可資質,對重點排放單位自有實驗室未做要求。3.4.2.1.2 燃燃油油、燃燃氣氣排排放放的的核核查查燃油、燃氣排放的關鍵參數包括消耗量、元素碳含量和低位發熱量,其余參數如碳氧
216、化率采用缺省值。燃氣核查要點和方法詳見表 10 表 12,燃油的核查可參照燃氣執行。-120-17表表 10燃燃氣氣消消耗耗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數據來源為連續測量數據還是購銷存臺賬數據;*2.對連續測量數據: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日/每月消耗量原始記錄或臺賬(蓋章版)原件;*2)查閱流量計抄表記錄,并查閱流量計的校準記錄,確認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等級、校準方法和頻次是否符合要求;*3)查閱以下證據材料對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進行交叉核對:-反映購銷存情況的證據材料,如燃氣采購明細賬、庫存量(液化天然氣)等;*-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表等證據中
217、的燃氣消耗量;-報統計部門的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205-1 表)中的燃氣消耗量;-報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的能源統計報表或者報告中的燃氣消耗量。3.購銷存臺賬數據: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月度生產報表、購銷存記錄或結算憑證(蓋章版)原件;*2)查閱燃氣采購明細/臺帳、盤存記錄;*3)了解供應商計量情況;*4)查閱以下證據材料對購入量數據進行交叉核對:-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表等證據中的燃氣消耗量;*-報統計部門的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205-1 表)中的燃氣消耗量;-報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的能源統計報表或者報告中的燃氣消耗量。問-詢問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排放報告編制人,確
218、認燃氣消耗量的數據來源,判斷是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描述一致;*-詢問數據統計人員,了解證據中數據的統計口徑以及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看-基于計量網絡圖,確認燃氣表安裝位置,查看銘牌,確認型號和精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描述的一致性;*-查看燃氣積算儀的校準狀態。驗-針對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通過日統計加和驗證月報數據;*-針對供應商結算憑證的購入量數據,通過批次統計加和驗證月報數據。*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注意事項-查看重點排放單位基于生產系統記錄的月報,名稱通常為發電廠生產情況表XXX 生產月報等,表中載明月度燃氣消耗量。表單以有重點排放單位負責人、統計負責人、制表人簽
219、字及單位蓋章的版本為準;-交叉核對證據中顯示的數據和報告數據之間通常會因為統計口徑、統計周期等而存在差異,應了解數據差異原因,判斷是否合理;-個別企業可能存在液化天然氣的庫存,一般情況下可采用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來獲取數據;-納入核算指南明確的核算邊界中的燃氣都應計入。-121-18表表 11燃燃氣氣元元素素碳碳含含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燃氣元素碳含量的獲取方式;*-1)針對自行檢測或委托檢測-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檢測記錄或檢測報告(蓋章版)原件;*-如自行檢測,查閱相關檢測的作業指導書/操作手冊/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確認天然氣檢測方法是否遵循 GB/
220、T 13610天然氣的組成分析氣相色譜法或 GB/T 8984氣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等相關標準,確認計量器具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校準和維護;*-對于委托外部檢測機構檢測的情況,查閱重點排放單位與檢測機構的檢測協議、檢測費支付憑證、檢測報告等。*2)針對供應商提供的數據-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檢測記錄或檢測報告(蓋章版)原件。*問-詢問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排放報告編制人,確認排放報告中的燃氣元素碳含量的數據來源,以及數據監測、記錄、傳遞、統計和匯總的過程;*-對于自檢的情形,詢問化驗人員,確認化驗時間、人員、校核與報告簽發事項;確認化驗方法是否符合指南中適用的相關標準
221、的規定。*看-以重點排放單位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清單等背景資料為依據,現場走訪采樣區域、制樣區域、化驗室等地點,確認相關區域環境現狀,以判斷是否有效管理;-現場查看設備,了解設備校準情況;是否貼有相應標識,是否有過期情況。驗驗算燃氣平均元素碳含量計算,根據每次檢測的元素碳含量驗算月度元素碳含量的計算是否正確。*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天然氣元素碳含量 4.376.10tC/萬 Nm3。該數值為經驗參數,不作為符合性判定標準。注注意意事事項項-如果某月進行了多于一次的實測,應采用算術平均值計算該月平均元素碳含量;-核算指南未要求檢測機構具有 CMA 資質認定
222、或者 CNAS 認可資質。表表 12燃燃氣氣低低位位發發熱熱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燃氣低位發熱量的獲取方式:*1)針對自行檢測或委托檢測-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檢測記錄或檢測報告(蓋章版)原件;*-如自行檢測,查閱相關檢測的作業指導書/操作手冊/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確認低位發熱量檢測方法是否遵循核算指南要求的相關標準,確認計量器具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校準和維護。*針對安裝在線監測儀表的,可通過比對表的數據,核對主表的測量數據;-對于委托檢測的情況,查閱重點排放單位與檢測機構的檢測協議、檢測費支付憑證、檢測報告等;*-122-19核查方法查-查閱每月燃氣消耗量,核
223、查要點見表 10。*必要時,查閱以下證據材料進行交叉核對:-通過生產日/月報表、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表或火電廠技術經濟報表等相關文件中的天然氣消耗量和標煤耗量,換算獲得的平均低位發熱量。2)針對燃氣供應商提供的數據-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檢測記錄或檢測報告(蓋章版);*-查閱每月燃氣消耗量,核查要點見表 10。*3)針對缺省值確認數值是否與核算指南附錄 A 中的數值一致。*問-同燃氣元素碳含量???同燃氣元素碳含量。驗用月度消耗量和平均低位發熱量驗算年度平均低位發熱量的計算。*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天然氣低位發熱量約為 285.0398.3GJ/萬 Nm3。該數值為經驗
224、參數,不作為符合性判定標準。注意事項-核算指南未要求檢測機構具有 CMA 資質認定或者 CNAS 認可資質。3.4.2.1.3 生生物物質質的的熱熱量量占占比比的的核核查查對于摻燒生物質(含垃圾、污泥)的,應核查其熱量占比。核查要點和方法詳見表 13。表表 13生生物物質質(含含垃垃圾圾、污污泥泥)熱熱量量占占比比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數據獲取方式。其中,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化石燃料的低位發熱量的核查要點和方法見表 7、表 9、表 10、表 12。*2.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鍋爐產熱量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蓋章版)原件*。查閱生產月報或 DCS 系統中鍋爐主蒸汽量、主
225、蒸汽溫度和壓力、鍋爐給水量、給水溫度、再熱器出口蒸汽量。*3.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鍋爐效率檢測報告或鍋爐說明書或鍋爐運行規程。*-如果重點排放單位提供了鍋爐檢測報告,應確認檢測報告蓋有CMA 資質認定標志或 CNAS 認可標識章,并確認檢測機構是否經CMA 資質認定或 CNAS 認可;-如果重點排放單位未提供鍋爐效率檢測報告,對照鍋爐技術說明書或運行規程,查閱最大負荷對應的設計值。核查方法問詢問排放報告負責人:摻燒生物質熱量占比數據來源,以及數據監測、記錄、傳遞、統計和計算的過程;*如需進一步驗證,可詢問生產部/運行部:-生物質的來源、種類、消耗量計量方式;-鍋爐效率檢測等相關信息。-123
226、-20看/驗對鍋爐產熱量按核算指南附錄 E 中公式(E.2)進行驗算。*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注意事項/3.4.2.2 購購入入使使用用電電力力排排放放的的核核查查購入使用電力排放核查的關鍵參數主要包括購入使用電量。其余參數如電網排放因子采用缺省值。表表 14購購入入使使用用電電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數據來源。*1)獲取方式為“根據電表記錄的讀數統計”的核查:-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電量統計原始記錄(蓋章版)原件;*-查閱抄表記錄;*-查閱下網電量結算單、結算發票、電網公司出具的結算數量說明等材料進行交叉核對。*2)獲取方式為“供應商提
227、供的電費結算憑證上的數據”的核查:-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證據“每月電費結算憑證”原件;*-查閱下網電量結算發票、下網電量明細帳。*問/看必要時,根據計量表的實際情況,可觀察以下設備:-主變高壓側計量下網電量的關口表(雙向表);-啟備變電表(通常安裝在網控繼保室);-備用線路結算表。驗/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124-21注意事項-如果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采用了結算數據作為機組下網電量的來源,而實際核查過程中發現重點排放單位可以采用計量數據,應要求重點排放單位修改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以提高數據準確度;-“購入使用電量”是機組消耗的外購電量,不是全廠消耗的外購電量;-當主變壓器出現
228、事故、故障、檢修、雷擊跳閘等情況時,通常通過啟備變電表從電網獲取電力。此種情況下,下網電量也需讀取啟備變電表數據;-如果無法獲得機組消耗的外購電量,可以使用結算的下網電量;-如果無分機組用電量統計,可按機組數目平分下網電量;-部分電廠結算過程中可能存在下網電量與上網電量沖抵的情況,因此沒有單獨的下網電量結算發票,重點排放單位可能會漏報下網電量。此種情況下,可通過詢問相關運行管理人員,查閱機組停機記錄、相關下網電量計量表的抄表記錄、結算清單等確認實際的下網電量;-企業機組雙?;蛉r消耗的下網電量算外購電;沒有雙?;蛉r,機組消耗的下網電量也算外購電。3.4.2.3 生生產產數數據據的的核核查
229、查生產數據的核查包括發電量、供熱量、運行小時數、負荷(出力)系數,詳見表 15表 18。表表 15發發電電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蓋章版)原件;2.查閱電能表抄表記錄,確認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規定的發電量監測方法、監測頻次和記錄頻次的要求是否一致;*3.查閱發電量計量器具清單、電能表校準記錄和檢定證書或檢定/校準標簽確認電能表是否按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進行校準和維護;*4.通過以下數據源,對發電量進行交叉核對:-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生產、技術經濟報表等統計報表;*-上報電網公司的統計表(如有)。問-詢問排放報告負責人:發電量數據來源以及數據監
230、測、記錄、傳遞、統計和匯總的過程;*-詢問儀表部/中控室:電能表的檢定/校準周期;相關電能表的倍率???發電量通常實時在線監測,必要時,可以在中控室觀察實時變化的表底數;-計量發電量的電能表通常安裝在繼電保護室,可現場觀察電能表的型號、精度、檢定標簽等。驗必要時,通過電能表報告期的表底數之差,乘以倍率,驗算發電量。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發電量與機組裝機容量、運行時間和負荷相關:發電量=裝機容量全年/月運行小時數負荷系數。注意事項-如果電能表安裝在變壓器輸出端,則須經過試驗計算出變壓器的損失,在計算發電量時,應由變壓器端電量加變壓器損失,換算到發電機端的電量;-機組發電量不
231、應包括備用柴油機組發電量。-125-22表表 16供供熱熱量量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確認數據來源為直接計量數據還是采用結算數據。如為直接計量數據,確認是熱源側計量還是用戶側計量。*2.針對直接計量數據:1)查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每月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蓋章版)原件和供熱量計算 EXCEL 表;*2)查閱計量器具的抄表記錄,確認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規定的供熱量監測方法、監測頻次和記錄頻次的要求是否一致;*3)查閱生產報表中的蒸汽量、溫度、壓力等參數,并確認:*-與 EXCEL 表中計算數據的一致性;-溫度、壓力等參數的獲取方式是否按核算指南明確的優先序獲??;針對實際監測
232、數據,查閱監測記錄;針對額定值,查閱機組運行規程或其他相關技術文件;4)查閱供熱量計量器具臺賬,查閱流量計(差壓變送器、流量積算儀)、熱電偶、熱電阻、壓力變送器等計量設備的校準記錄和檢定證書,確認計量器具是否按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進行校準和維護;*5)通過以下數據源,對供熱量進行交叉核對:-供熱量結算數據統計及相關憑證(用此種方法進行交叉核對時,應注意供熱管網損失率的合理性);*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生產、技術經濟報表等統計報表,對供熱量進行交叉核對;*-用戶側計量數據(僅針對熱源側計量數據);-報統計部門的能源加工轉換產出量-熱力(205-2 表);-DCS 系統截屏。3.針對結算憑證數據:1)查
233、閱核算指南要求存證的結算憑證(蓋章版)原件和供熱量計算 EXCEL表;*2)查閱供熱協議、熱力銷售明細帳、結算單或熱力銷售發票等;*3)如以蒸汽、熱水質量為單位進行結算,查閱采購合同、相關技術規程/說明書或設計文件中的溫度、壓力等參數取值情況;*4)通過以下數據源,對供熱量進行交叉核對:-查閱發電廠生產情況,或其他生產報表,對供熱量進行交叉核對;*-報統計部門的能源加工轉換產出量-熱力(205-2 表);-DCS 系統截屏。問詢問排放報告負責人:供熱量數據來源,以及數據監測、記錄、傳遞、統計和匯總的過程。*如需進一步驗證,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部門進行詢問:1.詢問生產/運行/設備部門
234、:-是否存在不經汽輪機,由鍋爐直供的情況,以及直供蒸汽量的計量、統計,蒸汽溫度、壓力、焓值的取值方法,由蒸汽量向供熱量的換算過程和方法;-是否存在外供熱水,相應供熱量的計量和統計方法;-是否存在回水,回水量和回水溫度,以及相應熱量的計量、統計方法;-供熱量計量點和結算點的位置位于熱源側還是用戶側;-是否有利用煙氣余熱供熱,機組供熱量的統計是否包括了該部分熱量。2.詢問財務部:供熱量的結算方式,包括結算流程、周期、用戶、結算單位(以熱量為單位還是蒸汽量為單位)等;3.詢問儀表部門:流量計(差壓變送器、流量積算儀)、熱電偶、熱電阻、壓力變送器的檢定/校準周期。-126-23核查方法看必要時,可現場
235、觀察以下信息:-中控室 DCS 系統的蒸汽管線圖,DCS 系統中的外供蒸汽的溫度、壓力、流量的計量點位,以及實時變化情況;-DCS 系統中外供熱水的溫度、流量的計量點位及實時變化情況;-回水(如有)的流量及溫度計量點,以及實時變動情況;-各相關流量計(差壓變送器、流量積算儀)、熱電偶、熱電阻、壓力變送器的型號、精度等。驗對供熱量計算 EXCEL 表進行驗算。*驗算方法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對于不經汽輪機的鍋爐供熱量,以及汽輪機直接供熱:供熱量=直接供汽流量直接供汽的供汽焓值-直接供汽的凝結水回水流量直接供汽的凝結水回水焓值-用于直接供熱的補充水量用于直接供熱的補充水焓值。如無法獲得凝結水回水流
236、量、回水焓值、補充水量、補充水焓值等數據,可按“供熱量=直接供汽量(供汽焓-83.74)”簡化驗算;-對于汽輪機間接供熱:如有蒸汽計量裝置,供熱量=蒸汽疏水流量(供氣焓-疏水焓);如無蒸汽計量裝置,供熱量=(熱網循環水供水流量供水焓-熱網循環水回水量回水焓-熱網循環水補充水量補充水焓)/熱網加熱器效率,其中熱網加熱器的效率可按核算指南附錄 E 公式(E.9)中換熱器效率數值 95%;-如果以熱水方式,而非蒸汽方式進行供熱,可采用公式“供熱量=直接供水量(供水溫度-20)4.186810-3”計算;-相關焓值通過查閱水和水蒸氣熱力性質表獲得。合合 理理 取取 值值范范 圍圍 或或 經經驗驗數數值
237、值-供熱量鍋爐產熱量;-機組綜合熱效率:對熱電聯產機組,“(發電量3.6+供熱量)/(燃料消耗量低位發熱量)1”;對純凝機組,“(發電量3.6)/(燃料消耗量低位發熱量)46%”。注意事項-在實際核查過程中,如果發現重點排放單位有較高優先序的數據而使用了較低優先序的數據,應開具不符合項要求重點排放單位修訂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以提高數據準確度;-如果重點排放單位使用了用戶側計量數據,不能用管網損失折算到熱源側數據;-核查組需要充分理解不經汽輪機由鍋爐直供熱、汽輪機直接供熱、汽輪機間接供熱、疏水、回水(汽)和補充水的概念;-一般情況下,供熱量計量點在供熱聯箱出口的供熱母管處。正常情況下蒸汽溫度、壓力穩
238、定。DCS 系統可實時監測蒸汽溫度、壓力,通過軟件抓取瞬時數據后,計算出小時、天和月平均值。取月度平均值即可滿足核算指南的要求;-一般情況下,自動熱量計已經扣除回水的焓值,回水焓值不需要重復扣減;-向發電設施汽水系統內供出的熱量不計入供熱量;-煙氣余熱供熱由于不是從汽水系統供出的熱量,因此不計入機組供熱量。-127-24表表 17運運行行小小時時數數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查閱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確定的機組運行小時數的獲取方式。其中機組容量的核查要點和方法見表 3;*2.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蓋章版)原件;*3.對生產系統數據,查閱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月度/年度生產、技術經濟報
239、表或開/停機記錄等交叉核對;4.對統計報表數據,查閱火力發電廠生產情況、開/停機記錄等交叉核對。問詢問排放報告負責人:機組運行小時數數據來源,以及數據監測、記錄、傳遞、統計和匯總的過程;必要時,可詢問生產、檢修或運行部門:-計劃檢修時間如何制定并記錄;-突發事件停機時間如何記錄;-生產及統計報表中運行小時數如何記錄;-統計報表中統計的是否是實際運行小時數???驗-對于多機組合并填報的情況,應根據核算指南中的公式(11)驗算加權平均運行小時數計算結果是否正確。*-根據生產數據的變化趨勢分析企業運行小時數的合理性。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利用小時數運行小時數注意事項-如果重點排
240、放單位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采用了統計報表數據作為運行小時數的來源,而實際核查過程中發現重點排放單位可以采用生產系統數據,應詢問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編制人相關原因,并開具不符合項要求重點排放單位修改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以提高數據準確度;-注意運行小時數與利用小時數的差異;應按發電機運行情況統計核算運行小時數;多機組合并報告的情況,應為各機組的加權平均值,權重為各機組發電機的額定容量;不應將備用機組參與加權平均計算,可將備用機組和被調劑機組的運行小時數加和,作為一臺機組計算。表表 18負負荷荷(出出力力)系系數數的的核核查查核查方法查1.該數值為計算值。具體計算參數的核查見機組容量(表 3)、發電量(表15
241、)和運行小時數(表 17)的核查要點和方法。2.查閱核算指南要求的生產報表或臺賬記錄(蓋章版)原件。*問/看/驗對于多機組合并填報的情況,應根據核算指南中的公式驗算加權平均負荷系數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合合理理取取值值范范圍圍或或經經驗驗數數值值01注意事項對于多機組合并填報的情況,不應將備用機組參與加權平均計算,可將備用機組和被調劑機組的運行小時數加和,作為一臺機組計算。-128-253.5 質質量量保保證證和和文文件件存存檔檔的的核核查查核查組應從以下方面對重點排放單位的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執行情況進行核查:是否建立了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包括負責計量、檢測、核算、
242、報告和管理工作的部門及其職責、具體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是否指定了專職人員負責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是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內部審核制度,確保提交的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符合技術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要求;是否建立原始憑證和臺賬記錄管理制度,規范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的登記、保存和使用。3.6 數數據據質質量量控控制制計計劃劃及及執執行行的的核核查查核查組從以下方面核查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執行情況:重點排放單位基本情況是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的報告主體描述一致;年度報告的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是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的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一致;所有活動數據、排放因子及生產數據是否按照數據質
243、量控制計劃實施監測;煤炭的采樣、制樣、檢測化驗能夠按照計劃實施。-129-26監測設備是否得到了有效的維護和校準,維護和校準是否符合國家、地區計量法規或標準的要求,是否符合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核算指南或設備制造商的要求;監測結果是否按照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規定的頻次記錄;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是否與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一致;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程序是否有效實施。對不符合核算指南要求的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應開具不符合項并要求重點排放單位進行補正。對未按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獲取的活動數據、排放因子、生產數據,核查組應結合現場核查情況開具不符合項,要求重點排放單位按照保守性原則測算數據,確保不會低估排放量或過
244、量發放配額。3.7 其其他他內內容容除上述內容外,核查組還應重點關注如下內容:投訴舉報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和相關信息存在的問題;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轉辦交辦的事項;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日常監管或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130-27排放報告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中出現錯誤風險較高的數據以及重點排放單位的風險控制措施;重點排放單位以往年份不符合項的補正完成情況,以及是否得到持續有效管理等。附錄核查報告模板-131-28附錄核查報告模板報告編號:*(編號規則:省份-核查技術服務機構縮寫-重點排放單位機構代碼后六位-排放報告年份-核查報告版本)*發電有限公司2023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核查報告核核查查技技
245、術術服服務務機機構構名名稱稱(蓋蓋章章):*核核查查報報告告簽簽發發日日期期:*年年*月月*日日-132-29重點排放單位名稱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email)行業分類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排放報告技術服務機構名稱排放報告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前)版本/日期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后)版本/日期核核查查結結論論:(示例)1.排放報告與核算指南以及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符合性:經核查,核查組確認*發電有限公司提交的 2023 年度最終版(版本號:*)排放報告中的重點排放單位基本情況、核算邊界、核算方法、活動水平數據、排放因子、排放量以及生產數
246、據,符合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的相關要求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規定。2.排放量確認:*發電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核算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聲明如下:年度2023機組12所有機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tCO2)購入電力排放量(tCO2)總排放量(tCO2)3.與上年度相比,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發電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相較于上一年度排放情況比較如下:類別202220232023 相較于2022 波動所有機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發電量(MWh)供熱量(GJ)機機組組 1-133-30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發電量(
247、MWh)供熱量(GJ)機機組組 2*發電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機組 1、2、3、4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相較 2022 年的變化幅度分別為*%,波動主要原因是與 XX 參數有關,XX 參數的變化情況為*。綜上所述,*發電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相較于 2022 年度的排放情況不存在異常波動。4.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特別需要說明的問題描述:無。核查組長簽名日期核查組成員技術復核人簽名日期批準人簽名日期-134-31目錄1概述1.1核查目的1.2核查范圍1.3核查準則2核查過程和方法2.1核查組安排2.2文件評審2.3現場核查2.4核查報告編寫及內部技術復核3核查發現3.1基本情況的核查3.2
248、核算邊界的核查3.2.1核算邊界3.2.2發電設施3.2.2.1 機組 1#3.2.2.2 機組 2#3.3核算方法的核查3.4核算數據的核查3.4.1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的核查活動水平數據 A 燃料消耗量的核查A-1 燃煤消耗量的核查A-2 燃氣消耗量的核查排放因子 B 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的核查B-1 燃煤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的核查B-2 燃氣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的核查活動水平數據 C 燃料低位發熱量的核查C-1 燃煤低位發熱量的核查C-2 燃氣低位發熱量的核查排放因子 D 單位熱值含碳量的核查D-1 燃煤單位熱值含碳量的核查-135-32D-2 燃氣單位熱值含碳量的核查排放因子 E 碳氧化率的核查E-
249、1 燃煤碳氧化率的核查E-2 燃氣碳氧化率的核查生物質摻燒的核查H 摻燒生物質品種名稱的核查I鍋爐效率的核查J鍋爐產熱量的核查K 化石燃料熱量的核查L 生物質熱量占比的核查活動水平數據 M 購入使用電量的核查排放因子 N 電網排放因子的核查3.4.2 排放量的核查F/G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的核查O購入電力排放量的核查T 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查3.4.3 生產數據的核查P 發電量的核查Q 供熱量的核查R 運行小時數的核查S 負荷(出力)系數的核查3.5 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3.6 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及執行的核查3.7其他核查發現4核查結論4.1排放報告與核算指南、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符合性4.
250、2排放量確認4.3與上年度相比,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4.4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描述5附件附件 1:核查結果數據表附件 2:配額分配相關數據表附件 3:不符合清單附件 4:支持性文件清單-136-33報報告告正正文文*-137-345 附件附件1:核查結果數據表*(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名名稱稱)*年年核核查查結結果果數數據據表表數數據據項項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基基本本信信息息(C.1)重點排放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性質(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日期注冊
251、資本(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場所地址發電設施經緯度郵政編碼報告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報送主管部門行業分類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生產經營變化情況本年度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名稱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本年度提供煤質分析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機組組及及生生產產設設施施信信息息(C.2)機機組組名名稱稱信信息息項項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1#機組燃料類型(示例:燃煤、燃油、燃氣)燃料名稱(示例:無煙煤、柴油、天然氣)-138-35機組類別(示例:常規燃煤、非常規燃
252、煤、燃氣、燃油、IGCC、CCPP、其他特殊發電機組)產品類別(示例:純凝發電/熱電聯產)裝機容量(MW)(示例:630)燃煤機組-鍋爐名稱(示例:1#鍋爐)燃煤機組-鍋爐類型(示例:循環流化床、煤粉爐)燃煤機組-鍋爐編號(示例:MF001)燃煤機組-鍋爐型號(示例:HG-2030/17.5-YM)燃煤機組-生產能力(示例:2030t/h)燃煤機組-汽輪機名稱(示例:1#)燃煤機組-汽輪機類型(示例:抽凝式)燃煤機組-汽輪機編號(示例:MF002)燃煤機組-汽輪機型號(示例:N630-16.7/538/538)燃煤機組-汽輪機壓力參數(示例:中壓)燃煤機組-汽輪機額定功率(示例:630)燃煤機
253、組-汽輪機排汽冷卻方式(示例:水冷-開式循環)燃煤機組-發電機名稱(示例:1#)燃煤機組-發電機編號(示例:MF003)燃煤機組-發電機型號(示例:QFSN-630-2)燃煤機組-發電機額定功率(示例:630)燃氣機組-名稱燃氣機組-編號燃氣機組-型號燃氣機組-額定功率燃油機組-名稱燃油機組-編號燃油機組-型號-139-36燃油機組-額定功率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機組(IGCC)-名稱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機組(IGCC)-編號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機組(IGCC)-型號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機組(IGCC)-額定功率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CCPP)-名稱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CCPP
254、)-編號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CCPP)-型號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CCPP)-額定功率其他特殊發電機組-名稱其他特殊發電機組-編號其他特殊發電機組-型號其他特殊發電機組-額定功率.化化石石燃燃料料燃燃燒燒排排放放表表(C.3)機機組組 信信息息項項數數據據編編碼碼參參數數單單位位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1#機組A燃料消耗量t 或104Nm3B收到基元素碳含量tC/tC燃料低位發熱量GJ/t或GJ/104Nm3D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E碳氧化率%F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tCO2G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tCO2生物質摻燒H
255、生物質品種名稱/生物質摻燒I鍋爐效率%生物質摻燒J鍋爐產熱量GJ生物質摻燒K化石燃料熱量GJ生物質摻燒L生物質熱量占比%購購入入使使用用電電力力排排放放表表(C.4)機機組組 信信息息項項數數據據編編碼碼參參數數單單位位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1#機組購入使用電量M購入使用電量MWhN電網排放因子tCO2/MWhO=MN購入使用電力排放量tCO2-140-37生生產產數數據據及及排排放放量量匯匯總總表表(C.5)機機組組 數數據據編編碼碼參參數數單單位位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
256、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1#機組P發電量MWhQ供熱量GJR運行小時數hS負荷(出力)系數%T=F(G)+O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全部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低低位位發發熱熱量量和和元元素素碳碳含含量量的的確確定定方方式式(C.6)機機組組 信信息息項項參參數數月月份份檢檢測測方方式式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1#機組元素碳含量1 月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未實測元素碳含量2 月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未實測元素碳含量3 月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未實測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1 月自行檢測/委托檢測/未實測低位發熱量2 月自行檢
257、測/委托檢測/未實測低位發熱量3 月自行檢測/委托-141-38檢測/未實測低位發熱量輔輔助助參參數數報報告告項項(C.7)參參數數單單位位排排放放報報告告(核核查查前前)核核查查報報告告是是否否一一致致變變化化幅幅度度差差異異原原因因1#機組供熱比%發電煤(氣)耗 tce/MWh 或 104Nm3/MWh供熱煤(氣)耗 tce/GJ 或 104Nm3/GJ發電碳排放強度 tCO2/MWh供熱碳排放強度 tCO2/GJ上網電量MWh.煤種1煤種/煤炭購入量煤炭來源(產地、煤礦名稱)/注:1.低位發熱量和元素碳含量的確定方式(C.6)、輔助參數報告項(C.7)不要求必須核查-142-39附件2:
258、配額分配相關數據表*(重重點點排排放放單單位位名名稱稱)*年年配配額額分分配配相相關關數數據據表表數數據據類類型型信信息息項項單單位位核核查查數數據據基本信息重點排放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省/市/區縣/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子類/1#機組機組名稱/機組編碼/機組類別/(示例:常規燃煤/非常規燃煤/燃氣/燃油/IGCC/CCPP/其他特殊發電機組)產品類別/(示例:純凝發電/熱電聯產)燃料類型/(示例:燃煤、燃油、燃氣)裝機容量MW(示例:630)燃料名稱/(示例:無煙煤、柴油、天然氣)鍋爐類型/(示例:循環流化床、煤粉爐)冷卻方式/(示例:水冷-開式循環)是否合并機組/(示例:是、否)原始
259、機組編碼(是否合并機組-是)/(示例:編號 1,編號 2)發電量MWh生物質熱量占比%供熱量GJ機組負荷(出力)系數%經核查排放量tCO2-143-40附件 3:不符合項清單不符合項清單序序號號類類別別不不符符合合項項描描述述涉涉及及的的參參數數受受核核查查方方原原因因分分析析受受核核查查方方采采取取的的糾糾正正措措施施核核查查結結論論1(示例:已整改符合要求/已整改不符合要求/未整改)示例:不符合要求注:類別包括重點排放單位基本情況、核算邊界、核算方法、核算數據、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及執行、現場核查發現的其他問題、其他內容。-144-41附件 4:支持性文件清單支持性文件清單
260、序號文件名稱(示例)一與基本信息相關的文件清單1.營業執照2.排污許可證3.組織機構圖4.電力業務許可證5.廠區平面圖6.工藝流程圖7.備案的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二與燃料消耗量相關的文件清單8.燃煤日入爐消耗量原始記錄9.燃煤入廠記錄和臺帳10.月度燃煤盤點表11.燃煤結算發票12.發電生產情況月報(蓋章版)13.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表14.皮帶秤校驗記錄15.電子汽車衡檢定證書三與碳含量和低位發熱量相關的文件清單16.入爐煤質報表17.煤質化驗原始記錄18.元素碳含量檢測報告19.入爐/廠煤采制樣操作手冊20.采樣記錄21.制樣記錄22.與檢測機構簽訂的元素碳含量檢測協議-145-4223.電子
261、天平檢定證書24.碳氫分析儀維護記錄25.入爐煤樣送檢記錄26.煤樣樣品郵寄單據和檢測費支付憑證(原件)四與購入電力相關的文件清單27.下網電量抄表記錄28.下網電量結算單29.下網電量結算發票30.下網電量電能表檢定證書五與生產數據相關的文件清單31.發電量抄表記錄32.上網電量結算單33.發電量電能表檢定報告或校準記錄34.蒸汽流量計抄表記錄35.運行日志36.供熱協議37.電子皮帶秤校驗記錄38.蒸汽流量計校驗記錄.-146-關于做好 20232025 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為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
262、數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數據質量管理長效工作機制,現將 20232025 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務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民航等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一)確定并公開年度名錄發電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包括經最近一次核查結果確認以及上年度新投產預計年度排放量達到 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達到 1 萬噸標準煤)的發電行業(分類代碼見附件,自備電廠視
263、同發電行業)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對因停業、關閉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停止排放溫室氣體,或經核查上兩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均未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單位,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組織現場核實確認,向其書面告知應履行的碳排放配額清繳義務、完成時限等事項,并在確認其完成相應義務后從名錄中移出。-147-各地應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確定下一年度名錄(2023 年度名錄需在 2023年 3 月 10 日前確定),通過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網址為)向我部報告,并通過管理平臺向社會公開。(二)組織制訂 2023 年度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組織重點排放單位,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
264、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環辦氣候函2022485 號,以下簡稱核算報告指南)要求,于每年 12月 31 日前通過管理平臺完成下一年度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制訂工作(2023 年度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需在 3 月 10 日前完成)。(三)組織開展月度信息化存證組織重點排放單位,按照核算報告指南等要求,在每月結束后的 40 個自然日內,通過管理平臺上傳燃料的消耗量、低位發熱量、元素碳含量、購入使用電量、發電量、供熱量、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以及排放報告輔助參數等數據及其支撐材料。(四)組織報送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組織重點排放單位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通過管理平臺報送上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其中,
265、2022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2022 年修訂版)(環辦氣候2022111 號)要求編制;2023 和 2024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按照核算報告指南要求編制。2022 年度全國電網平均排放因子為 0.5703t CO2/MWh。后續年度全國電網平均排放因子如有更新,將由我部在當年年底前另行發布。(五)組織開展年度排放報告核查-148-組織有關技術支撐單位或委托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環辦氣候函2021130 號)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發電設施(環辦氣候函2022485 號)要求,通過管理平臺
266、進行文件評審,開展現場核查并線上填報核查信息、編制核查報告,確保核查全過程電子化留痕,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對重點排放單位上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及管理平臺填報工作。核查結束后,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將管理平臺生成的核查結果數據匯總表、配額分配相關數據匯總表書面報送我部,抄送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六)強化數據質量日常監管按照核算報告指南等要求,組織有關技術支撐單位或委托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重點排放單位月度信息化存證的數據及信息進行技術審核,識別異常數據,及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交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查實和處理。我部將對各地碳排放數據質量開展評估。組織和指導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
267、部門,對重點排放單位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編制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重點排放單位及時、規范開展存證,對煤樣采集、制備、留存的規范性、真實性進行現場抽查,對投訴舉報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轉辦交辦有關問題線索逐一進行核實處理。對于存證材料不及時、不規范、不完整及不清晰等情況,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在 3 個工作日內組織重點排放單位完成查實整改。對于存在異常數據等問題線索的,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及時組織重點排放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將查實意見通過管理平臺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七)開展對核查技術服務機構的評估-149-根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要求,對核查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質量、合規
268、性、及時性等進行評估,于每年 7 月 31 日前通過管理平臺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二、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應高度重視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常態化監管執法工作機制,通過加強日常監管等手段切實提高碳排放數據質量。我部將對各地落實本通知重點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和調研幫扶,對年度核查完成進展、信息化存證及時性和規范性以及數據質量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進行通報。(二)落實工作經費保障各地應落實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數據質量日常監管以及相關能力建設培訓等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相關工作所需經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核查的,應盡早在每年的核查經
269、費中提前安排下一年度核查技術服務機構所需經費,并在年底前完成下一年度核查技術服務機構招投標有關程序,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相關工作。鼓勵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委托下屬單位開展有關核查工作。(三)加強能力建設各地應盡快組建一支高水平、專業化的碳市場監管隊伍,充實碳排放監督執法人員,提升執法能力水平。加大培訓力度,定期組織對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重點排放單位、核查技術服務機構的專題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四)啟用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150-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根據確定的名錄,向管理平臺申請開立重點排放單位賬戶,并將登錄名及初始密碼告知重點排放單位。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開立設區的市級生
270、態環境部門和核查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平臺賬戶,并組織核查技術服務機構在管理平臺維護機構和人員的賬戶信息。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可通過管理平臺進行碳排放數據質量監管和審核。工作中遇到相關問題,及時向我部反饋。特此通知。聯系人:應對氣候變化司張保留、楊樂亮電話:(010)65645679、65645665國家氣候戰略中心(技術咨詢)王中航、于勝民電話:(010)82268486、82268461信息中心(管理平臺咨詢)吳海東電話:(010)84665799附件:發電行業分類代碼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 年 2 月 4 日(此件社會公開)抄送:環境發展中心、環境規劃院、氣候戰略中心、信息中心。
271、-151-附件發電行業分類代碼注:類別“生物質能發電”中,摻燒化石燃料燃燒的生物質發電企業需報送,純使用生物質發電的企業無需報送。國國 民民經經濟濟行行 業業分分類類代代 碼碼(GB/T 4754-2017)類類別別名名稱稱4411火力發電4412熱電聯產4417生物質能 發電-152-3 附件 1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工作方案(征 求 意 見 稿)為貫徹落實 2024 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積極穩妥有序將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
272、明思想和習近平經濟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按照“邊實施、邊完善”的工作思路,分兩個階段做好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工作,實現積極穩妥有序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以下簡稱擴圍),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主體完善碳定價機制,優化碳減排資源配置,降低全社會碳減排成本,推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啟動實施階段(啟動實施階段(2024202420262026 年)。年)。以夯實碳排放管理基礎、推動企業熟悉市場規則為主要目標,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監管,提升各類主體參與能力和管理水平。20
273、24 年作為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首個管控年度,2025 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約工作。采用碳排放-153-4 強度控制的思路實施配額免費分配,企業所獲得的配額數量與產品產量(產出)掛鉤,不設置配額總量上限,將企業配額盈缺率控制在較小范圍內。制定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指南,開展關鍵參數月度存證,夯實碳排放數據質量基礎;推動重點排放單位熟悉核算報告、核查、配額分配、市場交易規則,樹立“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意識,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深化完善階段(深化完善階段(20272027 年年)。)。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更加健全,各方參與市場能力全面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全面改善,數據準確性
274、、完整性全面加強;配額分配方法更為科學精準,建立預期明確、公開透明的配額逐步適度收緊機制。二、實施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一)確定管控范圍。(一)確定管控范圍。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管控化石燃料燃燒、工業過程等產生的直接排放。水泥、鋼鐵行業管控溫室氣體種類為二氧化碳,電解鋁行業管控溫室氣體種類為二氧化碳、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新增重點排放單位約 1500 家,覆蓋排放量新增加約 30 億噸。(二)確定重點排放單位。(二)確定重點排放單位。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中年度溫室氣體直接排放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單位作為重點排放單位,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各省級生態
275、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以上條件,制定本行政區域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報送,同時向社會公開。(三)做好系統開戶。(三)做好系統開戶。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水泥、鋼-154-5 鐵、電解鋁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開戶。三、開展核算報告核查(一)制定核算報告和核查技術規范。(一)制定核算報告和核查技術規范。生態環境部根據行業工藝特點、碳排放特征、管理能力和減排成本等因素,制定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指南,明確各行業關鍵參數分級分類管理要求,逐步推
276、動企業開展對燃料、原輔材料等參數的高質量實測,對不具備實測條件的參數采用規定的缺省值替代實測。探索開展碳排放在線監測。(二)組織開展月度存證。(二)組織開展月度存證。重點排放單位根據所在行業核算報告指南要求,制定并嚴格執行數據質量控制方案,依法依規開展檢驗檢測,對關鍵參數進行月度存證,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報送。實施“國家省市”三級數據質量審核,生態環境部組織各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月度存證數據開展技術審核,從源頭對化石能源消費量等關鍵參數進行嚴格把關。(三)組織開展年度報告核查。(三)組織開展年度報告核查。重點排放單位根據所在行業核算報告指南要求,編制年度排放報告,通過全國碳排放
277、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報送。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重點排放單位年度排放報告開展核查,核查結果作為配額分配與清繳的依據。重點排放單位對所報告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四、實施配額管理(一)制定年度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一)制定年度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制定水泥、鋼鐵、電解-155-6 鋁行業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在啟動實施階段,基于碳排放強度控制思路實施配額免費分配,將企業配額盈缺率控制在較小范圍內。在深化完善階段,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優化配額分配方法,推動單位產品產量(產出)碳排放強度不斷下降。(二)開展配額發放、清繳、交易。(
278、二)開展配額發放、清繳、交易。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放單位分配配額。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需按年度向所在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足額清繳其碳排放配額。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相同溫室氣體種類和相同行業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開展集中統一交易。五、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一)加強組織領導。生態環境部負責牽頭做好擴圍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各部門應結合實際,按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擴圍有關工作。建立部門間常態化協作機制,對關鍵問
279、題及時開展溝通交流。廣泛聽取部門、行業協會、技術服務機構、企業意見,充分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二)強化能力建設。(二)強化能力建設。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注冊登記和交易規則。拓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功能,全面支撐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核算報告核查等工作。升級改造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提升系統穩定性和服務便捷度,推動逐步納入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面向技術服務機構和重點排-156-7 放單位等市場主體,組織開展專門業務培訓。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建立健全內部碳排放數據管理制度,配置專職人員負責碳市場相關工作。(三)強化監督執法。(三)強化監督執法。把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監管作
280、為地方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日常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建立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與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的日常協作機制,確保市場安全平穩運行。強化常態化履約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溝通機制,持續跟蹤評估重點排放單位履約風險。組織開展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強化監督幫扶,對發現問題拉單掛賬分類處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四)做好跟蹤評估。(四)做好跟蹤評估。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定期評估機制,全面系統評估擴圍成效,總結擴圍先進經驗做法,為更好推動向更多重點排放行業擴圍奠定基礎。持續開展碳排放數據質量形勢研判,定期分析匯總各行業數據質量突出問題并及時提出優化方案。(五)加強宣傳引導。(五)加強宣傳引導。做好
281、擴圍相關政策文件的宣傳解讀。充分利用中國碳市場大會、全國低碳日、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等平臺機制以及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信息網等權威渠道主動發聲。鼓勵各地方和相關單位多渠道宣傳普及碳市場相關政策,為碳市場建設運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157-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技術規范編號:CETSAG02.01V012024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水 泥 行 業-158-目錄1 適用范圍.12 規范性引用文件.13 術語和定義.14 工作程序和內容.35 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46 熟料生產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57 企業層級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88 生產數據核算要求.109 數據質量控制方
282、案要求.1010 定期報告要求.1311 信息公開格式要求.14附錄 A 常用化石燃料相關參數缺省值.16附錄 B 熟料盤庫方法.17附錄 C 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及常用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19附錄 D 數據質量控制方案要求.20附錄 E 報告內容及格式要求.25附錄 F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信息公開格式.38-159-1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行業1適用范圍本指南規定了水泥行業企業的熟料生產設施層級和企業層級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包括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熟料生產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企業層級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生產數據核算要求、數據質量控制方案要求、定期
283、報告要求和信息公開格式要求等。本指南適用于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水泥行業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對于水泥行業企業存在發電設施和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的,其溫室氣體排放應按照適用行業的核算與報告指南進行核算與報告。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指南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指南;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指南。GB/T 213 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GB/T 384 石油產品熱值測定法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T 3102.4 熱學的量和單位GB/T 4754 國民經濟
284、行業分類GB/T 5751 中國煤炭分類GB/T 7721 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GB/T 11062 天然氣 發熱量、密度、相對密度和沃泊指數的計算方法GB/T 13610 天然氣的組成分析 氣相色譜法GB 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T 35461 水泥生產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JJG 195 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檢定規程JJG 444 標準軌道衡檢定規程JJG 1118 電子汽車衡(衡器載荷測量儀法)檢定規程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3.1溫室氣體 greenhouse gas-160-2大氣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和人為的氣
285、態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注:本指南中熟料生產邊界核算的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CO2)。3.2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 key emitting entity of greenhouse gas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內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簡稱重點排放單位。3.3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cement clinker production enterprise以水泥熟料生產為主營業務的獨立核算單位。3.4化石燃料燃燒排放 emi
286、ssion from fossil fuel combustion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5過程排放 process emission在生產、廢棄物處理處置等過程中除燃料燃燒之外的物理或化學變化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3.6活動數據 activity data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表征值。注:例如各種化石燃料消耗量、熟料產量等。3.7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表征單位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溫室氣體排放系數。3.8低位發熱量 net calorific value燃料完全燃燒,其燃燒產物中的水分以氣態存在時的發熱量,也稱低位熱值。3.9碳氧化率 car
287、bon oxidation rate燃料中的碳在燃燒過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3.10-161-3非碳酸鹽替代原料 non-carbonate alternative raw material在熟料生產中使用可較為顯著減少過程排放的替代天然碳酸鹽礦石原料的非碳酸鹽原料,主要為工業廢渣、經過高溫煅燒的廢渣或明確不含碳酸鈣或碳酸鎂的原料。注:本指南中的非碳酸鹽替代原料包括脫硫粉劑(氫氧化鈣)、熟石灰、電石渣、鎂渣、造紙白泥、氟化鈣污泥、磷渣、釩鈦渣、氮渣、飛灰、鐵合金爐渣、脫硫石膏、磷石膏、鈦石膏、氟石膏、硼石膏、模型石膏、檸檬酸渣、鋼渣、鎳渣、錳渣、鋅渣、錫渣、市政污泥、鋁渣、硫酸渣、銅渣、鉛鋅
288、渣、粉煤灰、赤泥。3.11替代燃料 alternative fuel在熟料生產中被用作熱源以替代傳統化石燃料的可燃物。主要來源為城市固體廢物、工業廢物及副產物、生物質等,包括廢油、廢紡、廢輪胎、廢塑料、廢橡膠、廢溶劑、廢皮革、廢玻璃鋼、炭黑、生活垃圾預處理可燃物、生物質燃料等。4工作程序和內容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內容包括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編制與實施、熟料生產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企業層級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生產數據信息獲取、定期報告和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工作程序見圖1。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編制與實施熟料生產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生產數據信息獲取
289、定期報告數據質量管理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信息公開企業層級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圖 1 工作程序a)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確定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的核算邊界,識別納入邊界的排放設施和排放源。排放報告應包括核算邊界所包含的裝置、所對應的地理邊界、組織單元和生產過程。b)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編制與實施-162-4按照各類數據監測和獲取要求編制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并按照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實施溫室氣體的監測活動。c)熟料生產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收集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的熟料生產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過程排放所對應的活動數據,確定排放因子,計算各類排放源排放量。d)企業層級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收集水泥熟料生產企
290、業的企業層級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過程排放所對應的活動數據,確定排放因子,計算各類排放源排放量。e)生產數據信息獲取獲取熟料生產設施層級熟料產量和企業層級產品產量等相關生產信息和數據。f)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及相關生產信息,存證必要的支撐材料。g)信息公開定期公開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5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5.1核算邊界5.1.1 熟料生產熟料生產核算邊界為熟料燒成系統,主要包括預熱器、分解爐、水泥窯等。5.1.2 企業層級企業層級核算是以水泥熟料生產為主營業務的法人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為邊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范圍包括: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
291、統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其中,輔助生產系統包括主要生產管理和調度指揮系統、動力、供水、供風、機修、庫房、化驗、計量、水處理、運輸和環保設施等。附屬生產系統包括廠區內為生產服務的主要用于辦公生活目的的部門、單位和設施(如車間浴室、保健站、辦公場所、自營的職工食堂、公務車輛及班車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存在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設施的,按照本指南要求一并核算與報告其溫室氣體排放量。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存在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設施的,應直接引用其經核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存在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的,應按照適用行業的核算與報告指南,核算與報告其溫室氣體排放量。5.1.3 核
292、算邊界示意圖核算邊界示意圖見圖2。-163-5生料制備系統煤粉制備系統水泥粉磨系統發電設施余熱發電系統原料預處理系統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熟料燒成系統企業層級核算邊界輔助生產系統附屬生產系統熟料生產核算邊界圖 2 核算邊界示意圖5.2排放源5.2.1 熟料生產排放源熟料生產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和過程排放。a)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化石燃料在水泥窯中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替代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也不包括水泥窯點火柴油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b)過程排放:熟料對應的碳酸鹽分解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窯爐排氣筒(窯頭)粉塵和旁路放風粉塵對應的碳酸鹽分
293、解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也不包括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5.2.2 企業層級排放源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排放源包括:水泥熟料生產二氧化碳排放、發電設施和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產生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和過程排放。其中,企業層級的水泥熟料生產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和過程排放:a)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化石燃料在各種類型的固定或移動燃燒設備(如窯爐、鍋爐、內燃機、運輸車輛等)中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b)過程排放:同 5.2.1 章節中 b)條款。6熟料生產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6.1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要求6.1.1計算公式熟料生產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采用公式(1)計
294、算。-164-6Eck 燃燒,j=i=1nFCck,i,j NCVar,i,j CCi OFi4412?(1)式中:燃燒,熟料生產線 j 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熟料生產線 j 的第 i 種化石燃料消耗量,單位為噸(t);,熟料生產線 j 的第 i 種化石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單位為吉焦每噸(GJ/t);第 i 種化石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單位為噸碳每吉焦(tC/GJ);第 i 種化石燃料碳氧化率,以%表示;44/12 二氧化碳與碳的相對分子質量之比;化石燃料種類;熟料生產線編號。6.1.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6.1.2.1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計量與監測化石燃料消耗量采用“
295、進廠量+期初庫存-期末庫存-外銷量”核算。進廠量和外銷量應采用進出廠電子汽車衡、軌道衡等計量數據;庫存量應至少每月實際盤存,并做好盤存記錄備查。多條生產線共用煤粉倉或原煤堆場時,各生產線的化石燃料消耗量根據生產線的熟料產量分攤計算。企業應使用依法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校準的電子汽車衡、軌道衡等計量器具,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GB 17167、GB/T 35461等標準的要求;企業確保計量器具的檢定符合JJG444、JJG 1118等規程的要求,并確保在有效的檢定/校準周期內。6.1.2.2化石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的取值企業應提供報告周期內化石燃料采購合同、結算憑證、盤庫記錄/報告、進出廠記錄和
296、進廠檢測報告等支撐材料來證實符合GB/T 5751要求的化石燃料種類?;剂鲜盏交臀话l熱量按如下方式之一取值:a)采用每批次貿易結算憑證及對應抽樣檢測報告中的數據值,檢測報告中應明示采樣、制樣和檢測依據、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及所代表的化石燃料重量、批次或其他可追溯性標識,并應由通過CMA認定或CNAS認可、具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且檢測報告應蓋有CMA資質認定標志或CNAS認可標識章。b)采用本指南附錄A中對應化石燃料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缺省值。如企業無法區分煤種的以及附錄A中未列出的煤種,采用附錄A中煙煤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缺省值。每個品種化石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取值
297、方式確定后不應更改。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的檢測應符合GB/T 213的要求,并且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抽樣采樣應與對應化石燃料消耗量狀態一致,均為進廠煤?;剂显露绕骄盏交臀话l熱量由每批次化石燃料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加權計算得到,權重是每批次進廠煤量;年度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由月度平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加權計算得到,其權重是月度消耗量。6.1.2.3化石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的取值-165-7化石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采用本指南附錄A中對應品種的缺省值。如企業無法區分煤種的以及附錄A中未列出的煤種,采用附錄A中褐煤的單位熱值含碳量缺省值。6.1.2.4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取值化石燃料碳氧化率采用本指南附錄A中對
298、應燃燒設備的缺省值。6.2過程排放核算要求6.2.1計算公式熟料生產過程排放量采用公式(2)計算。Eck 過程,j=Qck,j EFck,jp=1nQa,p,j EFa,p?(2)式中:過程,熟料生產線 j 的過程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熟料生產線 j 的熟料產量,單位為噸(t);,熟料生產線 j 的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噸(tCO2/t);,熟料生產線 j 的第 p 類非碳酸鹽替代原料消耗量,單位為噸(t);,第 p 類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噸(tCO2/t);p 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熟料生產線編號。6.2.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6.2.
299、2.1熟料產量的計量與監測熟料產量根據消耗量、外銷量、購進量、熟料庫和熟料倉的庫存變化確定,即采用“消耗量+外銷量+期末庫存-期初庫存-購進量”核算。熟料消耗量應采用連續計量皮帶秤等計量數據,連續計量皮帶秤須每月校驗,熟料外銷量和購進量應采用電子汽車衡等貿易結算計量數據;熟料庫存量應至少每月實際盤存,并做好盤存記錄備查,盤庫方法見附錄B。多條生產線共用熟料庫時,對于熟料產量在入庫前直接計量的,應采用直接計量數據;對于未安裝計量器具的,各生產線的熟料產量根據生產線的入窯生料消耗量分攤計算,入窯生料消耗量采用生產系統記錄的生料秤計量數據,生料秤應至少每月校準。企業應使用依法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校準的
300、電子汽車衡、皮帶秤等計量器具,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GB 17167、GB/T 35461、GB/T 7721等標準的要求;企業確保計量器具的檢定符合JJG 195、JJG 1118等規程的要求,并確保在有效的檢定/校準周期內。6.2.2.2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的取值水泥熟料類別根據企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及生產、檢驗、銷售和出廠記錄等來判定。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采用本指南附錄C附表C.1中對應類別的缺省值。6.2.2.3非碳酸鹽替代原料消耗量的計量與監測-166-8企業應提供報告周期內非碳酸鹽替代原料采購合同、結算憑證、支付記錄、生料配料及消耗量記錄等支撐材料來證實具體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非碳酸
301、鹽替代原料按照本指南附錄C附表C.2進行分類,未列入附表C.2的種類不納入核算。每類非碳酸鹽替代原料消耗量應采用入生料磨或入窯的皮帶秤計量數據。非碳酸鹽替代原料與其他原料混合入生料磨或入窯且無法單獨計量時,非碳酸鹽替代原料消耗量計為0。皮帶秤的校準應滿足6.2.2.1中的要求。6.2.2.4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的取值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采用本指南附錄C附表C.2中對應種類的缺省值。多類非碳酸鹽替代原料消耗量無法單獨計量時,扣減系數取各類非碳酸鹽替代原料中的最小值。6.3熟料生產排放量計算熟料生產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等于各熟料生產線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和過程排放量之和,采用公式(3)計算
302、。Eck=j=1nEck 燃燒,j+Eck 過程,j?(3)式中:熟料生產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燃燒,熟料生產線 j 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過程,熟料生產線 j 的過程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熟料生產線編號。7企業層級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計算7.1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要求7.1.1計算公式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采用公式(4)計算。E燃燒=i=1nFCi NCVar,i CCi OFi4412?(4)式中:燃燒 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第
303、i 種化石燃料消耗量。對于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噸(t);對于氣體燃料,單位為萬標準立方米(104Nm3);,第 i 種化石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對于固體或液體燃料,單位為吉焦每噸(GJ/t);對于氣體燃料,單位為吉焦每萬標準立方米(GJ/104Nm3);第 i 種化石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單位為噸碳每吉焦(tC/GJ);第 i 種化石燃料碳氧化率,以%表示;44/12 二氧化碳與碳的相對分子質量之比;化石燃料種類。-167-97.1.2數據的監測與獲取7.1.2.1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計量與監測固體燃料消耗量的計量與監測同6.1.2.1章節要求。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消耗量應采用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
304、,不具備測量條件的,可采用購銷存臺賬中的消耗量數據。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GB 17167、GB/T 35461等標準的要求,并確保在有效的檢定/校準周期內。7.1.2.2化石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的取值a)固體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的取值同 6.1.2.2 章節要求。b)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的低位發熱量應至少每月檢測一次,可自行檢測、委托外部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驗室進行檢測或由供應商提供,遵循 GB/T 384、GB/T 13610 或 GB/T 11062標準。檢測天然氣低位發熱量的壓力和溫度應符合 GB/T 11062 中的規定,采用 101.325 kPa、20 的燃燒和計量參比條件,或
305、參照該標準中的換算系數計算。當月有多于一次實測數據時,可取加權平均值作為月度數值,當年應取各月度的加權平均值。無實測時采用本指南附錄 A 中對應品種的缺省值。7.1.2.3化石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的取值a)固體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的取值同 6.1.2.3 章節要求。b)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的單位熱值含碳量采用本指南附錄 A 中對應品種的缺省值。7.1.2.4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取值a)固體燃料碳氧化率的取值同 6.1.2.4 章節要求。b)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的碳氧化率采用本指南附錄 A 中對應品種的缺省值。7.2過程排放核算要求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過程排放量核算要求同6.2章節要求。7.3企業層級水
306、泥熟料生產排放量計算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和過程排放量之和,采用公式(5)計算。Ec=E燃燒+j=1nEck 過程,j?(5)式中: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燃燒 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過程,熟料生產線 j 的過程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熟料生產線編號。-168-107.4企業層級排放量計算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等于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排放量、發電設施排放量和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排放量之和,采用公式(6)計算。E總=Ec+E發電設施+E其他(6)
307、式中:總 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發電設施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設施二氧化碳排放量,直接引用經核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設施排放量,按照本指南進行核算。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其他 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按照適用行業的核算與報告指南進行核算與報告。8生產數據核算要求8.1熟料生產數據熟料產量的數據監測與獲取相關要求同 6.2.2.1 章節要求。8.2企業層級生產數據產品產量數據采用如下方式監
308、測和獲?。篴)產品產量是指各生產系統實際產出的產品產量,包含入庫、銷售及用到下一生產系統的產品產量。b)產品產量可采用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或購銷存臺賬中的產量數據。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 GB 17167、GB/T 35461 等標準的要求,并確保在有效的檢定/校準周期內。9數據質量控制方案要求9.1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的格式要求企業應按照本指南中各類數據監測與獲取要求,結合現有監測能力和條件,制定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并按照本指南附錄D的格式要求進行填報。數據質量控制方案中所有數據的計算與獲取方式應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數據質量控制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a)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的版本及修訂情況。b)企業
309、情況: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主營產品、組織機構圖、廠區平面分布圖、工藝流程圖等。-169-11c)按照本指南確定的實際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情況:包括核算邊界的描述、生產線名稱、設施名稱、設施編號、設施規格型號、設施安裝位置、使用狀態、是否納入核算邊界、備注等。d)數據的確定方式應包括:1)參數:明確所有監測的參數名稱和單位;2)化石燃料種類確定:根據報告周期內化石燃料采購合同、結算憑證、盤庫記錄/報告、進出廠記錄和進廠檢測報告等支撐材料來證實符合GB/T 5751要求的化石燃料種類;3)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確定:根據報告周期內非碳酸鹽替代原料采購合同、結算憑證、支付記錄、生料配料及消耗量記錄等支
310、撐材料來證實具體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4)數據的確定方法及獲取方式:明確參數獲取方式(實測值、缺省值、計算值、其他),例如對于實測值,應明確計量方式、檢測方法;5)計量器具:明確計量器具的數量、設備名稱及型號、安裝位置、監測頻次、精度、檢定/校準頻次以及所依據的檢定/校準技術規范;6)數據記錄頻次:明確各項參數數據記錄頻次;7)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明確數據缺失處理方式,處理方式應基于保守性原則且符合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8)數據獲取負責部門:明確各項數據監測、流轉、記錄、分析等環節管理部門。e)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相關規定應填報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內審制度、原始憑證和臺賬記
311、錄管理制度建立的相關內容。f)對于已安裝煙氣二氧化碳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放單位,可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報告相關信息:1)煙氣二氧化碳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情況,包括濃度,流量,溫度、濕度、含氧量等煙氣參數和數據匯總處理的設備廠商信息、運維廠商信息、設備型號和設備參數、安裝位置和安裝時間、調試檢測驗收報告、數據傳輸規則等;2)監測數據報告內容和信息記錄形式,內容至少應包括二氧化碳體積濃度、標準狀態下干基二氧化碳質量濃度、標準狀態下干煙氣平均流速和體積流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干基含氧量、煙氣溫度、煙氣濕度、固定源直接相關的生產設施負荷等,同時明確數據記錄頻次和保存時長;3)監測設備運行維護內容和信息記錄形
312、式,包括設備維護、維修、校準和調整、正確度核查等;4)建立數據審核制度,明確有效監測數據的認定和計算方法,數據標記和異常監測數據處理規則,及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5)監測數據與核算數據的比對分析、校核內容。9.2數據質量管理要求企業應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70-12a)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包括:建立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和測量儀表維護管理制度,確定計量器具管理和維護的部門及人員職責,定期對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和測量儀表進行維護管理,并記錄存檔。建立計量器具臺賬,明確規定計量器具設備類型及型號、安裝位置、監測頻次、精度,以及規定的檢定/校準頻次。明確排放相關計
313、量、檢測、核算、報告和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及其職責、具體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b)建立內審制度,確保提交的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符合技術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要求。c)建立溫室氣體數據內部臺賬管理制度,規范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等原始憑證和臺賬記錄的登記、保存和使用。臺賬應明確數據來源、數據獲取時間及填報臺賬的相關責任人等信息。排放報告所涉及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應至少保存五年,確保相關排放數據可被追溯。d)鼓勵企業建立化石燃料消耗量、熟料產量、非碳酸鹽替代原料消耗量等物料平衡管理制度,留存對應的物料平衡表。e)鼓勵企業采取技術手段,實現計量器具和檢測
314、設備采集終端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的對接。f)鼓勵企業采用智能盤庫等技術進行化石燃料和熟料盤庫,并制定容重檢驗方法等規章制度。g)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加強樣品自動采集與分析技術應用,采取創新技術手段,加強原始數據防篡改管理。h)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加強煙氣二氧化碳排放自動監測技術的應用,試運行煙氣二氧化碳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保障設備穩定運行,比對分析自動監測數據與核算數據差異,試運行期間以核算數據為準。對于連續穩定運行的自動監測設備,后續可根據主管部門要求,申請自動監測設備和數據評估,確定數據獲取方式。9.3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的修訂企業在以下情況下應按照生態環境部規定的時限對數據質量控制方案進行修訂,修訂內
315、容應符合實際情況并滿足本指南的要求:a)排放設施發生變化或使用方案中未包括的新燃料或原料而產生排放。b)采用新的計量器具和方法,使數據的準確度提高。c)發現之前采用的監測方法所產生的數據不正確。d)發現更改方案可提高報告數據的準確度。e)發現方案不符合本指南核算和報告的要求。f)生態環境部明確的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9.4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的執行企業應嚴格按照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實施溫室氣體的監測活動,并符合以下要求:a)熟料生產基本情況與方案描述一致。-171-13b)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與方案描述一致。c)所有活動數據、排放因子和生產數據能夠按照方案實施監測。d)計量器具得到了有效維護和檢定/校
316、準,維護和檢定/校準能夠同時符合方案、本指南、國家要求、地區要求和設備制造商的要求。e)監測結果能夠按照方案中規定的頻次記錄。f)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能夠與方案一致。g)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程序能夠按照方案實施。10定期報告要求10.1排放報告格式要求排放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報告模板見本指南附錄 E。a)企業基本信息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基本信息。b)生產線及排放設施信息各生產線對應的批復設計能力、窯規格、熟料類別、熟料品種、批復的以電石渣為主要原料的生產線、批復的替代燃料處理能力、批復的替代燃料種類、批復的協同處置能力、批復的協同處置廢物種類等。c)熟料生產化石燃料燃燒排放表各
317、生產線對應的化石燃料種類及消耗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單位熱值含碳量、碳氧化率、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等。d)熟料生產過程排放表各生產線對應的熟料產量、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及消耗量、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過程排放量等。e)熟料生產數據及排放量匯總表各生產線對應的熟料產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噸熟料碳排放量,以及全部生產線對應的不同熟料類別總產量、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噸熟料碳排放量等。f)熟料生產輔助參數報告表各生產線對應的總消耗電量、余熱電站發電量、總消耗熱量、入磨煤消耗量、替代燃料種類及消耗量。g)企業層級生產數據、排放量匯總及輔助參數報告表企業層級對應的產品種類及產量、水泥熟
318、料生產的化石燃料種類及消耗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單位熱值含碳量、碳氧化率、水泥熟料生產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水泥熟料生產排放量、發電設施排放量、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排放量、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以及購入總電量、輸出總電量、購入總熱量、輸出總熱量等輔助報告項。h)其他信息計量器具檢定/校準信息;溫室氣體排放相關管理和工作人員參加碳排放培訓信息。i)煙氣二氧化碳排放自動監測日平均值月報表-172-14對于配備煙氣二氧化碳排放自動監測系統且正常運行的企業,宜報告二氧化碳體積濃度、標準狀態下干基二氧化碳質量濃度、標準狀態下干煙氣平均流速和體積流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干基含氧量、煙氣溫度、煙氣濕
319、度、固定源直接相關的生產設施負荷等。對于上述參數數據已經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對接實現數據每日自動推送的,無需報送月報表。10.2排放報告存證要求10.2.1 按照如下要求開展熟料生產關鍵參數月度信息化存證,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40 個自然日內上傳至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a)生產線生產信息:適用于生產線停產、檢修、恢復生產等變化情況,相比上個月無變化不需填報。b)化石燃料種類及消耗量:提供購銷存臺賬,以及進出廠電子汽車衡、軌道衡等檢定/校準報告或記錄。反映購銷存臺賬的證明材料由企業自行留存以備檢查,包括化石燃料進廠量和外銷量計量原始記錄、購入量/外銷量臺賬、期初/期末庫存量的盤庫記錄或報告、采購合同
320、、結算憑證和進廠檢測報告。c)化石燃料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提供每批次貿易結算憑證及對應抽樣檢測報告,以及體現月度加權平均計算過程的Excel表。d)熟料產量:提供產銷存臺賬,以及皮帶秤、電子汽車衡等檢定/校準報告或記錄。反映產銷存臺賬的證明材料由企業自行留存以備檢查,包括盤庫記錄/報告、進/出廠過磅單或稱重記錄、結算憑證、熟料消耗量報表、物料平衡表等原件等。e)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及消耗量:提供采購合同,結算憑證、支付記錄,生料配料及消耗量記錄,以及皮帶秤等檢定/校準報告或記錄。10.2.2 按照如下要求開展熟料生產輔助參數報告項月度信息化存證,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40 個自然日內上傳至全國碳市場
321、管理平臺:a)生產線總消耗電量:提供各生產線每月電量統計原始記錄。b)生產線余熱電站發電量:提供各生產線每月電量統計原始記錄。c)生產線總消耗熱量:提供各生產線每月熱量統計原始記錄。d)生產線入磨煤消耗量:提供各生產線每月入磨煤消耗量統計原始記錄。e)生產線替代燃料種類及消耗量:提供各生產線每月替代燃料種類及消耗量統計原始記錄。10.2.3 對發電設施已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應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要求在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發電行業模塊開展月度信息化存證。11信息公開格式要求企業信息公開包括以下內容,并按照附錄 F 的格式要求填報。a)基本信息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
322、碼、法定代表人姓名、生產經營場所地址、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行業分類及代碼、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行業子類等。-173-15b)生產線及排放設施信息批復的設計能力、窯規格、熟料類別、熟料品種等。c)熟料生產溫室氣體排放量信息熟料生產核算邊界二氧化碳排放總量。d)生產經營變化情況企業合并、分立、關?;虬徇w等情況;地理邊界變化情況;熟料生產線關?;蛐略龅惹闆r;其他較上一年度變化情況。e)企業委托的技術服務機構情況企業委托編制本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技術服務機構,以及提供檢驗檢測、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維護校準服務的技術服務機構的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74-16附錄 A 常用化石燃料相關參
323、數缺省值附表A.1 常用化石燃料相關參數缺省值化石燃料品種計量單位低位發熱量*1(GJ/t 或 GJ/104Nm3)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碳氧化率(%)固體燃料無煙煤t22.867*20.02749*399*3(水泥窯)95*3(發電鍋爐)85*3(工業鍋爐)煙煤t23.076*20.02618*3褐煤t14.759*20.02797*3煤矸石*4t8.374*50.02541*3煤泥t12.545*60.02541*3焦炭*7t28.435*60.02942*3石油焦t32.500*80.02750*3液體燃料原油t41.816*60.02008*398*3燃料油t41.816*60.
324、02110*3汽油t43.070*60.01890*3柴油t42.652*60.02020*3煤油t43.070*60.01960*3液化天然氣t51.498*50.01720*3液化石油氣t50.179*60.01720*3煤焦油t33.453*60.02200*8煉廠干氣t45.998*60.01820*3氣體燃料天然氣104Nm3389.310*60.01532*399*3高爐煤氣104Nm333.000*20.07080*8轉爐煤氣104Nm384.000*20.04960*8焦爐煤氣104Nm3173.854*20.01210*8*1根據 GB/T 3102.4 國際蒸汽表卡換算,1
325、 千克標準煤(kgce)低位發熱量為 29307.6 kJ,即 7000 kcal,本說明1 kcal 折算為 4.1868 kJ。*2數據取值來源為2005 中國溫室氣體清單研究。*3數據取值來源為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試行)。*4煤矸石用作生料配料時作為原料,用作燃料入窯時作為化石燃料。*5數據取值來源為 GB/T 2589-2020綜合能耗計算通則。*6數據取值來源為中國能源統計年鑒 2022。*7蘭炭作為燃料時,缺省值可參考焦炭。*8數據取值來源為2006 年 IPCC 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及 2019 年修訂版。-175-17附錄 B 熟料盤庫方法B.1 人工盤庫B.1.1 以所
326、測實際空深作為計算依據,根據各庫有效堆料高度扣除平均空深為物料實際平均高度,乘以所測單庫橫截面積和物料容重得出該庫盤點時刻庫存數,調整實測時段物料進出庫數量,最后計算出統一截止時間的實際庫存。B.1.2 以所測實際空深作為計算依據,參考儲庫的體積、庫存對照表,直接計算盤點時刻庫存數據(跟蹤進出庫情況,測算并驗證每米物料噸位)。B.1.3 事先已用石塊或其他材料進行庫底墊底的熟料大庫在盤點核定庫存時應扣除填方部分的熟料量。B.1.4 庫存盤點不考慮掛壁量影響,以實測空深為計算依據,測算出盤點時刻庫存數。B.1.5 盤庫記錄與存檔的要求如下:a)每次盤點宜按照固定的記錄格式進行詳細記錄。盤點記錄工
327、作要詳細、清晰,杜絕涂改,每次盤點指定專人進行記錄,重點記錄盤點物料名稱、測量庫空的時間、庫的空深、記錄人姓名等內容;b)盤點后整理好原始記錄,由相關部門進行盤點表的核算。如收集齊全盤庫數據后,進行綜合整理,對有疑異的數據應及時通知參加盤庫的人員重新進行現場復查;c)盤點原始記錄,由參加盤點的人員現場盤點結束時簽字,對盤點數據進行確認。B.2 智能盤庫智能盤庫系統通過三維成像雷達等電子設備配合算法對熟料庫內料面進行三維建模成像,實時對物料體積進行分區盤點,并根據物料容重對質量進行計算,實時掌握熟料庫的庫存情況。智能盤庫系統能實時顯示測量體積、測量高度、最大高度、最小高度、測量質量、堆料類型、測
328、量時間等信息,實現對熟料庫實時同步、遠距離、高精度監控的智能化盤庫管理。B.3 熟料容重的確定熟料容重按各企業規定的物料容重監測方法執行,如用標準體積桶稱重計算,應確保熟料取樣具有代表性,并保留容重測試確定的相關記錄。B.4 熟料盤庫表企業可自行設計熟料盤庫表,信息項至少包括附表 B.1 內容。-176-18附表B.1熟料盤庫表示例儲庫規格直徑 A(m):高度(m):容量高度 B(m)指標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實測空深(m)C計算實深(m)D=B-C體積(m3)E=(A/2)2D容重(t/m3)F庫存量(t)G=EF測量日期/測量時間(點:分)/備注/參加盤點人
329、員(簽字):復核人員(簽字):注:空深指從熟料庫測量孔放繩或皮尺垂直測量,庫內物料與庫頂測量孔下口檐間的距離。-177-19附錄 C 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及常用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附表 C.1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名名稱稱過過程程排排放放因因子子(tCO2/t)硅酸鹽水泥熟料0.535白色硅酸鹽水泥熟料0.550硫(鐵)鋁酸鹽水泥熟料0.413鋁酸鹽水泥熟料(有過程排放)0.292附表 C.2常用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的扣減系數名名稱稱扣扣減減系系數數(tCO2/t)脫硫粉劑(氫氧化鈣)、熟石灰0.600電石渣、鎂渣0.480造紙白泥、氟化鈣污泥、磷渣0.375釩鈦渣、氮渣、飛灰、鐵合金爐渣0.30
330、5脫硫石膏、磷石膏、鈦石膏、氟石膏、硼石膏、模型石膏、檸檬酸渣0.245鋼渣、鎳渣0.215錳渣、鋅渣、錫渣0.135市政污泥、鋁渣、硫酸渣、銅渣、鉛鋅渣、粉煤灰、赤泥0.055-178-20附錄 D 數據質量控制方案要求D.1數數據據質質量量控控制制方方案案的的版版本本及及修修訂訂版本號制定(修訂)時間首次制定或修訂原因修訂說明D.2企企業業情情況況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電話:填報人姓名:電話:郵箱:行業分類及代碼水泥制造(3011)產品名稱及代碼水泥熟料(310101)主營產品生產線名稱*1熟料類別*2熟料品種生產線 j組織機構圖廠區平面分布圖工藝流程圖D.3核核
331、算算邊邊界界和和主主要要排排放放設設施施描描述述1.核算邊界的描述(區分熟料生產和企業層級,應包括核算邊界所包含的裝置、所對應的地理邊界、組織單元和生產過程。)-179-212.化石燃料種類及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的確定(應說明化石燃料種類及非碳酸鹽替代原料種類的確定方式)3.主要排放設施生產線名稱設施名稱設施編號設施規格型號設施安裝位置使用狀態是否納入核算邊界備注生產線 j預熱器在用停用是否分解爐在用停用是否水泥窯在用停用是否D.4熟熟料料生生產產數數據據的的確確定定方方式式生產線名稱參數名稱單位數據的確定方法及獲取方式*3計量器具(適用于數據獲取方式來源于實測值)數據記錄頻次數據缺失時的處理
332、方式數據獲取負責部門獲取方式*4具體描述*5設備名稱及型號設備安裝位置監測頻次設備精度規定的設備檢定/校準頻次生產線 j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tCO2計算值/化石燃料 i 消耗量*6t化石燃料i收到基低位發熱量GJ/t化石燃料 i 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缺省值/化石燃料 i 碳氧化率%缺省值/過程排放量tCO2計算值/熟料產量t熟料的過程排放因子tCO2/t缺省值/非碳酸鹽替代原料p 消耗量*7t-180-22非碳酸鹽替代原料 p 的扣減系數tCO2/t缺省值/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計算值/噸熟料碳排放量tCO2/t計算值/全部生產線熟料類別 s 總產量*8t計算值/熟料類別 s 二氧化碳排放總
333、量tCO2計算值/熟料類別s噸熟料碳排放量tCO2/t計算值/D.5企企業業層層級級數數據據的的確確定定方方式式參數名稱單位數據的確定方法及獲取方式計量器具(適用于數據獲取方式來源于實測值)數據記錄頻次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數據獲取負責部門獲取方式 具體描述設備名稱及型號設備安裝位置監測頻次設備精度規定的設備檢定/校準頻次企業層級產品 t 產量*9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e計算值/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排放量tCO2計算值/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tCO2計算值/企業層級水泥熟料生產的化石燃料 i 消耗量*10t化石燃料 i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GJ/t化石燃料 i 單位熱值含碳量tC/GJ缺省值/化石燃料 i 碳氧化率%缺省值/發電設施排放量tCO2計算值-181-23其他非水泥熟料產品生產設施排放量tCO2e計算值/D.6數數據據內內部部質質量量控控制制和和質質量量保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