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事故后大陸地區核電核準情況 2020 年核準海南昌江核電二期工程和浙江三澳核電一期工程四臺“華龍一號”4臺機組;2021 年,核準江蘇核電田灣核電站 7、8 號機組和遼寧核電徐大堡核電站 3、4 號機組共計四臺商用核電機組(中俄合作項目)。2022 年 4 月 20 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核準 6 臺機組(四臺 CAP1000,兩臺“華龍一號”),核電進入穩定批復期。 行業數據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