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保談判制度大大縮短了創新藥的放量周期,實現了醫保支付體系的“騰籠換鳥”。過去創新藥獲批上市后,仍需要經歷藥物招標、藥物進院、醫保準入等環節,廠商仍需一個個省、一家家醫院做產品推廣,產品放量周期較長。而通過醫保談判的品種可以直接在各省掛網采購,大幅縮短了新藥的銷售爬坡期。廠商也更有意愿通過醫保談判實現新產品的以價換量。以曲妥珠單抗和安羅替尼為例:2017 年 7 月羅氏的曲妥珠單抗通過談判被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樣本醫院銷售數據開始顯著上升, 2018Q4同比增速高達 123%,2019Q1同比增速達 91%;安羅替尼 2018 年 5 月獲批上市,當年就通過談判納入醫保,2019 年便迅速放量,銷售額近 30億,2020 年銷售額超 40億元。綜合來看,醫保談判一方面簡化了新藥上市后進入醫院終端的流程,另一方面通過砍價的形式讓創新藥的可及性大大提高,更有利于在短期內提高產品的滲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